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净制的一般要求
分离和清除非药用部位,是根据中医临床用药的不同要求,结合原药材的具体情况而进行的,分别包括去根或茎、去皮壳、去心、去毛、去枝梗、去芦、去瓤、去核、去头尾足翅、去动物药的残肉等。
1.去残根或残茎 用根、根茎的药材须除去非药用部位的残茎、地上部分。一般在产地加工时,采用挑选、风选、剪切、搓揉等方法除去残根或残茎。
(1)去残根 用茎或根茎部分的药物一般须除去残根,包括主根、支根、须根等非药用部位。如荆芥、黄连、芦根、石斛、薄荷、藕节、马齿苋、马鞭草、益母草、泽兰等。
(2)去残茎 用根的药材须除去残茎,使药材纯净。如柴胡、防风、龙胆、丹参、秦艽、白薇、广豆根、威灵仙、续断等,均须将残茎除去。
2.去皮壳 是指除去残留的果皮、种皮等非药用部位。如巴豆、益智、草果、使君子等,可砸破皮壳,去壳取仁;豆蔻、砂仁等,则采用剥除外壳取仁的方法。苦杏仁、桃仁等,可用法去皮。有些药材的根皮有毒,如苦楝根皮、雷公藤皮,剥除其红黄色外皮不完全,会引起中毒。树皮类药材,可以用刀刮去栓皮、苔藓及其他不洁之物。
3.去毛 主要是避免因毛绒机械性刺激咽喉引起咳嗽而采取的一种操作。如枇杷叶、石韦等。根据不同的药物,去毛可分别采取下列方法。
(1)根茎类 如骨碎补、香附、知母等,可用砂烫法烫至鼓起,撞去毛。可用转筒式炒药机砂烫法,由于转锅带动河砂与药材快速均匀地摩擦,待茸毛被擦净时取出过筛。
(2)叶类 部分叶类药材如枇杷叶、石韦等,少量时可用棕刷刷除绒毛,洗净,润软,切丝,干燥。
(3)果实类 金樱子果实内部生有淡黄色绒毛,产地加工时,纵剖二瓣,用手工工具挖净毛核,习称“挖去毛”。现代方法是将金樱子用清水淘洗,润软,置切药机上切2mm厚片,筛去已脱落的毛、核,置清水中淘洗,沉去种核,捞出干燥,再进行筛选。现代工业上常用除毛机。
4.去芦 “芦”一般指药物的根头、根茎、残茎、茎基、叶基等部位。通常认为需要去芦的药物有桔梗、续断、牛膝、人参、党参、玄参、西洋参、苦参、山药、地黄、仙茅、红芪、黄芪、草乌、地榆、紫菀、赤芍、茜草等。现代研究认为,参芦中所含的三醇型皂苷较人参高,有明显的溶血作用,不宜和人参同用或代替人参作注射剂。
5.去枝梗 是指采用挑选、切除等方法除去某些果实、花、叶类药物非药用部位的枝梗,以使其纯净。如桑枝、桑寄生、槲寄生、桂枝、钩藤、西河柳中常混有老的茎枝;桑叶、侧柏叶、荷叶、辛夷、密蒙花、旋覆花、款冬花、槐花、五味子、花椒、连翘、槐角、夏枯草、女贞子、淫羊藿、栀子等混有叶柄、花柄、果柄等。
6.去心 一般指根类药物的木质部或种子的胚芽。去心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除去非药用部位,如五加皮、地骨皮、白鲜皮、牡丹皮、巴戟天的木质心,在产地趁鲜除去,以保证调剂用量准确。二是分离药用部位,如莲子心和肉作用不同,须分开入药。
7.去瓤 有些果实类药物须去瓤。去瓤目的是除去非药用部分。如枳壳,通常用果肉而不用瓤,瓤无治疗作用。
8.去核 一般指除去果实类药物中的种子,目前认为核系非药用部位应除去,如山茱萸、金樱子、诃子、乌梅、山楂、龙眼肉等。去核方法:质地柔软者可砸破,剥取果肉去核;质地坚韧者可用温水洗净润软,再取肉去核。
9.去头尾足翅 部分动物类或昆虫类药物,有些需要去头尾或足翅,其目的是为了除去有毒部分或非药用部分。如乌梢蛇、蕲蛇等去头及鳞片;蛤蚧除去头、足及鳞片;斑蝥、红娘子、青娘子等去头、足、翅;蜈蚣去头、足。
现代研究表明,并非所有昆虫类药物都需要去头尾或足翅,如毒性药物斑蝥,传统炮制都要求去头、足、翅,认为可以降低毒性。但现代研究表明,头、足、翅部分的毒性并不比虫身强,只是有效成分含量略低。只要严格管理用药方法和用量(以斑蝥素的含量作为剂量标准),就可以直接入药。
10.去残肉 某些动物类药物须除去残肉筋膜,如龟甲、鳖甲等。可以采用胰腺净制法或酵母菌法除去残肉筋膜等。
11.去杂质及霉败品 采用洗净、挑选、风选等方法,除去土块、砂石、杂草及霉败品。
经过上述处理,可使药材“纯净化”,有利于饮片调配时剂量使用的准确性,减少使用的毒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