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域分析:设计哲学与通用设计学
序言中已经简单指明,自从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设计就是世界产业竞争的智力核心,可是关于设计的哲学研究却非常之少。
这是一个极不平衡的文化现象。国内有一般的通用设计学理论(General design theory),其中较为突出的是“事理学”,它包括柳冠中先生的《事理学论纲》(中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以及新近增补修订的《事理学方法论》(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9年),甘明华先生主编的《事理学纲要》(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此外的设计研究,主要的概念工具大都是从美学或艺术概论一类的教科书改头换面移植过来的。这样的学科状况表明:除少数学者外,很长时间以来,我们的设计理论都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视野。设计哲学的研究的情形更不乐观。笔者近期查中国知网关于“设计哲学”一语的论文标题,绝大部分“设计哲学”一词的语用都主要是指设计的方法论原则,作为规范性学科用语的“设计哲学”的论文实际上屈指可数。
这样的情形与现代设计极端发达的时代状况是不相称的。一方面,这样的状况多少注定了各个设计领域的设计家们在构创自己的设计与陈述设计思想的时候,先天就缺乏有深度和穿透力的领会与把握。另一方面,尽管几乎每一个宾馆、每一幢办公楼、每一片小区乃至每一家人都有过家装、空间布局及室内家具需求和思考设计的时刻,可是,设计思想及设计意识并没有成为一种有影响力的社会文化。设计哲学与设计理论的社会影响力和普及率之低由此可见一斑。
目前,国内规划与设计理论界影响较大的是由伦敦大学巴利特学院的比尔·希列尔(Bill Hillier)、朱利安妮·汉森(Julienne Hanson)等人于20世纪70年代创立的“空间句法”理论,该理论已经非常成熟而且产生了巨大的设计效益。在建筑学领域,“空间句法”理论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热门的学科,国内有体量巨大的研究论文发表。不过该理论主要是对于具体设计方法的论述与探讨,且只是关于城市空间设计的理论——毫无疑问,这些都是设计理论的重要开创,但是,它们并不是设计哲学乃至对设计思想的总体性探讨。
这里不得不提及一个令当代中国人多少有些汗颜的情况:自近现代以来,德、美、日、法、英,包括韩国,它们都有自己影响世界的现代设计,且在现代设计背后大都有关于人与物时代关系的深度意识,比如日本的“物派”理论,德国的包豪斯学派。但是对现代造物文化的开创性贡献,中国人几乎没有。我们没有本民族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设计。当然,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我们没有经历过工业革命的漫长现代化进程。我们住的房,我们开的车,我们天天在用的手机、电脑、网络等,它们作为原创性的开创,很少是出于中国人之手。近三百年来,我华夏民族很少拿得出手的造物设计理论及流派,这种状况与我们民族的巨大体量、与中华民族几千年造物体系的辉煌历史相比是不相称的。
就设计哲学与设计创造的而言,虽然不能说设计的创造力、影响力就是来源于设计哲学,但是追问现代中国设计的世界地位何以低下,打开现代设计的思想视野,却毫无疑问是需要设计哲学来深度反思和开启的。
一、设计哲学的思想论域
什么是设计哲学?要明确:设计哲学既不仅仅是关于设计方法的深度思考,也不仅仅是关于设计活动及其社会流程的分析总结。
首先,就论域范围而言,对设计方法的深度思考属于设计方法论的范畴,它可能包含着深度思考的哲学内涵,也可能只是一般的设计方法规程。比如密斯·凡·德·罗(Ludwig Mies Van der Rohe,1886—1969)的名言“少就是多”,它既是属于现代设计的方法论规程,也包含了对现代人与物深度关系的哲学思考,因此,算得上是有哲学深度的设计方法论。可是,比如“SOLIDWORKS”,它仅仅就是一个制图软件,我是很难到里面去发现什么哲学思想的。
