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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国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历程
2.1 新基建与信息基础设施的关系
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新基建的概念,明确提出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贸易冲突等外部冲击造成的经济持续下行压力,中央多次重要会议都重点提及新基建。新基建的内涵在不断丰富、完善,从最初的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扩增到数据中心、充电桩、换电站等。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新基建广泛关注,进行了热烈讨论和多元化的解读,出现了“七大领域说”“三个方面说”“新技术驱动说”“新要素说”等。
在大家对新基建众说纷纭之际,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给出了权威解释,将新基建的范围界定为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3个方面。
在新基建的这3个方面中,信息基础设施是新基建的基础和核心。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信息网络、新技术和算力为主要内容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在新基建中居于首要地位,不仅为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而且为交通、能源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持。
信息基础设施始终是国家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内容。2016年,我国发布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从增强国家信息化发展能力和夯实信息经济发展基础的角度,对新时期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范围进行了界定,分别是:覆盖陆地、海洋、天空和太空的陆海空天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包括数据中心、云计算和物联网在内的应用基础设施;电力、民航、铁路、公路、水路、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网络化与智能化改造;包括安全支付、信用体系、现代物流等在内的新兴商业基础设施。可以看出,新基建与《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所要着重发展的基础设施方面具有很高的重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