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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
1440年,阿兹特克人真正意义上的开国之君伊兹柯阿特尔去世。
趁着阿兹特克人的治丧委员会忙着为他料理后事的时候,让我们插入一个简单的讨论,即“阿兹特克是否能被称为一个帝国”。
从伊兹柯阿特尔时代起,阿兹特克人以墨西哥谷地为中心,向四周拓展势力和影响,确立了在中美洲各部落中的绝对优势,周边的部落,基本上不是加入他们主导的联盟,就是向他们纳贡称臣。这种霸主地位使得后来初次与他们接触的欧洲人以为,阿兹特克人实行的是他们熟悉的欧洲式封建帝国体制,于是,“阿兹特克帝国”这类的字样在欧洲人的早期记述中频频出现。
对此后世有学者提出过异议,最具代表性的是19世纪的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他在巨著《古代社会》的第七章《阿兹特克联盟》中写道:
必须从美洲土著的历史中删除“阿兹特克君主国”,因为这是虚妄的,而且也是对美洲原住民的歪曲,他们既不曾发明,也不曾发展过君主制,阿兹特克人组成的政府不过是一种部落联盟,仅此而已……谈到这个组织时,只要用军事酋长、酋长会议、首领和酋帅这些词来区分他们的公职人员就足够了。
摩尔根这个结论的依据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阿兹特克人首领的职权主要体现在军事领域,另有一个酋长会议掌管内政,首领不具备君主国元首的权柄与威望;第二,阿兹特克人的领袖嬗变过程中,没有明确的世袭规则,有父死子继,也有兄终弟及,其中后者还有时是同母异父兄弟间传承,这是原始的母系氏族的遗迹;第三,阿兹特克人虽然打败了很多其他部落,但无法将战败者的土地变成直属领土,被征服者通常能保留很大程度的自治权,包括世俗政务方面和宗教方面;第四,阿兹特克同盟的结构是一个强者(阿兹特克人)统治着若干弱者(特斯科科人、特拉科潘人,以及其他被征服部落),双方的关系仅靠纳贡来维系,阿兹特克的行政力无法直接渗透到联盟其他成员处,而这些归附部落的恭顺程度也有不同;第五,阿兹特克人没有做出把墨西哥诸部落整合成一个民族的努力,他们的政府机要部门不向三族同盟以外的部落开放,也没有推广普及自己的语言、文化、价值观,远不具备维系一个帝国所需要的国家概念和意识形态;第六,阿兹特克人的生产力水平低下,连“文明三要素”中的文字和冶炼金属这两项都不具备,其领土、人口、科技、文化等诸多软硬指标,也都达不到一个“帝国”应该具备的水准。
综上,摩尔根对阿兹特克人政治形态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定位是:中等野蛮人社会。他还做了附注:基本相当于希腊人打特洛伊战争时的那个水平。
摩尔根先生论之有据,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他在用旧大陆的标准衡量新大陆(尽管他本人生在新大陆)。以这个标准来看,将阿兹特克称为帝国确乎欠妥,但是,这个考核标准本身是否适当,似乎还可从其他角度理解。
恩格斯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基本可以算是摩尔根《古代社会》的读书札记,其中就谈到,限于没有驮兽和缺少铁矿石,以及地形狭窄不适于同纬度气候带之间横向交流等客观因素,再加上东西半球的居民彼此相对隔绝,因此“由于自然条件的这种差异,两个半球的居民……便各自循着自己独特的道路发展,而表示各个(社会发展)阶段的界标在两个半球上也就不尽相同了”。
举例来说,如果以中国人的眼光审视欧洲,难免觉得欧洲那些帝王们也都名不副实。根据中国式理念,君王是什么?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乾纲独断,一言以为天下法;是后宫佳丽三千。以这个标准来看欧洲,那些要受教会腌臜气,要以王冠和土地为抵押向商人甚至农民借贷,要和常人一样遵守一夫一妻制的君主们,难免觉得他们怎么也好意思称孤道寡?
