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控制权与公司治理:120个实务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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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股东(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有何区别及联系?

问:什么是股东协议?

答:股东协议,有时又称为发起人协议、股东合作协议或者项目投资协议等,其作为成立公司的一个基础性文件,尽管不需要在登记机关备案,但由于约定了股东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其作用有时甚至超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出资比例及时间、股东工作分工、公司治理结构安排、股东的权利义务等。

问: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有什么联系?

答:一般情况下,股东为明确发起人之间在设立公司过程中权利义务,都会签订股东协议。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两者的目标高度一致,其目标都是为设立公司。内容上也有许多相同之处。例如都有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出资与比例,公司运营等内容。正常情况下,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股东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

问: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有何区别?

答: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有以下区别:

第一,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股东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认为,签好股东协议最为重要,剩下的只是手续问题,这是一个极大的误区。其实,在公司成立与运营过程中,公司章程才是法律规定的必备文件,至于股东协议,除了外商投资企业要求有合同及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有发起人协议外,法律对股东协议并没有强制要求,股东协议仅为任意性文件,可有可无。

第二,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效力范围不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而股东协议仅是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其作用范围仅限于签约的股东之间。

第三,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期限不同。股东协议主要约束在公司成立过程中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其大部分条款在公司成立后会失效。但公司章程的效力从公司设立开始到公司成立后的整个存续过程,再到公司解散并清算后终止。

问: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冲突时应如何处理?

答:一般情况下,公司章程会吸纳股东协议的大部分内容,因此,二者之间不会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冲突,可以依据以下原则处理:

第一,如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为准。由于公司章程具有公开性,而股东协议是内部协议,为保障交易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当二者的内容产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如公司章程中未规定的事项或公司未成立时,股东协议有约定,则股东之间的纠纷可适用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股东协议一般只约定设立及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义务,但也有一些约定公司设立及运营以外的事务,如设计产品买卖、劳务报酬等内容,只要这些内容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就可在股东之间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