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看门人
——致敬周国平《最深的孤独》
你很难发现,在最深的孤独下面,隐藏的是一颗怎样炽热的心脏。
早春,我来到了位于市郊的墓地,这里墓碑林立,三月的阳光,洒下淡金色的光,那更像是一种朝圣的光芒,虔诚而圣洁。
这里躺着一位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今天,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所以来看望这位已故的朋友。他的墓地就像烈士的墓地一样,庄严,肃穆。墓碑上篆刻着“人民艺术家”的称号,接下来是简短的墓志铭,介绍了他简单的一生,以及主要成就。
但我为上面少刻了三个字而遗憾:“看门人”,我深知,在一年以前,他的墓地更是荒草丛生,无人问津,而现在经常有人来访。早春还未褪去寒意的风,吹到身上,扑灭了我烟头上的火星儿,勾起了无穷的回想。
1.
一年前,我还是一个自由撰稿人,某家新闻机构的小编,独身在这座大城市中奋斗,在社会最底层挣扎。我的工资只能勉强维持生计,我苦苦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我有一个作家梦,我一直坚持着写作,但寄出去的稿子都被一一刷掉。
我身边的人都说我是一个有才的人,可是光有才又有什么用呢,到头来只是怀才不遇,或者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罢了。
“还不交房租,都已经三个月了,明天再不交就立马滚蛋!我说一不二”,门外传来了房东太太那令人厌恶的声音,是的,我住在这一栋古老残破的公寓里,我的房租已经拖了三个多月,我的工资只能维持日常开销了。我愁眉苦脸地拿起电话,拨了长途,打给我可怜的母亲。
我靠母亲打来的钱勉强留了下来,天色未亮,我就急急忙忙的赶到报社,接近凌晨时,我就拖着疲惫的身躯赶回公寓,我这样辛苦劳作,每次加班晚了,就喜欢徘徊在深夜幽静的路上,我是那么迷茫而困顿,我很想冲到公路上去,结束生命,但那个小小梦的火花从未熄灭,那是我唯一有理由坚持下去的希望,即使经受不了现实的狂风轻轻一吹。
一天晚上,变态的上司让我一直加班到凌晨一点,我一下班就狂奔到公寓,结果公寓的大门已经被锁,我只能徘徊在门口准备露宿街头,城市的灯光依然是那样璀璨,冬天的寒风不仅刺骨,更像冰刺一样扎入心脏。我四处观望,我依稀看见离大门处的那个不远的房间竟然亮着橘红色的灯光,我知道那是守门李大爷住的地方。
那散发光亮的房间仿佛燃气了我的希望,我前去敲门,不久就听到门吱呀的声音,在大门里面是一位年纪已经接近八十岁的老头,白发苍苍,身材矮小,岁月在他的脸上刻出了很深的皱纹,可他的目光炯炯有神,即使在黑夜之中,也能察觉那深邃的目光,犹如两颗小黑洞。
开了门之后,我感激的望着他佝偻的身形,刚准备道谢,就见他头也不回地迈着蹒跚的步伐走向他的那个小房间,关上门。
2.
