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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思维与法官思维
律师与法官作为职业共同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为法律人,有其相同的底层智慧,也存在极大的思维差异。从事审判工作多年,我发现,即便在案件结束或判决生效后,律师仍然会站在代理人的角度“吐槽”法官裁判“不公”,鲜少深究判决结果的底层逻辑和深层价值。这不仅是因为律师和法官的职责来源不同,双方追求的终极目标不同,最根本的原因是二者的思维方式和思考角度不同。
受到曾鸣教授“点、线、面、体”思维模式的启发,我设计了法官思维模型,用于分析法官思维特点,拆解法官审判路径,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法官的裁判逻辑,继而形成更符合法官裁判角度的诉讼思路。简单来看,律师的工作是“诉”,法官的职责是“判”。法官思维模型的建立就是通过剖析和学习法官“判”的思维和逻辑,设计律师“诉”的路径,提升律师的诉讼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