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何谓文明
什么是文明?文明有哪些类型?对于这些问题,历来众说纷纭。在总结前人观点的基础上,着眼于研究的需要,笔者对文明的内涵与类型进行了梳理和归纳。
一、文明的内涵
“文明”一词源远流长,被古今中外的人们广泛使用。人们对文明的界定较为丰富,认识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在中国的殷周社会,文明一般有以下几种用法:一是文德和教化的意思,如《革卦》所言:“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唐代孔颖达将其注解为:“文明以说者……能思文明之德以说于人,所以革命而为民所信也。”[1]二是人之中正行为的意思,如《同人卦》曰:“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之正也。”三是人类所创造的整个文化成果的意思,如《尚书·舜典》曰:“浚哲文明。”孔颖达将其注解为:“经天纬地曰文,照耀四方曰明。”[2]
到了近代,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和中西文化交流的增多,人们对文明的含义有了更多理解,在原来将文明理解为说明事物、道德、教育以及人的行为的基础上,又赋予了文明以人脱离蒙昧状态而追求科学民主的内涵,如陈独秀在《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一文中指出:“文明云者,异于蒙昧未开化之称也。La civilisation,汉译为文明,开化,教化诸义。世界各国,无东西今古,但有教化之国,即不得谓之无文明。”“近代文明之特征,最足以变古之道,而使人心社会焕然一新者,厥有三事:一曰人权说,一曰生物进化论,一曰社会主义,是也。”[3]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中首次提及“文明”一词。《决议》指出:“几世纪以来,平等自由的原则,成为资本主义‘文明’国装饰门面的口头禅。”[4]
在西方,“文明”一词的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都来自拉丁文“civis”,其原意是指公民的道德品质和社会生活规则。随着历史的发展,文明一词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1828年,法国历史学家基佐在《欧洲文明史》中认为,随着市民阶层的崛起,“‘文明’这一概念便成了民族精神的体现,成了民族自我意识的表达”[5]。德国历史学家斯宾格勒将文明称为文化的有机的和逻辑的结果、完成和结尾,“是文化不可避免的归宿”,“是一种发展了的人类所能做到的最表面和最人为的状态”。[6]英国学者阿诺德·汤因比认为:“文明乃是整体,他们的局部彼此相依为命……在这个整体里,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因素都保持着一种非常美好的平衡关系。”[7]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认为,文明是最广泛的文化实体。“文明和文化都涉及一个民族全面的生活方式,文明是放大了的文化。”“文明是一个最广泛的文化实体。乡村、宗教、种族群体都在文化异质性的不同层次上具有独特的文化。”[8]
可以看出,不同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目的使得西方思想家对文明的内涵有着不同的理解。虞崇胜先生在《政治文明论》一书中曾将国外关于文明含义的认识归纳为13种:文明是人类理性的发展以及征服自然能力的进步;文明是个人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发展与进步;文明是人类智德的进步;文明是人类文化的僵死阶段和没落阶段;文明是社会的整体;文明是人类抵御自然和调节人际关系的成果;文明是一种进步的社会秩序;文明是都市化的文化;文明是一种先进文化;文明是物质的,文化是精神的,但两者是结合的;文明是语言、文字传播知识的过程;文明囊括了社会的一切事务;文明是最广泛的文化实体。[9]虞崇胜先生的归纳基本涵盖了西方思想界对文明的界定。
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和吸收摩尔根等思想家有关文明的思想的基础上,第一次从唯物主义历史观出发,将文明的发展同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阶级关系联系起来进行考察,认为“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一种社会品质”[10]。归纳起来,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是在三种意义上使用“文明”这一概念:一是指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与其相对的是蒙昧和野蛮时期。“文明时代是社会发展的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分工,由分工而产生的个人之间的交换,以及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商品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完全改变了先前的整个社会。”