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生卒年月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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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石介(守道,1005—1045)

歐陽修《徂徠石先生墓誌銘》:“今丞相韓公又薦之,乃直集賢院。又歲餘,始去太學,通判濮州。方待次於徂徠,以慶曆五年(1045)七月某日卒於家,享年四十有一。”(《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三四)《東都事略》卷一一三本傳:“直集賢院、通判濮州。卒年四十一。”上推其生年爲景德二年(1005)。

1/417,石普(約966—1035/9/24)

《長編》卷一一七、第2759頁:景祐二年(1035)十月壬子(二日),“蔡州言:左武衛大將軍、分司西京石普卒”。按公元爲1035年11月4日,此爲朝廷得知其死訊之日。

《宋史》卷三二四本傳:“父通事太宗於晋邸,普十歲給事邸中,以謹信見親。”按太宗封晉王在開寶六年(973)九月至九年(976)十月,以開寶八年時年十歲計,約生於966年。

1/420,石中立(表臣,972/9/27—1049/9/24)

宋祁《石太傅(中立)墓誌銘》:“皇祐元年(1049)八月乙酉(二十五日),太子少師致仕石公中立薨於京師,年七十八。上念公終長者,故以本官參知政事……”(《景文集》卷五九)宋祁《石少師行狀》:“皇祐元年,轉少師。其年八月某日薨,享年七十八。”(《景文集》卷六一)上推其生年爲開寶五年(972)。

《五行精紀》卷一八記生辰八字:“石參政命:壬申年,己酉月,甲辰日,丙寅時。”宋代爲參知政事姓石者僅石中立一人。壬申爲開寶五年,與上所考相合。己酉月甲辰日爲是年八月十七日,公元972年9月27日。

1/421,石公揆(?—1139)

周必大《循吏石大夫(晝問)墓誌銘》:“君諱晝問(1125—1198),字叔訪……考諱公揆,紹興七年歷察官殿中,遷侍御史。八年(1138)樞密使秦檜再相,君連上疏論其失,以左宣教郎除直龍圖閣、知撫州,數月落職罷,送鄰郡取勘,道被疾,卧家幾年而卒,君方十四歲(1138)。”(《文忠集》卷七五)按墓誌稱其“慶元四年二月二日卒”,“享年七十四”。十四歲時爲1138年。考《要録》卷一一八、第1902頁:紹興八年正月癸丑(二十六日),“侍御史石公揆直龍圖閣、知撫州”。《要録》卷一二二、第1968頁:紹興八年(1138)九月庚寅條注:“十一月癸未(一日),公揆落職。”落職後“幾年”而卒,“幾年”者將近一年也,其卒應在1139年。“十四歲”當爲“十五歲”之誤。

1/422,石安民(惠叔,?—1167)

張孝祥《邕帥蔣公墓誌銘》:“乾道元年(1165),余守桂林,初識潯州守蔣君德施……其明年,余免歸江東……又明年余帥長沙,桂州舊僚以書來,則云:君至邕管死矣……桂州在二廣,號稱士鄉,其間固多賢,然余之所與遊者,若君與石君惠叔其尤賢者也。君之没,惠叔蓋亦前數月死,故余甚悲之。”(《于湖居士文集》卷三〇)張孝祥《送野堂老人序》:“乾道丁亥(三年)六月,余來長沙。”(《于湖集》卷一五)據此,知石安民之卒在乾道三年(1167)之上半年。

1/423,石全育(?—1071/12/17)

《長編》卷二二八、第5545頁:熙寧四年(1071)十一月甲辰(二十三日),“宣慶使、昭武軍留後石全育卒。”按是日公元爲1071年12月17日。此爲朝廷得知其死訊之日。

1/423,石全彬(長卿,995—1070/11/16)

《長編》卷二一六:熙寧三年(1070)冬十月戊辰(十一日),“延福宫使、武信軍留後石全彬卒”。《宋會要》儀制一三之二:“延福宫使、武信軍節度觀察留後石全彬,熙寧三年十月贈定武軍節度使守太尉。”《宋史》卷四六六、第13627頁本傳:“卒,年七十六。”上推其生年爲至道元年(995)。

1/428,石保吉妻趙氏(魯國大長公主,?—1009/11/22)

《宋史》卷二四八、第8772頁《公主傳》:“魯國大長公主……大中祥符二年(1009)……薨。”《長編》卷七二在是年十一月庚申(三日)。

1/429,石待旦(季平,?—1040)

韋驤《石奉議墓誌銘》:“公諱秀之,字春卿,世爲新昌人……考諱待旦,以子貴,累贈金紫光禄大夫,母孔氏……公實與景祐五年(1038)乙科也。授信州貴溪縣主簿。越二考,丁父憂去官。”(《錢塘韋先生文集》卷一六)據此,知待旦卒於康定元年(1040)。又待旦妻孔氏之卒年爲嘉祐八年(1063),享年七十餘。韋驤《祭故長壽太君文》:“維嘉祐八年歲次癸丑九月朔初八日……致祭于故太婆長壽太君孔氏之靈……歲逾七十。”(《錢塘韋先生文集》卷一六)

