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临其“镜”:乔·麦克纳利的实拍现场摄影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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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信仰之跃

有趣的是,这个脆弱而又古怪得恼人的职业,却能赋予最简单的事物以生机。一声嘀,一声嗒,一个时间,一个地点,一个问题,一次谈话。相机前的那一瞬间,头、心、眼和右手食指完美契合。此情此景非“随机”所能描述,但我也想不出更贴切的词,就还是它吧。

1976年,我为了成为职业摄影师而跑到纽约。带着无知年轻人典型的狂妄与傲慢,我曾以为凭着迷人的个性、那可怜兮兮的初级摄影技能以及使不完的干劲与热情,会让自己被接纳,甚至大受欢迎。

然而并没有。

作为纽约雪城大学纽豪斯学院培养出来的又一位准摄影记者,我沿着17号公路向南行驶,决心在纽约成为一名摄影师。我对美国小镇不感兴趣,认为城市才是我该去的地方。也许是受从小看的电影影响,比如《法国贩毒网》和《冲突》,我喜欢沙砾、混凝土、灯光和城市里24小时的轰鸣声。尽管从没在那儿待过,但我知道那是我唯一想生活的地方。我迫不及待地想拿着相机站在那片混凝土上,然后有一家经常光顾的咖啡店。我喜欢把交通的喧嚣声当作摇篮曲并安然入睡,甚至地铁刹车的尖锐噪声也是一种音乐。在纽约,我可以独自面对自己内心的动力、焦虑与不安,可以专注于摄影。相信我,如果你想独处,就该去像蚁山一样挤满人的大城市。

只是有个生计问题。

初到纽约时,我毫无经验,就好比一棵生菜,天还未亮就已经在冷风中被运到著名的亨斯波因特市场——多数农产品从这里被输送到大城市。

我既没有任何经验,也没有受过任何教导,一无所知。无论生活或镜头,一眼望过去,尽是我不了解的东西。电影就只是电影而已。实情如何?我很害怕。

我搬进了母亲在纽约北郊韦斯特切斯特区的房子,开始每天进城找工作。我清楚住在她那里不是长久之计。一提到市中心房租有多高,她就看着我,一如既往地夹杂着不满和冷冰冰的爱意说道:“别想着一直住在这儿。”

第一批求职目标包括位于西72街的西格玛新闻图片社。西格玛是一家国际新闻图片机构,经营者为业内女强人埃利亚内·拉丰特。她坚强、聪明,很有交际能力。通过与同是雪城大学毕业的肖恩·卡拉汉的简短交流,我得以见到她。肖恩是作家、编辑、兼职摄影师、全职企业家和讲故事的高手。他极其热情,乐于助人,是雪城大学那些愁眉苦脸的毕业生到达这座城市时停靠的“车站”。他给了我几个名字和电话号码,埃利亚内就在其中。我给她看了我的标准11×14黑白出血版作品集。她看着桌子对面的我,就像看着要调味或还得在烤箱里待更久的没熟的一盘菜。“如果你来纽约,我会用你的。”胆怯的我愚蠢地没有回去找她。

至少是没有马上回去。在职业生涯开始很久很久之后,我还是加入了西格玛,经营者还是埃利亚内,她当时甚至变得更令人敬畏。西格玛搬到了位于西57街更大的办公室里,对面是著名的贵得可怕的俄罗斯茶室。我这个“土包子”曾邀请埃利亚内共进午餐,并决心付账以给她留下深刻印象。我叫服务员买单,自信地展现自己的地位和熟练。埃利亚内笑了,告诉我已经结账。“亲爱的,不用管账单。我在这里有个账户。”唉。

但在1976年那段时间,我连在街头小贩那里买热狗和可乐的钱都没有。事情不太顺利。儿子这个包袱的折回,已经快将我母亲那丁点儿的耐心消磨殆尽。我迫切需要赚钱。然后我想起了母亲的邻居查克·克兰费尔特,他的整个职业生涯都在《纽约每日新闻》工作。

我从没想过查克会是我的贵人。刚上8年级时我们搬到了他隔壁。对我来说,他只是个上了年纪、有点爱发牢骚的邻居,并因为他种的玫瑰比我母亲种的更娇媚、鲜艳而激怒了我母亲。

我们搬到他隔壁,是因为母亲一直在拼命寻找一座她喜欢的房子,要有个干燥的地下室和足够大的客厅来摆下她那张看得比儿女还重的东方地毯。我父亲换过不少工作,所以我们不停地搬家,我也不停地转学。8年级是我文法学校生涯的最后一站,此前我换过5所不同的学校。

如果用压力表来描述情绪,搬家的经历几乎把母亲的指针固定在了红区。她随时会大发雷霆,查克的玫瑰让她的阀门变得更紧,而我只是在适应自己又一次成了新来的孩子。意外的是,这是我们最后一座房子。母亲在那里待了很多年,我完成了所有学业,她则一直住在那里,用蛋壳做实验。

我和查克相处得不错。我没有经常把球打到他的院子里,偶尔也顺手从冬天的雪地里捞他一把。时隔多年,我去隔壁向他咨询纽约新闻业的问题,他说:“去找埃迪·奎因吧。”

