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二 犯罪现场勘查概述
项目一 犯罪现场勘查的概念和要求
【知识目标】
1.掌握犯罪现场勘查的基本含义
2.理解和掌握犯罪现场勘查的要求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现场勘查的能力
【案例导入】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现场系一出租房,两室一厅结构,两名受害人分别躺卧在房内的客厅和主卧室,客厅茶几上发现3 个水杯,电视柜上发现3 把带血匕首。卧室内的保险柜上插有一串钥匙,地上散落几张带血的100元人民币。
结合本案,请回答以下问题:(1) 什么是犯罪现场勘查?
(2) 犯罪现场勘查的要求是什么?
【知识要点】
犯罪现场勘查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是侦查工作的起点和基础,是侦破刑事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侦查人员在对案件进行现场勘查时应当遵守 《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以及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等的规定。
一、犯罪现场勘查的概念
犯罪现场勘查是指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为了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揭露和证实犯罪嫌疑人,依法运用一定的策略方法和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人、事、物、场所等进行勘验、检查、记录和分析判断的一项侦查措施。现场勘查是一项法定的侦查措施。就整个侦查过程而言,犯罪现场勘查是侦查初期使用侦查方法最多的一项综合性的侦查措施。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能否做到及时、全面、客观将直接影响到侦查工作的成败。
犯罪现场勘查的概念具有以下四方面的含义:
(一) 犯罪现场勘查主体特定性
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126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由此可知,只有侦查人员才有权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任何其他机关、单位、团体或公民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利。除了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复杂的案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根据需要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勘查,但勘查必须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其他人员不具有独立勘查的主体资格。
现场勘查是一种对现场进行勘验从而收集证据、查找线索的侦查措施,现场勘查对于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措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为了保证现场勘查工作的质量,法律规定只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侦查人员才能进行现场勘查。根据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第7条规定,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现场勘验、检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现场勘验、检查资格。
(二) 犯罪现场勘查客体特定性
从概念可以看出,犯罪现场勘查的客体仅仅限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人身、物品等,凡是与犯罪无关的人、事及物都不是勘查的对象。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收集的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都能直接或间接地证明犯罪行为的某一方面,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重要证据,这决定了现场勘查只能是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人身、物品等进行勘验,除此之外的都不属于现场勘查的范围和对象。
(三) 犯罪现场勘查方法特殊性
根据犯罪现场的特点可知,犯罪信息都是以痕迹表现出来的。要想收集这些信息,必须要对痕迹进行勘查。但随着科技发展以及犯罪行为人作案的多样性和技术性,侦查人员必须利用一定的策略方法和科学技术手段才能对痕迹进行勘查进而获取所表达的犯罪信息,这就决定了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的方法往往都具有特殊性。一方面,侦查人员根据不同的现场访问对象及其心理状态,必须运用一定的策略方法,才能发现、收集储存在人们头脑中与犯罪有关的信息;另一方面,为了寻找、发现、显现、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侦查人员必须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包括物理和化学等方法进行勘查。由此可知,现场勘查必须运用一定的策略方法和技术手段才能收集到证据、线索,从而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四) 犯罪现场勘查程序的法定性
犯罪现场勘查是依据 《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以及《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等的规定来进行的,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189 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第8条规定:“现场勘查、检查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干扰和阻挠。” 由此可见,勘查犯罪现场时,法律赋予侦查人员专门权力,同时也规定侦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这样才能保证现场勘查中所收集证据的合法性。所以侦查人员必须了解犯罪现场勘查的工作程序,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获取犯罪现场的各类痕迹、物证。
二、犯罪现场勘查的要求
犯罪现场勘查是一项法定的侦查措施,侦查人员应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及时,即抓住时机。根据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第4 条,公安机关对具备勘验、检查条件的刑事案件现场,应当及时进行勘验、检查。现场勘查是侦破刑事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而侦破工作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侦查人员必须迅速赶到现场,在罪证未被毁灭、赃物尚未脱手和作案人未逃远的情况下快速勘查现场,掌握侦破工作的主动权。现场勘查及时的要求主要包括现场勘查人员赶赴现场要及时,针对紧急情况采取措施要及时,部署开展勘查工作要及时等三个内容。
全面,即要求侦查人员勘查现场时要从全面的角度来展开工作。很多犯罪现场情况比较复杂,涉及面广,侦查人员勘查现场时既要重视比较容易发现的痕迹、物品,又要注重隐蔽的或难以发现的痕迹、物品,既要重视中心现场的勘查,又要重视外围现场的勘查等,全面收集犯罪痕迹、物品。现场勘查全面的要求主要包括勘查现场全面、收集证据全面和分析案情全面三个内容。
细致,即要求侦查人员勘查时不论是明显的痕迹、物品还是不明显的痕迹、物品,只要是与犯罪有关的部位、痕迹及物品都应进行勘查,不遗漏任何一个与犯罪有关的线索,也不放过任何一个与案件有关的疑点。如案件现场上有很多表明人身特征的如毛发、皮屑、纤维等微量物证,勘查时如果不仔细是很难被发现的,而这些又能为分析判断案情提供客观依据。尤其是对于一些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的犯罪行为人,侦查人员在勘查这些现场时一定要详细、仔细,不轻易放过任何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现场勘查细致的要求主要包括现场访问内容详细、实地勘验内容详细、现场分析内容详细三个内容。
客观,即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先入为主。根据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第9条,现场勘验、检查工作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主观臆断。现场勘查是一项脚踏实地的调查研究工作,每个案件都有其自身特点,因此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时必须实事求是,具体现场具体分析,而且勘查时一定要从犯罪现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现场客观事物本来的面目认识现场、勘查现场,防止先入为主,严禁主观臆断。现场勘查客观的要求主要包括重视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两个方面。
合法,即现场勘查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包括 《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及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勘查合法的要求主要包括勘查主体合法、勘查活动合法、收集证据程序合法及制作材料合法四个方面。
安全,即现场勘查人员勘查时应注意安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第11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为现场勘验、检查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当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自身防护。” 很多案件现场可能会隐藏着一些危及勘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这就需要勘查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在勘查前采取排除险情、进行武装警戒等安全措施保障自身的安全。
【能力训练】 犯罪现场勘查的要求
1.训练目的
使学生理解和掌握犯罪现场勘查的要求,并能在实践工作中加以运用。
2.训练要求
结合训练案例,分析犯罪现场勘查的要求。
3.训练案例
张某因追求李某未果,便想通过伤害其家人的方式报复李某。某日下午5 点,张某携带一把菜刀来到李某家,见李某的母亲梁某在客厅看电视,便用菜刀朝梁某后颈部连砍数刀,致使梁某当场死亡。张某随后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