1/429,石待舉(寶臣,996—1044/8/30)

《長編》卷一五一、第3676頁:慶曆四年(1044)八月甲午(五日),“保州、廣信、安肅軍自五代以來别領兵萬人,號緣邊都巡檢司……通判保州、秘書丞新昌石待舉獻計於都轉運使張昷之,仍請合三部兵更出入,季一出即别給錢糧,餘悉罷……雲翼卒揚言爲亂,知州如京使、興州刺史劉繼宗心不自安……繼宗渡城濠溺水死,待舉藏鹿角中,爲亂卒所害”。《萬姓統譜》卷一二一:“石待舉……遇害,年四十九。”上推其生年爲至道二年(996)。

1/431,石得一(?—1087/1/31)

《長編》卷三九三、第9579頁:元祐元年(1086)十二月戊申(二十四日),“左藏庫使、管勾崇福宫石得一卒”。按是日已爲公元1087年1月31日。

1/432,石徽之(子倩,1026—1078)

陸佃《石子倩墓誌銘》:“子倩諱徽之……春秋五十有五,病革,問日之早晚,曰:‘曛矣。’於是即化,實元豐元年(1078)五月甲子也。”(《陶山集》卷一五)上推其生年爲天聖四年(1026)。按是年五月無甲子,四月、六月有。此月份或干支必有一誤。

1/433,石端禮(?—1143/10/5)

《要録》卷一四九、第2407頁:紹興十三年(1143)八月己酉(二十五日),“武寧軍承宣使、提舉醴泉觀公事、駙馬都尉石端禮卒”。

1/436,司馬池(和仲,979—1042/1/2)

索引作970—1040。按龐籍《宋天章閣待制司馬府君碑銘并序》:“慶曆元年(1041)十二月癸未(八日),以疾卒於郡治之安靖堂,享年六十三。”(成化《山西通志》卷一五、第1009頁)光緒《山西通志》卷一九四“十二月癸未”作“十一月癸未”,考十一月無癸未,顯然“一”爲“二”字之誤,《全宋文》卷三六六據光緒志采入,亦誤。其享年,《東都事略》卷六〇本傳作“五十三”,“五”當爲“六”之誤。《隆平集》卷一四本傳作“年六十三”,與碑同。自慶曆元年上推其生年爲太平興國四年(979)。又,慶曆元年(1041)十二月癸未(八日)已是公元1042年1月2日。

1/437,司馬朴(文季,1091—約1141)

《宋史》卷二九八、第9907頁:“朴字文季,少育于外祖范純仁。紹聖黨事起,父宏上書論辨得罪,純仁責永州,疾失明,客至,必令朴導以見,時方七歲,進揖應對如成人,客皆驚嘆。”按范純仁責永州在紹聖四年(1097)。《宋史》卷一八、第346頁:二月癸未(二十八日),“以三省言追貶……范純仁爲武安軍節度副使安置於……永……州。”《長編拾補》卷一四:戊寅(二十三日),“范純仁……可責授武安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時朴“方七歲”,朴應生於元祐六年(1091)。

又,紹興九年(1139)六月,金主亶命司馬朴試舉人於燕京,得中山石琚爲首(《要録》卷一二九)。紹興十三年(1143)九月庚午,以兵部侍郎司馬朴死節,贈兵部尚書,賜其家銀絹(《宋史》卷三〇)。朴必卒於1140至1142間。以1141年計,其享年約爲五十一歲。

1/437,司馬光(君實、迂叟、涑水先生,1019/11/17—1086/10/11)

蘇軾《司馬温公行狀》:“元祐元年正月,公始得疾。……以九月丙辰朔,薨於西府,享年六十八。”(《蘇文忠公全集》卷一六)上推其生年爲天禧三年(1019)。

明馬巒《司馬温公年譜》卷一:“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公生于光山官舍。”

1/442,司馬伋(季思,1119—1186)

《靖康要録》卷三:靖康元年三月十日,“去年楨(?—1125)亦卒,止有一過房子,方七八歲”。此過房子當即伋,以去年(宣和七年,1125)楨卒時,其年七歲計,則伋應生於宣和元年(1119)。《要録》卷一二一:紹興八年(1138)秋七月乙酉朔,“詔以司馬光族曾孫伋爲右承務郎,嗣光後”。是年二十歲,正符合爲官年齡。

《夷堅支志》卷四、第1301頁:“司馬伋淳熙七年末,時奉祠里居,又七年卒。”葬山陰縣亭山(嘉泰《會稽志》卷六、第34頁)。按奉祠里居在淳熙六年八月,下數七年則爲淳熙十三年(1186)。其享年爲六十八歲。

1/442,司馬宏(?—1107)