坐在纽约最大的小报纽约每日新闻的编辑部经理埃迪·奎因对面,我非常紧张。在“纽约的图片报社”找工作似乎是最佳选择,但我真的不懂如何找工作,也基本不懂如何拍出好照片。另外,我很胆小。拜那一代代习惯挥舞戒尺、凶狠无情的老师所赐,我仍然对老师有着深刻、持久的恐惧,这种恐惧已经渗入骨髓。我逢人必称“先生”。我害怕失败,更怕冒犯他人。

我蠢到没听出他是在说服我拿下这份工作并加入报社。当然,他接受的是老式教育,但他敏锐地观察到,新闻业的未来不会留在那些披着风衣、戴着软呢帽、拿着台Speed Graphic相机、开着闪光灯进行一次曝光就完事的摄影师手中。公众要求更细致入微、制作精美的报道,例如时尚报道之类,以及能感动和震撼人心的图片故事。芝士蛋糕和地铁站台上的奇闻这些小报曾经的头条,已未必是今日的主旋律(不过当然它们还有市场)。

我结结巴巴并不确定地拒绝了他给我的报社送稿人工作。太小看我了,我这么想。我要当摄影记者!要知道我可是个大学生!(我也蠢到没意识到自己态度傲慢。)埃迪这位在纽约报界浸淫了40年,头发花白且聪明睿达的地道爱尔兰人歪着头看着我,眼里带着一丝厌倦和会意。

他漫不经心地抛出了一个关键问题。他问我有没有读过最新一期的《编辑与出版商》——报纸行业的权威刊物,这上面有个“职位空缺”栏目。就好比律师在提问前就知道了问题的答案一样,埃迪平静地细读了一下那些招聘广告。“乔,我们来看看,”他说,“伊利诺伊州坎卡基市招聘摄影师。”

他放下杂志,透过镜片看着我,表情大概是在说:“自以为是的笨蛋,想要这样的工作是吗?想待在某个穷乡僻壤,去拍一些家长会、剪彩和某位麦太太最新最好的玉米面包食谱的照片?”当然他有礼貌得多。他只是说:“乔,你想去坎卡基工作吗?”

接下来的一周,我便开始上班了。

当时我搬进了一个相当邋遢的地方,在曼哈顿上西区百老汇74街上的灯塔酒店。我的公寓是个只有一扇窗户的狭小房间,往下可以直接看到灯塔剧院的屋顶——那种典型的旧屋顶,上面有一层厚厚的银色油漆。我敢肯定它为剧院挡住了大部分的雨,而它对我的公寓干的事情就是把阳光直接从我的窗户反射进来。记不记得小时候我们会在炎夏拿着放大镜把阳光聚成灼热的细小光束,热到能把树叶点着?我的那间公寓就是那片树叶。

坦白说,回想起那个小地方,我还有点喜欢。父亲和我一起刷了漆,那也是我们最后一次一起做一件事情。在那之后不久,他抽了一辈子的无过滤嘴骆驼香烟便带走了他。说实话,能获得《纽约每日新闻》的工作机会,准确来说是在纽约成为一名摄影师,要我睡人行道都行。

某些晚上情况甚至还会升级。在过热的黑暗中,我躺在那儿,窗户大开,床随着下面剧院舞台上表演的节拍跳动。好多个晚上我起床撒尿时,脚踩在地板上都会发出“嘎吱”一声响。这代表我踩到的不是那张破地毯,而是一只在黑暗中窜来窜去、有豪华轿车那么大的蟑螂。

酒店的位置很好。一楼有间咖啡店,巧克力甜甜圈便宜又美味。街上有家麦当劳。那时巨无霸汉堡大概是1美元,薯条50美分,汽水可能是25美分, Calzones超级便宜且饱腹。传说中的72街地铁站就在两个街区外,不过得穿过针筒公园才能到达。如果能毫发无损地通过公园,坐地铁只需50美分,并且72街地铁站的地铁是快车!我可以很快到达时代广场,然后跳上班车去中央车站,那里离著名的纽约新闻大楼只有两三个街区,露易丝·莱恩、克拉克·肯特和吉米·奥尔森(漫画《超人》里的3个角色)都在那座大楼里上班。

大楼大堂里是著名的地球模型——装饰艺术的杰作——庞大、闪亮,直到今天仍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在大堂中央旋转。据说,这个多年来已经成为旅游景点的奇妙地球模型曾被用作拍照道具。当时有两位老派的《纽约每日新闻》摄影师负责制作某种插图照片(这不是他们的强项),要表现俄罗斯人用人造卫星将一只狗送入太空轨道的场景,于是两位摄影师开始思考,他们在当地旅馆喝得东倒西歪,显然他们在那里与两位空姐进行过交谈。两位空姐住在都铎城——新闻大楼的隔壁,按照当时的习惯,她们和许多其他空姐共用一套小公寓。一帮室友养有一只小狗和一些金鱼。其中一个摄影师的行李箱里正好有一根钓竿和一些其他钓具。没过多久,小狗就被放进鱼缸,一位摄影师站在梯子上挥舞着钓竿,小狗就这样在空中飞翔。我敢肯定照片本身并不稀奇,但这即兴创作值得加分。

