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改革开放带来急剧社会变迁的背景下,中国乡村社会从传统和保守的文化内敛,逐渐走向现代和开放的社会融合。地处粤闽赣三省接壤地区的客家人,如何在改革的洪流中继承与发展传统文化和社会资源,无疑是一项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对社会和文化展开分析是人类学极为重要的研究维度,而对“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的学术目标而言,本书是在此背景下对客家民间习俗展开讨论的成果之一。
花灯源于汉,盛于唐,流行于宋,鼎盛于明清,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民间制灯、观灯的习俗一直延续下来,并且不断被发扬光大。我国历代花灯的制作品种繁多、特色迥异,虽内涵不尽相同,但均源远流长,是我国民间艺术中的一大瑰宝。传说花灯起源于汉武帝时期,每年的正月十五,皇帝都要设坛祭祀当时天神中最尊贵的太一神。由于祭祀仪式彻夜举行,必须点灯照明,此为元宵节点灯习俗的由来。明清时期,花灯活动尤为盛行,花灯样式变化万千、种类逐渐增多,花灯工艺制作规模也有所发展。
客家花灯是集削、钻、扎、剪、印、刻、描、糊、裱等多种手工艺于一身,融神话、传说、诗词、对联、书画、剪纸、编织于一体的民间综合艺术品。以兴宁为例,“响丁”所用之花灯的核心要素源于中原,蕴含着丰富的客家文化元素,随着客家人的迁徙、繁衍而传承发展。花灯综合了多种传统艺术形式,主要体现在编扎、印花、剪、刻、裱等一系列制作工艺上。
按照兴宁客家人的“上灯”习俗,每年元宵节之前,上一年生了男孩的家庭都要在祠堂里挂起花灯庆祝,以告知祖先和乡亲,其间还有客家锣鼓、舞龙舞狮、祭祖、饮灯酒、燃放烟花爆竹等热闹场景。
如果在互联网上检索兴宁的“上灯”习俗,便会发现这个隆重程度“大过年”的盛会,在名称上也有很多不同的说法,譬如“响丁、上丁、赏丁、赏灯”等发音较为相近的称谓。弄清楚这些词条究竟哪一个才能反映地道的兴宁客家花灯文化,其实也就踏上了深入探究客家地方社会历史和文化变迁的学术之旅。
客家先民由中原辗转迁徙至闽西、赣南、粤东一带。在极其艰苦恶劣的生存环境里,先民们为企盼家族的繁衍壮大和人丁兴旺,借助客家方言里“灯”“丁”同音取意,通过“上灯”的习俗,而取“上丁” (即将新生男丁的名字录入族谱) 之谐音,其中尽含客居异乡、思念故土、缅怀先辈的复杂情怀。
这种理解似乎合情合理,但若深入开展田野考察,便能发现兴宁客家花灯文化其实还有更多的内涵。兴宁地处客家大本营的核心地带,聚族而居的宗族社会文化体现在成千上万座围龙屋之中。在以人力劳动为主的农耕社会里,劳动力的重要程度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不过,我们也不可忽视,在社会资源有限的客家村落里,宗族之间的资源分割,几乎完全是以“人丁”这一要素为标准的,由此就不难理解客家民众“人丁兴旺”的美好愿望了,并可进一步明晰男丁名字“上谱”的民俗意义。
兴宁花灯与传统元宵花灯有一脉相承的地方,但更有其独特之处。兴宁花灯只用竹和纸扎制而成,竹是兴宁本地盛产的苗竹,纸是喜气的大红纸。旧时“上灯”习俗的过程非常复杂,由放灯绳、买灯、迎灯、上灯、暖灯和化灯六个环节组成,非常讲究。上灯时,把花灯提到祖堂上,摆好三牲贡品,上一年新生儿的母亲抱着新丁与家人一起拜祖; 而后用灯绳绑好花灯,花灯在鞭炮声、锣鼓声中冉冉升起,稳稳地悬挂在祖堂的横梁上。当天,灯主要摆宴席,亲戚朋友带着鞭炮、新丁新衣或者实用的毛毯棉被等礼物前来道贺,在鞭炮声中欢聚一堂“饮灯酒”。晚上,灯主不管有钱没钱,都会买来好多鞭炮和烟花燃放,寓意新丁以后飞黄腾达。从这个意义上讲,众人在祠堂这一神圣的场所内“赏丁”,不仅可欣赏有形的花灯,而且可通过庄重的仪式邀请“老祖宗”享用祭祀供品,并借助锣鼓、鞭炮和烟花等声响,达到“响丁”的效果。由此观之,民间习俗的称谓似乎没有明确的对错之分,只要是民众口头流传的说法,都可找到一定的依据。
兴宁花灯表达了浓郁的宗族凝聚力。在客家宗族社会里, “上灯”是一种联络感情和维护家族权威的手段,并可强化客家人的宗亲情结,使族人达到一致性和一体化。花灯文化活动营造了客家地区的节日氛围,给客家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提供了一个空间。然而,从实地调查来看,兴宁花灯的前景不容乐观。
首先,兴宁花灯的制作师傅越来越少,其在有生命力的活体传承上出现了严重危机。其次,花灯的类型也在逐渐减少,花灯制作总体而言比较粗糙。兴宁花灯致命的弱点是容易破损,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大力度抢救兴宁花灯文化的同时,要加大力度创新兴宁花灯的制作工艺。只有不断创新制作工艺,才能让兴宁花灯走得更远。最后,“上灯”习俗的淳朴内涵渐渐被人们忽略。客家花灯文化源于人类繁衍所期望的人丁兴旺,借助“响丁”这一热闹的仪式,活着的人与逝去的先祖保持心灵上的互通,共同期望族群的繁荣昌盛。随着市场经济对社会文化的广泛影响,兴宁花灯这一纯手工制作的民间俗物逐渐脱离乡土气息; 而乡土社会的人也渐渐失去日常生活中广泛参与花灯文化活动的热情与创新冲动。在农村城镇化的趋势下,远离乡村泥土住进城镇的人们,越来越多的人家以嫌麻烦为由不再上灯,只有少数阔气的人家回到老屋的祖祠里去大搞一番,而评判是否热闹的标准已经变成了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的长短,此活动逐渐变成了一种“面子”竞争。
或许,这些观察只是学术界人士的杞人忧天,身处其中的花灯制作艺人和客家民众并不一定有同样的忧虑。可喜的是,在地方文化部门的努力下,连平花灯已被列入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未来还有可能升格进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江西石城灯彩也进入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对比粤闽赣客家地区来看,梅州对传统文化资源的重视和挖掘显然落在后面。客家谚语讲“有样冇样,且看世上”,我们应该注重对客家花灯文化内涵的挖掘,详细记录工艺、形态、历史流变和艺术价值,并进而对传统客家社会资源进行价值转换。借助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依靠文化创意的途径,不仅可提升兴宁花灯的文化品位,还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扩大区域知名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当代文化发展和文化创新的不竭动力,是建设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基础。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文化强国之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及时总结保护经验,对探索建立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本规律和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体系,指导保护实践继续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只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生活,对传统技艺进行研究和开发,才能实现活态的、生产性的、科学的保护。正如兴宁熙和湾的发展目标定位那样,只要我们抓住深化改革的大好时机,充分利用花灯文化的丰富资源,用兴宁“上灯”这条金线串起一系列的客家民俗民风,形成一条功能齐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旅游产业链,以花灯为文化载体,全力打造旅游品牌,开发深度体验的旅游文化产业,客家花灯文化就一定能够得到发展和振兴。
周云水
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