《東都事略》卷一〇九:“司馬朴字文季……少喪母,育于外祖范純仁。紹聖初黨議起,父宏坐上書論辨得罪,純仁亦坐救黨人責永州,目疾失明,客至必令朴導以見,時方七歲,進揖應對如成人,客皆驚歎,以純仁遺恩補官。宏死,朴年十七,徒跣護柩還,人稱其孝。”考朴生於1091年,十七歲時在大觀元年(1107),宏即卒於是年。

1/446,司馬植(子立,約1085—1111)

《靖康要録》卷三:靖康元年(1126)三月十日,“臣僚上言:追贈司馬光太師,實主上初政所先,天下甚幸。光之子康卒,康孤植不幸亦卒,光之後再絶,復立族子楨爲康之後,去年楨亦卒……光之後,無人食禄已十五年矣”。按此曰“光之後,無人食禄已十五年”,顯然指植死後,“無人食禄已十五年”,以此上推,植應卒於政和元年(1111)。《宋史》卷四三三、第12852頁《邵伯温傳》:“康卒,子植幼,宣仁后憫之。吕大防謂康素以伯温可託,請以伯温爲西京教授,以教植,伯温既至官,則誨植曰:温公之孫,大諫之子,賢愚在天下,可畏也。植聞之,力學不懈,卒有立。”

邵伯温《邵氏聞見録》卷一八、第201頁:“公休……不幸,特贈諫議大夫。公休有子植,方數歲……亦蚤死,無子。”司馬康卒於1090年,以康卒時,植六歲計,約生於元豐八年(1085)。

1/447,司馬槱(才仲、財仲,約1058—1095)

《春渚紀聞》卷七、第102頁:“司馬才仲……以東坡先生薦,應制舉中等,遂爲錢塘幕官……時秦少遊爲錢塘尉……不逾年而才仲得疾,所乘畫水輿艤泊河塘……而火起舟尾,狼忙走報,家已慟哭矣。”按秦觀在杭州所任職爲通判,此作錢塘尉,有小誤。《宋史》卷四四四、第13113頁《秦觀傳》:“紹聖初,坐黨籍,出通判杭州。以御史劉拯論其增損實録,貶監處州酒税。”考貶官處州在紹聖元年(1094)閏四月十八日(《宋會要》職官六七之八),秦觀在杭州時間不長,僅幾個月,此後,司馬槱不逾年而卒,其卒應在紹聖元年末或二年初,此姑以二年計。“未四十而卒”(馬永卿《嬾真子録》卷一),姑以三十八歲計,約生於嘉祐三年(1058)。其字或作財仲(林之奇《道山記聞》)。

1/450,左膚(?—1109)

《宋會要》儀制一一之八:“樞密直學士、朝請郎左膚,大觀三年(1109)正月,贈中奉大夫。”

1/450,左璏(文琰,?—1158)

王明清《投轄録》:“台州士人左文琰有聲場屋……至王十朋龜齡榜始解褐,是年,隨孫道夫太沖奉使,爲書狀官,死于燕山。”按王十朋榜在紹興二十七年(1157),知其卒於是年。《要録》卷一七八、第2941頁:紹興二十七年(1157)十有一月乙丑(三日),“太常少卿充賀金國正旦使孫道夫、閤門宣贊舍人充副使鄭朋辭行,道夫既至北廷,金主亮詰以關輔買馬非約,始欲敗盟。時左從政郎左蹕爲書狀官,死於涿州驛舍,不暇爲棺具,但坎地瘞之。道夫還,乃焚其骨以歸。詔特官一子。蹕,臨海人也”。按其兄名璠、璵,均從玉(嘉定《赤城志》卷三三),而字文琰,琰亦從玉,名與字義正相合。知《要録》作“蹕”必爲“”字之誤。按賀正旦使必須於正旦前到達燕京(今北京),如樓鑰賀金正旦,十二月二十五日到涿州,二十七日到燕京(《北行日録》卷下),左到涿州亦應在二十五日左右,以此日卒於涿州驛舍計。此時,公元已是1158年1月27日。

1/455,田況(元均,1005/10/18—1063/3/15)

王安石《田公墓誌銘》:“嘉祐三年十二月,暴得疾……求去位……乃以爲尚書右丞、觀文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提舉景靈宫事。而公求去位終不已,於是遂以太子少傅致仕。致仕凡五年,疾遂篤,以八年(1063)二月乙酉(十三日)薨於第,享年五十九。”(《王文公文集》卷八八)上推其生年爲景德二年(1005)。歐陽修《賜樞密副使田況生日禮物詔》九月十三日(《文忠集》卷八五),知其生日爲景德二年九月十三日。

1/457,田晝(承君,1059—1103)

張邦基《墨莊漫録》卷四、第112頁:“崔鶠德符、陳恬叔陽皆戊戌生,田晝承君、李廌方叔皆己亥生,並居潁昌陽翟,時號戊己四先生。”按李廌方叔生於嘉祐四年己亥(1059),田晝必生於是年。《東都事略》卷一〇〇:“田晝……知淮陽軍,卒於治所,年四十五。”據此其卒年應爲崇寧二年(1103)。

