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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科技发展伦理向度之经济法规制
郭骁[1]
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蓬勃发展,俨然已成为当下的新浪潮,前所未有地影响着、改变着我们的生活。科技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医疗等领域,一方面创造了极大的效率价值,另一方面也引发了新的社会风险。这一形势迫使我们反思科技发展的伦理向度,以及这种软性要求的具体实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科技发展伦理的引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强调“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随着高新技术时代的到来,科技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将会更高,并且一旦发生,往往会给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危害。所以,应强化科技发展应然价值观的引导,防控科技发展可能带来的负效应,使得科技发展符合应然的伦理要求,能够安全、健康、持续地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以及我国在国际中的竞争优势。
综上,笔者立足当下“科技向善”这一热点,以科技发展伦理向度的经济法规制为切入点,研究以下内容:科技发展的伦理向度是什么?如何实现?科技发展伦理向度与经济法是何种关系?经济法如何回应科技发展的伦理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