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多中国神话十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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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伏羲考

一 引论

伏羲与女娲的名字,都是战国时才开始出现于记载中的。伏羲见于《易·系辞下传》《管子·封禅篇》《轻重戊篇》《庄子·人间世篇》《大宗师篇》《胠箧篇》《缮性篇》《田子方篇》《尸子·君治篇》《荀子·成相篇》《楚辞·大招》《战国策·赵策二》。女娲见于《楚辞·天问》《礼记·明堂位篇》《山海经·大荒西经》,但后二者只能算作汉代的典籍,虽则其中容有先秦的材料。二名并称者则始见于《淮南子·览冥篇》,也是汉代的书。关于二人的亲属关系,有种种说法。最无理由,然而截至最近以前最为学者们乐于拥护的一说,便是兄弟说。《世本·氏姓篇》曰:

女氏:天皇封弟娲于汝水之阳,后为天子,因称女皇。

此说之出于学者们的有意歪曲事实,不待证明。罗泌《路史后记》二和梁玉绳《汉书人表考》中的论调,不啻坦白地供认了他们所以不能不如此歪曲的苦衷,所以关于这一说,我们没有再去根究的必要。此外,较早而又确能代表传说真相的一说,是兄妹说。《路史后记》二注引《风俗通义》曰:

女娲,伏希(羲)之妹。

《通志·三皇考》引《春秋世谱》《广韵》十三佳、《路史后记》二、马缟《中华古今注》等说同。次之是夫妇说。《唐书·乐志》载张说唐《享太庙乐章·钧天舞》曰:

合位娲后,同称伏羲。

据《乐志》《钧天舞》是高宗时所用的乐章。这里以伏羲、女娲比高宗、武后,正表示他们二人的夫妇关系。稍后卢仝《与马异结交诗》说得更明显:

女娲本是伏羲妇。

此后同类的记载有宋人伪撰的《古三坟书》、元杜道坚《玄经原旨发挥》,和一些通俗小说之类。夫妇说见于记载最晚,因此在学者心目中也最可怀疑。直至近世,一些画像被发现与研究后,这说才稍得确定。这些图像均作人首蛇身的男女二人两尾相交之状,据清代及近代中外诸考古学者的考证,确即伏羲、女娲,两尾相交正是夫妇的象征。但是,依文明社会的伦理观念,既是夫妇,就不能是兄妹,而且文献中关于二人的记载,说他们是夫妇的,也从未同时说是兄妹,所以二人究竟是兄妹,还是夫妇,在旧式学者的观念里,还是一个可以争辩的问题。直至最近,人类学报告了一个惊人的消息,说在许多边疆和邻近民族的传说中,伏羲、女娲原是以兄妹为夫妇的一对人类的始祖,于是上面所谓可以争辩的问题,才因根本失却争辩价值而告解决了。总之,“兄妹配偶”是伏羲、女娲传说的最基本的轮廓,而这轮廓在文献中早被拆毁,它的复原是靠新兴的考古学,尤其是人类学的努力才得完成的。现在将这两方面关于这题目的贡献略加介绍如下:

关于伏羲、女娲,考古学曾经发现过些石刻和绢画两类的图像。

属于石刻类者有五种:

1.武梁祠石室画像第一石第二层第一图。

2.同上左右室第四石各图。

3.东汉石刻画像。

4.山东鱼台西塞里伏羲陵前石刻画像。

5.兰山古墓石柱刻像(以上两种均马邦玉《汉碑录文》所述)。

属于绢画类者有两种:

1.隋高昌故址阿斯塔那(Astana)墓室彩色绢画(斯坦因得)。

2.吐鲁番古冢出土彩色绢画(黄文弼得)。

中以武梁祠画像尤其著名,诸家考释亦皆以此为根据。其中讨论得比较详细的,计有瞿中溶《武梁祠堂画像考》、马邦玉《汉碑录文》、容庚《武梁祠画像考释》。“伏羲”“仓精”之语,既明见于画像的题识,则二人中之一人为伏羲,自不成问题,因而诸家考释的重心大都皆在证明其另一人为女娲。他们所用的证据,最主要的是诸书所屡见提到的伏羲、女娲人首龙身(或蛇身)之说,与画像正合。总之,考古家对本题的贡献,是由确定图中另一人为伏羲的配偶女娲,因而证实了二人的夫妇关系。

人类学可供给我们的材料,似乎是无限度的。我并不曾有计划地收集这些材料。目前我所有的材料仅仅是两篇可说偶尔闯进我视线来的文章。

1.芮逸夫:《苗族的洪水故事与伏羲女娲的传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人类学集刊》第一卷第一期)。

2.常任侠:《沙坪坝出土之石棺画像研究》(《时事新报》渝版《学灯》第四十一、四十二期,又《说文月刊》第一卷第十、十一期合刊)。

前者搜罗材料,范围甚广。记录着芮氏自己所采集和转引中外书籍里的洪水故事,凡二十余则,是研究伏羲、女娲必不可少的材料。后者论材料的数量,虽远非前者能比,论其性质,却也相当重要。所载瑶族洪水故事,和汉译苗文《盘王歌》一部分,也极有用。现在合并二文所记,依地理分布,由近而远,列号标目如下:

1.湘西凤凰苗人吴文祥述洪水故事(芮文一《人类学集刊》一卷一期第156~158页)。

2.湘西凤凰苗人吴佐良述洪水故事(同上158~160页)。

3.湘西凤凰苗人《傩公傩母歌》(同上160~161页)。

4.湘西乾城苗人《傩神起源歌》(同上161~163页)。

5.葛维汉(D. C. Craham)述川南苗人洪水故事(同上174页)。

6.贵州贵阳南部鸦雀苗洪水故事〔 同上174页引克拉克(Samuel R. Clarke)《中国西南夷地旅居记》(Among the Tribes in Southwest China)pp.54~55 〕。

7.贵州安顺青苗故事(同上169~170页引鸟居龙藏《苗族调查报告》国立编译馆本第49页)。

8.同上又一故事(同上170页引前书第48页)。

9.苗人洪水故事〔 同上170~171页引萨费那(F. M. Savina)《苗族史》(Histoire des Miao)pp.245~246 〕。

10.黑苗《洪水歌》本事(同上173~174页引克拉克《中国西南夷地旅居记》pp.43~46)。

11.赫微特(H. J. Hewitt)述花苗洪水故事(同上171~173页引前书pp.50~54)。

12.广西融县罗城瑶人洪水故事(常文《说文月刊》一卷十、十一期合刊714~715页)。

13.广西武宣修仁瑶人洪水故事(同上717页)。

14.汉译苗文《盘王歌书葫芦晓歌》(同上715~716页)。

15.云南倮洪水故事〔 芮文《人类学集刊》一卷一期189页引维亚尔(Paul Vial)《倮族》(Les Iolos)pp.8~9〕。

16.云南耿马大平石头寨傈僳人洪水故事(同上189页)。

17.云南耿马蚌隆寨老亢人洪水故事(同上189页)。

18.拉崇几哀(Lunnet de Lajonguiere)记法领东京蛮族(Man)洪水故事(同上190页引萨费那《苗族史》p.105)。

19.交趾支那巴那族(Ba-hnars)洪水故事〔同上引盖拉希(Guerlach)《巴那蛮族的生活与迷信》(Moeuts et sperstitions de Souvages Ba-hnars, Les Mission Catholigue)xix p.479 〕。

20.印度中部比乐族(Bhils)洪水故事〔 同上190页引鲁阿特(C. E. Luard)《马尔瓦森林部族》(The lungles Tribes of Malwa)p.17 〕。

21.印度中部坎马尔族(Kammars)洪水故事〔 同上190~191页引罗塞尔(R. V. Russell)《印度中部的土族与社会阶级》(Tribesand Casts of the Central Provinces of India )iii pp.326~327 〕。

22.北婆罗洲配甘族(Pagans)洪水故事〔 同上190页引勃特(Owen Butter)《北婆罗洲的配甘族》(The Pagans of the North Borneo)pp.248~249 〕。

23.同上又一故事(同上190页引前书同页)。

24.海南岛加钗峒黎人洪水故事(同上189页引刘咸《海南岛黎人文身之研究》——《民族学研究集刊》一期第201页)。

25.台湾岛阿眉族(Ami)三洪水故事〔同上189~190页引石井信次(Shinji Ishii)《台湾岛及其原始住民》(The Island of Formosa and its Primitive Inhabitants)p.13〕。

以上这些故事,记载得虽有详有略,但其中心母题总是洪水来时,只兄妹(或姐弟)二人得救,后结为夫妇,遂为人类的始祖。3、12,兄名皆作“伏羲”,13作“伏倦”,也即伏羲。18兄名“Phu-Hay”,妹名“Phu-Hay-Mui”,明显即伏羲与伏羲妹的译音。6兄名“Bu-i”,据调查人克拉克氏说,用汉语则曰“Fu-hsi”,也是“伏羲”的译音。同故事中的妹曰“Kueh”,芮氏以为即“娲”的对音,那也是可信的。除上述兄妹的名字与伏羲、女娲的名字相合外,芮氏又指出了故事中“创造人类”与“洪水”二点,也与文献中的伏羲、女娲传说相合。这样一来故事中的兄妹,即汉籍中的伏羲、女娲,便可完全肯定了。但人类学对这问题的贡献,不仅是因那些故事的发现,而使文献中有关二人的传说得了印证,最要紧的还是以前七零八落的传说或传说的痕迹,现在可以连贯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了。从前是兄妹,是夫妇,是人类的创造者,是洪水等隔离的,有时还是矛盾的个别事件;现在则是整个“兄妹配偶”兼“洪水遗民”型的人类推源故事。从传统观念看来,这件事太新奇、太有趣了。

以上介绍的芮、常二文,芮文以洪水遗民故事为重心,而旁及于人首蛇身画像;常文则以人首蛇身画像为主题,而附论及洪水遗民故事。前者的立场是人类学的,后者是考古学的。而前者论列的尤其精细,创见亦较多。本文的材料既多数根据于二文,则在性质上亦可视为二文的继续。不过作者于神话有癖好,而对于广义的语言学(Philology)与历史兴味也浓,故本文若有立场,其立场显与二家不同。就这观点说,则本文又可视为对二文的一种补充。总之,二君都是我的先导,这是我应该声明的。

二 从人首蛇身像谈到龙与图腾

(一)人首蛇身神

人首蛇身像实有二种。一种是单人像,可用上名;另一种是双人像,可称为人首蛇身交尾像。后者在我们研究的范围里尤其重要。目前我们所知道的交尾像计有七件,如前所列。今就画像的质地分为两类,一是石刻类,二是绢画类。画像中的人物即伏羲、女娲夫妇二人,早有定论。但那人首蛇身式的超自然的形体,究竟代表着一种什么意义?它的起源与流变又如何?这些似乎从未被探讨过的问题,正是本文所要试求解答的。

文献中关于伏羲、女娲蛇身的明文记载,至早不会超过东汉。

王逸《楚辞·天问》:“女娲人头蛇身。”

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伏羲鳞身,女娲蛇躯。”

曹植《女娲画赞》:“或云二皇,人首蛇形。”

《伪列子·黄帝篇》:“庖牺氏,女娲氏……蛇身人面。”

《帝王世纪》:“疱牺氏……蛇身人首”,“女娲氏……亦蛇身人首。”(《类聚》二引)

《拾遗记》:“又见一神,蛇身人面……示禹八卦之图,列于金版之上。……蛇身之神,即羲皇也。”

《玄中记》:“伏羲鳞身,女娲蛇躯。”(《文选·鲁灵光殿赋》注引)

