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志》(全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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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隶属关系、领导体制和行政管理机构

第一节 隶属关系

一、行政隶属关系

1898年京师大学堂成立时,根据《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它既是全国最高学府,又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统辖各省学堂;钦命管理大学堂事务大臣(即管学大臣),同时又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长官。大学堂直接隶属于清廷。

1904年1月14日,清政府根据《奏定学堂章程》中《学务纲要》的规定,改管学大臣为总理学务大臣,统辖全国学务。大学堂设总监督专管大学堂事务,并于2月6日任命了第一任总监督。自此,京师大学堂成为单纯的高等学府,大学堂总监督受总理学务大臣节制。

1905年12月6日,清政府设立学部。学部为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管理全国教育,京师大学堂直属学部。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同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成。1月9日,临时政府教育部成立,4月临时政府北迁后,京师大学堂直属教育部。

1912年5月3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批准教育部呈请改京师大学堂为北京大学校,大学堂总监督改称大学校校长。北京大学校仍直属教育部,校长由大总统任命。

1926年4月,奉系军阀控制北京政权后,1927年8月6日张作霖发布“九校合并令”,将北京大学等北京国立九校合并组成国立京师大学校。1928年6月3日,张作霖在南京国民政府北伐军的进逼下退到关外后,南京政府决定将京师大学校先改称为国立中华大学,9月又改称为国立北平大学,到1929年8月6日才恢复国立北京大学建制。北京大学直属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校长由国民政府任命。

抗日战争期间,教育部于1937年8月中旬,令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三校迁至湖南长沙,组成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4月,长沙临时大学迁至云南昆明,校名改称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长沙临大、西南联大仍隶属于国民政府教育部。

抗日战争胜利后,西南联大结束,北京大学复员,隶属国民政府教育部。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2月28日,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接管委员会接管北京大学,宣布学校行政事宜暂由汤用彤教授负责。5月4日,北平市军管会文化接管委员会通知北京大学:奉军管会决定,成立校务委员会,并任命了校务委员会的主席、常委、委员。北大自接管之日起,在行政上受北平市军管会文化接管委员会领导。

1949年6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在北平市军管会文化接管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简称“华北高教会”)。北京大学改由华北高教会领导。

1949年10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结束华北人民政府工作的命令,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也随之结束。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正式成立。北京大学归教育部领导,直属于教育部。1951年6月,宣布马寅初为北大校长。此时,校长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决议,成立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分开。1958年2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国务院组织机构的决定》,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合并为教育部。1963年10月23日,两部正式分开办公。北京大学在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分开设立时,隶属高等教育部;在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合并为教育部时,隶属教育部。北大校长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行以后,由国务院任命。

1966年7月23日,中共中央同意中央宣传部的建议,再次将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合并为教育部。

1969年10月26日,中共中央发《关于高等学校下放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教育部所属高等院校全部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革命委员会领导。据此,北京大学受北京市革命委员会领导。

1970年7月,国务院成立科教组,主管原教育部和国家科委的工作,北京大学又同时接受国务院科教组的领导。

1975年1月17日,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国务院科教组,恢复教育部。北京大学接受教育部和北京市双重领导。

1978年2月17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其中规定,为了恢复和办好88所全国高等学校,实行双重(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以部为主的领导体制。据此,北京大学接受教育部和北京市的双重领导,以教育部为主。

1985年6月18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教育委员会,撤销教育部,北京大学隶属国家教育委员会。199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将国家教育委员会改名为教育部。北京大学恢复隶属于教育部。

二、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前,1920年10月,在李大钊领导下,北京大学第一个党支部在沙滩红楼成立,开始的名称为“北京共产党小组”;11月,改为“共产党北京支部”。

1921年9月,中共“一大”以后,成立中共北京地方委员会,北京大学的党组织隶属中共北京地委。

1923年6月,根据中共“三大”的决定,成立北京区委,负责整个北方党的工作。中共北京地委与北京区委合并,即北京区委兼北京地委。北大的党组织隶属北京区委兼北京地委。

1925年10月初,根据中央的指示,北京区委兼北京地委改组为中共北方区执行委员会(简称北方区委),直属中央。另外成立了中央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简称北京地委),隶属北方区委。北大的党组织隶属北京地委。

1927年9月,中共北京地委党组织召开改组会,成立中共北京市委;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将北京改为北平后,称中共北平市委。此后由于市委屡遭敌人破坏,有时由上级指定临时负责人,称中共北平工作委员会或中共北平临时工作委员会等。北大的党组织隶属于北京(北平)市委,直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

抗日战争期间,北京大学于1937年8月迁至湖南长沙,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组成长沙临时大学。临大的党组织受中共湖南临时省委领导。1938年4月,长沙临大迁至云南昆明,改称西南联合大学。西南联大的党组织受中共南方局和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

抗战胜利后,1946年10月,北京大学复员北平开学上课,这时的北大,除了当时新招的学生以外,主要是两部分人。一部分是从昆明复员回北平的学生;另一部分是北平沦陷期间日伪举办的“北京大学”等校的学生,经过教育部设立的“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的补习,分到北大的学生。前一部分人中的党组织,根据转地不转党的原则,仍由中共南方局(后为南京局、上海分局)领导,称为南系地下党组织。南方局委派一个领导小组(后称南系学委)在北平具体领导各校该系统的党组织。后一部分人中的党组织由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城工部领导,称北系地下党组织。城工部在北平设有学生工作委员会(简称学委),具体领导各校该系统的地下党组织。

1948年11月,北京大学南系地下党和北系地下党合并,统一由中共中央华北局城工部领导,南系学委和北系学委亦同时合并。

1949年1月北平解放以后,北京大学党组织一直由中共北平(北京)市委领导。市委主管高校党的工作机构的演变情况如下:1949年2月至1949年6月为中共北平市委组织部学校工作委员会(简称学委);1949年6月至1953年1月为中共北平(北京)市委组织部学校支部工作科(简称学支科);1953年1月至1958年10月为中共北京市委高等学校委员会(简称高校党委);1958年10月至1966年6月为中共北京市大学科学工作部(简称大学部);1967年4月至1971年3月为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文教组;1971年3月至1973年2月为中共北京市委、市革命委员会文教组;1973年2月至1977年7月为中共北京市委、市革命委员会科教组;1977年7月至1978年7月为中共北京市委、市革命委员会科学教育部;1978年7月至1981年9月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部;1981年9月至1983年3月为中共北京市委大学工作部;1983年3月至1989年6月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部;1989年6月至1990年9月为中共北京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1990年9月至1997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