如果上的是下午班,我会很晚才出来,享受晚上10点过后的折扣,地铁和公共汽车都是半价。我会跳上104路公共汽车,它在《纽约每日新闻》前面有一站,在我的公寓前又有一站。全程只需25美分。考虑到第一年的生活开支,这很重要。我一周挣150美元,不过出于某种原因,经过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市政府3道关卡之后,到手总共是109美元。

晚上我喜欢乘坐地面交通工具回家,不是因为安全问题,而是为了其中纯粹的戏剧感。你看过25美分的电影吗?它大概就是我乘坐的公共汽车被堵在时代广场时的样子。第7大道和第8大道之间的42街那长长的街区就是剧院的中心,20世纪70年代城里那种喧闹、潮湿、肮脏、危险的剧院。街上的所有人都汗流浃背,在路灯病恹恹的绿色和影院看板炽热的霓虹灯光下闪着光,影院看板上显示着电影名称,如《琼斯小姐内心的魔鬼》。我被这一切吸引,为之着迷,同时也感到害怕。

那是电影《出租车司机》的时代,主角特拉维斯·比克尔说得很准确:“这座城市就像是敞开的下水道。”破败的街道上满是垃圾。蒸汽从脚下勉强断续运行的老旧地铁中排出。

要明白,这一切都发生在奔腾的20世纪80年代之前,随后华尔街成了这座城市发展金融的北极星,以“无尽贪婪”这一美丽而致命之吻被唤醒。与20世纪70年代相比,现在的曼哈顿已经面目全非。

多数时候如此。但也有那么些夜晚,随着时代广场的刺耳声音渐渐消失,我坐着公共汽车沿着第8大道向北驶向荒凉破碎的上西区,又回到自己那狭小空间的黑暗与热浪之中,然后我会坐在床上哭起来,脑海里重又浮现出埃迪·奎因那句话:“你想去坎卡基工作吗?”

当然不是坎卡基

送稿人坐在“长椅”上,等候召唤,就像排队打出租车一样。有些编辑坐在半圆形桌边,嗓音沙哑地喊:“稿件!”有些编辑则大叫:“来人!”

送稿人的生活并不容易。你得受许多守旧的编辑的摆布,而他们也有意让你受苦。他们还会用羡慕又怨恨的眼光看着你——你的年轻和你那没有凸起的肚子。

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大概在肯尼迪执政期间就已经江河日下,而他们也接受了工作日受编辑们欺凌的生活,我怀疑他们在家也没多少区别。

“稿件!”的喊声会在新闻编辑室的各个角落响起,并随着截止日期的临近变得愈发尖锐、紧张。杂乱的办公桌中间放有各种长椅,供那些不停狂叫的抄写员使用。在截止日,送稿人的工作便是把稿件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从桌子中间“狭缝”里的编辑手上拿走稿件然后送到桌子“边缘”。文字编辑们都削尖铅笔,然后纠正语法、拼写错误和一般语言用法。编辑过的文章会被送到6楼排字房,被“锻造”成铅字,再加上油墨,就成了第二天报纸的内容。

送稿人还要负责撰写标题。

有些召唤可能只是要杯咖啡:“小伙子,加奶、加糖,再加个软面包。”然后我就去餐厅把它们买回来,和零钱一起放在他们的桌子上。有时他们一言不发,埋头在打字机上疯狂敲打。我偶尔在准备走开的时候,可能会听到一声“嘿,小伙子!”转过身去,他们会递过来一枚5美分的硬币:“给你的。”考虑到当时的财务状况,我便收下了这5美分。这其中还有个影响我日后摄影费的讽刺故事,不过亲爱的读者,日后再说。

有些任务则更具冒险性,比如在截止日跳上一辆无线电通信车去找某个摄影师拿一个胶卷袋。当时,《纽约每日新闻》有近60名全职摄影师,还有大量配备无线电的车辆,这些车辆载着摄影师们到处跑。我会在休息日跟着摄影师出门,只是为了学习。无可否认,我学到了不少东西。

我曾经和吉米·麦格拉思(挺好的年轻摄影师,可惜在职业生涯早期英年早逝)一起开车出去执行任务,他收到消息,公园大道60~70街有人出事。他开车使劲冲,在车流中挤来挤去、闯红灯、超车、不停按喇叭。我问:“伙计,干吗对这个这么紧张?”他答道:“公园大道60~70街,伙计,那可能是个有钱人耶!”