不过,《鲁灵光殿赋》虽是东汉的作品,所描写的却确乎是西汉的遗物。

灵光殿是鲁恭王刘余(公元前154—前127)的建筑物。《赋》中所描写的是殿内类似武梁祠刻石的壁画。从恭王刘余到王延寿约三百年间,殿宇可以几经修葺,壁外层的彩色可以几经刷新,但那基本部分的石刻是不会有变动的。人首蛇身的伏羲、女娲像,在西汉初期既已成为建筑装饰的题材,则其传说渊源之古,可想而知。有了这种保证,我们不妨再向稍早的文献中探探它的消息。

《山海经·海内经》曰:

南方……有人曰苗民。有神焉,人首蛇身,长如辕,左右有首,衣紫衣,冠旃冠,名曰延维。人主得而飨之,伯天下。

郭璞注说延维即《庄子》所谓委蛇,是对的。委蛇的故事见于《庄子·达生篇》:

桓公田于泽,管仲御,见鬼焉。公抚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见?”对曰:“臣无所见。”公反,诶诒为病,数日不出。

齐士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则自伤,鬼则恶能伤公……”

桓公曰:“然则有鬼乎?”曰:“有。沈(湛,释文,水污泥也)有履,灶有髻。户内之烦壤,雷霆处之。东北方之下者,倍阿鲑蠪跃之。西北方之下者,前泆阳处之。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公曰:“请问委蛇之状何如?”皇子曰:“委蛇,其大如毂,其长如辕,紫衣而朱冠。其为物也恶雷[1],闻雷车之声,则捧其首而立。见之者殆乎霸。”桓公冁然而笑曰:“此寡人之所见者也。”于是正衣冠与之坐,不终日而不知病之去也。

关于“左右有首”,也许需要一点解释。《山海经》等书里凡讲到左右有首,或前后有首,或一身二首的生物时,实有雌雄交配状态之误解或曲解(正看为前后有首,侧看为左右有首,混言之则为一身二首。详下)。综合以上《山海经》和《庄子》二记载,就神的形貌说,那人首蛇身,左右有首,和紫衣旃冠三点,可说完全与画像所表现的相合。然而我们相信延维或委蛇,即伏羲、女娲,其理尚不止此。

1. 相传伏羲本是“为百王先首”的帝王,故飨之或见之者可以霸天下。

2. 上揭洪水故事1、2、3、4、12、13、18,都以雷神为代表恶势力的魔王,他与兄妹的父亲(老伏羲)结了仇怨,时时企图伤害老伏羲,最后竟发动洪水,几乎将全人类灭绝。这样一来,伏羲怕雷不是很自然的吗?所以在《庄子》里,委蛇“闻雷车之声,则捧其首而立”,不是没有原因的。

3. 最后,也最重要的,是那以伏羲、女娲为中心的洪水遗民故事,本在苗族中流传最盛,因此芮氏疑心它即起源于该族。依芮氏的观点,伏羲、女娲本当是苗族的祖神。现在我既考定了所谓“延维”或“委蛇”者即伏羲、女娲,而《山海经》却明说他们是南方苗民之神。这与芮氏的推测,不就完全相合了吗?

《海内经》据说是《山海经》里最晚出的一部分,甚至有晚到东汉的嫌疑。但传说同时又见于《庄子·达生篇》。属于《庄子·外篇》的《达生篇》,想来再晚也不会晚过西汉,早则自然可以到战国末年。总观上揭所有的人首蛇身神的图像与文字记载,考其年代,大致上起战国末叶,下至魏晋之间。这是一个极有趣的现象,因为那也正是古帝王的伏羲、女娲传说在史乘中最活跃的时期。最初提到伏羲或伏羲氏的典籍,是《易经》(《系辞下传》),《管子》(《封禅篇》《轻重戊篇》),《庄子》(《人间世篇》《大宗师篇》《胠箧篇》《缮性篇》《田子方篇》),《尸子》(《君治篇》又《北堂书钞》一五三引佚文),《荀子》(《成相篇》),《楚辞》(《大招》),《战国策》(《赵策》二)。女娲则始见于《楚辞》(《天问》)和《礼记》(《明堂位篇》),《山海经》(《大荒西经》)。二人名字并见的例,则始于《淮南子》(《览冥篇》)。他们在同书里又被称为二神(《精神篇》),或二皇(《原道篇》《缪称篇》)。不久,在纬书中(《尚书中候》《春秋元命苞》及《运斗枢》),我们便开始看见他们被列为三皇中之首二皇。大概从西汉末到东汉末是伏羲、女娲在史乘上最煊赫的时期。到三国时徐整的《三五历纪》,盘古传说开始出现,伏羲的地位便开始低落了。所以我们拟定魏晋之间为这个传说终止活跃的年代。史乘上伏羲、女娲传说最活跃的时期,也就是人首蛇身神的画像与记载出现的时期,这现象也暗示着人首蛇身神即伏羲、女娲的极大可能性。

因左右有首的人首蛇身神而产生的二首人的传说,也是在这个时期发现的。

睽孤,见豖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京房《易传》)

平帝元始元年……六月,长安女子生儿,两头异颈,面相向,四臂共胸,俱前向。……(《汉书·五行志》下之上)

蒙双民。昔高阳氏有同产而为夫妇,帝放之北野,相抱而死。神鸟以不死草覆之,七年男女皆活,同颈二头四手。是为蒙双民。(《博物志》二)

最后一故事说“同产而为夫妇”,与伏羲、女娲以兄妹为夫妇尤其类似。看来,不但人首蛇身像的流传很早,连兄妹配偶型的洪水故事,在汉族中恐怕也早就有了。

(二)二龙传说

揣想起来,在半人半兽型的人首蛇身神以前,必有一个全兽型的蛇神的阶段。《郑语》载史伯引《训语》说:

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为二龙,以同于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夏后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吉。乃布币焉,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藏之,传郊之,及殷、周莫之发也。及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斄流于庭,不可除也。王使妇人不帏而噪之,化为玄鼋。

“同”即交合之谓。《海内经》:“伯陵同吴权之妻阿女缘妇。”郭注曰“同犹通淫之也”,《急就篇》亦有“沐浴揃搣寡合同”之语。“二龙同于王庭”使我们联想起那“左右有首”的人首蛇身交尾像。

“二君”韦注曰“二先君”,《史记·周本纪》集解引虞翻曰“龙自号褒之二先君也”。由二龙为“同于王庭”的雌雄二龙推之,所谓“二君”自然是夫妇二人。夫妇二人有着共同为人“先君”的资格,并且是龙的化身,这太像伏羲、女娲了。伏羲本一作包羲,包、褒同音,说不定伏羲氏与褒国果然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至少我们以这二龙之神,与那人首蛇身的二神,来代表一种传说在演变过程上的前后二阶段,是毫不牵强的。

在现存的文献中,像《郑语》所载的那样完整的故事,那样完好地保存着二龙传说的原型,不用说,是不易找到第二个的。不过关于这传说的零星的“一鳞半爪”,只要我们肯留心,却几乎到处都是。现在我们略举数例如下。

1. 交龙

交龙为旂。(《周礼·司常》)

昔黄帝驾象车,交龙毕方并辖。(《风俗通义·声音篇》)

锦有大交龙,小交龙。(《邺中记》)

什么是交龙?郑玄注《周礼·司常》“诸侯建旂”曰:“诸侯画交龙,一象其升朝,一象其下复也。”“升朝”“下复”的解释很可笑,但注文的意思,以为交龙是两龙相交,一首向上,一首向下,却不错。他注《觐礼记》“天子载大旂,象日月,升龙降龙”曰:“大旂,大常也。王建大常,首画日月,其下及旒交画升龙降龙。”所谓“交画升龙降龙”,正是两龙相交,一首向上,一首向下之状。《释名·释兵》曰:“交龙为旂。旂,倚也,画作两龙相依倚也。”刘熙的解释与郑玄略异,但以交龙为两条龙,则与郑同。

所谓交龙者既是二龙相交的图像,而绘着这种图像的旂又是天子诸侯的标识,则交龙与那“同于王庭”的褒之二龙是同一性质的东西,可无疑问了。《汉书·高帝纪》上说:

母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父太公往视,则见交[2]龙于上。已而有娠,遂产高祖。

这交龙也是指相交的雌雄二龙——雄龙神,雌龙刘媪[3]。代表神与刘媪的二龙,与代表褒之二君的二龙,仍然是同一性质的东西。我们在上文已经指出伏羲、女娲与褒之二君的类似处,再看《路史后记》一注引《宝椟记》:

帝女游于华胥之渊,感地而孕,十三年生庖牺。

这和“赤龙感女媪”(《太平御览》八七引《诗纬含神雾》)而生刘邦的故事,又何其相似!

2. 螣蛇

古书有所谓“螣蛇”者,或作“腾蛇”。

飞龙乘云,腾蛇游雾。(《韩非子·难势篇》引《慎子》)

螣蛇无足而飞。(《荀子·劝学篇》)

螣蛇伏地,凤皇覆上。(《韩非子·十过篇》)

腾蛇游雾而殆于蝍蛆。(《淮南子·说林篇》)

腾蛇游于雾露,乘于风雨而行,非千里不止。(《说苑·杂言篇》)

许慎说螣是一种神蛇,郭璞说它是龙类。看它“能兴云雾而游其中”(《尔雅》郭《注》),又有鳞甲(《后汉书注》引《尔雅》旧注),说它是属于龙类的一种神蛇,是可信的。《汉书·天文志》“权,轩辕,黄龙体”,注引孟康曰:“形如腾龙。”如果这所谓腾龙即腾蛇,则螣蛇之为龙类,更无问题了。但“螣”字的含义,似乎从未被说明过。我们则以为螣蛇之“螣”与交龙之“交”的意义一样。“螣”从“朕”声。“朕”声字多有“二”义,最明显的,如“膝”(从联省声)训双(《方言》二),“膡”训二(《广雅·释诂》四),“膡”训儋两头有物(《方言》七郭《注》),皆是。引申起来,物相增加则谓之“”(《说文》),牝牡相交谓之“腾”。相交与相加之义极近。《月令》:“乃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郑《注》曰:“累、腾,皆乘匹之名。”“乘匹”即《周礼·牧师》“仲春通淫”及《校人》“春执驹”之谓,故郑注《校人》曰:“春通淫之时,驹弱血气未定,为其乘匹伤之也。”螣蛇之“螣”本一作“腾”,“螣蛇”的本义应是“乘匹之蛇”。《淮南子·泰族篇》曰:

腾蛇雄鸣于上风,雌鸣于下风,而化成形,精之至也。

刘勰《新论·类感篇》作“螣”[4]。“雄鸣于上风,雌鸣于下风,而化成形”,正是由二蛇相交的观念演化出来的一种传说。螣蛇又名奔蛇,见《淮南子·览冥篇》高《注》,及《尔雅·释鱼》郭注。“奔”亦有乘匹之义。《鄘风·鹑之奔奔篇》:“鹑之奔奔,鹊之疆疆。”《释文》引《韩诗》曰:“奔奔疆疆,乘匹之貌。”《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伯有赋《鹑之奔奔》,赵孟斥之为“床第之言”,可作韩义的佳证。螣蛇又名奔蛇,而“螣”(腾)、“奔”皆训乘匹,可见“螣蛇”的本义确与上文所解说的交龙一样。并且“螣”之言“滕”也,“交”之言“绞”也,若舍用而言体,则螣蛇亦可谓之縢蛇,交龙亦可谓之绞龙。“縢”“缠”一声之转,《杂记》疏曰:“(绳)两股相交谓之绞。”“缠”与“绞”同义,正如“螣”(腾)与“交”同义一样。又《方言》五“槌,其横关西”,郭注曰:“亦名校。”钱绎《笺疏》曰:“栚()亦名校者,犹机持会者谓之交也。《说文》:‘椱,机持会者。’又鲁季敬姜说织曰:‘持交而不失,出入不绝者捆也。’持交即持会也。”螣蛇一名交龙,与一名校,又属同例。校既是取义于“交会”,则之取义于“縢缠”可知。交龙与螣蛇之名,即取交合与縢缠之义,也同校与之取义于交会与縢缠一样。总之“螣蛇”与“交龙”,不拘就哪种观点说,都是同义语。交龙和那“同于王庭”的褒之二龙,是同一性质的东西,我们在上文已经讲过。如今又证明了螣蛇与交龙为同义语,则螣蛇与褒之二龙的关系可以不言而喻了。

