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融资交易与融券交易概述
融资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通过融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买入股票的交易行为。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所持有的股票。投资者在开立信用账户之后,可以在授信额度内买入融资标的名单内的证券。如果融资买入的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获利,只需高价卖出股票归还欠款。如果融资买入的股票价格下跌导致投资者亏损,就需要投资者拿自己的资金来归还欠款。
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入一定数量的证券并卖出的交易行为。投资者融入的证券并不计入投资者的信用证券账户,而是在融券卖出成交当日结算时由证券公司代为支付,卖出证券所得资金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作其他用途。如果投资者认为后市股价即将下跌,可以借入股票卖出,待股价下跌之后再买入还券,从中获利;或通过融券对冲已持有证券的价格下跌风险,以套期保值。
融资融券交易中的担保物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款买卖股票的抵押物和向证券公司借券的抵押物,担保物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作为对客户融资融券所产生债权的担保物。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额度之间的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 (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 / (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 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100%
由于2015年上半年的行情过热,证监会一直在收紧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授信比例,之后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授信比例大概为1∶1.1。
融资融券交易中的标的证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交易所上市满3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4)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① 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
② 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③ 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④ 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⑤ 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
⑥ 不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示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融资买入较为容易,而融券卖出要查看自己开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融券库中有没有标的证券,如果没有合适的标的证券,投资者是融不到券的。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必须在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同时也必须在证券公司自行确定的标的证券名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