1/460,田誥(?—993)

《長編》卷三五、第765頁:淳化五年(994)正月甲寅朔,“先是,上謂翰林學士韓丕曰:‘卿早在嵩陽,當時輩流頗有遺逸否?’丕以田誥及楊朴、萬適對,上悉令召之,詔下而誥卒……適最後至,公車拒之,不得見。寓居京師半年,幾至寒餓。丕時已罷翰林,因爲上言其事,甲子(十一日),命適爲梁縣主簿……後數日,果卒”。據此,田誥之卒在淳化四年(993)八月左右。

1/461,田錫(表聖,940—1004/1/10)

《宋史》卷二九三本傳:“咸平六年(1003)冬病卒,年六十四。”上推其生年爲後晉天福五年(940)。《長編》卷五五、第1208頁:咸平六年八月癸亥,“右諫議大夫、史館修撰田錫言……”同書第1220頁:十二月辛未(十六日),“右諫議大夫、史館修撰田錫卒。……壬申(十七日),優詔贈工部侍郎”。按卒時公元已爲1004年1月10日。

1/467,田師中(吉甫,?—1163)

《要録》卷一九二、第3219頁:紹興三十一年(1161)九月辛巳(十二日),“定江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田師中自鄂州至行在,上召見,師中乞奉祠,乃除萬壽觀使”。《要録》卷一九四、第3272頁:紹興三十一年十有一月甲申(十六日),“定江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田師中乞依舊接續支破真俸,從之”。可見直至1161年,田尚在世。《宋會要》儀制一一之二“使相追贈”:“定江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致仕田師中,隆興元年(1063)九月,贈少保。”應卒於是年。考《宋史全文》卷二四上、第1981頁:隆興元年(1163)九月乙卯(二十七日),“起居郎胡銓……奏:……劉珙近日繳田師中表陳乞恩例”,這應是田臨死前上的遺表“陳乞恩例”。其字,索引小傳缺,據《三朝北盟會編》卷二〇六補。

1/468,田智潤(?—1247)

《宋史》卷四三、第839頁:淳祐八年(1248)二月(《資治通鑑後編》卷一四三作“三月”)甲戌,“詔先鋒軍統制田智潤泗州潮河壩之戰,父子俱死於兵,贈智潤修武郎”。《欽定續通志》卷三八:淳祐八年春二月辛丑,“趙葵表去年泗州之役,將士用命撃退北兵……甲戌,詔先鋒軍統制田智潤泗州潮河埧之戰,父子俱死,特與贈官”。據此,贈官在淳祐八年,而戰死在“去年”即淳祐七年(1247)。

1/471,申積中(1064—1118)

索引唯載其生年。按《宋史》卷四五六、第13407頁本傳:“政和六年(1116),以奉議郎通判德順軍。翰林學士許光凝(當作“疑”)嘗守成都,得其事薦諸朝,召赴京師,擢提舉永興軍學事,道卒。光疑復與宣和殿學士薛嗣昌、中書舍人宇文黄中表其操行,詔予一子官。”由本傳知其卒必在許光疑爲翰林學士之後、薛嗣昌爲宣和殿學士、宇文黄中爲中書舍人之時。據《宋史》卷三五六、第11219頁《張根傳》:“鄭居中去位……於是宇文黄中、賈安宅等六人皆罷。”考鄭居中罷相在政和八年(1118)九月(《宋史》卷二一二《宰輔表》),宇文黄中爲中書舍人必在政和八年九月前。《宋史》卷三二八、第10588頁《薛嗣昌傳》:“復待制、知太原府。論築涇原三倉勞,加顯謨閣直學士;又以撫納西羌功,進延康、宣和殿學士,拜禮部、刑部尚書。坐啓擬反復罷,提舉崇福宫。”按其知太原在政和六年至八年初,八年五月姚佑已在知太原任上。薛嗣昌罷官在宣和元年(1119)五月(《宋會要》職官六九之二),其任宣和殿學士應在政和八年初至宣和元年初。許光疑與薛嗣昌、宇文黄中上表,只能在政和八年春秋之間,申積中之卒應在政和八年之上半年。

1/471,申屠大防(?—1121)

《金華先民傳》:“申屠大防,東陽人……宣和初,睦寇起,官吏迸走,民竄山谷。大防毅然以身禦寇,勦除魔賊仙姑,邑人賴之。時有薛太尉者奉命討賊,檄大防權東陽縣事,約往永康收方巖賊,既行而薛後期,大防無援,力戰死。”(《浙江通志》卷一六五)按方巖賊指響應方臘起義在方巖造反的陳十四。《宋史》卷四六八、第13659頁《童貫傳》:“宣和二年十月,起爲亂,自號聖公,建元永樂……十一月陷青溪,十二月陷睦、歙二州……蘭溪靈山賊朱言、吴邦、剡縣讐道人、仙居吕師囊、方巖山陳十四、蘇州石生、歸安陸行兒皆合黨應之……三年……四月生擒臘……四年三月餘黨悉平。”陳十四初起事應在宣和二年之末,申屠大防出兵交戰失敗,應是宣和三年(1121)官軍平方臘這一年,到四年三月,陳十四等均被鎮壓。