3. 两头蛇

两头蛇又有种种异名。现在将传说中凡具有这种异状的蛇,都归为一类。

中央有枳首蛇焉。(《尔雅·释地》)

楚相孙叔敖为婴儿之时,见两头蛇,杀而埋之。(《论衡·福虚篇》)

今江东呼两头蛇为越王约发。(《尔雅·释地》郭璞《注》)

虹虹在其(君子国)北,各有两首。(《海外南经》)

螝(虺)二首。(《颜氏家训·勉学篇》引《庄子》佚文)

虫有虺者,一身两口。(《韩非子·说林》下篇)

方皇状如蛇,两头,五采文。(《庄子·达生篇》司马彪《注》)

谓之“两头”者,无论是左右两头,或前后两头,不用讲,都是两蛇交尾状态的误解或曲解。这可以由参考关于两头鸟和两头兽的几种记载而得到证明。

鸟名鸓者两首四足,牛状的天神八足二首,均见《西山经》。神鹿一身八足两头,见《楚辞·天问》王注。鸟有两头,同时也有四足,可见原是两鸟。兽有两头,同时也有八足,可见原是两兽。

《公羊传·宣五年》杨《疏》引旧说曰:“双双之鸟,一身二首,尾有雌雄,常不离散。”既雌雄备具,又常不离散,其为两鸟交配之状,尤为明显。

两头彘名曰并封(《海外西经》),一作屏蓬(《大荒西经》)。一种名娇虫的二首神所居的山,名曰“平逢之山”(《中山经》)。“并封”“屏蓬”“平逢”等名的本字当作“并逢”。“并”与“逢”都有合义。兽牝牡相合名曰“并逢”,犹如人男女私合曰“姘”(《苍颉篇》)。《周颂·小毖》“予其惩而毖后患,莫予荓蜂”,《毛传》曰:“荓蜂,曳也。”荓蜂字一作甹夆。《尔雅·释训》“甹夆,掣曳也”,郭《注》曰:“谓牵拕。”荓蜂(甹夆)亦即并逢。交合与牵掣,只是一种行为中向心与离心两种动作罢了。盛弘之《荆州记》描写武陵郡西的两头鹿为“前后有头,常以一头食,一头行”,正是“并逢”所含的“掣曳牵拕”之义的具体说明。

《西山经》“其鸟多……赤黑而两首四足”,“”当与《月令》“累牛腾马”之“累”通,郑《注》训为“乘匹之名”。“乘匹”的解释,上文已详。“累”“腾”同义,而“累”与“”,“腾”与“螣”字并通,然则乘匹之鸟谓之,亦犹乘匹之蛇谓之螣。以上我们由分析几种两头鸟和两头兽的名称与形状,判定了那些都是关于鸟兽的性的行为的一种歪曲记录。

两头蛇可以由此类推。我们又注意到鸟与螣蛇的命名完全同义。若由这一点再推论下去,两头鸟既名曰鸟,则所谓两头蛇者莫非就是螣蛇吧!这不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明了由交龙到螣蛇,由螣蛇到两头蛇,是传说演变过程中三个必然的步骤。

在“交龙”一词中,其龙之必为雌雄二龙,是显而易见的。“螣蛇”则不然。若非上揭《淮南子》“雄鸣于上风,雌鸣于下风”那两句话,这蛇之为雌雄二蛇,便毫无具体的对证。然而在这里,“二蛇”的含义,毕竟只是被隐瞒了,充其量,也只是对那一层消极地保持缄默。说到“两头蛇”,那便居然积极地肯定了只有一条蛇。三种名称正代表着去神话的真相愈来愈远的三种观念。然而即在讹变最甚的两头蛇传说中,有时也不免透露一点最真实的、最正确的消息。江东呼两头蛇为“越王约发”。“约发”虽不甚可解,“越王”二字所显示的身份,不与那身为“褒之二君”的二龙相符吗?孙叔敖杀死两头蛇的故事,经过较缜密的分析,也可透露同类的消息。不过这问题太复杂,这里无法讨论。

4. 一般的二龙

古书讲到龙的故事,往往说是二龙。

帝赐之(孔甲)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左传·昭二十九年》)

今王(魏安釐王)四年,碧阳君之诸御产二龙。(《开元占经·人及鬼神占篇》引《纪年》)

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后汉书·南蛮传》载秦昭王与板楯蛮夷盟)

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有两龙见于兰陵廷东里温陵井中。(《汉书·五行志》下之上)

孔子生之夜,有二苍龙自天而下。(《伏侯古今注》)

(甘露)四年春正月,黄龙二见宁陵县界井中。(《魏志·高贵乡公纪》)

孙楚上书曰:“顷闻武库井中有二龙。”(《开元占经·龙鱼虫蛇占篇》引《晋阳秋》)

谢晦家室各宅南路上有古井,以元嘉二年,汲者忽见二龙,甚分明。(同上引《异苑》)

神人乘驾二龙,尤其数见不鲜。

驾两龙兮骖螭。(《九歌·河伯》)

禹平天下,二龙降之,禹御龙行域外[5],既周而还。(敦煌旧抄《瑞应图》残卷引《括地图》)

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儛九代,乘两龙。(《海外西经》)

南方祝融,兽身人面,乘两龙。(《海外南经》)

西方蓐收,左耳有蛇,乘两龙。(《海外西经》)

北方禺疆,人面鸟身,黑身手足,乘两龙。[6](《海外北经》)

东方句芒,鸟身人面,乘两龙。(《海外东经》)

在传说里,五灵中凤麟虎龟等四灵,差不多从未听到成双地出现过,唯独龙则不然。除非承认这里有着某种悠久的神话背景,这现象恐怕是难以解释了。与这等情形相似的,是古器物上那些双龙(或蛇)相交形的平面的花纹,或立体的附加部分,如提梁、耳环、纽、足等。[7]这些或为写实式的图像,或为“便化”的几何式图案,其渊源于某种神话的“母题”,也是相当明显的。上揭《邺中记》“锦有大交龙,小交龙”,本指锦的图案而言,所以也可归入这一类。以上这些见于文字记载和造型艺术的二龙,在应用的实际意义上,诚然多半已与原始的二龙神话失去联系,但其应用范围之普遍与时间之长久,则足以反映神话在我们文化中所占势力之雄厚。这神话不但是褒之二龙以及散见于古籍中的交龙、螣蛇、两头蛇等传说的共同来源,同时它也是那人首蛇身的二皇——伏羲、女娲,和他们的化身——延维或委蛇的来源。神话本身又是怎样来的呢?我们确信,它是荒古时代的图腾主义(Totemism)的遗迹。

(三)图腾的演变

我们在上文时而说龙,时而又说蛇。龙蛇的关系究竟怎样?它们是一种生物呢,还是两种?读者们心中恐怕早已在为这些问题纳闷。在解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要问究竟什么是龙?是的,什么是龙,确乎是一个谜。天文房星为龙,又为马。《尚书·中候握河纪》说:“龙马衔甲……自河而出。”《论衡·龙虚篇》说:“世俗画龙之象,马头蛇尾。”可见龙确像马。龙像马,所以马往往被呼为龙。《月令》“驾苍龙”,《尸子·君治篇》“人之言君天下者……骐磷青龙,而尧素车白马”,《吕氏春秋·本味篇》“马之美者,青龙之匹”,《周礼·庾人》“马八尺以上为龙”,皆其例。龙有时又像狗。《后汉书·孔僖传》“画龙不成反类狗”,《列仙传·呼子先传》“有仙人持二茅狗来……子先与酒媪各骑其一,乃龙也”,《博物志》八引《徐偃王志》“有犬名鹄仓……临死生角而九尾,实黄龙也”,《陈书》“正元元年,有黑龙如狗,走宣阳门”。龙像狗,所以狗也被呼为龙。《搜神后记》九:“会稽句章民张然……在都养一狗,甚快,名曰乌龙。”此外还有一种有鳞的龙像鱼,一种有翼的又像鸟,一种有角的又像鹿。至于与龙最容易相混的各种爬虫类的生物,更不必列举了。然则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我们的答案是:它是一种图腾(Totem),并且是只存在于图腾中而不存在于生物界中的一种虚拟的生物,因为它是由许多不同的图腾糅合成的一种综合体。因部落的兼并而产生的混合的图腾,古埃及是一个最显著的例子。在我们历史上,五方兽中的北方玄武本是龟蛇二兽,也是一个好例。不同的是,这些是几个图腾单位并存着,各单位的个别形态依然未变;而龙则是许多单位经过融化作用,形成了一个新的大单位,其各小单位已经是不复个别的存在罢了。前者可称为混合式的图腾,后者是化合式的图腾。部落总是强的兼并弱的,大的兼并小的,所以在混合式的图腾中总有一种主要的生物或无生物,作为它的基本的中心单位。同样的,在化合式的图腾中,也必然是以一种生物或无生物的形态为其主干,而以其他若干生物或无生物的形态为附加部分。龙图腾,不拘它局部像马也好,像狗也好,或像鱼,像鸟,像鹿都好,它的主干部分和基本形态却是蛇。这表明在当初那众图腾单位林立的时代,内中以蛇图腾最为强大,众图腾的合并与融化,便是这蛇图腾兼并与同化了许多弱小单位的结果。金文“龙”字(《郘钟》《王孙钟》)和“”字(《颂鼎》《颂》《禾》《秦公》《陈侯因》)的偏旁皆从“巳”,而“巳”即蛇,可见龙的基调还是蛇。大概图腾未合并以前,所谓龙者只是一种大蛇[8]。这种蛇的名字便叫作“龙”。后来有一个以这种大蛇为图腾的团族(Klan)兼并并吸收了许多别的形形色色的图腾团族,大蛇这才接受了兽类的四脚,马的头,鬣的尾,鹿的角,狗的爪,鱼的鳞和须……于是便成为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龙了。这样看来,龙与蛇实在可分而又不可分。说是一种东西,它们的形状看来相差很远;说是两种,龙的基调还是蛇。并且既称之为龙,就已经承认了它是蛇类,因为上文已经说过,“龙”在最初本是一种大蛇的名字。总之,蛇与龙二名从来就纠缠不清,所以我们在引用古书中关于龙蛇的传说时,就无法,也不必将它们分清。甚至正因其分不清,这问题对于我们才特别有意义。不错,唯其龙蛇分不清,我们才更能确定龙是古代图腾社会的遗迹。因为我们知道,图腾的合并,是图腾式的社会发展必循的途径。

