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理论与实务: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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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

主持人:李世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致辞人:王敏远(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郝惠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

    车浩(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李世阳

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本着学术平等与扎实讨论问题的精神,北京大学法学院车浩教授倡议为青年刑法学者搭建专门的学术平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辩学院赵春雨主任积极响应,由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所”)联合举办的“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应运而生。首届论坛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承办,《刑事法判解》编辑部与北京大学出版社协办。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在座青年刑法学者对车浩教授与赵春雨主任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其次,对于改之教授等刑法学者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此外,本次论坛还邀请了梁健庭长、周德金庭长等实务界代表。最后,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陈兴良教授、王敏远教授对本次论坛的积极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有请王敏远教授代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致辞。

致辞人:王敏远

各位会议代表: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难得和刑法学界的青年学者在一起。现场虽然也有陈兴良教授、于改之教授等相对年长的教授,但是大多数都是很陌生的刑法学界的青年学者。我已经二十多年没有参加刑法学界的活动了,看到在座的许多新面孔非常开心。我们年轻的刑法学者聚在一起,一定能够碰撞出很多火花。我为什么特别期待我们的青年刑法学者碰撞出火花呢?很简单,我们的法学学科,包括刑法学科,有两个特点是比较显著的:一是刑法包括刑法学科是适用规则来建构一种秩序,但是研究通常是在既定的秩序中寻找矛盾、问题、例外等。像这样的紧张关系,或许只有年轻人才有最好的发现能力。二是刑法或者刑法学,相比于其他规则或学科,是特殊的规则或学科。这套特殊的规则,源自它的特殊性。陈兴良教授最早的时候也谈到过,他称之为“专业槽”。一方面,这个专业槽不是谁都能够把头伸进来吃上一口的。另一方面,刑法学不应该是一个关起门来的学科,它也应该向其他的法律规则和社会规则及其他学科汲取营养,尤其要看到社会的发展对刑法、刑法学的挑战。在这个方面,年轻的学者有自己的优势。而这种优势恰好是年纪大或者墨守成规的学者不容易掌握的。这是我想说的第一段话。

第二段话代表刑事诉讼法学界。北大的储槐植老师最早提出了刑事一体化,我特别赞同,确实应该刑事一体化。但是,对刑事一体化含义的理解可能有所不同。我自己是从刑事诉讼法学来看刑法学应该刑事一体化的,刑事诉讼法有很多问题需要刑法学帮助解决,有老问题,也有新问题。老问题中,我们知道刑法中有很多规定,比如“以……为目的”、犯罪意图等。像这样的规定是应该的,也是有道理的,但刑事诉讼领域和法学研究领域中面临的问题很多:意图如何定义?除了撬开他的嘴巴,还有什么办法?以至于我们经常看到加大刑讯力度等,当然这是不主张的。但是到底怎么解决,这是老问题,刑法学应该关照一下刑事诉讼法学。还有新问题,比如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的建立,有很多目的。其中一项目的是试图解决以往的“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问题。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但是,是否能解决呢?我觉得在重罪问题上,“牢底坐穿,回家过年”的明显对比是解决不了的。很简单,有两个方面的理由,一个是定罪,一个是量刑。量刑大家都好理解。现在量刑情节适用的是基础刑30%的“优惠”和“折扣”。这个30%的“优惠”和“折扣”用在无期徒刑上,无期徒刑的30%是多少?无法定义。换句话说,实体法给我们限定的框架,使得实践中刑事诉讼的新问题无法解决。我们特别期待刑法学者在这次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中能对这些问题加以解决。以后像这样的实务问题,我们是否能够更多地打开门,让刑事诉讼法学界的学者也能够参与学习?因为跨界对于有的人来说是“称王”的,陈兴良教授发表的刑事诉讼法方面的文章,都能够引起轰动。他的弟子邓子滨甚至还写了一本书,三年多就写出来了,我写了三十多年还没写出来。这都是跨界来“称王”的,而我是跨界来学习的。

第三段话比较简单。祝愿大家把会议开好,也趁此机会到杭州看一看。既不要辜负时代对青年学生的期待,也不要辜负杭州美景对大家的欢迎。

预祝本届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主持人:李世阳

感谢王教授的精彩发言,也衷心希望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能真正实现学科的一体化和学科交叉,因为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刑事案件和刑事问题,都不可能只用刑法的知识或者刑事诉讼法的知识解答。我相信在座的律师最能够体会这一点。

下面有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郝惠珍书记为我们致辞。

致辞人:郝惠珍

各位专家,各位律师同仁:

大家下午好!