1/472,冉安國(?—1278)

《元史》卷一二八、第3128頁《阿里海牙傳》:“既而宋二王稱制海中,雷、瓊、全、永與潭屬縣之民文才喻、周隆、張虎、羅飛咸起兵應之,舒、黄、蘄相繼亦起,大者衆數萬,小者不下數千。詔命討之,且略地海外。阿里海牙既定才喻等,至雷州,使人諭瓊州安撫趙與珞降,不聽。遂自航大海五百里,執與珞、冉安國、黄之紀,皆裂殺之,盡定瓊南寧、萬安、吉陽地。”《宋史》卷四七、第944頁《瀛國公紀》:“十五年(1278)……十月,趙與珞與謝明、謝富守瓊州,阿里海牙遣馬成旺招之,與珞率兵拒于白沙口。十一月癸巳(十四日),州民執與珞以降。”

1/473,史木(繼道,1087—1130)

史浩《祭八十叔父文》:“今歲始春,金兵破鄞,公奉嚴親奔於海垠……胡爲一病,止於四十有四之春秋。”(《鄮峯真隱漫録》卷四三)按金兵破鄞在建炎四年(1130)春,《宋史》卷二六、第475頁:建炎“四年正月乙巳(二日),金人犯明州,張俊及守臣劉洪道擊卻之。……庚戌(七日),金人再犯明州,張俊引兵去。……己未(十六日),金人陷明州”。由此上推其生年爲元祐二年(1087)。

1/475,史浩(直翁、真隱居士,1106/10/4—1194/4/27)

《宋史》卷三九六本傳:“紹熙五年(1194)薨,年八十九。”樓鑰《純誠厚德元老(史浩)之碑》:“(紹熙)五年四月五日,公薨于里第之正寢。”(《攻媿集》卷九三)上推其生年爲崇寧五年(1106),周必大《賜少保觀文殿大學士充醴泉觀使侍讀永國公史浩生日詔》九月六日(《文忠集》卷一一〇),知其生日爲崇寧五年九月六日。

1/479,史詔(升之,1048—1130)

光緒《鄞縣志》卷二六《人物傳》:“建炎四年(1130)卒,年八十又三。”上推其生年爲慶曆八年(1048)。參《全宋詩補正》第363頁。

元危素《宋八行先生贈太師追封越國公墓表》:“越三月,實生公,宋嘉祐二年(1057)十一月二十九日也……建炎四年(1130)六月二十五日卒,享年八十有四。”按此文,《全元文》未收,以所記生卒計其享年爲七十四,與八十四不合,自相矛盾,今不取。

1/480,史徽(洵美、東美,?—1128)

《宋會要》儀制一一之一三:“司農少卿史徽,建炎二年(1128)正月,贈右文殿修撰。”按《要録》卷二〇作三年(1129)二月壬子(三日)。注:“《日曆》稱史徽、范浩渡江至常州宜興縣境,爲盜所害,與此不同。今從《維揚巡幸記》。”《宋會要》之建炎二年是否會是三年之誤呢?考《宋會要》上述史徽條下一條爲:“承議郎秘書少監李朴,二月贈寶文閣待制。”《要録》卷一三載此事在建炎二年二月,史徽條之建炎二年決不可能是三年之誤。疑事本在二年,而《要録》誤植於三年。

1/482,史正志(志道,1121—1180)

嘉定《鎮江志》卷一九:“知寧國府。改贛州,又知廬州。既至數月,以疾終。終年六十。”

周必大《題六一先生與王深甫帖》:“右同年史志道送歐陽公帖一紙,深甫必王回也。淳熙庚子(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周某子充。”“淳熙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觀舊題,轉燭八年,而史志道墓木已拱,太息久之。”(《文忠集》卷一五)

按考史正志淳熙二年閏九月撰《菊譜序》,自稱吴門老圃,知是時尚隱居於吴,其重新出仕應在三年,以三、四年知寧國府,五、六年知贛州計,其知廬州應在淳熙七年。在廬僅數月,而二月尚在世,其卒應在是年夏秋間。年六十,上推其生年應爲宣和三年(1121)。

1/483,史宅之(1205—1250/1/19)

俞文豹《吹劍録外集》第16頁:“淳祐八年(1248),史宅之以簽書樞密院事,領財計,建議括浙西圍田及湖蕩爲公田……一路騷動,怨嗟沸騰。及次年結局……其冬宅之死,年四十五。”《宋史》卷二一四、第5629頁《宰輔表》:淳祐九年“十二月壬子(十五日),同知樞密院事史宅之卒”。《宋史全文》卷三四同。而《宋史》卷四三、第842頁:淳祐九年(1249)“十二月戊午(二十一日),史宅之薨,贈少師”。按是年十二月壬子(十五日)爲公元1250年1月19日。