图腾有动物,有植物,也有无生物,但最习见的还是动物。同一图腾的分子都自认为是这图腾的子孙。如果图腾是一种动物,他们就认定那动物为他们的祖先,于是他们自己全团族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也都是那种动物了。在中国的落后民族中,曾奉狗为图腾的瑶族,如今还很鲜明地保存着这种意识。陆次云《峒谿纤志》说他们“岁首祭盘瓠,揉鱼肉于木槽,扣槽群号以为礼”。刘锡蕃《岭表纪蛮》也说:“狗王唯狗瑶祀之。每值正朔,家人负狗环行炉灶三匝,然后举家男女向狗膜拜。是日就餐,必扣槽蹲地而食,以为尽礼。”这种风俗与现代世界各处的图腾团族举行舞会,装扮并模仿其图腾的特性与动作,是同样性质的。我国古代所谓“禹步”的一种独脚舞,本是仿效蛇跳,也属于这类。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做,确有其绝对的实际作用。凡图腾,都是那一图腾团族的老祖宗,也是他们的监护神和防卫者。它给他们供给食物,驱除灾祸,给他们降示预言以指导他们趋吉避凶。如果它是一种毒虫或猛兽,那更好,因为那样它更能为儿孙们尽防卫之责。每个老祖宗当然知道谁是他的儿孙,认识他们的相貌和声音。但儿孙太多时,老祖宗一时疏忽,认错了人,那是谁也不能担保的。所以为保证老祖宗的注意,儿孙们最好是不时在老祖宗面前演习他们本图腾的特殊姿态、动作与声调,以便提醒老祖宗的记忆。这便是前面所讲的瑶族祭狗王时“扣槽群号”而食和“禹步”的目的。另一种保证老祖宗注意的方法,是经常在装饰上表现本图腾的特殊形象,以便老祖宗随时随地见面就认识。代表这一种手段的实例,便是我们马上就要讨论的龙图腾的“断发文身”的风俗。

“阿玛巴人(Omabas)的‘龟’部族,把头发剪成和龟的甲壳同样的形式,在四边分成六条小辫,代表龟的四足与头尾。小鸟的部族,则在额上梳成鸟的喙;有的又在脑后留小辫,以代表鸟的尾;在两耳上梳成两簇头发,以代表鸟的两翼。有时更在身上刺画种种花纹,力求与其图腾的形态相类似。”(胡愈之译《图腾主义》30页)在我国古代,有几个著名的修剪头发(断发)、刺画身体(文身)的民族,其装饰的目的则在模拟龙的形状。

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酂[9]发文身,以像鳞虫。(《淮南子·原道篇》。高诱《注》曰:“文身,刻画其体,内墨其中,为蛟龙之状。以入水,蛟龙不害也,故曰以像鳞虫也。”)

诸发曰:“彼越……处海垂之际,屏外蕃以为居,而蛟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文身,烂然成章,以像龙子者,将避水神也。”(《说苑·奉使篇》)

(粤人)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汉书·地理志》下)

越人以箴刺皮为龙文,所以为尊荣之也。(《淮南子·泰族篇》许慎注)

(越人)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像龙子。故不见伤害也。(《汉书·地理志》下应劭注)

(哀牢)种人皆刻画其身,像龙文。(《后汉书·西南夷列传》)

《淮南子》《说苑》和班固、高诱、应劭等一致都认为文身的动机是要避蛟龙之害。内中《说苑》所载越人诸发的故事又见于《韩诗外传》八(《外传》里“诸发”作“廉稽”)。《韩诗外传》和《说苑》都是典型的抄撮古书的书,这故事必出自先秦古籍。避害之说可能就是实行文身的越人自己的解释,所以这点材料特别宝贵,我们得将它仔细分析一下。为什么装扮得像龙,就不为蛟龙所害呢?人所伪装的龙,其像真龙能像到什么程度?龙果真那样容易被骗吗?并且水里可以伤害人的东西,不见得只有龙一种。越人纵然“常在水中”,也不能一辈子不登陆,对陆上害人的虎豹之类,何以又毫无戒心呢?然则断发文身似乎还当有一层更曲折、更深远的意义。龙之不加害于越人,恐怕不是受了越人化装的蒙蔽,而是它心甘情愿如此。越人之化装,也不是存心欺骗,而是一种虔诚心情的表现。换言之,“断发文身”是一种图腾主义的原始宗教行为(图腾崇拜依然是一种幼稚的宗教)。他们断发文身以像龙,是因为龙是他们的图腾。换言之,因为相信自己为“龙种”,有“龙性”,他们才断发文身以像“龙形”。诸发所谓“以像龙子”者,本义是说实质是“龙子”,所差的只是形貌不大像,所以要“断其发,文其身”以像之。既然“断发文身”只是完成形式的一种手续,严格说来,那件事就并不太重要。如果一个人本非“龙子”,即使断发文身,还是不能避害的。反之,一个人本是“龙子”,即使不断发、不文身,龙也不致伤害他。不过这是纯理论的说法。实际上,还是把“龙子”的身份明白地披露出来妥当点,理由上文已经说过。还有龙既是他们的图腾,而他们又确信图腾便是他们的祖宗,何以他们又那样担心蛟龙害他们呢?世间岂有祖宗会伤害自己的儿孙的道理?讲到这里,我们又疑心断发文身的目的,固然是避免祖宗本人误加伤害,同时恐怕也是给祖宗便于保护,以免被旁人伤害。最初,后一种意义也许比前一种还重要些。以上所批评的一种“断发文身”的解释,可称为“避害说”。这样还不能完全说明断发文身的真实动机和起源,但其中所显示的图腾崇拜的背景却是清清楚楚的。例如说“常在水中”,“蛟龙又与我争焉”,等于说自己是水居的生物。说“龙子”更坦白地承认了是“龙的儿子”。说“将避水神”,也可见那龙不是寻常的生物,而是有神性的东西。

至于许慎所谓“刺皮为龙文,所以为尊荣之也”,可称为“尊荣说”。这一说似乎与图腾无关,其实不然。就现代人观点看来,人决不以像爬虫为尊荣。这完全是图腾主义的心理。图腾既是祖宗,又是神,人哪有比像祖宗、像神更值得骄傲的事呢!龙之所以有资格被奉为图腾,当然有个先决条件。一定是假定了龙有一种广大无边的超自然的法力,即所谓“魔那”(Manna)者,然后才肯奉它为图腾,崇拜它,信任它,皈依它,把整个身体和心灵都交付给它。如果有方法使自己也变得和它一样,那岂不更妙?在这里,巫术——模拟巫术,便是野蛮人的如意算盘。“断其发,文其身”——人一像龙,人便是龙了。人是龙,当然也有龙的法力或“魔那”,这一来,一个人便不需老祖宗的呵护,而自然没有谁敢伤害、能伤害他了。依“避害说”的观点,是一个人要老祖宗相信他是龙;依“尊荣说”的观点,是要他自己相信自己是龙。前者如果是“欺人”,后者便是“自欺”了。“自欺”果然成功了,那成就便太大了。从前一个人不但不怕灾害的袭击,因而有了“安全感”,并且也因自尊心之满足而有了“尊荣感”了。人从此可以神自居了!《桂海虞衡志·志蛮篇》曰:“女及笄,即黥颊为细花纹,谓之绣面女。女既黥,集亲客相庆贺。唯婢获则不刺面。”这也是尊荣说的一个实例。

先假定龙是自己的祖宗,自己便是“龙子”,是“龙子”便有“龙性”,等装扮成“龙形”,愈看愈像龙,愈想愈是龙,于是自己果然是龙了。这样一步步地推论下来,可称为“人的拟兽化”,正是典型的图腾主义的心理。这是第一阶段,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便是从图腾变为始祖。杜尔干(Durkheim)说“始祖之名仍然是一种图腾”(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是对的。上文所讨论的人首蛇身神,正代表图腾开始蜕变为始祖的一种形态。我们疑心创造人首蛇身型的始祖的蓝本,便是断发文身的野蛮人自身。当初人要据图腾的模样来改造自己,那是我们所谓“人的拟兽化”。但在那拟兽化的企图中,实际上他只能做到人首蛇身的半人半兽的地步。因为身上可以加文饰,尽量地使其像龙,头上的发剪短了,也多少有点帮助,面部却无法改变,这样的结果不正是人首蛇身了吗?如今智识进步,根据“同类产生同类”的原则,与自身同型的始祖观念产生了,便按自己的模样来拟想始祖;自己的模样既是半人半兽,当然始祖也是半人半兽了。这样由全的兽型图腾蜕变为半人半兽型的始祖,可称为“兽的拟人化”。这是第二阶段。在这阶段中,大概文身的习俗还存在,否则也离那习俗被废弃时不久了。等到文身的习俗完全绝迹,甚至连记忆也淡薄了,始祖的模样便也变作全人型的了。这是第三阶段。

当然每一新阶段产生之后,前一阶段的观念并不完全死去。几个观念并存时,不免感觉矛盾,矛盾总是要设法调解的。调解的方式很多,这里只举一种较为巧妙的例。传说中禹本是龙(详下)。《天问》:“应龙何画?河海何历?”王注曰:“禹治洪水时,有神龙以尾画地,导水所注当决者,因而治之。”这里画地成河的龙实即禹自己,能画地成河就是禹疏凿江河。图腾的龙禹,与始祖的人禹并存而矛盾了,于是便派龙为禹的老师,说禹治水的方法是从龙学来的。洪水故事22说,洪水退后,只剩姐弟二人。弟弟见蜥蜴交尾,告诉姐姐,二人便结为夫妇。后生双胎,即现代人类的始祖。这里交尾的蜥蜴实即姐弟二人。故事的产生,也为着调解图腾的蜥蜴与始祖的姐弟二说。这故事的格式与禹学龙治水正是同一类型。

图腾与“沓布”(taboo)是不能分离的。文献中关于龙蛇的传说与故事,可以“沓布”来解释的着实不少,如上文所引齐桓公见委蛇与孙叔敖杀两头蛇二故事都是。但是谈到沓布,似乎得另起端绪,而且说来话长,非本文篇幅所许,所以只好留待以后再讨论了。

(四)龙图腾的优势地位

假如我们承认中国古代有过图腾主义的社会形式,当时图腾团族必然很多,多到不计其数。我们已说过,现在所谓龙便是因原始的龙(一种蛇)图腾兼并了许多旁的图腾,而形成一种综合式的虚构的生物。这综合式的龙图腾团族所包括的单位,大概就是古代所谓“诸夏”,和至少与他们同姓的若干夷狄。他们起初都住在黄河流域的上游,即古代中原的西部;后来也许因受东方一个以鸟为图腾的商民族的压迫,一部分向北迁徙的即后来的匈奴;一部分向南迁移的,即周初南方荆楚、吴越各蛮族,现在的苗族即其一部分的后裔。留在原地的一部分,虽一度被商人征服,政治势力暂时衰落,但其文化势力不但始终屹然未动,并且做了我国四千年文化的核心。东方商民族对我国古代文化的贡献虽大,但我们的文化终究以龙图腾团族(下简称龙族)的诸夏为基础。龙族的诸夏文化才是我们真正的本位文化,所以数千年来我们自称为“华夏”。历代帝王都说是龙的化身,而以龙为其符应,他们的旗章、宫室、舆服、器用,一切都刻画着龙文。总之,龙是我们立国的象征。直到民国成立,随着帝制的消亡,这观念才被放弃。然而说放弃,实地里并未放弃。正如政体是民主代替了君主,从前作为帝王象征的龙,现在变为每个中国人的象征了。也许这现象我们并不自觉,但一出国门,假如你有意要强调你的生活的“中国风”,你必多用龙文的图案来点缀你的服饰和室内陈设。那时你简直以一个旧日的帝王自居了。