吉米那天拍的事件照片没有上报。我们尖叫着冲到那个街口,那人已经没救了。这是我接触过的第一具尸体,令我毛骨悚然。我只好转身走开。

当然,有关我神经脆弱的消息旋即在和那条人行道一样无情的新闻编辑室里传播开来。有个摄影师来到我跟前:“嘿,我们去吃午饭。一起吗?我想来个美味多汁的汉堡包,哇,原汁原味。”有点过分了。

还有些任务就很古怪。“去第3街的达戈斯蒂诺商店帮凯·加德拉买点杂货,然后带去她的公寓。”没骗你。她是位超大号身材的电视评论家,很出名,所以有底气让送稿人来分担她的行动不便。好几袋东西。我其实挺喜欢这任务的,因为她会给我1美元。

对我来说,最好的任务是被派去洋基体育场取摄影师的胶卷,如果是在布朗克斯的重要比赛就更棒了。我会在中央车站跳上4号线,一直去到第161街的体育场。这座体育场是个宏伟但日渐老化的历史宝库,20世纪70年代已经开始衰败。在那里,我对丹尼·法雷尔有了更多了解。他当时是纽约新闻摄影师协会的元老,虽然有其他摄影师拍胸脯比他拍得更响,但丹尼凭照片说话。坚韧、好胜、精明,丹尼未尝败绩。

他会把我拉到一边为我指点迷津。拍摄棒球他会用尼康F2和尼克尔400mm f/5.6镜头,并用电工胶布在镜头筒上为本垒板和二垒做标记(可以把这看作早期的自动对焦)。偶尔,出于对自己的信心和对比赛的了解,他会让我拍一两个击球手。有一次,他看见我把焦点放在二垒上并偏离了他做的标记,便马上问道:“小伙子,你现在对焦清楚吗?”“不清楚”,我解释说,“我只是在试试镜头的缩放,这对我来说是新玩意儿。”他点点头,“好吧,因为我看到你的焦点偏离我的标记了,我还在想,嗯,你有双年轻人的眼睛。”多年后我才完全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去洋基球场,尤其是在白天有比赛时,对送稿人来说是份美差。你必须等待重要的事情发生——在棒球比赛里这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之后摄影师才会把他们的Tri-X胶片装进袋里,草草写上标题,然后交由你乘坐地铁送回报社。这意味着你可以跑到媒体包厢吃根热狗、喝杯可乐,然后坐在摄影师后面,沉浸在棒球大联盟的声音、气味和景象中。伴随着人群几乎察觉不到的快速呼吸声,球棒的敲击声在空中回荡,电光石火般的打击过后,上万人瞪大眼睛,伸长脖子,凝神屏息,盯着球的走向。然后,也就是棒球比赛中的惯常情况,啥事也没有,因为球出界了,人群中又恢复了赛事中段的嗡嗡声,“嘿,来杯啤酒!”的声音此起彼伏。我太爱去这些球赛现场了。

但也不总是这么悠闲。有重大赛事时,掌握照片资源的《纽约每日新闻》会全力出击:两条界外线旁各有一位摄影师,中外野也有一位,还有一位在上面掌握“上帝视角”,这指的是头顶上方的报道位置,因《纽约时报》的厄尼·西斯托而广为人知。他因操作“大贝莎”(Big Bertha)而闻名,那是4×5画幅相机年代的一台巨型长镜头相机,他会在拍摄的有利位置摆动着那台“巨炮”——大贝莎原本指的就是巨型火炮。对送稿人来说,这些赛事是场马不停蹄的高速马拉松,你必须跑到所有的拍摄位置,收集胶卷袋,然后去找到一位信使,他通常骑着摩托车赶去冲印房。这与今天的体育报道大相径庭,如今在现场的摄影师用以太网电缆连接到终端,编辑们坐在终端那里就能看到摄影师拍下的图像。

中外野位置的摄影师是文尼· 里尔(Vinny Riehl),他姓氏的发音与“real”的发音相同——这挺不幸的,每当他讲述故事时,所有工作人员都会看着他,然后疑惑地歪着头说:“真的吗,文尼?当真(for real)?”待在记分牌和看台下面颇为孤独。这项任务其实并不令人羡慕。摄影师会使用1000mm,最大光圈为f/11的镜头,拍摄每一次挥棒。没错,每一次挥棒。因为每一次挥棒都可能是全垒打并决定比赛胜负。这项任务相当于为有线卫星公共事务电视网报道一次委员会会议。摄影师必须在所有无关紧要的絮叨中保持警惕,并将所有内容拍摄下来,要知道,若是委员会主席被受拥护且无礼的观点激怒而越过桌子并一拳揍在证人身上,那就有意思了。

这也是艰苦的体力活。文尼必须把那该死的大镜头和庞大的三脚架拖到外面。那时候镜头结构并没有现在这么先进,现在可以用轻便的复合材料让一大块镜头方便地移动。想当年,1000mm的镜头就像是一大袋砖头。被派到这个位置的摄影师都懂得个中窍门,每个赛季他们都会在记分牌下面的空地上放上一条链子和煤渣砖,在那里不会有人踩到或注意到这些。他们用链子钩住三脚架,然后把煤渣砖挂在上面,以保持镜头和三脚架的稳定。

在“十月先生”雷吉·杰克逊的时代,如果能拍到本垒打的那次挥棒,则回报颇丰。他在旧体育场的灯光和压力下的那些本垒打表演可谓传奇。每当雷吉拿起球棒,体育场里每台相机都在狂响。

丹尼在那些大赛的压力下茁壮成长,同时保持着一贯的幽默,也不忘与报社摄影师斗嘴。某次世界系列赛期间,我去取丹尼的胶卷袋,他向我眨眨眼,然后告诉我下次去中外野时,就“告诉里尔,办公室来电话了。他的东西太棒了。”