其次,设计哲学也不等于对设计活动的系统研究。比如赫伯特·西蒙(Herbert Alexander Simon,1916—2001)著名的《人造物的科学》(The Sciences of the Artificial,1996),该书的目的是力图创建一个科学的设计理论体系。他的基本做法是系统研究设计活动的各个层面,以形成一个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设计学理论体系(详见下章)。我们知道,对一般设计活动的系统考察就是对人类设计活动总体结构方方面面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包括造物的创意、目的、手段、材料、策略、程序、工艺、生产、产品及其转化、效益以及与此相关的理论、思潮、历史、文化、体制,等等。这是对适用于所有设计活动内在规律的规范性研究——毫无疑问,这里面包含了设计哲学,但是它并不等于设计哲学,而是通用设计学。与此相比,设计哲学更高一个层次——它并不是具体科学,无论那是范围多么巨大广阔的科学。
那么设计哲学究竟是什么呢?简单地说,设计哲学所要做的事,是在总体上对设计活动活动及其后果、价值,设计背后的广阔关联展开系统的反思、分析、确认与评判。就是说,设计哲学是在人类生存的总体性视野之中去考察、反思、确认、批判。更具体地说,设计哲学所要展开的,是设计活动与人类的命运之学。之所以给予设计哲学这样高度的论域定位,是因为设计关乎人类生活的一切现实可能性及其后果的开启。我们都知道,设计是人类生活现实凭靠的前提:举凡人类现实生活的一切——建筑、工具、武器、日常生活用品,居住、生存、护卫和约束、压制、自由展开的现实生存空间,等等——哪一样不是设计带来的呢?人类现实生活的能力以及种种空间、自由和危机,包括生态、人与物、人与自然的现代性危机,整个从古代到现代的世界样态,哪一样不是设计带来的呢?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设计并不仅仅给人自由,它同时也提供了给人带来毁灭、奴役和分裂的可能性。比如核武器,比如监狱,对现代人的无所不在的监控,等等。一言以蔽之,就其总体性而言,设计就是对人类现实命运的物质开启和筹划。
何为设计?从设计学的层面看,设计是人类一切物质产品及其可能性的智力规划。而从哲学的层面看,设计则是人工物世界的开创,是人对自身生存世界可能性的开创与筹划。一直以来,人类凭借自身的智慧与自然的关联来创造自己的世界,孜孜不倦、利尽天人,终至开辟出凌驾万物的文明史。如果没有设计,根本就不会有人类的进步乃至进化的产生。因此,不仅设计实际上一直是人类存在的直接智慧根据和文明进化的前提,而且是关乎人类生存与否的智力核心。
如上的论域定位,决定了设计哲学反思性展开的广阔视野:那是人类世界结构之总体性的时空坐标。设计哲学在这一时空坐标系统中去反思设计活动及其成果的创造、开启、地位、价值、后果以及前进方向。它在世界结构之时空一体的总体性视野之三个相关性层面展开、分析、评判:第一,空间性——包括天人(生态)、人际(自由)、人神(灵肉,超越)三大维度;包括与造物世界的空间性开创直接相关的种族、国别、区域、个体、身心、文化等多层次上的交互反思与展开。第二,时间性——过去、现在、未来之贯通与连续性关系上对设计的时代性、创造性、前卫性、时代影响与积淀的反思分析。第三,价值总体性——从人类存在之可能性的自由、安居、发展、解放、风险、道德性等方面对设计展开总体性的反思性批评与检测。
值得强调的是,严格的设计并不包括对非物质领域的设计,比如制度设计、工作规划、法律体系、纯艺术创作。我们考察的设计有两个方面的限定:第一,物质性。设计是对人与物相互形塑的内容的筹划,简言之,即对人工物的设计,物质上手性是对设计对象的基本规定。第二,实用性、功能性。设计与艺术相区别的特征在于实用性,设计总是对实用功能物的设计,这使设计与雕塑艺术区别开来。当然,设计具有物质性和实用性并不意味着它没有艺术性和精神性、超越性。
二、通用设计学
前面已言,赫伯特·西蒙的《人造物的科学》就是一个通用设计学的范例,他写这本书就是为了要创建一个科学的设计理论体系。但是一门科学的设计理论体系研究创立起来是很困难的,因为设计活动不是纯粹的精神活动、艺术活动或者实践活动,它在人类的活动中具有一种居间性的特征。它是一个居间的环节,把想法与生产、现在与未来、人与物、空间与时间、文化与物质等都聚集在一个扭结点上,即在设计这个扭结点上将它们贯通一体。而这样一来,我们立刻会遇的问题是:无法归类。西方知识传统对人的活动是有分类的,这个分类就是知、情、意,从古希腊到康德都是这种分类。知,就是认知,比如社会科学研究,人文科学研究;情,就是审美活动、艺术活动、感性创造;意,就是人的实践活动,包括道德实践与物质实践活动。可是,设计活动属于哪一类呢?它究竟是属于“知”、属于“情”,还是属于“意”呢?显然,都有。它是知、情、意的聚合,是人与自然的内外交换。对此,我们怎么分类呢?