现在我们仍旧回到历史。究竟哪些古代民族或民族英雄是属于龙族的呢?风姓的伏羲氏,和古代有着人首蛇身神,近代奉伏羲、女娲为傩公傩母的苗族,不用讲了。与夏同姓的褒国,其先君二龙的故事,我们也引过,这也不成问题。越人“断发文身以像龙子”,又相传为禹后(详后),则与褒同出一源,其为龙族,也不用怀疑。此外还有几个龙图腾的大团族,可以考见的,分述之如下。

1. 夏

夏为龙族,可用下列七事来证明:

(1)传说禹自身是龙。《海内经》注引《归藏·启筮篇》“鲧殛死,三岁不腐,剖之以吴刀,化为黄龙”,《初学记》二二,《路史后记》注一二并引末句作“是用出禹”。禹是龙,所以《列子·黄帝篇》说夏后氏也是“蛇身人面”。应龙画地成河实即禹疏凿江河,说已详上。

(2)传说多言夏后氏有龙瑞。《史记·封禅书》:“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尚书大传》描写禹受禅时的情形,说“于是八风循[10]通,庆云丛聚,蟠龙奋迅于其藏,蛟鱼踊跃于其渊,龟鳖咸出于其穴,迁虞而事夏”。(这大概就是后来的鱼龙漫衍之戏。)龙是水族之长,所以龙王受禅,蛟鱼龟鳖之属都那样欢欣鼓舞。

(3)夏人的器物多以龙为饰。《礼记·明堂位》“有虞氏之旂,夏后氏之”,郑注谓“有虞氏当言,夏后氏当言旂”,甚确。《周礼·司常》:“交龙为旂。”《明堂位》又曰“夏后氏以龙勺”,“夏后氏之龙簨虡”。要晓得原始人器物上的装潢,往往是实用的图腾标记,并无纯粹的审美意义。

(4)传说夏后氏诸王多乘龙。《括地图》说禹乘二龙,引见上文。《大荒西经》注引《归藏·郑母经》曰:“夏后启筮御飞龙登于天。”《海外西经》《大荒西经》都说启乘两龙,《左传》说帝赐孔甲乘龙,亦均见上文。

(5)夏人的姓和禹的名,其字都与龙有关。刘师培《姒姓释》说“姒”“巳”同文,姒姓即巳姓(《左盦集》五)。实则“巳”“蛇”古同字,金文龙字多从“巳”,已详上文。“禹”字从“䖝”,“䖝”与“虫”同。“虫”在卜辞里又与“巳”同字,并即虺蛇等字所从出。再则“巳”向来读如“辰巳”之“巳”,其实现在的“辰巳”之“巳”字,在金甲文里是“巳然”之“巳”字。“巳然”之“巳”与“禹”双声。声近则义近,所以禹、巳都是蛇名。

(6)禹的后裔多属龙族。《史记·夏本纪》曰:“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有褒氏……”《越世家》曰:“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褒越都是龙族,已详上文。又《匈奴列传》曰:“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匈奴也是龙族,详下。

(7)禹与伏羲同姓。禹妻涂山氏,《史记·夏本纪》索隐引《世本》曰:“涂山氏名女娲。”《淮南子·览冥篇》有女娲“积芦灰以止淫水”之语,而《墉城集仙录》述涂山氏助禹治水之事甚详。看来,《世本》的“娲”字未必是传本之误,当初或许真有此一说。上文节引过《拾遗记》里禹遇伏羲的故事,其详情如下:

禹凿龙关之山——亦谓之龙门——至一空岩,深数十里,幽暗不可复行。禹乃负火而进……见一神,蛇身人面。禹因与语。神即示禹八卦之图,列于金版之上。又有八神侍侧。禹曰:“华胥生圣子,是汝耶?”答曰:“华胥是九河神女,以生余也。”乃探玉简授禹,长一尺二寸,以合十二时之度,使量度天地。禹即持执此简,以平定水土。蛇身之神即羲皇也。

据此,则禹平水土的方略乃是九河神女华胥的儿子——伏羲传授的。《封禅书》以夏为木德,有青龙之瑞(详上),木德、青龙都是伏羲,所以《礼稽命征》曰:“禹建寅,宗伏羲。”(《开元占经·龙鱼虫蛇占篇》引)禹与伏羲,涂山氏与女娲的结合,或许因为两方都出于龙图腾吧?《史记》分明说褒国是禹后,而《潜夫论》又说是伏羲之后。褒国的“褒”本一作“庖”。(《春秋世族谱》,又《路史·国名纪》丁引《盟会图》一作“苞”。)《路史后记》一《注》引《潜夫论》曰:“太昊之国有庖国,姒姓。”《国名纪》甲注又引曰:“夏封伏羲之后。”《潜夫论》所谓庖国即褒国,毫无问题。但伏羲本是風(风)姓,以“夏封伏羲之后”来解释伏羲之后所以为姒姓,实在牵强得很。其实姒与风本是一姓,禹与伏羲原是一家人。姒姓即巳姓,已详上文。“風”字从“虫”,“虫”与“巳”在卜辞里是一字。原来古人说“風姓”或“巳姓”,译成今语,都是“蛇生的”(“生”“姓”古今字)。这里有一个重要的观念,非辨清楚不可。古代所谓姓,其功用只在说明一个人的来历,略等于后世的谱系,有必要时才提到它,并不像现在一开口喊人,就非“王先生”“李先生”不可。既然不是常在口头上用的一种称谓,便只要意义对就行,字音毫无关系。譬如我说某人是蛇生的,你说他是长虫生的,我们并不冲突:在第三者听来也绝不会发生任何误会。总之,风与巳(姒)是同义字,伏羲与禹是同姓,所以庖国是姒姓,也是风姓,是禹后,也是伏羲之后了。所谓同姓实即同图腾,知道伏羲的图腾是龙,则禹的图腾是什么也就解决了。

2. 共工

相传共工也是人面蛇身,其证如下:

共工人面蛇身朱发。(《大荒西经》注引《归藏·启筮篇》)

共工,天神,人面蛇身。(《淮南子·墬形篇》高注)

西北荒有人焉,人面朱髴(发),蛇身人手足,而食五谷,禽兽顽愚,名曰共工。(《神异经》)

此外又有三个旁证:

(1)共工氏之子曰句龙。《左传·昭二十九年》蔡墨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

(2)共工氏之臣人面蛇身。《海外北经》曰:“共工之臣曰相柳氏……九首人面蛇身而青。”《大荒北经》曰:“共工臣名曰相繇,九首蛇身自环。”郭璞说相繇即相柳。《广雅·释地》曰:“北方有民焉,九首蛇身,其名曰相繇。”

(3)共工即雄虺。《天问》:“康回冯怒,墬何[11]以东南倾?”王《注》曰:“康回,共工名也。”“康”与“庸”俱从“庚”声,古字通用,故《史记·楚世家》“熊渠……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索隐》引《世本》“康”作庸,秦《诅楚文》“今楚王熊相康回无道”,董逌释作“庸回”。《天问》之“康回”即《尧典》之“庸违”。不过《尧典》那一整段文字似乎从未被读懂过。原文如下:

帝曰:“咨畴[12]若予采。”

驩兜曰:“都共工方鸠僝(栫)功。”

帝曰:“吁!静言庸违(回),象(潒)恭(洪)滔天。”

帝曰:“咨四岳。汤汤洪水方割(害)[13],怀山襄(囊)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乂?”

僉曰:“於!鲧哉。”

《周语》下灵王太子晋说:“昔共工氏……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祸乱并兴,共工用灭。其在有虞,有崇伯鲧,播其淫心,称遂共工之过。”《尧典》的话完全可与《周语》相印证。“僝”当读为栫,《说文》曰:“以柴木壅水也。”“方鸠栫功”即《周语》之“壅防百川”[14]。“象”是“潒”之省,“潒”即“荡”字。“恭”当从“水”作“恭”,即“洪”之别体。“滔天”即下文之“浩浩滔天”,指洪水。“潒洪滔天”即《淮南子·本经篇》所谓“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周语》之“害天下”亦指此而言[15]。“庸违”当从《左传·文十八年》《论衡·恢国篇》《潜夫论·明暗篇》《吴志·陆抗传》作“庸回”。但自《左传》以来,都将“庸回”解为“用邪”,《史记·五帝本纪》也译为“用僻”,实在是大错。(向来解释下句“象恭滔天”的各种说法,也极可笑。)实则“庸回”是“潒洪滔天”的主词,正如“共工”是“方鸠栫功”的主词,庸回与共工是一个人。《天问》《招魂》都有“雄虺九首”之语,郝懿行说就是《山海经》“九首蛇身”的相柳,很对。其实共工之臣与共工还是一样,相柳九首,共工也可以九首。“雄虺”与“庸回”声近,“雄虺九首”就是共工。共工人面蛇身,所以又称雄虺。“庸回”是“雄虺”的声假字,“康回”则是“庸回”的异文。

3. 祝融

据《郑语》,祝融之后八姓;《世本》(《史记·楚世家》索隐引)及《大戴礼记·帝系姓篇》,均作六姓;据《郑语》韦昭《注》,八姓又可归并为五姓。现在对照各说,列表如下:

巳姓是龙族(详上),所以巳的别封董姓中有豢龙氏。芈姓的越也是龙族(亦详上),而夔也有说是龙类的。《说文》曰:“夔,神魖也,如龙一足。从夊。象有角、手、人面之形。”《文选·东京赋》薛综《注》曰:“夔,木石之怪。如龙有角,鳞甲光如日月。见则其邑大旱。”小篆“夔”亦从“巳”,与金文“龙”从“巳”同意,所以《尚书》夔、龙通称。芈姓又有蛮芈,而荆本在荆蛮。其实古代南方诸侯都称蛮,所以夔越也还是蛮。芈姓四支都是蛮,“芈”也许就是“蛮”之声转。“蛮”字从“虫”,《说文》曰“南蛮蛇种”,龙为芈姓是龙族的确证。巳、芈二姓都是龙族,而都出于祝融,则祝融可能也是龙子。“融”字从“虫”,本义当是一种蛇的名字。《东山经》曰:

独山涂末之水,东南流注于沔。其中多,其状如黄蛇,鱼翼,出入有光。见则其邑大旱。

”郭《注》曰:“条容二音。”金文《邾公釛钟》“陆之孙邾公釛”,王国维说“陆”即“陆终”(《观堂集林》一八《邾公钟跋》),郭沫若说亦即“祝融”(《金文丛考·金文所无考》)。两说都对。其实“牽”“享”古同字,“”亦可释“蜳”。《庄子·外物篇》“螴蜳不得成”,司马彪《注》曰:“‘螴蜳’读曰‘忡融’。”读曰融,是陆即祝融的佳证。但是“”所从的“牽”又是古文“墉”字,所以“”又可释为“墉”,而“祝”“”声亦近,“陆”“祝融”实在都是《山海经》的“”。《郑语》史伯曰:“夫黎为高辛氏火正,以淳(焞)耀敦大天明地德,光照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又曰:“祝融亦能昭显天地之光明。”“光照四海”与“出入有光”合,火正与“见则其邑大旱”合,祝融即,是没有问题的。祝融即“见则其邑大旱”,夔是祝融之后,所以也是“见则其邑大旱”。祝融是一条火龙,所以又与火山黏合成火山的神。

西北海之外,赤水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身长千里[16]。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视乃明。不食,不寝,不息。风雨是谒。是烛九阴,是谓烛龙。(《大荒北经》)

钟山之神,名曰烛阴。视为昼,暝为夜,吹为冬,呼为夏。不饮不食,不息,患为风。身长千里。……其为物,人面蛇身,赤色,居钟山下。(《海外北经》)

