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
对于本章内容,简要总结如下:
第一,犯罪的成立是形式与实质的统一,犯罪的认定要坚持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统一。形式解释指的是根据刑法条文及其概念、用语的字面含义解释刑法和认定犯罪;实质解释强调的是在刑法条文规定的基础上,重视从规范保护目的和法益保护立场理解、解释刑法和认定犯罪。
第二,在罪刑法定时代,形式解释是刑法适用的前提与基础,它设定着实质解释的限度,实质解释系形式解释的“进阶性”解释,旨在揭示理解刑法规范的目的和真义。在行为只是表面、形式地符合刑法条文规定而没有实质法益侵害的场合,应尽量避免将其认定为犯罪,以确保刑法处罚的实质妥当性。
第三,不管是在经济犯罪的认定中,还是在贪污贿赂犯罪、财产犯罪等认定中,重视实质解释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有助于限定刑法处罚范围,避免刑法处罚的不当扩张;另一方面,可以防止行为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避免刑法保护法益的漏洞。
1 参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1页。
2 参见〔美〕斯科特·夏皮罗:《合法性》,郑玉双、刘叶深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第464页。
3 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九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第42—44页。
4 这些年,形式犯罪论与实质犯罪论以及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在我国刑法理论上得到比较充分的讨论。具体内容可参见陈兴良、张明楷、周光权、刘艳红、邓子滨等学者的相关论述。
5 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2016)内0802 刑初54 号刑事判决书。
6 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内08刑再1号刑事判决书。
7 《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被判非法经营罪案引争议 最高法院指令巴彦淖尔中院再审》,载《人民法院报》2016年12月31日,第001版。
8 参见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沅检公刑不诉(2015)1号不起诉决定书。
9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该条文进行了修改,删去了《刑法》原第141条第2款有关假药概念的规定。
10 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第98 条第2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11 参见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2019)云2504刑初306号刑事判决书。
12 参见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法院(2019)浙0327刑初54号刑事判决书。
13 关于经济秩序能否成为刑法保护的法益及其限度,详见本书第三章的专门论述。
14 参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7)黑0110刑初458号刑事判决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黑01刑终206号刑事判决书。
15 参见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2014)雨刑初字第00217号刑事判决书。
16 参见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8)吉0721 刑初58 号刑事判决书。
17 参见黄太云:《刑法修正案(六)的理解与适用(下)》,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5期。
18 参见何荣功:《刑法与现代社会治理》,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135—136页。
19 参见赵秉志主编:《刑事法判解研究》 (总第16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第85—91页。
20 参见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法院(2017)浙1126刑初55号刑事判决书。
21 参见韩耀元、吴峤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解读》,载《人民检察》2014年第9期。
22 参见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编:《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4年刑事审判案例卷)》,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3—275页。
23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主办:《刑事审判参考》(总第28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3—58页。
24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主办:《刑事审判参考》(总第51集),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6—32页。
25 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九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第489页。
26 参见张明楷:《刑法学(下)》(第六版),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第1224页。
27 参见何荣功:《财产罪法益新论》,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28 周峰、汪斌、李加玺:《〈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载《人民司法》2019年第4期。
29 参见周峰、汪斌、李加玺:《〈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载《人民司法》201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