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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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另类出城

有句俗话叫做‘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李邺从没有出过城,他把住在城外想得很美好,但真正去看了,却又让他倍感失望,他一点也不喜欢三桥镇,妓女太多,地痞无赖横行,人员构成极为复杂,典型的城郊结合部。

至于南面那些村落,安静是很安静,就像世外桃源,但他来大唐不是想出世,而是要入世。

更重要是,既然找不到自己的家,他还去城外做什么?

李邺下午去王府把墨锦马交给了乔大管事,便坐上一辆牛车回家了。

长着一身黑膘的车夫特能侃,而且见多识广。

“去城外做什么?你不知道城门一关,那种感觉就像被父母赶出家门的孩子一样,长安城就不属于你了,我住在城外二十年,好不容易才拼命挤进了城,没听说过还有谁愿意搬去城外的。”

“你嫌城内河水太脏?我告诉你,长安城干净的河流很多,你没去过权贵住的坊吧!务本坊、兴道坊、光禄坊、太平坊这四个坊去看看,里面的河水清澈见底,都可以直接喝了。”

“小伙子,你还年轻,要住在城内才有机会,城外是养老的地方,而且那些村子里的人排外得很,你这个外人搬过去,盯得像贼一样。”

.......

巴拉巴拉一路,也彻底打消了李邺想搬去城外的念头。

晚饭时,裴三娘笑问道:“今天去城外考察得如何了?”

李邺叹口气道:“娘,我不想搬去城外了!”

裴三娘和木大娘对望一眼,两人一点都不惊讶,裴三娘笑道:“不去就不去吧!我们把后面靠河边那块地买下来,房子也有一亩地了,再把泥墙改成砖墙,你就满意了。”

李邺连忙补充道:“再把院墙修高一点,上面插满碎玻璃!”

“玻璃是什么?”木大娘奇怪地问道。

李邺这才想起,唐朝的玻璃还没有进入寻常人家,他挠挠头道:“玻璃就是琉璃!”

裴三娘摇摇头,“尽说疯话,琉璃是达官贵人才用得起,与咱们没有关系,不过你想法不错,可以用箭头倒插在砖缝里,我见有人家用过,没人敢乱爬墙了。”

读书之事裴三娘也矢口不再提起,她今天看了儿子练字的稿子,字其实写得很不错,居然比自己还好,而且认识的字也很多,没必要再去读小学堂了。

吃完晚饭,李邺开始坐在桌前练习写字,其实他在另一个世界练过书法,虽然知道该怎么写,但手不听使唤,所以写成了蚯蚓爬。

从昨天开始,他尝试用控制心法来练字,也就是说,让手按照自己的意识来写,只要控制住手的稳定和力道,那么一个字该是什么结构,该怎么写好,他的意识清清楚楚。

昨晚他练了三百个字后,手法就越来越熟练,渐渐地恢复了前世的大部分水平,这就是控制心法在书法上的妙用。

当然,控制心法并不是万能的,不是想练什么就能在一瞬间练成,前提是他曾经下过苦功,知道字该怎么写。

李邺已经丢开了字帖,开始写他前世背过一些诗词,但他很谨慎,尽量写已经出现的诗,他前世背的诗词文章篇篇都是名家大作,随便一篇就能震动文坛,若流传出去,会给他带来无尽的麻烦。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

裴三娘端了一盘点心过来,李邺写得太专注,没有注意到母亲到来。

裴三娘看了看他写的字,大为惊讶,怎么比昨天的字更好了?

“啊!”裴三娘忽然惊呼一声,“怎么是《春江花月夜》,邺儿,你哪里学来的?”

李邺撸一下袖子,不慌不忙道:“我前几天逛了一家书铺,看到了这首诗,读了几遍就记下来了。”

“你还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裴三娘更加惊讶了。

“以前没有,跟舅父练习心法后,还有他给我吃的药,我感觉到记忆力越来越好,练字也是,用心法练字,才几天我就能把字写好了,而且越写越好。”

李邺轻描淡写,把一切都归功于控制心法,别人或许不信,但裴三娘却深信不疑。

儿子说的心法是她们裴家已经失传多年的绝学,堂兄裴旻不知什么缘故,居然学成了,难道自己儿子也有这个天赋?

可是自己儿子是李不姓裴啊!想到姓李,裴三娘又蓦地想起了十几年前那个风度翩翩、温润如玉的年轻公子。

她慢慢走出房门,坐在井台上,望着天空金黄的圆月,一时间,她陷入了对往昔的回忆之中。

.........