烛龙在雁门北,蔽于委羽之山,不见日。其神人面龙身而无足。(《淮南子·墬形篇》)

烛龙即融,杨宽已讲过(《中国上古史导论》——《古史辨》第七册上编),那是对的,但说是日神,却不然。《淮南子》分明说“不见日”。“钟”“章”一声之转。(《汉书·广川惠王越传》“尊章”注曰:“今关中俗妇呼舅为钟,钟者章声之转也。”)“尾”当读为“”,《说文》:“,火也。”《洞冥记》曰:“东方朔北游钟火山,日月不照,有青龙衔烛,照山四极。”章山即钟火山,钟山又是钟火山之省。上揭各书所描写的情形,显然都是由火山的性能附会出来的。但说钟山之神烛龙即祝融,确乎可信。《周语》上内史过曰:“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融即祝融,崇山即钟山,韦昭说是阳城附近的崇(蒿)高山,恐怕不对。《西次三经》又说:

钟山(之神)其子曰鼓,其状如人面而龙身。是与钦杀葆江于昆仑之阳。帝乃戮之钟山之东曰瑶崖。钦化为大鹗。其状如而黑文,白首赤喙而虎爪,其音如晨鹄。见则有大兵。鼓亦化为鸟,其状如鸱,赤足而直喙,黄文而白首,其音如鹄。见即其邑大旱。

钟山本在北方,祝融是颛顼的孙子,颛顼是北方之神,所以祝融本当在北方。钟山之神烛龙的儿子一鼓化为鸟,大概即祝融的后裔迁到南方,征服了南方的淮夷而占其地的故事。淮夷是鸟图腾的团族,帝俊之后,所以说“化为鸟”。帝俊即旁喾。《郑语》曰:“黎为高辛氏火正。”《楚世家》曰:“重黎为帝喾高辛氏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大概是同一故事的另一种传说。鼓“见则其邑大旱”与的传说相同。即祝融,鼓是祝融之子,所以传说相同。楚的始祖祝融是赤龙,汉高祖是楚人,所以也是赤龙或赤蛇之精。祝融之子是龙化为鸟,又和《春秋握诚图》所记“刘媪梦赤鸟如龙戏己,生执嘉”(《史记·高祖本纪》正义引)的传说相合。

4. 黄帝

黄帝是龙的问题很简单。

轩辕之国……人面蛇身,尾交首上。(《海外西经》)

轩辕黄龙体。(《史记·天官书》)

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其兽黄龙。(《淮南子·天文篇》)

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史记·封禅书》)

黄帝将亡,则黄龙坠。(《开元占经·龙鱼虫蛇占篇》引《春秋握诚图》)

现在只举黄帝后十二姓中的僖、巳二姓为例,来证明黄帝的别姓也是龙族。(1)《晋语》四司空季子曰:“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巳,滕,箴,任,荀,僖,姞,嬛,依是也。”旧音曰:“僖或为釐。”《潜夫论·志氏姓篇》亦作釐。《鲁语》下仲尼曰:“(防风)汪芒氏之君也,守封嵎之山者也,为漆姓。在虞、夏、商为汪芒氏,于周为长狄,今为大人。”《史记·孔子世家》“漆”作“釐”(《说苑·辨物篇》同),索隐曰:“釐音僖。”王引之说“漆”为“来”之误,“来”与“釐”通(《经义述闻》二○),甚确。据孔子说,防风氏春秋时为“大人”;《大荒北经》曰“有大人之国,釐姓”,这是王说很好的证据。王氏又据《晋语》黄帝之后有僖姓,即釐姓,来证明防风氏是黄帝之后,这说也确。《博物志》二曰:“大人国,其人……能乘云而不能走,盖龙类。”《大荒东经》注引《河图玉版》曰:“从昆仑山以北九万里,得龙伯国,人长三十丈。”《初学记》一九引《河图龙鱼》作“长三丈”,《列子·汤问篇》曰:“龙伯之国有大人,举足不盈数步而暨五山之所,一钓而连六鳌。”龙伯国即大人国,大人国是“龙类”,所以又名龙伯国。黄帝是龙,大人国是黄帝之后,所以也是龙类。(2)黄帝十二姓中也有巳姓,巳是龙(见上)。黄帝之后的巳姓与祝融之后的巳姓,从图腾的立场看来,还是一姓,因为黄帝、祝融都是龙。

5. 匈奴

匈奴的龙图腾的遗迹,可以用下列各点来证明:

每年祭龙三次,名曰“龙祠”。《后汉书·南匈奴传》:“匈奴岁有三龙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

举行龙祠时,首领们会议国家大事,名曰“龙会”。《南匈奴传》又曰:“单于每龙会议事(左贤王),师子辄称病不往。”

祭龙的地方名曰“龙城”,或“龙庭”。《史记·匈奴传》“五月大会龙城,祭其先、天地、鬼神”(龙城《汉书》作“龙庭”),《索引》引崔浩曰:“西方胡皆事龙神,故名大会处为龙城。”《文选》班固《封燕然山铭》“蹑冒顿之区落,焚老上之龙庭”,注曰:“龙庭,单于祭天所也。”

习俗有“龙忌”。《淮南子·要略篇》“操合开塞,各有龙忌”,许《注》曰:“中国以鬼神之事曰忌,北胡南越皆谓‘请龙’。”《后汉书·周举传》:“太原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晋染胡俗是深,故也有龙忌。《墨子·贵义篇》:“子墨子北之齐,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杀黑龙于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听,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焉。日者曰:‘我谓先生不可以北。’子墨子曰:‘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得南,其色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且帝以甲乙杀青龙于东方,以丙丁杀赤龙于南方,以庚辛杀白龙于西方,以壬癸杀黑龙于北方,若用子之言,则是禁天下之行者也。’”这大概也是龙忌。刘盼遂说墨翟是北狄种,这里所讲的是匈奴风俗(《燕京新闻》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自然为龙类。《晏子春秋·谏》下篇曰:“维翟(狄)人与龙蛇比。”《吕氏春秋·介立篇》:“晋文公反国,介子推家不肯受赏,自为赋诗曰:‘有龙于飞,周遍天下,五蛇从之,为之丞辅。龙反其乡,得其处所,四蛇从之,得其露雨。一蛇羞之,槁死于中野。’悬书公门而伏于山下。”称君为龙,臣为蛇,也是胡俗,即所谓“维翟人与龙蛇比”(互参上条)。

人面龙身。《开元占经·客星占六篇》引郗萌曰:“客星舍匈奴星,人面龙身留十余日不去,胡人内相贼,国家兵起,边人来降。”

由上观之,古代几个主要的华夏和夷狄民族,差不多都是龙图腾的团族,龙在我们历史与文化中的意义,真是太重大了。关于龙,可说的话还多得很,因为限于篇幅,我们只能将《山海经》里所见的人面蛇身或龙身的神(包括上文已讨论的和未讨论的),列一总表于下,以结束本文。请注意表中各神的方位分布。

[17]《海内西经》“窫窳者蛇身人面贰负臣所杀也”,此“蛇身人面”四字形容贰负,非形容窫窳。《北山经》说窫窳“如牛而赤身人面马足”,《海内南经》说它是“龙首”,《尔雅·释兽》作貐,说是“似躯虎爪”,可见窫窳不是蛇身。

民国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昆明

三 战争与洪水

我们分析多数的洪水遗民故事,发现其中心母题总不外乎:(一)兄妹之父与雷公斗争;(二)雷公发洪水;(三)全人类中唯兄妹二人得救;(四)二人结为夫妇;(五)遗传人类。这些又可归纳为两个主要元素。洪水不过是一种战略,或战祸的顶点,所以(一)(二)可归并为A战争。兄妹配婚与遗传人类是祖宗崇拜的推源故事,所以(四)(五)可归并为B宗教。(三)兄妹从洪水中得救,是A与B间的连锁。这两个元素恰恰与那说明古代社会的名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原则相合。关于B项,即祖宗崇拜的宗教,上节已讲得很多了。在本节我们要专门讨论属于A项的战争故事了。

我们若要在汉籍中寻找这故事的痕迹,洪水是个好线索。《淮南子·览冥篇》曰:

……然犹未及岁虙羲氏之道也。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

这故事与共工有关。可以由下列几点证明:(一)黑龙即共工,详上文论句龙;(二)“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即所谓“天倾西北,地倾东南”,其事据《楚辞》《淮南子》,乃是共工触山的结果。《楚辞·天问》曰:“康回冯怒,墬何以东南倾?”王《注》曰:“康回,共工名也。”《淮南子·原道篇》曰:“昔共工之力触不周之山,使地东南倾。”《天文篇》曰:“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倾西南,故水潦尘埃归焉。”(三)所谓“淫水”即洪水,相传为共工所致。《尚书·尧典》曰:“静言庸违,象(潒)恭(洪)滔天。”庸违《论衡·恢国篇》《潜夫论·明暗篇》作庸回,即《天问》之康回,亦即共工。“潒(同荡)洪滔天”即《淮南子·本经篇》所谓“共工振滔洪水”。又《周语》下曰“昔共工氏……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荀子·成相篇》曰“禹有功,抑下鸿(洪),辟除民害逐共工”,《史记·律书》曰“颛顼有共工之阵以平水土”,都暗示洪水与共工有关。《补史记·三皇本纪》直说女娲收拾的残局是共工造成的。

当其(女娲)末年也,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聚芦灰以止滔水,以济冀州。于是地平天成,不改旧物。

《路史后记》二并说共工是女娲灭的。

太昊氏衰,共工惟始作乱,振滔洪水,以祸天下。隳天纲,绝地纪,覆中冀,人不堪命。于是女皇氏(女娲)役其神力,以与共工氏较,灭共工氏而迁之。然后四极正,冀州宁,地平天成,万民复生。

司马贞将《淮南子·原道篇》与《天文篇》的共工争帝触山和《览冥篇》的女娲补天治水糅在一起说,罗泌又将《本经篇》的共工振滔洪水和《览冥篇》的女娲故事打成一片,确乎都是很有道理的。

在汉籍中发动洪水者是共工,在苗族传说中是雷公,莫非雷公就是共工吗?我们是否能找到一些旁证来支持这个假设呢?较早的载籍中讲到雷公形状的都说是龙身人头。

《海内东经》:“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则雷。”

《淮南子·墬形篇》:“雷泽有神,龙身人头,鼓其腹而熙。”

共工亦人面蛇身。

《淮南子·墬形篇》高《注》:“共工,天神,人面蛇身。”

《大荒西经》注引《归藏启筮》:“共工人面蛇身朱发。”

《神异经》:“西北荒有人焉,人面朱发,蛇身人手足,而食五谷,禽兽顽愚,名曰共工。”

而其子名曰句龙(见前),其臣亦人面蛇身。

《海外北经》:“共工之臣曰相柳氏……九首人面蛇身而青。”

《大荒北经》:“共工臣名曰相繇,九首蛇身自环。”

然则共工的形状实与雷神相似,这可算共工即雷神的一个有力的旁证。古字回与雷通,吴雷(《楚公逆镈》)一作吴回(《大戴礼记·帝系篇》《史记·楚世家》《大荒西经》),方雷(《晋语》四)一作方回(《淮南子·俶真篇》,《后汉书·周盘传》注引《列仙传》,四八目),雷水(《穆天子传》《水经·河水注》)一作回水(《天问》《汉书·武帝纪·瓠子歌》),是其例。共工,《论衡》。《潜夫论》引《尚书》作庸回,《天问》作康回,疑庸回、康回即庸雷、康雷。此说如其可靠,则共工即雷神,完全证实了。

