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临床应用
一、适应证与禁忌证
1.适应证
一般而言,腹针的适应证为内因性疾病,即内伤性疾病或久病及里的疑难病、慢性病。临床上大致可以分为:①关节筋骨疾病:落枕、颈椎病、肩周炎、肩部扭伤肿痛、肱骨外上髁炎、腕部的狭窄性腱鞘炎、腰椎间盘突出症、腰背痛、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痛、膝关节炎、踝部扭挫伤等; ②心脑血管系统疾病: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绞痛、老年性痴呆、脑动脉硬化、脑血管疾病及其后遗症、高血压、癔病等; ③神经系统疾病:面瘫、三叉神经痛、神经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神经性头痛、癫痫等; ④消化系统疾病:胃炎、胃溃疡、消化不良、腹泻、便秘、胆囊炎、肝炎等; ⑤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肺气肿等; ⑥内分泌及泌尿系统疾病:内分泌功能紊乱、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月经不调、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泌尿系统感染、肾炎、尿频、遗尿等; ⑦五官及外科疾病:结膜炎、睑腺炎、咽炎、牙痛、神经性耳聋、带状疱疹、荨麻疹、痔疮、乳腺炎等; ⑧美容、保健、减肥等。
2.禁忌证
(1) 腹针的刺激部位是腹部,一切原因不明的急腹症均为禁忌证,以免因针刺而引起误诊。
(2) 急性腹膜炎、肝脾肿大引起的脐静脉曲张、腹腔内部的肿瘤并广泛转移。
(3) 大月份孕期的妇女不宜采用腹针治疗。
(4) 对长期慢性病而致体质衰弱的病人,在施术时需谨慎。
二、注意事项
1.取穴要精确
薄氏腹针取穴时,任脉和水平线的定位一定要准确,比例寸的计算要精确到 0.01 mm,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临床疗效。
2.针刺的深度要合理
针刺时因疾病不同故所选用的针刺深度也不同,一般病程较短或其邪在表的疾病,应浅刺; 病程虽长,但未及脏腑或其邪在腠理的疾病,应中刺; 病程较长,累及脏腑或其邪在里的疾病,应深刺。
3.避免刺伤腹腔脏器
腹腔内有消化器官和泌尿器官,针刺时,一般不可刺过腹膜,以免损伤内脏。尤其在肝、脾脏肿大,胃、肠胀气或膀胱充盈等情况下,更要谨慎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