[11]二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进步成果。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不仅把文化的发展纳入文明的内涵,而且把技术的发展,海上贸易的扩大,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劳动的分工与结合等,都看作是文明的应有之义。三是指特定的社会形态,既包括标志着人类刚刚摆脱蒙昧状态的奴隶社会,也包括“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卷入文明中来”的资本主义社会,还包括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形态——共产主义社会。
通过以上的分析,并根据对当今学术界对“文明”的界定和使用状况,文明至少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特性:第一,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告别野蛮愚昧后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进步状态,如奴隶文明、封建文明、资本主义文明、社会主义文明等。第二,文明是人类所创造的伟大成果的凝结,如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或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第三,文明是认同某一文化或某种最高价值观的人类群体。值得注意的是,自亨廷顿提出“文明冲突论”和2001年美国“9·11”事件以后,无论是学术界还是舆论界,人们对“文明”概念的使用正发生着越来越大的变化,人们越来越多地认同第三种意义上的文明概念。
正确界定和全面把握文明的概念,是研究文明相关问题不可忽视的环节。在继承、分析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文明观,结合本文研究的实际需要,笔者认为,所谓“文明”是指建立在文化认同基础之上,具有相同或相似价值观念、信仰形态、行为方式和生产方式的民族或国家群体。
作为由若干民族或国家构成的实体,一种文明的存在,必须拥有特定的人口、生存地域、文化价值观、行为方式,具有自身政治、经济、文化整合力。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认为,文明首先体现在一个地理区域,包括空间、陆地及其轮廓、气候、植物、动物等自然条件。其次,文明等同于社会,文明与社会两者是永远不可分离的,只不过文明所隐含和包括的时段相比于任何特定的社会现象都要长得多。再次,文明还体现在经济上,每种文明都有它自己的人口数量和经济生活,人口的增减、经济和技术的兴衰等往往严重影响着文化和社会的结构。最后,文明也体现集体心态,包括共同的价值观、思维方式,以及由此主导的行为方式。[12]所以,当亨廷顿讲文明的冲突时,他所讲的显然不是某些特定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信仰形态之间的冲突,他所感兴趣的是秉持这些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信仰形态的历史文化共同体和地缘利益共同体之间,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冲突。正是在此意义上,“文明”往往更多的只是一个文化实体而不是一个政治实体,“它们本身并不维持秩序,建立公正,征缴税收,进行战争,谈判条约,或者做政府所做的任何其他事情”[13]。
当然,强调文明的实体内涵及其在当代国际关系发展中的作用,并不意味着文明内部的国家关系和不同文明国家之间的关系将要消失,也不是要否定民族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相反,在全球化进程中,国家之间的关系不仅不会消失,还会变得更加活跃。民族国家仍是国际关系的主体,文明之间的关系大都需要通过民族国家的关系体现出来。所以,当亨廷顿预言未来将发生“文明战争”时,他所指的不可能是别的,而只能是作为历史文化共同体的民族或超国家共同体之间的全球性战争。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文明因素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文明的类型
自从文明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成为历史学、政治学、文化学等学科的研究领域以来,有关文明类型的争论就如同文明的概念一样,从来没有统一过。不同的学者从自身的学术背景出发,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对文明的类型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尼·雅·丹尼列夫斯基(1822—1885)是俄国著名的文化思想家。他在代表作《俄国与欧洲》中指出,文明是一个“历史机体”,它是由“掌握某一种语言或几种相近语言的任何部落或民族的大家庭”组成的,它生来就具有自己的“风俗、习惯、服饰、生活方式、社会性娱乐和个人的娱乐”;文明是人的群体或整个人类的“宗教、社会、风俗、工业、政治、科学、艺术”等各个层面发展的结果,简而言之,就是“历史发展”的结果。由此,他把文化历史类型划分为四个等级:宗教、文化、政治和社会经济,共计10个类型:埃及、中国、巴比伦—腓尼基、印度、伊斯兰、犹太、希腊、罗马、新闪米特或阿拉伯、日耳曼—罗马或欧洲。这10种文明中的任何一种都不可能完全符合四个文化历史等级的基本条件。斯拉夫文明则是第11种文化历史类型,也是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四种因素的完整文明。