共工在历史上的声誉,可算坏极了。他的罪名,除了招致洪水以害天下之外,还有“作乱”和“自贤”两项。前者见《吕氏春秋·荡兵篇》和《史记·楚世家》,后者见《周书·史记篇》。在《左传》中则被称“四凶”之一。

少皞氏有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搜慝,以诬盛德。天下之民谓之穷奇。

注家都说穷奇即共工,大概是没有问题的。因此许多有盛德的帝王都曾有过诛讨共工的功。帝喾诛灭共工,见《淮南子·原道篇》和《史记·楚世家》。颛顼战败共工之卿浮游,见《汲冢琐语》。唐氏(帝尧)伐共工,见《周书·史记篇》。帝舜流共工于幽州,见《尚书·尧典》。

禹的功劳尤其多,攻共工,见《大荒西经》;伐共工,见《荀子·议兵篇》及《秦策》;逐共工,见《荀子·成相篇》;杀共工之臣相柳或相繇,见《海外北经》及《大荒北经》。此外不要忘记上文已表述过的女娲杀黑龙,实即杀共工。苗族传说没有把共工罗织成一个千古罪人。他们的态度较老实,较幼稚,只说兄弟二人因争财产不睦,哥哥一气,便发起洪水来淹没弟弟所管领的大地。如故事(10)。他们也不讳言自己的祖先吃了败仗,以致受伤身死,如故事(2)。因此将这仇恨心理坦率地表现在故事(1)中,便说母亲病重,告诉儿子:“若得天上雷公的心来吞服,便可痊愈。”总之,汉、苗两派的故事,作风虽不同,态度虽有理智与感性之别,但内中都埋藏着一个深沉的、辽远的仇恨,却没有分别。

这次战争之剧烈,看《淮南子》中《览冥》《天文》两篇所述,便可想见。四极废,九州裂,天倾西北,地倾东南,其破坏性之大以至于此。神话期历史上第一有名的涿鹿之战,也许因时期较近,在人们记忆中较为鲜明,若论其规模之大,为祸之惨烈,似乎还比不上这一次。但洪水部分,我以为必系另一事,它之加入这个战争故事,是由于传说的黏合作用。远在那渺茫的神话时期,想来不会有如后来智伯、梁武所用的水战的战术。洪水本身是怎么回事,是另一问题。它的惨痛的经验,在人类记忆中留下很深的痕迹,那是显而易见的。它的被羼入这战争故事,正表示那场战争之激烈;天灾与人祸,正因惨烈性的程度相当,而在人类记忆中发生黏合作用。为明了战争在这个故事中的重要性高于洪水,我们还可以引另一故事作一比较。奉祀槃瓠的傜畲,虽与奉祀伏羲的苗不同族,但是同系的两个支族,那是不成问题的。而且“槃瓠”“伏羲”一声之转,明系出于同源,而两故事中相通之处也很多。这些问题下文还要详细讨论。现在我们要提出的是槃瓠故事中完全没有洪水,而战争却是故事的一个很重要的成分。这也反映出在伏羲故事中,洪水本不是包含在战争中的一部分,而是另外一件独立的事实,和战争偶然碰头了,因而便结了不解之缘。换言之,战争的发生或许在苗和傜畲未分居的时代,所以在两支传说中都保存着这件事的记忆。洪水则是继分居后苗族独有的经验,所以它只见于苗族传说,而不见于傜畲传说。

古代民族大都住在水边,所谓洪水似乎即指河水的泛滥。人们对付这洪水的手段,大致可分三种:(一)最早的办法是“择丘陵而处”,其态度是消极的、逃避的。消极中稍带积极性的是离水太远的高处不便居住、近水的丘陵不够高时,就从较远的高处挖点土来把不够高的填得更高点,这便是所谓“堕高堙庳”;次之(二)是壅防,即筑初步的或正式的堤;后(三)是疏导,堙塞从古以来就有了,疏导的发明最晚,都用不着讨论。壅防的起源却不太早。《穀梁传·僖九年》载齐桓公葵丘之盟(前651)曰“毋壅泉”,似乎是最早的记载。一百年后,周“灵王二十二年(前550),谷洛斗,将毁王宫,王欲壅之”(《周语》下)。太子晋大大发挥一通壅防的害处。大概春秋中叶以后,壅防之事已经盛行了。以农业发展与土地开辟的情形推之,“壅泉”之盛于此时,倒是合理的。再早便不大可能了。若说神话初产生时,人们便已知道“壅泉”之法,因而便说共工曾实行此法,那却很难想象了。

古籍说到共工与洪水的,有下列各书:

《尚书·尧典》:“共工方鸠僝(栫)功……象(潒)恭(洪)滔天。”

《周语》下:“昔共工氏……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

《淮南子·本经篇》:“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

《尧典》“潒洪滔天”即《淮南子》“振滔洪水”,已详上文。但这是说发动洪水,而没有说到如何发动的方法。“堕高堙庳”假定是共工时代可能的现象,大致没有什么问题。《尧典》“方鸠僝功”之僝应读为栫,《说文》训为“以柴木壅”,此即《周语》所谓“壅防百川”。如果上文我们判断的不错,壅泉之法,至春秋时代才开始盛行,那么传说中共工壅防百川的部分,可能也是春秋时产生的。本来《周语》“共工氏……欲壅防百川”的话就是太子晋口中的,而说到“共工方鸠僝功”的《尧典》,有人说是战国作品,虽未必对,但恐怕最早也不会在春秋之前。总之,我们相信洪水传说尽可能很早,共工发动洪水,尤其以壅防百川的方法来发动洪水,却不必早。既然共工发动洪水的传说不能太早,那么在颛顼、共工的战争故事中,洪水部分是后加的,也就不言而喻了。

四 汉苗的种族关系

上文我们已经证明了伏羲、女娲确是苗族的祖先,我们又疑心那称为伏羲氏的氏族或是西周褒国后裔之南迁者。褒是姒姓国,夏禹之后,然则伏羲氏的族属与夏后氏相近了。伏羲与龙的关系是无可疑的事实。夏与龙的关系,以下面各事证之,似乎也不成问题:

《海内经》注引《归藏·启筮篇》曰:“鲧殛死三岁不腐,剖之以吴刀,化为黄龙。”《初学记》二二,《路史后记》一二《注》引“化为黄龙”并作“是用出禹”。

《天问》:“应龙何画?河海何历?”王注曰:“禹治洪水时,有神龙以尾画地,导水所注当决者,因而治之也。”其实助禹治水的龙本即禹自己,后期传说始分为二。

古禹字作,从(虫)从(手)执之。虫古虺字,与龙同类。

夏王多乘龙的故事。A.《御览》九六引《括地图》“夏后德盛,二龙降之,禹使范氏御之以行”。(《博物志》八,敦煌旧抄《瑞应图》引《神灵记》略同。)B.《海外西经》“夏后启于此儛九代,乘两龙”,《大荒西经》“有人珥两青蛇,乘两龙,名曰夏后开”,《注》引《归藏郑母经》“夏后启筮御飞龙登于天,吉”。C.《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帝赐之(孔甲)乘龙,河汉各二”;

《史记·封禅书》“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伏羲氏与夏后氏既然皆与龙有这样密切的关系,我疑心二者最初同属于一个龙图腾的团族。在后图腾社会变为氏族社会,这团族才分为若干氏族,伏羲氏与夏后氏便是其中之二。既为两个分离的氏族,所以各自有姓,伏羲氏姓风,夏后氏姓姒。褒亦姒姓国,本是龙图腾的支裔,所以也有先君二龙的传说。

汉族所传的共工,相当于苗族所传的雷神,也是上文证明过的。共工既相当于雷神,则共工的对手可能也相当于雷神的对手了。雷神的对手是伏羲。共工的对手,据汉籍所传,有以下各种说法:

(一)帝喾高辛氏

《淮南子·原道篇》:“昔共工……与高辛争为帝。”

《史记·楚世家》:“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

(二)颛顼

《淮南子·天文篇》:“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

同上《兵略篇》:“颛顼尝与共工争矣。”

《史记·律书》:“颛顼有共工之阵以平水土。”

《琐语》:“昔者共工之卿浮游败于颛顼。”

(三)帝尧陶唐氏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尧……又举兵而诛共工于幽州之都。”

《周书·史记篇》:“昔有共工自贤……唐氏伐之,共工以亡。”

《大戴记·五帝德篇》:“帝尧……流共工于幽州,以变北狄。”

(四)帝舜

《尚书·尧典》:“舜……流共工于幽州。”

《淮南子·本经篇》:“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

及(五)禹

《荀子·议兵篇》:“禹伐共工。”(《秦策》同)

《荀子·成相篇》:“禹有功,抑下鸿,辟除民害逐共工。”

《大荒西经》:“西北海之外……有禹攻共工之山。”

《海外北经》:“共工之臣曰相柳氏……禹杀相柳。”(《大荒北经》作相繇)

除帝喾外,其余各说都可以有法沟通。舜流共工,据《尧典》,本在舜受禅后尧未死前,故共工也可说是尧流的。若依《韩非子》,尧禅位于舜,共工以为不平,尧遂流之,则流共工正在唐、虞禅让之际,其负责的人更是两说皆可了。《周书》的看法与韩非同,大概是比较近确的。流共工的事既然可以这样看,则关于四凶中其余三凶,可以类推。讲到四凶,有一个极有趣的现象,那便是不但如世人所习知的尧(或舜)诛四凶,颛顼与禹似乎也有同样的事迹。试分别证之如下:

(一)三苗

《墨子·非攻》下篇曰:

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高阳乃命禹于玄官……以征有苗。

然则诛三苗是颛顼的命令,而禹执行之。此外诸书单说禹伐有苗很多,不具举。总之,对诛三苗这事,颛顼和禹都有份儿。

(二)

经注引《纪年》曰:

颛顼产伯,是维若阳。

《世本》及《大戴记·帝系篇》亦皆曰:“颛顼产鮌。”《墨子·尚贤》中篇曰:

昔者伯,帝之元子,废帝之德庸,既乃刑之。

五 伏羲与葫芦

(一)洪水造人故事中的葫芦

在中国西南部(包括湘西、贵州、广西、云南、西康)诸少数民族中,乃至在域外,东及中国台湾,西及越南与印度中部,都流传着一种兄妹配偶型的洪水遗民再造人类的故事(以下简称洪水造人故事),其母题最典型的形式是:

一个家长(父或兄),家中有一对童男女(家长的子女或弟妹)。被家长拘禁的仇家(往往是家长的弟兄),因童男女的搭救而逃脱后,发动洪水来向家长报仇,但对童男女,则已预先教以特殊手段,使之免于灾难。洪水退后,人类灭绝,只剩童男女二人,他们便以兄妹(或姊弟)结为夫妇,再造人类。

这是原始智慧的宝藏,原始生活经验的结晶,举凡与民族全体休戚相关,而足以加强他们团结意识的记忆,如人种来源、天灾经验与民族仇恨等等,都被象征式地糅合在这里。它的内容是复杂的,包含着多样性而错综的主题,因为它的长成通过了漫长时间的累积。主题中最重要的,无疑是人种来源,次之或许是天灾经验,再次是民族仇恨等等。本文便专以人种来源这个主题为研究对象,所有将被讨论的诸问题都以这一点为中心。