在这秋光明媚的九月,我们与青年法学专家们汇集到了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召开青年刑法学者首届实务论坛。在此,我代表主办方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向筹备及支持这次论坛的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北京大学出版社及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对参加这次论坛的各界朋友、专家学者、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201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既是建国七十周年,是律师制度恢复四十周年,也是刑法典颁布四十周年。回顾历史,从1979年7月6日第一部刑法典颁布,到1980年1月1日实施;从1997年到2017年,二十年间的十次修订,在中国的法制史上,不但奠定了民主与法治的理念,也推动了中国法治社会前进的步伐。随着社会的变迁、情势的变迁,刑事政策和精神也适应形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镇压与宽大结合、惩办与宽大结合到宽严相济的演变过程,不但完善了犯罪构成的理论,也影响了量刑的标准。为了防止错案,提出了坚持控审分离、疑罪从无的理念,坚持公开审判和反对逼供信的原则。四十年来,刑法学者们从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研究重点三个维度进行了研究,也提出了许多前瞻性的理论,不断推动立法的修改、司法的改革,也对实务界的律师给予了具体的指导。四十年来,在新老学者的努力下,中国刑法学绘制的蓝图不但全面,而且辉煌。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要求下,青年刑法学者不但承担着继承和传承的重任,还承担着创新与发展的责任;不但要吐故纳新、超越过去、超越现在,还要担当起为中国刑法大厦添砖加瓦的历史使命。因此,全社会都希望我们青年刑法学者能积极探索根植于中国本土实践的刑法理论,重视、强化学科之间的融通、对话与交流,坚持学术研究的实践面向,既要做到精确、精细和精致,也不忘展示正义、善良与宽容,进一步促进刑法理论与刑法实践的融合发展。

的确,学术研究的兴旺既需要学术界共同提高、齐心协力,也离不开各界人士的相助。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就热心学术公益,本着全球视野、本土智慧的服务理念,充分利用盈科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和国际化的优势,为社会提供服务、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我们这次召开首届“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的初衷。我们希望这个论坛系列化,把它打造成品牌,为青年刑法学者搭建专门性的学术舞台,以展现刑法学者运用理论回馈社会的深度、厚度;通过论坛,探索出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互助共赢的新路径,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盈科人的贡献。

最后预祝今天的论坛圆满成功!

主持人:李世阳

感谢郝惠珍书记的精彩致辞!也衷心希望理论与实践能够真正融合。希望本次论坛会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下面有请本次论坛的发起人北京大学法学院车浩教授为我们致辞。

致辞人:车浩

尊敬的陈兴良老师、王敏远老师,尊敬的郝主任、盈科所的各位领导,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各位律师:

大家早上好!

在首届论坛开幕的时候,阐明它的来龙去脉、明确其宗旨意图,是很有必要的。6月14日上午,盈科所的赵春雨律师到北大约我喝咖啡,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赵律师是盈科所新一届的刑委会主任,朝气蓬勃,充满干劲,她希望我能策划一些有影响力的、有意义的学术活动,盈科所愿意积极参与和支持。大家知道,现在的刑辩论坛如雨后春笋,遍地涌现。在刑辩论坛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很难再有创新的形式。后来赵春雨律师介绍到盈科所的特点之一是青年律师较多,我灵光一闪想到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的形式和名称,一是邀请青年学者作为论坛的主角,二是以实务案例为研究对象。在我阐释了设想的内容和意义之后,赵春雨律师非常赞成,当下就准备向盈科所的领导汇报,要把论坛办成。暑假进入了紧张的筹备期,我邀请几位青年学者集思广益,确定会议的具体议程和人员名单。最终在盈科所的全力资助下,在浙大光华法学院特别是李世阳老师的全力操办下,在在座各位老师的鼎力支持下,我们的论坛今天开张了。

这个论坛的第一个关键词是“青年”。

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之前写过一篇广为流传的妙文,针对当今学术界会议的各种怪象进行了深度描述,关于“泰斗”和“漏斗”的妙论,令人叫绝。那么所谓“漏斗”,按照张建伟教授文中所说,是学术新人在公共场合可以忽略不计,他们没有自己的公众形象,没有多少学术声望,在参加各种会议时充当分母。学界“漏斗”的重要特点,一是在会场后面几排落座,二是在会场通常没有发言机会。张建伟教授的这篇文章十分真实地描述了学界的生态。简单来说就是刚出道不久的青年学者在论资排辈的学界江湖里,在各种所谓的学术会议的场合,通常只能扮演配角甚至龙套的角色。在上个月,我在盈科所提出论坛设想的时候,还没有看到张建伟教授的这篇文章,但是我心中所想和对这个现象的批判和他是一样的,只不过没有惟妙惟肖地将它写出来。我本人更喜欢做个行动者,我很久以来就希望能够亲力而行,改变这种不合理、不正常的怪现象。我记得多年前看过当代著名计算机学家王选院士的一段话,大意是说,在他年轻的时候,在学术创造力最活跃的时候,条件最艰苦,什么都没有。但是现在各种荣誉和物质条件都有了,他也老了,干不动了,也不需要了。这段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一个人的青年时期是最有活力和创造力的时期,往往也是事业刚起步、条件最艰苦,因而也是最需要支持的时期。这个时候不仅有物质的压力,还有精神层面不受重视的遭遇。特别是在一个凡事讲究论资排辈的东亚社会中,在一个年龄、资历、出身、师门、院校各种因素交织而成、等级森严的学术江湖里,青年学者的空间尤其逼仄。在高校中,与资深教授相比,青年学者往往会被分配更加繁重的教学任务,面临论文发表和职称评定的更大压力,但同时,在各种学术会议上,无论多么有才华和创见,他们也很少会得到充分展示的机会,往往只是坐在台下看前辈们指点江山,自己只能扮演一个“漏斗”“打酱油”的角色。久而久之,这不仅会把青年学者最有激情和创见的火花扼杀,转化成叹息和牢骚,同时对一个学科的学术积累和繁荣而言,最终也会形成欠缺活力的死水。每个人都经历过年轻时期,我相信这种经历和感受是普遍的,就连在座的陈兴良老师和王敏远老师想必也能体会。我自己作为“70后”的一代人,虽然经常会被划入青年阵营,但平心而论,相对于很多“80后”“90后”的学者,由于年龄上的优势,更早有了所谓的空间和资源。我是比较幸运的,由于遇到了很多前辈,特别是我的恩师陈兴良老师的提携,能比较快速地成长,能够获得较多的机会。我觉得感恩的最好方式不仅是回报,而且要传承。做事的最好时机,不是要等到自己强大到各方面条件都成熟了再去帮助他人,人生很短暂,也变化无常,所以我觉得,只要可能有机会,就应当身体力行,立刻去做。对父母师长的恩情也好,对朋友同道的支持也好,都是这样。