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1880—1936)是德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他在代表作《西方的没落》中认为,历史研究的对象不是孤立的政治和经济现象,而是无所不包的文化。以文化为划分标准,人类历史可以分为两个时代:第一个时代是原始文化的时代,这是一个只有口头语言而没有文字的时代;第二个时代是高级文化的时代,这是一个有文字的高级文化时代。在此基础上,斯宾格勒列举了世界历史上的9种高级文化(文明):埃及文化、巴比伦文化、中国文化、印度文化、古典文化(古希腊罗马文化)、墨西哥文化、阿拉伯文化、(近现代)西方文化、俄罗斯文化。这些文化(文明)虽然都要经历有机体共同的诞生、成长、成熟和衰落的生命过程,但各自具有独特的原始象征、宗教观念、政治体制、经济活动、世界观念、艺术形式、心理特质、伦理道德、哲学和科学等,由此构成一幅多元文化的世界历史图景。
阿诺德·汤因比(1889—1975)是现当代英国杰出的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他秉承英国经验主义的哲学传统,用历史经验的归纳方法,首次将历史学研究的对象总结为超越民族与国家、作为整体性研究单位的“文明”,将全部世界历史看作是在时空上相互关联与影响的26种文明的动态演化过程。这26种文明分别是:埃及、苏美尔、米诺斯、古代中国、安第斯、玛雅、赫梯、巴比伦、古代印度、希腊、伊朗、叙利亚、阿拉伯、中国、印度、朝鲜、西方、拜占庭、俄罗斯、墨西哥、育加丹(这21种为成熟的文明,其中,前6种是直接从原始社会诞生的第一代文明,后15种是从第一代文明派生出来的亲属文明)、波利尼西亚、爱斯基摩、游牧、斯巴达和奥斯曼(这5种为中途夭折停滞的文明)。随着研究的进展,汤因比又不断地充实世界文明的数目,他晚年时列出的文明一览表共有36种文明,分两大类:一类是“发展充分的文明”,包括14种独立的文明和16种卫星文明;另一类是被其他文明所取代的“失落的文明”,有6种。[14]汤因比的文明形态理论破除了欧洲中心论,为人们提供了一幅世界多元文明的图景。“正是因为他最早发动了对欧洲中心论的猛烈批评,因而具有解放的作用,这才是他名满天下的主要原因。”[15]
塞缪尔·亨廷顿认为:世界史上至少曾有过12个主要文明,其中7个文明(美索不达尼亚即苏美尔—巴比伦文明、埃及文明、克里特文明、古典文明即古希腊罗马的文明、拜占庭文明、中美洲文明、安第斯文明)已消失,5个文明(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和西方文明)仍存在,再加上由拜占庭文明发展蜕变而来的东正教文明、拉丁美洲文明和非洲文明3个文明,当今世界主要由8个文明构成。[16]
国内学者对文明类型有如下论述:阮伟在其著作《地缘文明》中,以地缘为标准,将世界文明分为东亚文明(东亚共同体)、欧洲文明(亚非欧文明)、欧亚文明、南亚文明(南亚共同体)、美洲文明和非洲文明。其中,东亚文明涵盖中国、韩国、朝鲜、东南亚国家、日本以及蒙古等;欧洲文明涵盖中西部欧洲(以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和西班牙为主体)、东南部欧洲、土耳其、以色列,以及北非和中东阿拉伯国家;欧亚文明涵盖以俄罗斯为中心的东正教文明与周边的伊斯兰国家;南亚文明涵盖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尔、斯里兰卡、不丹、马尔代夫等;美洲文明涵盖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清教徒主导的北美洲文明与中美洲、南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诸岛国。[17]柳昌清则在其文章《文明类型论纲》中,按照主导性整合要素的不同,把世界现存的主要文明划分为宗教主导型文明(印度文明)、政治主导型文明(中华文明)、经济主导型文明(西方文明)、宗教/政治主导型文明(伊斯兰文明)、宗教/政治/经济主导型文明(日本文明)等类型。除了这五种比较成型的文明外,柳昌清还认为,在当今世界还存在着一些处于发展变化中的文明如拉美文明、俄罗斯文明和正在形成中的非洲文明。[18]
综合上述关于文明分类的研究,结合本文研究的实际需要,笔者认为当代世界文明从地域空间来划分,主要分为西方文明[19]、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阿拉伯文明、俄罗斯文明、拉丁美洲文明和非洲文明。至于各种文明的产生和历史发展,已经有很多学术著作进行了阐述,笔者就不赘述了。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又常常根据现代化程度将世界文明分为西方文明和非西方文明。虽然这种划分有点武断,但在当今世界的话语环境下,这种划分还是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