普遍都称这些故事为“洪水故事”,实有斟酌余地。我们在上文已经提到故事的社会功能和教育意义,是在加强民族团结意识,所以在故事中那意在证实血族纽带的人种来源——即造人传说,实是故事最基本的主题,洪水只是造人事件的特殊环境,所以应居从属地位。依照这观点,最妥当的名称该是“造人故事”。如果再详细点,称之为“洪水造人故事”,那“洪水”二字也是带有几分限制词的意味的。我疑心普遍只注意故事中的洪水部分而忽略了造人部分,是被洪水事件本身的戏剧性所迷惑的。其实这纯是我们文明社会的观点,我们知道,原始人类从不为讲故事而讲故事,他们任何行为都具有一种实用的目的。

正如造人是整个故事的核心,葫芦又是造人故事的核心。但在讨论故事中作为造人素材的葫芦之前,我们得先谈谈作为避水工具的葫芦。

分析四十九个故事的内容(参看表一),我们发现故事情节与葫芦发生关系的有两处,一是避水工具,一是造人素材。本来在原始传说中,说法愈合理,照例是离原始形态愈远,因此在避水工具中(参看表二),葫芦和与它同类的瓜,我们疑心应该是较早期的说法;其余如鼓桶臼箱瓮床和舟,说得愈合理,反而愈是后来陆续修正的结果。这一点交代以后,我们再来研究造人素材(参看表三)。在第一组(物中藏人,由物变人)的六种不同形式中:

1.男女从葫芦中出;

2.男女坐瓜花中,结实后,二人包在瓜中;

3.造就人种,放在鼓内;

4.瓜子变男,瓜瓤变女;

5.切瓜成片,瓜片变人;

6.播种瓜子,瓜子变人。

五种属于葫芦和与之同类的瓜,一种是鼓,看来鼓中容人,似比葫芦和瓜更合理,实则它的合理性足以证明它的讹误性,说不定鼓中藏人种,正是受了那本身也是讹变的“鼓中避水说”的感染而变生的讹变。因此,我们主张在讨论问题时,这一条“造就人种,放在鼓内”可以除外,要不就权将“鼓”字当作“瓜”字之讹也行。这一点辩明以后,我们可以进而讨论全部造人素材的问题,便是造人素材与葫芦的关系问题。

和避水工具一样,关于造人素材的说法,也可分为较怪诞与较平实的两组,前者我们称为第一组,后者称为第二组。第一组的六种形式上文已经列举过,现在再将第二组分作两类列举于下:

第一类像物形:1. 像瓜;2. 像鸡卵;3. 磨石仔。

第二类不成人形:1. 肉球、肉团(坨)、肉块;2. 无手足(腿臂)、无头尾、无耳目口鼻(面目);3. 怪胎;4. 血盆。

第一类的第三项与第二类的第二项,没有严格的界限。有时说到“磨石仔”,又说到“无手足”之类,在这种场合,我们便将它归入“无手足……”项下。依上述愈合理、愈失真的原则,我们疑心这第二组内离葫芦愈远,离人形愈近的各种形式,也是后起的合理化的观念形态。而最早的传说只是人种从葫芦中来,或由葫芦变成。八寨黑苗(7),短裙黑苗(8),说童男女自身是从石蛋出来的,生苗或说蛋(15),或说白蛋(17),或说飞蛾蛋(18),暗示最初的传说都认为人类是从自然物变来,而不是人生的。而且蛋与葫芦形状相近,或许蛋生还是葫芦生的变相说法。至于避水工具中的葫芦,也还是抄袭造人素材的葫芦的。可能造人和洪水根本是两个故事,《生苗起源歌》(16, 17, 18)只讲造人,不提洪水,似乎还保存着传说的原始形态(生苗是一个在演化进程中最落后的民族)。我们疑心造人故事应产生在前,洪水部分是后来黏合上去的,洪水故事中本无葫芦,葫芦是造人故事的有机部分,是在造人故事兼并洪水故事的过程中,葫芦才以它的渡船作用,巧妙地做了链接两个故事的纽带。总之,没有造人素材的葫芦,便没有避水工具的葫芦,造人的主题是比洪水来得重要,而葫芦则正做了造人故事的核心。

(二)伏羲女娲与匏瓠的语音关系

以上所论都是纯理论的假设,最后判断当然有待于更多更精密的民俗调查材料。这样的材料,可惜我们目前几乎一点也没有。然而说除了民俗调查材料,目前我们在这题目上,便没有一句话可说,那又不然。

总观以上各例,使我们想到伏羲、女娲莫不就是葫芦的化身。或仿民间故事的术语说,一对葫芦精。于是我注意到伏羲、女娲两名字的意义。我试探的结果,“伏羲”“女娲”果然就是葫芦。

“伏”字《易·系辞传》下作“包”,“包”、“匏”音近古通,《易·姤》九五“以杞包瓜”,《释文》引《子夏传》及《正义》“包”并作“匏”。《泰》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包”亦当读为“匏”,可证。匏瓠《说文》互训,古书抑或通用,今语谓之葫芦。“羲”一作戏,《广雅·释器》:“瓠,蠡,,瓢也。”《一切经音义》十八引作“”,音“羲”。王念孙云,“”与“”同,即機字。(《庄子·人间世篇》《大宗师篇》《田子方篇》《管子·轻重戊篇》《荀子·成相篇》《赵策》四)。或作“”(《月令释文》)其本字当即,《集韵》虚宜切,音牺,训“瓠,瓢也”。译为今语则为葫芦瓢。又有檥桸三字,当即之别体。

《方言》二:“瓥、陈、楚、宋、魏之间或谓之簞,或谓之,或谓之瓢。”郭《注》曰:“瓠,勺也,今江东通呼为音义。”

《玉篇·木部》:“,杓也。”《一切经音义》十八:“南曰瓢,蜀人言蠡。”

《集韵·五支》:“戲,蠡(瓥)也,或作。”

陆羽《茶经》引《神异记》:“晋永嘉中,余姚人虞洪,入瀑布山采茗,遇一道士。云,吾丹丘子,祁子他日瓯檥之余,乞相遗也。”(案《茶经》曰:“,木杓也。”又曰:“瓢一曰牺杓,剖瓠为之,或刊木为之。”)

《说文·木部》:“桸,杓也。”(案《类篇》“桸”通作“”)

伏羲字亦有“羲”“戲”“希”三形。羲、戲习见,希则见《路史后记》二《注》引《风俗通义》。(女娲一作“女希”,见《初学记》九引《帝王世纪》,及《史记·补三皇本纪》。)我以为“包”与“戲”都是较古的写法。“包戲”若读为“匏”( ,檥,桸),即今所谓葫芦瓢。但“戲”古读如“乎”,与“匏”音同。若读“包戲”为“匏瓠”,其义即为葫芦。既剖的葫芦谓之“瓢”,未剖的谓之“葫芦”,古人于二者恐不甚分,看“瓠”(葫芦)“”(瓢)上古音全同便知。女娲之“娲”,《大荒西经》注、《汉书古今人表》注、《列子·黄帝篇》释文、《广韵》《集韵》皆音“瓜”。《路史后记》二注引《唐文集》称女娲为“娲”,以音求之,实即匏瓜。“包戲”与“娲”,“匏瓠”与“匏瓜”皆一语之转。(“包戲”转为“伏希”,“女娲”转为“女希”,亦可见“戲”、“娲”二音有可转之道。)然则伏羲与女娲,名虽有二,义实只一。二人本皆谓葫芦的化身,所不同者,仅性别而已。称其阴性的曰“女娲”,犹言“女匏”“女伏羲”也。

苗族传说以南瓜为伏羲、女娲的第二代。汉族以葫芦(瓜)为伏羲、女娲本身,这类亲与子易位,是神话传说中常见的现象,并不足妨碍苗族的伏羲与伏羲妹即汉族的伏羲、女娲。至于为什么以始祖为葫芦的化身,我想是因为瓜类多子,是子孙繁殖的最妙象征,故取以相比拟。《开元占经》六五《石氏中官占篇》引《黄帝占》曰:“匏瓜星主后宫。”又曰:“瓠瓜星明,则……后宫多子孙;星不明,后失势。”同上引《星官制》曰:“匏瓜,天瓜也。性内文明而有子,美尽在内。”《大雅·緜篇》以“緜緜瓜瓞”为“民之初生……”的起兴,有意与此正同。

根据上面的结论,有些零星问题,可以附带地得到解决。

1. 女娲作笙

古代的笙是葫芦做的。《白虎通·礼乐篇》:“瓠曰笙。”苗人亦以葫芦为笙,见刘恂《岭表录异》,朱辅《溪蛮丛笑》。女娲本是葫芦的化身,故相传女娲作笙。《礼记·明堂位》“女娲之笙簧”,《注》引《世本》曰“女娲作笙簧”。

2. 伏羲以木德王

葫芦是草木之类,伏羲是葫芦的化身,故曰伏羲木德。曹植《庖犧画赞》“木德风姓”,宋均《春秋内事》“伏羲氏以木德王”。《御览》七八引《帝王世纪》:“太昊庖犧氏……首德于木,为百王先。”

据上文伏羲与槃瓠诚属二系,然细加分析,两者仍出同源。“槃瓠”名字中有“瓠字”,而《魏略》等述茧未化生时复有“妇人盛瓠中,覆之以槃”之语,可见瓠亦为此故事母题之一部分。实则“槃”即剖匏为之,“槃瓠”犹匏瓠,仍是一语。是“槃瓠”与“包羲”字异而声义同。在初本系一人为二民族共同之祖,同祖故同姓。旧说伏羲、女娲风姓,而《图书集成畲民调查记》及《狗皇歌》皆有姓槃之说。风从凡声,古作,槃从般,古作,亦从声,然则风槃亦一姓也。

卜辞或省鸟形,直作。古器物先有匏,而刳木、编织、陶埴、铸冶次之。横置作象剖匏之形,下有为基址。然则风姓、槃姓,其初皆即匏生耳。

[1] 原脱此“雷”字,今依文义补。

[2] 《史记》作“蛟”,误。说详下注。

[3] 下文说高祖“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高祖自己是龙,他母亲也当是龙。《正义》引《陈留风俗传》曰:“沛公起兵野战,丧皇妣于黄乡。天下平定,使使者以梓宫招幽魂,于是丹蛇在水自洒,跃入梓宫。”可证刘媪也原是龙。这里刘媪一龙,神一龙,正是二龙。

[4] 《庄子·天运篇》作“虫雄鸣于上风,雌应鸣于下风而风化”。“虫”即“螣”之声转。螣从朕声,侵部,虫冬部,二部古音最近,故章炳麟合为一部。《韩非子·十过篇》“螣蛇伏地”,《事类赋》注十一引“螣”亦作“虫”。

[5] 原缺“外”字,依《博物志》二补。

[6] 今本“黑身手足乘两龙”作“珥两青蛇践两青蛇”,此从郭《注》引一本改。

[7] 参看附图。

[8] 王充、郑玄、许慎都以巳为蛇,不误。不但古字像蛇形,上古声母“巳”(*dz-)、蛇(*dé-)亦相近。

[9] “酂”原误作“被”,从王引之校改。

[10] “循”原误作“修”。

[11] “何”下原衍“故”字,从《御览》三六,《事类赋》注四引删。

[12] “咨畴”二字原倒,从段玉裁乙正。

[13] “怀”上原衍“荡荡”二字,从臧琳删。

[14] 《广雅·释器》:“瀀,涔,栫也。”《天问》问鲧事曰:“僉曰可(原误何)忧,何不课而行之?”“忧”即“瀀”字。共工壅水曰栫,鲧壅水曰瀀,“栫”、“瀀”二字异而义同,可以互证。

[15] 徐文靖已疑“滔天”即下文之“浩浩滔天”,但仍未解“象恭”二字。

[16] “身长千里”原误作注文四字,从《类聚》七九《楚辞补注》一○引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