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孺子”之幼,“总角”之乐
儿、童二字并称又产生出了新的语义空间与内涵规定。古代“儿童”一词主要用来指代年幼未成年的孩子,如《三国志·贾逵传》曰:“自为儿童,戏弄常设部伍”,唐代贺知章《回乡偶书其一》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若从文字学、训诂学上细究字义会发现,“儿”字本身也有特定的含义,其对“儿童”之“童”做了深刻、有趣的语义诠释。探究“儿”字的原初旨意,对人们理解中国“儿童”一词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儿”字有简体和繁体,“儿童”之“儿”从繁体之义。(3)儿,象形字,甲骨文作 ,有两种解释:第一种,取象小儿未合之囟门。《说文·儿部》曰:“儿,孺子也。从儿,象小儿头囟未合。”段玉裁注曰:“子部曰:‘孺,乳子也。’乳子,乳下子也。”儿即孺子或乳子,指幼稚柔弱的婴孩。“囟者,头会脑盖也,小儿初生,脑盖未合,故象其形。”婴儿初生有前后两个囟门,后囟门靠近头枕部,前囟门在头顶部,此当指前囟门,即额骨、顶骨之间形成的骨缝间隙,这种生理特征可用来表示发育未完全的幼小婴儿。在卫生学上,小儿的前囟门在一岁半至两岁半左右闭合,哺乳期的婴儿囟门未合,故谓之孺子。陕西民间还把刚生下来的动物幼崽称为“儿子儿”,“儿”字再加儿化音,加强语气,表示十分幼小娇嫩。清人王筠《说文释例》曰:“象小儿头囟未合,谓臼也。”小孩囟门未合,中部凹陷之貌,像臼字形体,段玉裁认为是篆体“臼”。而周宝宏认为,儿字之构形像小儿头囟未合形,引申为乳子,但甲骨文、西周金文皆不见儿字之本义者,说明这种解释可能是后人附加上去的。第二种,取象儿童之总角。李孝定《甲骨文集释》曰:“‘儿’象小儿头囟未合,契、金文儿字殊不象头囟未合之形。”西周金文“儿”作或,人头顶类似鹿角之貌,左右各一,两侧对称。李孝定据《礼记·内则》“男女未冠笄者,鸡初鸣,咸盥漱,栉縰,拂髦,总角,衿缨,皆佩容臭”之文推理,“古之生子,自初生于弱冠皆作‘总角’”,又“契、金文‘儿’字皆象总角之形”,故“儿”当指儿童年幼时的总角发型。但弱冠之前的发型并非都是总角,童子15岁则需“束发”,总角发式大概流行于8至15岁的孩童。姚孝遂不同意李孝定“象总角”之说,在《甲骨文字诂林》按语中曰:“《释名》:‘人始生曰婴儿。’初生之儿也。难以总角,且卜辞字作,亦不象总角形。儿当以‘象小儿囟未合’之说为是。”据《释名》之文,“儿”指刚出生的婴孩,比总角儿童更幼小,而且卜辞中也没有与总角相关的例证。然而,仔细分析甲骨辞中的,虽没有直接凸显总角之貌,但大概取象小儿四肢舞动、髦发飘起的样子,像正在向上梳拢而即将成髻的总角,又像儿童嬉戏打闹、随风奔跑时上下挥动的垂髫。以上两种说法均有各自的诠释合理性。
无论“儿”是囟门未合的乳子之貌,还是取孩童“总角”之象,都是对“童”之“未冠”含义的一次形象、生动、深刻的语义重塑。如果单单以“童”字去规定未成年人,就无法凸显小孩特有的形貌特征,“儿”字的叠加与涉入,使得“儿童”一词更加具有生命力与解释力。若“儿”字解为囟门未合的乳子之貌,“儿童”就被赋予了幼小、柔弱、稚嫩、发育未完成等含义。《教育大辞典》就将“儿童”界定为“身心处于未成熟阶段的个体”。若“儿”解为“总角”,则更有趣味,儿童之所以是儿童,因为他们有不同于成人的样貌、发式和行为表现,两个角辫飞起,象征着快乐、天真、自由、浪漫的美好天性与精神状态。正因中国汉字的多义性、形象性和会意性,才诱发人们对“儿童”产生无限的联想、猜测和创造,催生出了更加丰富、饱满、立体的文字内涵与意义空间。熊秉真认为,中文常用的“儿童”“孩子”“子”“童”或“幼”,有三层意义:第一,指的是人生阶段的起始;第二,代表的是一个“社会地位”或角色,不只是指年幼的孩子,而是如五伦中“父子”中的“子”;第三,指的是“抽象意涵”的儿童,近乎“童心稚情”的意思,代表如小孩般的“精神特质”,“像孩儿似的”心情性格,某种“纯真童稚的”存在状况,是广义的孩子。我们不仅要关注儿童的生物学特征和伦理学地位,更要关注他们的精神世界与心灵诉求。儿童这个概念并不足以彰显孩子身上的所有生命意涵,其背后还潜藏着广博而深邃的人文旨趣,需要不断被开发和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