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为什么要观察早产低重儿的眼睛?
正常分娩的新生儿,眼睛各部分的发育已经完成,而早产儿出生时,视网膜却没有发育成熟,容易出现病变,视网膜血管和结缔组织在玻璃体内过度增殖,影响玻璃体的透明,这些异常的组织还有可能牵拉视网膜,引起视网膜脱离,导致患儿失明。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与多种因素相关,最重要的相关因素是体重和氧疗。美国多中心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研究小组调查了4 099例出生体重小于1 251克的早产儿,有65.8%发生了早产儿视网膜病变。2 237例出生体重小于1 000克早产儿中,其发生率为81.6%。国内报道149例体重极低的新生儿,有11.14%发生早产儿视网膜病变,500~700克的早产儿中,有86%发生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总的来说,出生体重越低,胎龄越小,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发生率越高。3 821例胎龄小于32周的早产儿,68.5%发生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汪颖等对76例抢救成功的高危新生儿进行眼底检查,足月儿无一例发生视网膜病变,12例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全部为早产儿,平均胎龄为31.75周。
早产低重儿和超低出生体重儿,大多需要不同方式的氧疗和温箱内抢救。但是并非所有吸氧的早产低体重儿均发生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适当给氧可以减少早产儿视网膜病变,但不能杜绝,因为可能还有其他因素。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医学上分为五期: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并非都是无休止地从Ⅰ期发展到Ⅴ期,多数病变在Ⅰ期时可以自行停止或消失,仅有10%病例发生视网膜全脱离。对Ⅰ、Ⅱ期病变,只需密切观察,病情多数是稳定的,可不用治疗。如果病情加重,才考虑手术治疗。第Ⅲ期出现视网膜血管增殖,如能及时发现,进行视网膜冷凝,可使部分患儿病情好转,到了第Ⅳ、Ⅴ期,出现了严重的新生血管和玻璃体内结缔组织增生,伴有视网膜脱离,此时采用手术治疗,也难以恢复患儿的视力。
因此,对早产儿要密切注意他们的眼睛,对于胎龄不足32周或者体重低于1 500克,而且出生后发生过窒息,接受过吸氧等治疗的早产儿,必须进行常规眼底检查。检查的具体时间:国内外大部分学者主张,对胎龄小于32周,出生体重小于1 500克的早产儿,在生后4周开始进行检查。如果双眼无病变或仅有Ⅰ期病变,可隔周复查一次。随访过程中,若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程度好转,可每2周检查1次,直至病变完全静止。若出现Ⅲ期病变,应缩短检查周期。如已达到阈值病变,应在诊断后72小时内进行冷凝或激光治疗。
因此,要特别提醒早产儿的父母或监护人,要密切注意早产低重儿的眼睛变化,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因为错过治疗时机,会耽误孩子的一生。在正常情况下,新生儿生下来就有感光的功能,随着年龄的增长,就逐渐能注视物体,眼睛随物体移动,双眼协调,抓取失落的物体;2个月后逐渐认识母亲,3个月后能分辨熟人或陌生人(详见本书第5问:你知道婴幼儿不同时期的正常视功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