那些都是送稿人的巅峰时刻。大多数时候送稿人是苦力,搬报纸、四处跑腿,和其他跑腿人坐在长椅上,哀叹着《纽约每日新闻》这样的报社缺乏上升的机会。因为在你爬上去之前,总得先有人腾出位置。

和我同坐一张长椅的许多伙伴都在等待写文章并成为记者的机会。我当时在焦虑地等待一个所谓工作室的空缺。那是间照片冲洗房,3台Versamat胶片冲洗机四五分钟就能将一卷胶卷暗盒里曝光的Tri-X胶片处理成固定的黑白负片,而不需要将胶片浸泡、挂起、晾干再制作相版。编辑们非常擅长读取机器直出的负片。不出10分钟,《纽约每日新闻》的冲洗房就能将一卷未冲洗的曝光胶片变成一系列处理妥当并带有标题的照片。

胶片从Versamat 胶片冲洗机顺利出来后(无法保证百分百成功,“胶片粉碎机”这绰号可不是白叫的),会被放进长长的玻璃纸里,然后被带到放映室。编辑们会把负片投影在屏幕上。这是个能立即确认照片质量和清晰度的好方法。照片序号会被喊出并记下,然后全部被装入不透光的盒子送进印刷室。菲尔·斯坦齐奥拉是编辑奇才,也是我遇到的最善良的人之一。他喜欢照片,能够瞬间从中发现一些吸引他的奇奇怪怪的东西,这些东西你在拍摄时甚至都未意识到。我有次给他看了一张夏季中央公园的照片,照片里公园弯曲的街道上,一群骑车的人从我身边经过。我没觉得照片怎么样,但他很喜欢。

即使只是送稿人,我也经常把自己的照片带上。很多报纸几乎都会采用一张街头特写,这通常被称为“天气rop”(发音同“rope”,是“run of paper”的缩写,意为“由编辑随意决定刊载位置”)。这是一种填补空位的实用技术,很多报纸称之为“野性艺术”或“开拓活动”,没有任务在身的摄影师会去拍摄他们能发现的一切。在我这儿,暴风雨和雪颇受欢迎,还有热浪、春天的花朵,等等。我急切地想在报纸上刊登照片,不仅是为了声誉。因为我不是全职摄影师,我的照片会被归为自由摄影作品,所以即便我在报社有全职工作,他们也会每张照片付给我25美元。考虑到我的周薪也就100美元出头,在报纸上刊登一张照片,就等于可以拥有一张电影票或在Louie's East店里多喝两杯啤酒了。

尽管曾经很绝望,我也从未像一些老派摄影师那样偶尔会走极端。曾经有一张很好的春日照片差点被放上报纸头版,照片拍摄的是中央公园南端沃尔曼溜冰场上的溜冰者。照片为广角镜头拍摄,镜头前面是春回大地之时绽放的花。真好看,我说。然后有人指出,曼哈顿唯一有樱桃树的地方,是东河边上42街外的联合国广场。最终,摄影师承认是他跑去联合国广场偷偷锯下了一根枝条,带到中央公园,然后一只手举着它,用广角镜头透过它拍摄嬉戏的溜冰者。

照片是好,但是不真实,《纽约每日新闻》负责任地没有把它刊登出来,即使照片拍得很漂亮,真的让人很想发表。这让我想起新闻界的一种说法,当碰到一个非常耸人听闻、可爱或令人心痛的故事时,你会迫切地希望它是真的:“太美好的事,往往经不起核查。”

那间冲洗胶片和制作照片的工作室是我的目标。我必须等待。作为送稿人,我绝对还是个男孩。作为工作室学徒,我也还是个男孩。等到作为成熟的全职员工拿着相机走上街头,我才算是一个男人。这是个非常守旧的过程,与才华无关。你一头扎进了这论资排辈的制度中,就得排队。这个制度让纽约的街道上产生了一些优秀人才。丹尼、基思·托里、迈克尔·利帕克、吉米·加勒特——这些都是出色的摄影师。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制度,有些人会径直走进一辆无线电通信车,然后把无线电关掉,溜进一家酒吧,或者躲在东河大桥附近罗斯福大道的高架区域打盹儿。

照片桌上的领导们偶尔会要求摄影师提供“房产照”。这指的是拍一张工作地点所在地的建筑或街道的照片。如果摄影师不想费这个劲,他们可以说拍摄被拒绝了。照片桌上的领导们则会说:“拍张真的房产照回来。”这可以确保被命令的那位摄影师真的去工作了,而不是躲在一家阴暗、安静的酒吧里。

这里在许多方面都有先例。大多数负责报社招聘的领导都是文字工作者。对他们而言,摄影是一门黑暗艺术,他们虽然不是很能理解,但也认为摄影有存在的必要。他们对文字的重视远远超过照片,即使报纸的绰号是“纽约图片报”。作为一名记者,你必须能够写作和发现故事。有头脑,就会被重视。正如丹尼曾经跟我说的:“会写作,他们就让你当记者。有驾照,他们就让你当摄影师。”这种做法导致摄影师队伍鱼龙混杂,因此领导们偶尔要求他们来张房产照。

升迁

终于,我升职了。之前在工作室的迈克尔·利帕克被派往外地做摄影师,这便创造出了我梦寐以求的职位空缺。

我以为我的生活已经稳定下来:我已走上正轨,在工作室待一段时间,之后一有职位空缺,就能成为摄影师,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这是工作室里所有学徒的目标。我们的迫不及待几乎毫无掩饰。全职摄影师的日程表都会贴在工作室的布告栏上,我们会仔细研究,使劲儿看有谁可能请了病假。“他病了?真的?有多严重?”

