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火红年代,我在山里当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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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洞窟探宝

阿菊的呼吸很轻微。

这样一来,她对于氧气的需求量就不会太大。

等她走到洞穴门口还没待上1,2分钟呢,阿菊就有点想返回洞穴之中去、继续抓蝎子的意思了。

只是在做出任何行动之前,阿菊都会征询一下韩晓康的意见。

看着她那双在火把映照之下,忽闪忽闪的清澈大眼睛,韩晓康微微一笑:“再歇歇吧,把我们血液里的氧气补足再进去。

要不然有害气体过浓,会潜移默化的损害我们的内脏器官,再歇歇,不着急。”

“晓康哥,你懂的真多。我想问你一下,你真的不急?我一直以为晓康哥你很是急着要抓蛇,捉蝎子,好尽快出山卖钱呢!”

韩晓康摇摇头:“事情有个轻重缓急,很多时候并不是着急,就能办的好事情的。

靠着主观意识办事,违反客观规律的做法,注定会受到教训。”

其实说这句话的时候,韩晓康是另有所指的。

现在这个时期,

大家做什么都很着急:地里面恨不得一夜之间,就长出架子车那么大的南瓜,饲养室里的猪有1000斤大...等等。

诸如此类...

不过,

只上了个初小就辍学了的阿菊,她显然是听不懂韩晓康的隐喻的。

“如果晓康哥你不急的话,那我们就在这里多待几天,多抓点蝎子蜈蚣吧!”

阿菊的声音很柔,如同一股能够融化坚冰的温热暖风,“唉,要是能够在这里呆一辈子,该多好啊。”

呆一辈子?

和满地的遗骸、毒蛇猛兽作伴?

韩晓康不语。

阿菊幽幽叹口气,“在这大山里生活,不用你争我夺、不用勾心斗角。

不用去想那么多,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像山里那些快乐的小鸟,只是简简单单的活着...多好啊!”

避世?

阿菊家里那种情况,基本上无解。

即便是吴老七和阿菊他们再怎么拼、再怎么努力,也没有改变命运的可能。

平时吧,

吴老七要在生产队里出工,天不见亮就起床,月亮升起来了才能回家。

到了冬天农闲一点的时候。

他还要去出义务工,还要上台去向广大群众反省一下、自己过去做的不对的地方。

一年到头比生产队的驴还要累。

可即便这样,他吴老七家里有学生、有身体垮了的婆娘...

就凭生产队里挣的那点工分?

是没法让他们家的日子得到多少改善,更不可能有质飞跃。

所以阿菊弟弟的肩膀上,就承担起了吴老七的全部希望。

而身为家中长女的阿菊,她则更像是待价而沽的商品,只是目前吴老七还没瞅好合适的买家而已。

因此阿菊是很不想回家的。

她这副瘦弱的肩膀,挑不起那么重的担子,就只能选择独居一偶、选择自己为自己活着。

韩晓康估计:阿菊是真愿意,一个人在深山老林里面独自生活,哪怕孤老终生也不后悔。

可这是她的生活,就只能让阿菊独自去面对。

身上只有半块发霉的冷馍馍的乞丐,就不要去想着扶别人了。

纯属不符合现实。

像阿菊家这种情况,估计哪怕就是大罗神仙来了,也得摇头叹气的转身走人...

歇了一会儿,

韩晓康和阿菊再次举着火把,进入到洞窟当中。

这一次进洞,可能是因为洞里面的那些蜈蚣、蝎子已经嗅到了危险气息。

所以它们藏的就越来越深、越来越难捕捉了。

阿菊蹲在那里仔细的搜寻了一会儿,也才捉到15条红巨龙蜈蚣、9只大黑背蝎子。

至此,

韩晓康就不想再继续捉蝎子蜈蚣了,打算等到明天晚上再来,好杀它们一个回马枪。

今天晚上自己和阿菊,在洞穴里面待的时间已经够长了。

要是再拖上一点时间的话,估计外出觅食的蝙蝠们,又会回来的。

这些家伙虽然说不会对自己和阿菊造成什么威胁,可架不住它们会让人很恶心啊!

癞疙宝爬脚背,它不咬人,净膈应人...

蝙蝠模样又丑陋。

叽叽喳喳,又飞又拉。

多看两眼,保不齐晚上就会做噩梦。

更重要的是,稍不注意,还会染上一些莫名其妙的传染病...

韩晓康让阿菊出去透气,顺便举多举一只火把站在洞门口,这样一来就能把大部分的归巢蝙蝠,你暂时吓阻在外面。

也好给自己在洞穴里逗留,多争取一点时间。

举着火把返回到洞穴。

韩晓康这一次对于捉蝎子,蜈蚣是没兴趣了,而是专注于翻检地上那些残破的木箱、马口铁罐子。

洞穴里面很臭,很脏。

好在久居鲍鱼之肆,不觉其臭,韩晓康渐渐也有点适应了这种刺鼻气味。

用枯枝挑开一个半埋在浮泥里面的木箱,却是一箱已经锈蚀严重的长柄手榴弹。

这个东西没用。

再用木棍挑出来一个马蹄铁的小箱子,韩晓康用脚把盖子踢开。

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摞发霉的文件。

挑开其中一张看了一下,原来全是任命书。

看这架势应该是“某统”,派人过来和这边的山匪接洽,准备收编他们、让这些山匪在这一带蛰伏下来,等待时机。

再往里面干燥一点的地方搜索。

靠着石壁的地方,还有3个木箱子,相对来说比较完整。

韩晓康打开其中一个箱子。

映入眼帘的,居然全是铜制子弹!

看了一下规格,韩晓康忍不住心中一喜!

这不是四四式骑步枪,也可以用的子弹吗?

而自己身上背的这只猎枪,正好就是解放前洛阳兵工厂,生产出来的四四式!

四四年式骑步枪,重量3.3公斤,

弹夹数量5发。

枪口初速732m/s。

当时自己之所以挑选这支枪,就是因为区公所武库里没什么好枪。

而四四式骑步枪,总体说来性能还是够用的。

尤其是在深山里面打猎的话,732m每秒的初速,加上4-500米的有效射击距离,对付一般的野兽已经足够!

现在自己一下子就捡到了这么多的子弹。

那就意味着,自己以后也不需要掏钱,去区公所那边申请购买子弹了。

子弹卖的那么贵,害得自己都没敢舍得打几发练枪。

如今倒好,完全能够让自己可劲儿的造!

什么神枪手..那个除了天赋之外,还需要海量的子弹去喂,才能培养出来一个好枪手。

现在自己子弹不愁。

要想把枪法练出来,那是时间早晚的事情。

把这3箱子弹搬进丰巢柜,韩晓康也不担心子弹会有什么问题。

反正那些轻微的污垢,丰巢箱能够让它恢复原貌。

把子弹放好之后,韩晓康继续在洞穴里寻找。

等到在最角落里,看到一具枯骨上腰间别着的家伙,韩晓康顿时来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