那一连几天都加班到凌晨,每次回去公寓的门都关上了,都是那个姓李的老头给我开的门,每次向他道谢,他都不理不睬,我难道只把他当做成开门的工具,或者他把我当做成一项晚上必须要完成的使命?我甚至有那种搭话的念头,我每次说了几句:“大爷,真是谢谢了,您看,我又麻烦你了”,“大爷,您为什么还不睡?都这么晚了”,“大爷……”。可是每次这些话吐出来之后,他只是简单的“恩~恩!”两声,那从喉管里糊糊出来的声音真令人奇怪。
我一度怀疑他是一个哑巴,真是一个古怪的老头,年近八十岁仍然不退休,一直当守门人,我不知道他干这一行有多久,我只知道人们称他为李大爷,其余的我一无所知。仍然有一个可怕的现象,我住的房子能直接望到李大爷的房子,我接近凌晨两点钟睡觉时,仍然看见那不远处的房间散发着橘红色的光芒。
我每晚疲惫地拖着身躯回来,都能看到那房间里的光芒,我甚至不知不觉地习惯了有这种灯光的存在,它就好像指路明灯一般照亮我回家的道路。
终于,经过漫长的加班之后,到了休假的时候,我还领到了工资,虽然不多,心里却喜滋滋的,有些安慰罢了。这天天空分外晴朗,阳光灿烂,气温也没有之前那么低。我看见李大爷正悠闲地拿着一张报纸,坐在藤椅上正晒着阳光呢!旁边还有一只花毛小狗正趴在地上吐着小舌头,这时,老李拿着手中的狗粮朝小狗叫唤到“小李,快吃!”说着还摸了摸小狗的头,我霎时觉得小狗的名字很搞笑,我微笑地走过去,也摸了摸乖巧的小家伙,它还激灵的汪汪叫呢。我上前向老李打了招呼说道:“这是你的狗吗?真可爱的小家伙,还小李呢!”可是他却答非所问:“今天天气真暖和,很少在这个城市见到这么晴朗的天空。”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那苍老的声音,仿佛出自丹田。我很想和他聊几句,可他再也不说话了,像老年痴呆患者一样望着湛蓝的天空发呆。
这个奇怪的老头愈发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3.
我的邻居是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妇,有一天偶尔听见他们坐在阳台上议论老李,我不由得上前去插话,知道了一些关于老李的消息。老李在这个地方看门已经三四十年,自从这座公寓建成的时候起,他没有伴侣,没有朋友,守门是他唯一的工作,他喜欢收养流浪狗,死了一只又从街上去找,再养一只。狗成了他唯一的陪伴,天气好的时候,他会偶尔出来晒晒太阳,他只偶尔和别人谈论一下天气问题,他是那么的木讷,沉闷,简直像一具死尸,除了那对炯炯有神的眼睛。
他房间深夜亮着的光一直是我心头的疑问,我很好奇,可这位老头却隐藏的很深。
一天晚上,大雪纷飞,路面上铺满了薄薄的雪花,在这座城市中尤为凄美而绚丽,雪花的生命是短暂的,它在空中尽情的绽放飞舞后,最终落于地面,任人践踏。我不由得感叹生命的短暂,人也好,雪也罢。
令我惊慌的是,今天的夜晚显得尤为漆黑,我再也没有看到老李房间橘红色的灯光,给我开门的竟然是房东太太,她没有往日对我的那种刻薄。我怀着种种疑问,几乎是一夜未眠,那一夜,我总会突然起来,拉开窗帘,但外面漆黑一片。
第二天,我急忙起来问邻居,得到的却是这样一个消息:“就在昨天,老李因病去世!”,这条消息犹如重磅炸弹在我身边引爆,猝不及防。我接受不了这样的消息,一个存在了八十多年的生命,就在一瞬间结束,我对生死问题一向是敏感的,不由得伤感起来,就如同当初我爷爷去世一般。
老李的尸体已经被人送到城郊墓地埋葬了起来,没有任何的仪式,就好像他并不存在一般,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证明老李曾经存在过,他的存在只出现在我的记忆中,那橘黄的灯光,就是最好的证据。
4.
我获得了房东太太的准许,进入了老李的房间,或许她将我看成了这个老头唯一的亲人。毕竟老李不与任何人有过联系,我不相信这样一位孤独至极的老人能熬过这样漫长的岁月,他的孤独让我不寒而栗,我至少有亲人,有朋友,我感到自己是幸运的。
房间内物品陈列整齐,构造极为简单,一张床,一把藤椅,一个大抽屉柜,那大概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用的,令我兴奋的是我看见了那一盏陈旧的台灯,那个时常照亮我前行道路的指路明灯。还有趴在墙角的“小李”,可怜的小家伙身上冰冷冰冷的,估计长时间没吃东西了,我随手掏出一包食物来,它便贪婪的吃了起来。
我打开抽屉,那是两本厚重的已经泛黄的画册,两本加起来足足有三四本牛津词典那么厚,还有两个牛皮笔记本。旁边是各种各样的彩笔,以及一支生锈了的派克牌钢笔,和一瓶墨水。我小心翼翼的将画册翻开,那是怎样的艺术啊,里面画着各种各样的插画,眼花缭乱。
我在房间里待了好几天,细细地研究着这些伟大的作品,我明白了,老人每天夜里都在坚持创作,那极度孤寂的外表下隐藏的是一个怎样丰富的内心世界啊!