1/485,史容(儀甫、薌室居士,約1148—1218後)

嘉定元年(1208)十二月乙酉(二十日),錢文子《薌室史氏注釋山谷外集詩序》:“公,蜀青衣人,名容,號薌室居士……嘗爲補韻及三國地名,皆極精密。今年餘七十。”以七十一歲計,約生於1148年。淳祐十年(1250),其孫季温跋:“先大父薌室先生所注《山谷外集》詩,脱稿之日……蓋嘉定戊辰歲(元年,1208)也……其後大父優游林泉者近十年,復參諸書,爲之增注。”則1218年尚在世。

1/486,史堯弼(唐英、蓮峯,1119—約1162)

周密《浩然齋雅談》卷中:“李仁甫十八歲爲眉州解魁,時第二人史堯弼字唐英,方十四歲……後爲張魏公客,不幸早世。”按仁甫即李燾,生於政和五年(1115),堯弼小四歲,應生於宣和元年(1119)。堯弼紹興二十七年(1157)中進士,時年三十九歲,《浩然齋雅談》稱其“不幸早世”,當死於此年後不久。乾道二年(1166)八月既望,省齋撰《蓮峯集序》曰:“蜀士以文名者皆獲傳於世,惟青衣史公堯弼唐英之文未傳……比因編次公平日所著文凡三十卷刊出,與衆共之,亦以備蜀士之闕文云。”則其卒應在1165年前。任清全叙:“辛巳用兵,魏公復起,蓮峯亦登第,人爲之喜。蓮峯則曰:魏公再用,勿用兵乃可,不然必再敗。未幾,果有符離之衂,人以爲知言。”辛巳,即紹興三十一年(1161),“魏公再用”指隆興元年(1163)正月庚子,“張浚進樞密使、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符離之衂”在隆興元年五月(《宋史》卷三三《孝宗紀》)清全之語似指堯弼之預測被後來之事實所證實,符離之敗時堯弼當已卒,如此推測不誤,史很可能卒於紹興三十二年(1162)。

1/487,史堯俊(明甫、伯振,1116—1147)

史堯弼《兄伯振墓誌銘》:“余伯兄明甫,諱堯俊。一字伯振。少穎悟軼群,爲文必争奇,無秋毫世俗氣。年二十有六類省試,陝蜀考官沈黎守費公樞得其論漢屈群策,驚異絶歎,以爲非今世之作也。手其文示同考官,秘監何公倫會亦持其策來見,謂識治亂體如制舉文,而駕部外郎李公百藥已定其賦詩有天下之選之語,擢爲第一人。……年僅三十有二以没。”(《蓮峯集》卷一〇)按李百藥爲駕部員外郎在紹興十年五月至次年(《南宋館閣録》卷七)。類試在殿試之前一年的九月,紹興十二年有殿試,故堯俊之中舉應在紹興十一年(1141),是年二十六,上推其生年爲1116年。享年三十二,應卒於紹興十七年(1147)。

1/487,史嵩之(子由,1189—1257/10/6)

延祐《四明志》卷五、第22頁《史彌忠傳》:“己酉歲,嵩之生。”“己酉”即淳熙十六年(1189)。《宋史》卷四一四、第12428頁《史嵩之傳》:“寶祐四年(1256)……八月癸巳卒。”按是年八月無癸巳,《宋史》卷四四、第869頁《理宗本紀》作“五年(1257)八月己酉(二十七日),史嵩之薨”,當從本紀作五年八月己酉(二十七日)。

1/489,史賓之(?—1251)

元明善《袁君夫人史氏墓誌銘》:“夫人史氏,四明人……父諱賓之,朝請大夫、直敷文閣、荆湖北路轉運副使、贈通奉大夫……敷文卒,夫人時年六歳。……歲丙寅某月某日,以疾卒于臨安官舍,壽二十有一。”(《元文類》卷五二)史氏之卒在丙寅即咸淳二年(1266),上推其生年爲淳祐六年(1246),六歲時其父賓之卒,賓之應卒於淳祐十一年(1251)。

1/490,史繩祖(長慶,1192—1274/11/3)

史孝祥《史繩祖墓誌》:“神宋咸淳十年(1274)歲在甲戌十月丙午(四日),學齋先生以寢疾,卒於衢州私第之正寢。……先生姓史氏,諱繩祖,字長慶。……紹熙【三年】先生□□□,至是八十有三。”(《衢州墓誌碑刻集録》第49頁)

1/490,史彌大(方叔,?—1190)

樓鑰《祭史敷文彌正》:“太師年高,貳卿即世。相公煌煌,惟公是倚。拂衣賦歸,一則以喜。”(《攻媿集》卷八三)貳卿即彌大,因其官爲禮部侍郎之故也。彌正歸鄉之年,當即彌大去世之年,即紹熙元年(1190)。