同理,阿兹特克人的政治与社会发展程度,和欧亚大陆不具可比性,但在当时的中北美洲已堪称翘楚。他们的首领有足够的力量对部落民众以及周边予求予取;他们的建筑、文化、艺术都是中美洲千年以来的集大成者;他们的武力和势力范围在中美洲鹤立鸡群;他们的都城特诺奇蒂特兰,鼎盛时期有25万居民,非但在美洲首屈一指,和同时期的欧洲城市相较也不逊色,最早到此的西班牙人称这座巨城有“三个塞维利亚那么大”。这些固然还不足以让我们将它们与欧洲和亚洲的君主国等量齐观,但换上美洲原住民的标准(如果有的话)来衡量,或许阿兹特克人的部落或城邦,也算得上是有美洲特色的帝国了吧。所以,“帝国”“皇帝”之类的措辞固然应当克制使用,但也不宜完全弃绝,此既为从俗,也算是依照“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研究视角。
接着讲阿兹特克人的故事。伊兹柯阿特尔死后,部落的长老会议选出军功卓著的蒙特祖马一世作为继任人。这位出身行伍的新首领有个外号叫“易怒者”,脾气火暴可想而知。当军头的时候,脾气大点,顶多像张飞那样鞭挞士卒,而现在做了部落首领,发起“天子之怒”来就不得了,那可是要“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蒙特祖马在任内不断地向周边发泄他的愤怒,先后征服了谷地北部和东部的诸多部落,阿兹特克人声势愈盛。
在众多征服地中,有个名叫普埃布拉的部落格外引起蒙特祖马的兴趣。该部落在“事人”方面没什么建树,“事鬼”却非常在行,不但广修庙宇,还发展出了一套完备的宗教系统。普埃布拉人经常进行一种称为“荣冠战争(xochiyaoyotl)”的军事行动,具体内容就是到其他部落境内劫掠活人,抓回来以后,经过一系列复杂而神圣的宗教仪式,屠宰祭神。
在中美洲文化里,以活人献祭的现象是很普遍的,但杀人杀得这么有条理这么形而上的,还不多见。蒙特祖马也很重视文化事业,认为普埃布拉的做法代表了先进,以“道之所存,师之所存”的良好求学态度,将手下败将的宗教思想和仪式全盘继承过来。
由于战争以抓获俘虏为首要目的,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时阿兹特克战士不会在战场上结果敌人,他们通常选择用黑曜石刀未打磨的一面将敌人击倒生擒。军功的考核,不是看杀敌而是看俘获,因此阿兹特克战士特别注重留活口。据说他们抓获对手后,会对其说:“你是我心爱的儿子。”而被俘者要答道:“你是我心爱的父亲。”这条战争法则约定俗成,颇有些以战为礼、愿赌服输的气度。在蒙特祖马统治的中后期,“荣冠战争”不断上演,成批的俘虏在金字塔上成为祭品。祭台下,阿兹特克的臣民们在被鲜血浸润的宗教感情中如醉如痴。直到15世纪60年代中叶,阿兹特克人连续遭遇了几年严重的飓风灾害,农业减产,人民陷入饥饿,无力再去打草谷。
1469年,蒙特祖马一世去世,他的儿子阿萨亚卡特尔子承父业。他在恢复了部落生气之后,继续向南向西拓土,颇有斩获,但他也创造了一项不光彩的纪录——在西征米乔坎部落时遭到惨败,成了欧洲人到来之前唯一一位有过败绩的阿兹特克首领。