我太想成为摄影师了,以至于当时都不觉得自己的做法很恶劣。

实际上,我当时对我在工作室的工作还是很满意的,并且我会去钻研、摸清个中门道。我学会了在完全黑暗的情况下打开胶片盒,把牵引片贴在一块宽大的醋酸纤维胶片上,再输送进一台Versamat胶片冲洗机。从入口开始,整卷胶片将呈蛇形穿过许多转轮,经过显影液、停显液、定影液、水洗液的轮番浸泡。这个过程与洗衣服有几分相似。那时胶片感光度被称为ASA,拍摄时所采用的ASA值将决定机器是以正常速度运行还是需要放慢速度,让黑白负片处理得久一点。

有些摄影师会在胶片袋上写下一些说明性文字和帧号,我也学会了如何破译这些仓促的标记,把这些潦草的文字和帧号转移到一张标题页上,再用胶水贴在照片背面。然后那些8×10照片会被卷起来放入有机玻璃管中,通过气动力系统发射到调遣部。没骗你。把有机玻璃管放在通向天花板的管道口,按下按钮,一股气流就会以极快的速度把它吸到在截止日汗流浃背苦苦等候的编辑那里。

当然,这个系统也经常造成混乱。许多不合适的物品在那些管道里飞遍了新闻大楼。有一次,我和同为学徒的约翰尼·罗卡想开个小玩笑。有位员工可谓是个糟老头的缩影。他两只眼睛都不灵光,头上还戴着一顶设计得不太好或不好打理的假发。他是个全身是“槽点”的会说话的活靶子,对我和约翰尼来说是各种恶作剧的灵感源泉。我们从一本杂志上剪下一张照片,粘在冲洗房的有机玻璃管下面。然后我们把他引到桌子前面,因为照片太小,他不得不摘下眼镜,低头靠向桌面想要看清楚。在他将脑袋伸到管道下面时,约翰尼按下了按钮,他的假发被从头上吸起并要往新闻编辑室冲去。反应过来的他一把拍在脑袋上,压住了几缕结实的发丝,阻止了假发被吸进管道。天晓得如果那东西从管道里呼啸着落在调遣部会发生什么。

当然,善恶终有报。那位员工有位兄弟,绰号切奇,是工作室里的印刷工,最后所有印刷工一起把约翰尼逼到角落,将他拎起来整个扔进照片冲洗盆。不知是运气还是日程安排的缘故,我逃过了惩罚。

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我得以认识许多摄影师,学习他们如何处理工作,特别是看他们如何投影和挑选胶片。我常待在房间里听斯坦齐奥拉(也可以亲切地叫他斯坦齐)讲话。如果不是截止日,他会抽出时间教导我。有些摄影师的胶片是经典教案;曝光出色、镜头和比例变化丰富、标题完整、情感、共鸣、信息,尽在那一筒36张曝光之中。但是,有时我也会看到,当现场的摄影师明显该这么做却那么做了的时候,他有多沮丧。每当黑白照片被投影在墙上,报道时的懒惰便体现得无比刺眼。他是一位报社编辑,对为《纽约图片报》制作图片的工作认真负责。

就我而言,重点是我得以再次进入暗室并接触到照片纸,又一次生活在照片冲洗房的气味中,这是我早前在学校接触到摄影时便向往的。我融入了工作室团队,还加入了工作室的保龄球联盟,每周四晚上我们都会在麦迪逊广场花园打保龄球。

突然间,我每周可以挣250美元,这意味着我可以告别灯塔公寓的荆棘坎坷,找个晚上没有“配乐”的住处。于是我搬到了离哥伦布大街不远的西65街的一套很棒的公寓里。与之前相比,这套公寓简直是一座宫殿。它比较宽敞,有北面照来的光线,还有个大到足够在那儿野餐的通道。月租250美元。没错。租金管制,30天250美元。对此我可能需要向正在读这段话而又正巧在曼哈顿租房的读者道个歉。请不要靠近窗户。想想正在和你分摊5000美元月租的3位舍友。如果你屈服于绝望、放弃自己,就会让他们在下个月交租金时陷入困境。

新闻人团结一心,守望相助。

不幸的是,我搬得不够快。某个周四的保龄球之夜,有人闯入了我在灯塔公寓的住处。我那间小房间只有简单的门锁,没有插销,这对想要闯进去的小偷来说轻而易举(我说过自己刚到大城市时毫无经验,对吧?)。我所有的相机装备都被偷走了。碰巧在同一周,我的父亲去世了。我日子艰难的消息在工作室传开了,同事们为我凑了笔钱。在工会规定的3天丧假之后回来工作时,我看到了储物柜里的信封,里面装着500美元现金。我用这笔钱买了一台徕卡M4,配35mm Summicron f/2镜头。这台相机我一直保留着,它象征着新闻人团结一心,守望相助。

所以,工作室很酷。人很好,钱够用,我开始与我想做的事情有了真正的联系(虽然仍有距离),也开始社交,不再在公园长椅上啃巨无霸汉堡。我有了自己的生活!我的生活一定会很精彩!