我们知道对研究对象的分类是所有科学研究的前提。因为只有通过分类,我们才能对其基本性质、品质进行规定,确定对象的种属关系,形成关于对象的论断与陈述。那么,对设计我们怎么办呢?它是属于哪一个门类的精神活动呢?赫伯特·西蒙认为,对于设计的研究我们只有一个办法:研究设计活动。就是说不管在逻辑上怎么分类,只要把设计活动表述清楚,把它的内部结构分解为各个环节,然后分析它要关涉哪些方面,从而形成一个关于设计活动的科学理论模型,这样就能够提出一套设计理论了。因此,赫伯特·西蒙的《人造物的科学》是迄今为止关于正面研究设计的最为经典的文献,它引发了关于设计科学的广泛的有巨大影响力的讨论。但这本书的问题是很明显的。因为他研究的是设计系统:(1)寻找设计的逻辑;(2)通过手段目标的分析确定目标或解决问题的步骤;(3)设计最小消耗的资源的分配;(4)从设计生产检验到再修改选择的过程;(5)设计中的替代;(6)设计的评估与理论总结。西蒙研究的方式是将设计理论做成对当代设计操术的经验总结,是一种操作模块,一种规程意义上的科学。这样的方法就使西蒙陷入一种悖论之中。他认为设计是一门科学,是可以像模块一样操作的,但其实不是。因为实际上科学是理性的、严格的、客观的,但是设计是要靠灵感的。设计是有科学的含义,技术设计要靠科学,但是设计又不仅是技术设计,还有物感和意义的设计,而物感和意义的设计属于人文设计的范畴。人文设计是一种创造,这样一来,设计就处于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科学和艺术之间,处于技术和人文之间了。这里要反复强调一下设计的形式感,也就是设计的物感创造。设计的物感创造是一个高智力的活动,非常需要才华,这种才华一点都不亚于艺术家创作艺术作品的才华。艺术家创作艺术作品是不受限制的,而设计创造它的物感——就是审美的感性力量——它是要受限制的,它是在这种实用性、功能性的前提之下对物品的物感进行创造,这种创造是很困难的。形式感的创造是天才的事业,因为真正能够击中人类心灵的形式感是不会来自任何理性的推导的,它一定是电光火石般一刹那间的灵感的产物。也就是说,在人类的智力活动当中,灵感的出现就是奇迹。灵感意味着连续性思维的断裂,意味着思维的断裂性的跃迁。
到了维贝克(Peter-Paul Verbeek),其设计理论的一个核心的要点是:对设计的研究要有一种后现象学的方式。什么是现象学?20世纪西方思想的五个流派,排在首位的就是现象学运动。现象学是一种学说,一种方法论,一种思想。现象学的核心,简单来说,就是我们一切精彩的感受和语言表述都要回到原初的意识直观。就设计而言,可以说一切动人的东西都是对原初直观的击中。某种东西人一眼看过去就被打动,理论上要描述这种东西就需要用语言或其他方式将最初一见就被打动的感觉揭示出来,也就是要不断抵达击中心灵的原初直观。我们创造的设计品就需要拥有这种让人眼前一亮的直观力量,这就是新感性创造的力量。同样,语言表达也要能揭示、抵达这种原初直观的东西,语言才会有力量。我们的设计和我们对设计的研究就是要不断抵达、不断揭示这种原初直观,这就是现象学方法。但是维贝克认为,用现象学方法来研究设计还不够,还要用后现象学方法。因为设计不仅是物感,它同时还是技术。因此,在现象学研究的基础上,还要有对技术、功能的精细研究。此外,还要有对人与物之间相互形塑关系的研究。这就涉及了设计伦理学和设计政治学。
维贝克认为设计涉及人与物的关系,涉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文化、人与未来的关系。因为没有设计,就没有进步,就没有人类生活的改进。也可以说,没有设计,就没有人类生活形态上的时间。时间是不断推进的,有效的时间是不断变化的。生活不断变化才有了时间,因此黑格尔说中国古代是没有时间的,亘古如斯,从来如此,一直如此,它在时间上就是一个空洞,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尾。所以只有有了设计才有未来,有未来才有时间,才有人类生活系统的不断展开。简言之,设计的最后就是要重建新物序。不断通过设计物来改进人与物的关系、物与物的关系以及物的秩序。因为设计的秩序是由物的秩序来奠基的,物的秩序不仅是功能的秩序,同时也是审美的秩序,更是社会生活的秩序。因此,物序的改进就是社会整体的改进。
法国哲学家朗西埃(Jacques Rancière,1940—)曾经指出,我们设计出任何一个产品,包括艺术品,就是创造一个新感性,而我们创造出的任何一个新感性,都是一次对世界感性分配的新主张。因为世界是有感性分配的,设计一个新产品实际上就是提出了一个感性分配的新主张,而这种感性分配的新主张就意味着一次政治权力的区分。所以朗西埃认为应该有一种感性分配的政治学。“我所谓的可感物的分配格局,即是一个自明的意义感知事实的体系,它在显示了某物在公共场合中的存在的同时,也划清了其中各个部分和各个位置的界限。”(1)朗西埃的看法实际上是非常深刻的,尽管这种认识有几分夸张。设计创造新物序,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尤其是在消费社会,现代社会。
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在论物的时候写了一篇文章,叫《筑·居·思》。他认为,设计是为人建造家园,设计是人存在的根本活动,是奠基性活动。这既是设计现象学的基础性文献,也是空间现象学的基础文献。
如上的历史展开就是现代西方关于设计研究展开的思想史概貌。其理论精髓可以总结为一句话:在人与世界内在诸维度的关系视野中去打开设计思想的方方面面。因此,设计哲学是关乎所有设计领域的,是对人类设计诸领域贯通性的纵深思考。
而“通用设计学”在思想的层面,同样是属于设计哲学需要展开研究的内容。这就是设计哲学与通用设计学的关系。
关于西蒙、维贝克、海德格尔等人的设计理论在下一章我们再做进一步的具体分析和展开。
(1) Jacques Rancière,The Distribution of the Sensible: Politics and Aesthetics,Trans.,Gabriel Rockhill,The Politics of Aesthetics,London:Continuum,2004.p.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