我们这次论坛的主角是青年学者,主讲人、评论人和部分主持人都是“80后”,还有个别是“90后”,这是各方都认同并且秉持上述理念和付出实践的结果。这个舞台的主角是三四十岁的青年学者,正是从事学术研究最纯正的时期,将来等到各位更加进步之后,就会有更多的年轻的学者登上舞台。希望在座的各位也能发挥传接的作用。大家要更加努力才行。

这个论坛的另一个关键词是“实务”。

以往在人们的印象中很多论坛的性质是单数的,要么纯粹讲理论,要么纯粹讨论实践问题,感觉理论和实践之间有隔阂。另外一个印象就是即使讨论实践的学者往往也是学界大咖,由于长期在实务界摸爬滚打,熟悉实践的问题之后才有资格去讨论实践问题。对年轻学者来说,由于缺乏接触实践的机会,主要沉浸于理论和纸面上研究,离实践更加遥远。但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中国刑法理论的发展是教义学方向的,而教义学的基本特征是从本土的实定法和司法实践发展出来的。我们目前正在享受新一轮刑法学术改革开放释放出的红利,这种红利主要是移植和引进德日的刑法理论带来的。但和其他领域一样,在享受这一轮红利的同时,也要居安思危。只有立足本土化和创造力,在未来才有可能走出自己的路。今天来参会的很多青年学者大多都有留学德国和日本的背景。国外学者应用理论研究的本土化已经成为学术范式,但是目前国内还没有形成这样的风气。未来的希望就寄托在在座诸位青年学者的身上。因此,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不仅是青年和实务的互动,而且必将引领中国刑法发展的未来和真正的希望。

最后是表示一些感谢。

第一,感谢盈科所,感谢赵春雨律师和各位领导。他们以令人尊敬的远见卓识和非常大的格局,毅然投入人力、物力支持这个论坛,选择与青年站在一起。

第二,特别感谢陈兴良老师和王敏远老师。这个论坛一开始策划的时候,并没有向陈兴良老师报告,因为我们觉得邀请的都是年轻的学者。在论坛已经基本成型之后,和陈兴良老师提及,没有想到得到了陈兴良老师特别大的支持,他推掉了很多其他会议,特地来参加今天的会议,来听大家的发言。这也体现了老一辈学者对大家的提携和关爱。特别邀请王敏远老师出山,代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表达对大家的支持。两位前辈的做法,特别值得我们感恩。

特别感谢与会的青年学者。参加这次会议的,是从很多人推荐的优秀学者的名单中筛选出来的优秀青年刑法学者的最大公约数,各位顶着教学和科研的压力来参加会议,展现你们的风采,没有你们,这个舞台就没有主角。

特别感谢李世阳老师和浙大光华法学院承办第一届会议。世阳办会非常辛苦,从头至尾事无巨细都要负责。而我们也相信,这个模式经过会后总结、提炼,可以进一步降低办会的成本,回归学术的本质。办会的成本越来越低,大家讨论的热情越来越真挚,相信这样的会风能够持续下去。

还要感谢于改之、劳东燕、杜宇、何荣功、付玉明、江溯、赵书鸿等学界同仁,作为第一次论坛的支持和围观者,在台下鼓掌喝彩。其中还有几位是刊物的编辑,希望能有机会给更多学术新人展示学术实力的舞台,让学术刊物看到他们的身影。几位老师了解了我们会议的设想后,没有任何犹豫地来参加这个会,也向他们表示感谢!

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主持人:李世阳

感谢车浩教授感人肺腑的发言,也真诚希望青年刑法学者能够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理论前沿动态和具有的优势,跟随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为教义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大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