那是我职业生涯的早期,“摄影之神”还没开始用贯穿我摄影生涯的那纯粹、迷惑、持续、无尽的挫折把我打得不省人事。我还满怀希望就像襁褓中的婴儿,品尝着一切美好,渴望着未来的决定性时刻。但是,正如死侍(漫威电影角色)所说:“生活就是一部没完没了的灾难片,幸福只如插播广告般短暂。”

1977年,报社大罢工,一切天翻地覆。报社试图出版报纸,但徒劳无功。我记得罢工持续了88天。

我的事业才刚有起色,突然就失业了。不过,在重重绝望的乌云中,还有几缕亮光。几份由失业行会成员发起的罢工报纸出现了。其中,《城市新闻》雇用丹尼作为摄影部的唯一成员。我给丹尼打了一通电话,他说:“小伙子,我什么都要。我既没有图书馆,也没有档案,啥都没有。给我提供点儿东西,一张照片给你50美元。”

我拎上杜马克包就出了门,3天里除了眯上两三个小时和洗个快澡,就没回来过。我把看到的东西都拍了下来:荡秋千的孩子、公园里的马车、54俱乐部里的候斯顿和沃霍尔……我不停地把胶片寄给丹尼。报纸诞生一周,他欠了我将近500美元。他看着我说:“小伙子,我给你一份全职工作吧。我可以付给你250美元。”

在街上

听到这句话,我意识到刚刚从送稿人成为工作室学徒的自己,转眼又成了纽约一家正在发行的日报的全职摄影师。我得到了一张纽约记者证,他们称之为“预备卡”,我可以去一般记者能去的所有地方,不过记者证上没有我的照片,这表示它是临时的。我还得到了这座城市中最贵的证件之一——记者停车卡,这意味着在赶往新闻现场时,我那辆破旧的大众车可以随便停。这一切令人兴奋,也很吓人。不成功,便成仁。

能拿到这些宝贵的记者证件,全靠《城市新闻》的编辑比尔·费德里奇,他也是《纽约每日新闻》的传奇记者兼编辑。费德里奇曾3次获得普利策奖提名,人脉很广。他就是在传说中的冲浪墨菲珠宝案中找回德隆星光红宝石的那位记者。这颗100克拉的宝石于1964年在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被盗。索要赎金的是身份不明的第三人,他联系了费德里奇,并让他前往佛罗里达州棕榈滩的一个电话亭。电话铃响,来电者告诉他:“转身向门。伸手往上就能摸到红宝石。”登在《纽约每日新闻》头版的那张著名照片拍到了费德里奇从电话亭顶棚上把宝石拿下来的场景,宝石被交给了约翰·D.麦克阿瑟,这位著名的慈善家同意支付赎金。而照片的拍摄者,没错,正是丹尼。硬汉、人脉、纽约黑帮。这就是我不经意间闯入的世界。

当然,我们进不了《纽约每日新闻》的工作室,因此也无法冲洗胶片。我在公寓里建了个小暗室,但这里的东西对于截止日要用的东西来说只能是聊胜于无。丹尼和合众国际社纽约新闻图片总编辑拉里·德桑蒂斯达成协议,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合众国际社是美联社的可怜陪衬。这间散乱而又资源不足的新闻通讯社在与美联社的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后者资金更充足、运作更良好。丹尼允许合众国际社使用我们全体员工的成果,作为回报,合众国际社为我们提供冲洗和印刷报纸要用的东西。请注意,我们全体员工也就3个——丹尼、吉米和我,但我们马上就让他们在纽约的常规员工人数翻了倍。

这绝对是段令人兴奋的工作经历。我甚至祈祷罢工能继续下去。我们的报纸虽然是临时的小报,但很受纽约人欢迎,对他们来说,上地铁时手上没份日报,就好像忘记穿裤子去上班一样。它的特色是所谓的“跨页”,也就是对开页印刷的照片,和《纽约每日新闻》一样。丹尼会把它摆出来,把竖拍的照片称为“小深”,横拍的照片称为“小宽”。时至今日,我仍然偏爱使用更大、更少的照片,这肯定是从他那里学来的。就像他和我说的:“孩子,等你明白一张好照片可以包含多少内容时,你会大吃一惊的。”

的确如此。当然,只拍摄一张重要照片,这不是我们的追求。但这在我脑中巩固了主图的重要性——那张大照片,让你引以为豪、在出版物中出现时会让读者目瞪口呆的那张。

但是,我就像灰姑娘一样命运多舛。罢工结束,我又回到工作室当学徒,这令我愁眉不展。我已经跃出去了。我原本已经拿起相机在拍照了!如今却又被困在Versamat 胶片冲洗机旁,哄它吞下其他摄影师的胶片。

