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然哲学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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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码II,74)第一卷

人自主地对大自然起作用,依照目的与意图规定大自然,让大自然在他眼前活动,而且仿佛观察作品一般仔细观察大自然,这便是在最纯粹的意义上操练他对僵死物质的合法支配权,这支配权是与理性和自由同时被交付给他的。然而这种支配权的操练成为可能,这一点他却又要归功于大自然,而大自然是他徒劳地谋求支配的,他似乎不能与其自身战斗起来,也不能发动他自己的诸般力量去敌对大自然。

倘若大自然的秘密就在于,它使各种对立的力量维持平衡,或者维持持久而从不裁决的斗争,那么一旦这些力量中的一种获得某种持久的优势,这些力量就会破坏它们在先前状态下维持的东西。现在看来,这一点的实现就是我们力所能及且能使我们将物质化为其各要素的主要窍门。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优势在于,我们看到分裂的种种力量是自由的,而当它们和谐地协同作用时,它们在起作用的第一刻便已经显得在相互限制和相互规定了。

因而我们将以最合乎目的的方式,从大自然的那些使物体毁坏和化解的主要反应过程开始我们对大自然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