一更时分,李邺来到了社庙后院,只见张小胖在发疯一般的劈砍,他明天就要搬家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学武,他把满腔的愤懑都发泄在劈砍之中。

裴旻还是和往常一样指点张小胖,但小胖已经练得很不错了。

“听小胖说,你也要搬去三桥?”走到一边,裴旻沉声问道。

李邺摇摇头道:“我不想出城了,也不想搬家。”

“为什么?”

“不为什么,不喜欢城外!”

裴旻沉默片刻问道:“你还是准备在井下练剑?”

李邺还是摇头,“我打算去务本坊,听说那边的水很干净,我可以从河底潜入坊中。”

“不行!那边水太浅,很容易被人看见。”

裴旻想了想,对李邺道:“你下井去,然后爬上来给我看看!”

李邺脱去外衣,纵身跳进井中,只片刻,他把球杆先抛上来,随即顺着井壁向上攀爬,刚开始时在水下练剑时,他根本爬不上来,井壁非常光滑,只能拉拽着水井绳索爬上井口。

但练了一个月后,他渐渐发现爬井壁并不难,只要有一点点缝隙给他借力,他就能很轻松地徒手攀上来。

裴旻见他爬了上来,又道:“再爬下去,不要跳!”

爬下去更容易了,李邺三下两下就下去了。

“好了,上来吧!”

李邺爬了上来,裴旻指指衣服,“把衣服穿上跟我走。”

“舅父,去哪里?”

裴旻没有睬他,转身便走。

李邺只得胡乱穿上外衣,拿着球杆跟在裴旻身后。

不多时,裴旻带他来了城墙前,永和坊紧靠城墙,站在城头上就能看到坊内。

长安的城墙并不算高,只有两丈,也就是六层楼,大唐建国以来,城墙也只修葺过一次,距今也有五十多年。

五十余年的风吹雨打,使城墙变得十分陈旧破损,远看很壮观,但近看就会发现它伤痕累累,布满了沧桑。

李邺已经明白了裴旻的意思,翻墙出城,只是城头上没有守军吗?

裴旻仿佛明白他的担心,淡淡道:“白天城头有士兵巡逻,但晚上士兵都找地方睡觉去了,只有城门上方有士兵站岗,离这边还远,不用担心!”

他抽出宝剑,在城墙一击,城砖粉碎,出现一个拳头大的洞,他纵身飞起,脚在城墙上步行,如行云流水,飘逸无比,手中铁剑不断击打城墙,出现一个个窟窿。

张小胖或许会看得目瞪口呆,但李邺却能看得懂,这就和自己攀上井壁是一回事,只要有半点可以借力之处,他的脚就能踩上去,而且城墙略有点偏斜,他恰好能保持空中平衡。

裴旻当然比自己高明得多,但李邺却看到了方向,他感觉只要再过一年,他也能做到裴旻这一步。

裴旻已经上城了,站在城头道:“攀上来!”

李邺把球杆插在身后,借助裴旻在城墙上打出的洞,攀爬得异常迅速,城墙上洞口很大,比井壁上的一点点边角轻松多了,李邺只片刻便攀上了城。

城头上很安静,看不到一个士兵,果然都去睡觉了,他又回头望去,城内星星点点的灯光,月光下,连片的房屋一望无际,颇为壮观。

“我们下城!”

他们快步走到另一边,不用打洞了,城墙上破损的城砖很多,裴旻就俨如御剑而飞,飘然下城,李邺还没有这样的本事,他必须攀着破损处下城,但也很快,三下两下便下了城。

城外是护城河,宽约三丈,河边正好有几艘废弃的破船,破船连在一起,占去了一半的河面。

“跟着我,你能办到的!”

裴旻跳上破船,奔跑几步,一纵身跳起,双臂展开,如鹘鹰展翅,瞬间又收了翅膀,轻轻落在对岸,足有一丈五尺远。

‘大不了就掉进水里吧!’

李邺把球杆先扔过去,他搓了搓手,也学着裴旻一纵身跳上船,飞奔几步一跃而起,本能地张开手臂,他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轻盈,竟然也跳过了一丈五尺远,轻松地落在对岸。

裴旻面无表情,但眼中却闪过一丝复杂地神情,李邺才练了一个多月,就抵上了自己当年苦练半年的效果,难道这就是天赋?

“走吧!去沣水。”

裴旻纵身向黑暗中奔去,李邺拾起球杆,也发力跟了上去,两人的身影一前一后,渐渐消失在夜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