1/490,史彌正(瑞叔,?—1194)

樓鑰《祭史敷文彌正》:“太師年高,貳卿即世。相公煌煌,惟公是倚。拂衣賦歸,一則以喜。周旋數年,先意承志。一旦執喪,不堪哀毁。窀穸之奉,杖而後起。遂抱沈屙,忽若蟬蜕。”(《攻媿集》卷八三)太師指其父史浩(1106—1194),貳卿即其兄彌大,“拂衣賦歸”指其以宫觀歸家,事凡二次,其一在紹熙元年(1190)二月二十日(《宋會要》職官七二之五六),其二指紹熙二年正月二十八日,以敷文閣宫觀(同上五四之四一)。歸家原因在於其父年老,其兄去世。紹熙元年時其父已八十五歲,紹熙五年四月其父去世,彌正又因悲傷過度得疾而亡,其卒也應在同一年,即1194年。假定彌正生時其父爲三十歲,其約生於紹興五年(1135)。享年約六十。

1/491,史彌忠(良叔、自齋,1161—1244/10/9)

《宋史》卷四三、第831頁:淳祐四年(1244)九月“甲辰(六日),史彌忠卒,贈少師,封鄭國公”。

按《宋史全文》卷三三:淳祐元年(1241)二月己亥,“詔:宰臣具慶,前此罕聞,史嵩之父彌忠年踰八秩,宜示恩褒。可除端明殿學士仍致仕”。

據此,知史彌忠淳祐元年春剛過八十,即年已八十一,上推其生年爲紹興三十一年(1161)。享年應爲八十四。索引作年八十,當誤。

1/492,史彌遠(同叔,1164/2/23—1233/11/27)

《宋史》卷四一、第799頁《理宗本紀》:紹定六年(1233)十月乙未(二十四日),“史彌遠薨。贈中書令,追封衛王,謚忠獻”。《宋史》卷二一四《宰輔表》:“紹定六年十月丁亥,史彌遠……進封會稽郡王,壬辰,致仕。乙未,薨。”年七十,上推其生年爲隆興二年(1164)。

真德秀《賜右丞相史彌遠生日詔》:“紀初度於孟陬,更協楚騷之賦。”(《西山文集》卷二二)據此,其當生於隆興二年正月。

徐大升《子平三命通變淵源》卷下“時上一位貴格”:“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辛巳(時),史魏王。”史魏王指史彌遠,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即隆興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公元1164年2月23日。

1/495,史巖之(子尹,1194/1/5—1270/12/29)

史珌卿《史巖之墓誌》:“先公,文靖公第三子,生于紹熙四年(1193)十二月甲辰……咸淳六年(1270)十一月辛巳,以疾終于里第之正寢,享年七十有八。”(《寧波歷代碑碣墓誌彙編》第319頁)按紹熙四年十二月甲辰(十一日),公元已爲1194年1月5日。咸淳六年十一月辛巳(十六日),公元爲1270年12月29日。

1/498,句濤(景山,?—1141/6/18)

《要録》卷一四〇、第2253頁:紹興十一年(1141)五月庚申(二十三日),“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句濤卒於秀州”。按是日公元爲1141年6月18日。

1/504,包拯(希仁,999—1062/7/3)

吴奎《包拯墓誌銘》:“(嘉祐)六年,遷給事中,充三司使,數日,遷拜樞密副使。……七年(1062)五月己未(十三日),方視事,疾作以歸,上遣使賜良藥。辛未(二十五日),遂以不起聞,車駕下……”(《安徽大學學報》1980年2期)《宋史》卷一三《仁宗本紀》:“嘉祐七年(1062)五月庚午(二十四日),包拯卒。”《宋史》卷二一一《宰輔表》:“嘉祐七年五月庚午,樞密副使包拯卒。”《長編》卷一九六、第4761頁:“嘉祐七年五月庚午,樞密副使、給事中包拯卒,贈禮部尚書,謚孝肅。”一般説,墓誌所載爲實際死亡時間,國史所載爲朝廷得到死訊的時間,因此比前者時間要晚一些。但是,此則相反,墓誌所載卻早了一天。人未死,朝廷何以知其已死?細味誌文“以不起聞”其下有“車駕下……”等字,雖有缺文,其意思很清楚,指皇帝聞其死訊後親自臨奠。則二十五日,乃是皇帝臨奠時間,而非實際死亡時間。其日程大體是: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包拯卒,二十四日上報朝廷,二十五日,皇帝親自臨奠。此以五月二十四日計,公元爲1062年7月3日。《宋史》卷三一六本傳:“卒,年六十四。”上推其生年爲咸平二年(999)。

1/513,丘濬(道源,999—1079)

