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WORD——引言
2021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实施,导致案件下沉,基层人民法院案件量成指数级增长,2021年12月24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为此作出了专项修改。如此来看,为了应对司法环境的大变迁,法官只能加快办案速度,缩短办案流程,从“严把质量关”这个层面看,中级人民法院担子重了,从“严守结案率”看,基层人民法院责无旁贷。
我想,如果说成为优秀的法律服务提供者是律师的职责范围,那么法官的使命则是成为一名公正裁判的输出者、社会良善的捍卫者,也可能正是基于出发点的不同,才使得两者之间存在着“鸿沟”。
在介绍本书的具体内容之前,我想聊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作为法官思维模型的创建人,我问自己,以往究竟是用法官思维裁判,还是在诸多裁判过后,才总结出了法官思维模型?是先有思维,还是先有模型?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有一句众所周知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深以为然。如果没有从体制内跳脱出来,不会诞生“法官思维模型”这样的“三角锥体”。在体制内,不必研究法官的思维是什么,沿着优秀前辈的路径,往前走就好,会有优秀的人帮你把关,助你成长。其实这条前人走出来的路,就是思维模型。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具有法官标签的思考模式、办案模式和裁判方法。
记得我刚进法院的时候,带教的一位法官对申请再审案件组织听证,开庭前案卷她都没看过,一边提问一边翻卷,案子就清楚了,那时觉得这个法官真厉害。而当我成为一名法官后,起初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需要将
一审、二审的卷宗一页不落看完,准备好听证提纲才敢去法庭,时间长了我也跟前面那位法官一样了。可见,法官思维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在漫长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在处理堆积如山的案卷材料后,从焦虑不安到潜移默化产生的过程,是不断练习的结果。要不怎么说“成熟的法官都是案子‘喂’出来的”呢?因此,我认为先有了前面的经验模式,才有了抽象的思维模型。
虽然按照霍姆斯所言,逻辑似乎是较经验低层次的,但是只有借助逻辑的铺垫和模型的架构,才能完成有效而准确的经验传递过程。通过明确的行为和路径指引训练,养成思维、形成惯性、变成经验,最终成为本能。
回到本书,法官思维模型是受到曾鸣教授“点、线、面、体”理论的启发而构建,目的是通过抽象的思维模型将核心要件进行拆分、用直观可视的方法呈现思考过程,以达到化繁为简的效果。
然而,法官思维模型的价值并不是真的要培养律师的法官思维,因为在实际分享和培训过程中,作者发现,思维的存在可以感受到,觉得有收获、有启发,却很难通过短期的学习拥有它。就像罗振宇所说:“做事从前往后推,是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不确定性很强;从后往前拉,是从确定性里找可实现的切入点,其实没有那么难。”本书希望通过对路径的说明,让法官思维模型在某种程度上带给你确定性,找到方向,然后运用这个方法,找到合理的路径,这便是法官思维模型产生的源泉。如果律师把自己假设成法官,那么永远只是脑海中的假设;反之,在数学逻辑带给你的确定性中找切入点,就会容易很多,也避免了诸多没用的纠结。既然技能比思维更容易学习和掌握,那么我们就以诉讼实操为切入点,帮助大家寻找思维的肌肉记忆点。
总之,本书不仅会告诉你法官怎么想,更希望教你怎么做。企望让没有法官经历的律师具有法官思维,这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本书把法官的思维习惯转变成诉讼的“特定行为”,拟通过“刻意练习”的方法形成诉讼的“固定动作”,无须像以往那样把精力用于揣测,只要代入本书中的方法去实践,就会有更加接近法官思维的诉讼方案。
正是因为法官的思维并不玄幻,有迹可循,才能成就法官思维模型的“三角锥体”。但不得不承认,“三角锥体”的数学模型可能让法学专业出身的大多数律师在初见时觉得陌生、难解,并产生抵触,但当你沉下心来,运用法律人擅长的逻辑去了解它时,就会发现它是助你快速找到路径的工具,相信你会喜欢上它。
此外,对于如今的法学院毕业生来说,多年的大学教育,大量知识输入,缺少技能输出,缺乏校园与职场之间角色转换的过渡。从职场需求的角度来看,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就意味着律师需要有法律的专业和服务的技能。有人问我,法官眼中的好律师是什么样的?希望这个问题可以在你读完本书的时候,找到属于你自己的答案。
我还有一个小小的情怀,希望这套模型可以缩小法学院教育与法学毕业生法律技能之间的鸿沟,将知识转化为技能,帮助法律人才更快上手法律工作,在未来的人生职业规划和选择时,增加一点儿笃定,最终实现落地。
2022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对于法律人来说更是考验。不得不说,未来的律师行业,不易又充满希望。谁不是一边摸着石头过河,一边努力成长为梦想中的样子?
我们一起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