罢工后,报社不出意料陷入了财务问题,我也得到了解脱。编辑部主任埃迪找到我,跟我说他们要辞退一名员工,让他回工作室,然后,按照这个地方的工会的逻辑,这意味着我可以,按他的话说,“回去做送稿人。”我当场辞了职。

罢工期间我已经小有名气,果然,我一走出报社,各通讯社都打来了电话:你能做这个吗?你能做那个吗?当然可以!新闻、体育和各种专题都交到了我手上。都是一天就能完成的任务,没啥了不起的。但凭着这些零碎的工作,我谋得了生计,也获得了更多的教训。

合众国际社经常找我干活。这对他们来说很必要,因为一次活只用付我50美元,就这么多。《纽约时报》给的酬劳高一些,大约125美元一次。美联社给的酬劳介于两者之间。但是,考虑到我的房租是250美元,如果在一周内攒够这些钱,就可以维持生计。我做到了。我很贪婪,早上为合众国际社拍摄,午饭后干美联社的活,晚上再去54俱乐部拍摄名人,赚合众国际社50美元,这都是家常便饭。我的工作狂热且有趣,让我马不停蹄。

这无异于梦想成真。天使为我歌唱,我的心也在哼着欢快的曲儿。

并没有。

并没有什么让我觉得已经攀登上了自己的小山峰,我没有备受好评的制作精良的封面故事,也没有被邀请加入马格南图片社,什么都没有。我仍然没有一份合法的全职摄影工作。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自由职业者、通讯社的特约记者,大人物们忙于真正的工作时才会打电话来找的人。四下一看,我意识到自己能够付清所有账单,凭借的都是雇用我拍照的人寄来的支票。通过那些小工作获得的酬劳积少成多:这里50美元,那里100美元。我正在纽约当摄影师谋生,我想我应该歪着头说:“嗯,酷。”

但是,我还是一个男孩,一名自由职业者,一个带着传呼机和杜马克包的巡回小贩。当然,我是个有工作的摄影师,但还没有成为一位全职员工。这仍是我尚未跨越的界线。

此时,无常再一次与我的摄影师道路相交。《新闻周刊》的摄影部主任汤姆·奥尔与美国广播公司电视网的通讯副总裁里克·贾卡洛内同坐一架飞机。里克说他在找一位摄影师,汤姆——在纽约的早些时候我曾向这位和善的人展示过自己的作品——则向他推荐了我。

我接到了电话——那是1979年——或者是我的传呼机发出了哔哔声,是里克。他让我为这份工作做一次试拍,用两天时间拍摄3个不同的概念。他说会每天付给我250美元!我差点瘫倒在地。不过,他提醒我,还有两位摄影师他给出了同样的条件。一切尚未定夺。那两天,我推掉了所有工作以及其他安排。我习惯于快速完成多项拍摄任务。显然,他挑选的另外两位摄影师不习惯这点。他们没有完成任务,只能交出不完整的作品。

我拿下了这份工作。在传呼机嗡嗡作响,向我传达此消息的同时,我正在美联社报道为期3个月的拖船罢工的结束,这场罢工令纽约港瘫痪,导致整座城市几乎被垃圾淹没。拖船对于纽约每日数以吨计的垃圾的处理至关重要。当然,人们不喜欢想这么多,但拖船通常会把很多垃圾拖到海里。我在那些船上待过,相信我,你会想让船长把速度加快,这样你的鼻子就能留在风中,毕竟你的背后是船正拖着的一堆热气腾腾的垃圾。拖船到达一定里程后,就会打开排水管,这些垃圾就会涌入大海,成为鱼儿的午餐。然后鱼儿被抓住,最后出现在社会头面人物的盘子里。他们花50美元吃一盘黑线鳕,加醋和葱蒸熟,撒上烤杏仁并配上豌豆泥。其中的讽刺就像鱼肉一样鲜美。

罢工结束,拖船船员们正在华尔道夫酒店庆祝谈判结束。我在工作中的竞争对手是在《纽约每日新闻》的前摄影师同事,其无能简直是个传奇。我在工作室里冲洗过他的胶片,各种啼笑皆非。

我记得他有一次被调遣部狠狠骂了一顿,那天是丹尼负责主持工作。鉴于丹尼的卓越,他偶尔会待在里面主持大局,把当天的视觉杂务分配给《纽约每日新闻》的一众摄影师。丹尼把这位哭丧着脸的摄影师安排去新闻大楼的大厅拍人们握手微笑的镜头,大厅就在新闻编辑室往下7层楼。结果他错过了。他的借口是:“我挤不进电梯。”这是个真实的故事。

当时他也在庆祝罢工结束的现场,并彻底把我击败了。当时我走开去回那通重要电话(那时没有手机,只有付费电话亭),回来就看到他坐在椅子上,周围是欢呼的拖船船员。他在煽动他们,对他们大喊大叫,群情汹涌。我把相机举过头顶,孤注一掷地拍了一系列毫无希望的照片,一塌糊涂。

所以,获得第一份摄影师工作的当天,我就把手头的拍摄工作搞砸了。也许我应该把这当成一个征兆、一个警告。失败永远伴随着你,无知的人!

但是印象中我对此毫不介意,因为那通电话令我心花怒放。我在纽约有了一份职业摄影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