前一本相册是以战争题材的作品为主,名称为《幻想国》,但他眼中的战争并不是什么现代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之类的,而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有着各种各样形态的人,例如蝴蝶人,小龙人等等之类的半兽人,人类成了邪恶的一派,他们想要重新统治世界,消灭所有的善良的半兽人,他把自己幻想成其中的将军,虽然他是人类,但他率领着半兽人反抗邪恶自称纯正血统的人类。
还有一本刻画了一个美好的世界,体现了他对美丽大同世界的追求,名为《大同世界》。还有他两本牛皮本上的自传和随笔,统一命名为《最深的孤独岁月》。我被他的画作和文字给震撼到了。
从老李的自传中,我得知了他的生平经历,他的名字竟然是李文华,是上个世纪的落难人士,我明白了他的生命为什么是那样孤独沉寂,他令人惊讶的作品为何处处体现对真善美的向往,对美好世界的追求,原来孤独黑暗的外部世界里,心里那颗对美好的追求始终没有停止。
透过老李,我意识到我是多么幸运,至少我还可以光明正大地活着,我可以笑着面对天空,不必像老李那样躲躲藏藏,孤寂一生。
5.
我做了一个决定,以此怀念老李,我请了半个月的假,准备将他的作品整理好了之后,公之于众。我把成果给主编看,他大为吃惊,不敢相信世间竟然有这样优秀的作品。
在大家的努力之下,老李的作品被整理成了漫画集《幻想国》,《大同世界》和自传《最深的孤独岁月》三部作品,一上市便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三个作品在那个时候不知感染了多少人,已经成为了那一年最为畅销的作品,几乎很多人都知道了李文华这个人。市镇府还为他立了墓碑,最后将他尊称为“人民艺术家”
我也因此名气日益高涨,还升值加薪。我成了一位知名的作家,得到了很多关注,我写的书也大为畅销。我成了一位富人,一度被梦想冲昏了头脑,开始骄傲自负,但又有些隐隐不安,所以我最近重读《最深的孤独岁月》的时候,我又读到了很多,最大的启示是:原来最伟大的作品诞生于最深的孤独里,一个人要守得住寂寞,甘于平庸的岁月,才能造就伟大。
我最后决定离开这座大城市,回到自己的家乡,开始伟大的创作,或许我会像老李一样,抛却功名利禄,去过那种平淡孤独的生活。
今天还是我第一次来到他的墓碑前,我还有好多话对他说,他就是我的人生导师,他教会了我平凡而伟大的道理。
尾声
我在老李的墓碑前坐了好久,我给他奉上了鲜花。临走之时,我在墓碑不显眼的地方刻上了“看门人”三个字,这或许是我现在唯一能为他做的,我想这也是老李的意愿吧。
早春的阳光依旧温和,一切都沉寂在这一片静穆之中,我肃然起敬,向老李的墓碑深深地鞠了一躬,这既是道谢,也是道别。
我回到了曾经的那个公寓,似乎一切都还在昨天,还能看见老李在阳光下逗弄着“小李”,时不时发呆地望着澄澈的天空。
我走了,带上了“小李”,这个老人身边唯一的伙伴,看到它忧伤的神情,我忍不住把它抱起来,那对小眼睛,真像老李深邃的眸子。
(完)
本文故事原型人物为亨利·达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