可以令他挽回颜面的是,在他任内,特诺奇蒂特兰北面的小岛特拉特洛尔科,从阿兹特克的附庸变成了直属领土,而这一场吞并战的导火索既荒唐又略带香艳。作为传统商业城镇,特拉特洛尔科一向不太瞧得起四肢发达的阿兹特克暴发户。在一次阿萨亚卡特尔造访特拉特洛尔科时,该城的妇女们集体向阿兹特克统治者表达了轻蔑,具体方式是:排成一排,集体冲着他亮出臀部。这本是旖旎风光,奈何阿萨亚卡特尔不解风情,指责特拉特洛尔科人太过三俗,他还借题发飙,于是引发了血案。
除了开疆拓土的事业,阿萨亚卡特尔还继承了老爸的宗教情怀,现存的墨西哥镇国之宝“阿兹特克日历石”(又称“太阳石”,经常被一知半解的人误当成玛雅文明的产物),就是他任内的杰作。这块巨型石盘直径4米,重20余吨,雕刻精美大气。从这件法器可以窥见,阿萨亚卡特尔时代阿兹特克人的宗教更加繁盛,当然,这也意味着更多的人祭、更多的血。
阿萨亚卡特尔当政10年之后死去,1479年,他的弟弟蒂索克被选中继位。
蒂索克是个浑身充满艺术细胞的统治者,他上台以后大搞市政建设,修筑了美轮美奂的战神庙和雨神庙,这两座庙也成为阿兹特克建筑艺术的巅峰之作。他的另一项发明是“祭祀石”,这是一种烧烤用的石质器皿,具体用途是:烧烤祭品们被活剖出来的心脏。
蒂索克把主要精力花在了营造上,却没有拿出足够的军事成果,尤其是足够的祭品,因此有些镇不住场子。执政7年之后,他被一些不满他的首领们密谋毒死了。
蒂索克死后又是兄终弟及,新任酋长阿维索特尔鉴于哥哥不得善终的命运,决定举办一场空前的人祭大典。
继位当年,阿维索特尔就联合盟友特斯科科部,南下瓦哈卡,展开了一场超级大猎捕。经过历时两年的通力合作,1488年,两族联军带着拿获的2万名俘虏,浩浩荡荡地凯旋。随后特诺奇蒂特兰的金字塔上大张旗鼓地摆开祭坛,俘虏们被押解着鱼贯登台。后来的欧洲研究者根据阿兹特克人的描述推算,这支献俘长队排出了足足3000米。金字塔顶,两族领导人隆重出场,亲自献技,用黑曜石刀为这些俘虏们做活体心脏摘除术。接下来双方的祭司、官员、勋戚们按照品阶次第上台,轮番从事这项圣洁的事业。最终,整整2万名俘虏全部被挖心斩首,这个数字成了一个血腥的纪录,整个金字塔被染成了暗红色。
阿维索特尔在大屠杀之后继续南征北战,一直向南打到今天的危地马拉境内,在北面也深入今天的韦拉克鲁斯地区,阿兹特克疆域达到顶点,中美洲诸部莫敢不从。除了若干边远地区,在中美洲唯一敢于无视阿兹特克人权威的是他们的同宗,当年纳瓦特语系七部落中硕果仅存的“面包人”特拉斯卡拉部。
特拉斯卡拉人居住的谷地四周都被阿兹特克人及其盟友、附庸的领地包围,但他们硬是凭着地利之便和顽强的个性苦撑不倒,杀人冠军阿维索特尔也拿他们没辙。1503年,正当阿兹特克首领准备再次攻打特拉斯卡拉部落时,一场罕见的大洪水席卷特斯科科湖,特诺奇蒂特兰被淹。阿维索特尔不得不把精力转移到防汛工作上,他向擅长筑坝的盟友特斯科科人求助,后者造好堤坝请他去验收。当阿维索特尔亲临现场指导工作时,不知从哪杀出一个刺客,用石头敲开了阿维索特尔的脑壳。
从阿萨亚卡特尔到蒂索克再到阿维索特尔,阿兹特克的宝座已在同一代屁股下坐了三朝,随着阿维索特尔的遇刺身亡,权杖终于该传给下一个世代了。这个接棒的人,就是阿维索特尔的儿子,阿兹特克人历史上知名度最高的末代君主,蒙特祖马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