淳熙《新安志》卷八:“丘濬字道源,黟縣人。天聖中登進士第,因讀《易》悟損益二卦,以此能通數知未來興廢。早歲游華陽洞,求爲句容令,秩滿,以詩寄茅山道友曰:‘鳴鳯相邀覽德輝,松蘿從此與心違。孤峰萬仞月正照,古屋數間人未歸。欲助唐虞開有道,深慚巢許勸忘機。明朝又引輕帆去,紫术年年空自肥。’歷官至殿中丞,嘗語家人曰:吾壽終九九。後在池州,一日起盥沐,索筆爲春草詩,詩畢,端坐而逝,年八十一。及殮衣空,衆謂尸解。光禄大夫滕甫元發爲太守,爲記其事,葬於九華山。後數年,有黄衣人持濬書抵滁州,家人啓封,持書者忽不見,書中云:‘吾本預仙籍,以推步象數謫爲太山主宰。’”

按《長編》卷二六三、第6432頁:熙寧八年閏四月丙申,“知鄧州、翰林侍讀學士滕甫知潤州。甫遭父喪,不果赴”。“壬子,前翰林侍讀學士、禮部侍郎滕甫落職,候服闋與知州。”《長編》卷三〇五、第7421頁:元豐三年(1080)六月癸卯,“御史何正臣言:禮部侍郎滕甫近自知池州移知蔡州。甫頃嘗阿縱大逆之人,法不容誅,朝廷寛容,尚竊顯位,於甫之分,僥倖已多,豈可更移大藩,乞别移遠小一州。詔改知安州”。注:“自池移蔡,乃四月二十四日,今并此。”服闋應爲元豐元年,其知池州應在元豐元年至三年初,則丘約卒於二年,上推其生年爲咸平二年(999)。

1/516,丘壽隽(真長,?—1228)

程公許《宋户部侍郎劉忠公(漢弼)墓誌銘》:“以書學冠嘉定丙子(九年)鄉貢。明年奉召南省,庭策甲科第七人,調吉州教授。歷江西安撫司幹官,監南嶽廟,浙西提舉司幹官。……初爲教官,學廪出納皆歸之糾曹。江西崆峒徭挺亂,邱壽隽以路帥開幕府,虚席以待其來。公至而邱已卒,魏大有攝帥事,與邱有舊怨,意若移怒於公。公即請辭以歸。魏竟以暴刻激變。”(光緒《上虞縣志》卷四八)按嘉定十年中進士,爲吉州教授,以三年計,至十三年爲江西安撫司幹官,丘壽隽爲帥應在此年後,其卒應在魏大有攝帥前。

咸淳《臨安志》卷五〇“兩浙轉運”:“丘壽隽,嘉定十四年(1221)運副,十六年(1223)除太府卿。”據此,爲帥必在十七年後,卒更晚。

劉克莊《忠肅陳觀文(韡)神道碑》:“十四年,淮閫忠肅賈公辟京東河北節制司幹辦公事……除將作監丞,陞制司參議、兼通判楚州。十六年四月,忠肅公以疾入奏,委公暫攝。忠肅公訃至,爲位哭之哀。權閫丘侍郎壽隽尤敬公。公自以受知忠肅,力求解罷,又以新帥鄭損、許國與賈宿憾,乞避之。”(《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六)

據此,權淮閫丘侍郎壽雋應在嘉定十六年(1223)四月。爲江西帥應在嘉定十七年後。魏大有爲江西倉使在紹定元年(1228),攝帥在是年後,大有卒應在是年或次年。

按索引無其字。考元梁益《詩傳旁通》卷九:“江陰邱真長名壽隽,以焕章閣待制知贛州日作路史序。”知其字爲真長。

1/517,皮龍榮(起霖、季遠,?—1272)

《宋季三朝政要》卷四:咸淳元年(1265),“參政皮龍榮,上東宫舊僚也,居潭州……(賈)似道恐其再相,時李雷應憲湖南,陰諷雷應劾之……有旨謫衡州,衡州乃雷應治所,皮懼,自鴆死”。按此所記似其卒即在咸淳元年,其實非也。《宋史》卷四六、第799頁:咸淳三年十二月丁卯,“觀文殿學士、提舉洞霄宫皮龍榮……予祠禄”。知其咸淳四年尚在世。同書云“咸淳八年(1272)六月壬申,“皮龍榮徙衡州”。則其卒必在接到詔令之後,即在咸淳八年下半年。李雷應憲爲湖南提刑在咸淳七年四月至九年二月。文天祥《贛州重修嘉濟廟記》:“今天子咸淳六禩,大宗丞、權侍左郎官李雷應被旨知贛州。……明年四月,侯除荆湖南路提點刑獄。”(《文山集》卷九)其下一任提刑爲文天祥,其劾皮龍榮只能在咸淳八年,不可能在咸淳元年。

1/518,令狐頌(?—約1028)

畢仲游爲令狐頌之子令狐挺作《墓誌銘》曰:“天聖五年(1027)進士乙科,爲吉州軍事推官,丁其父博士憂……父諱頌,任國子博士。”(《西臺集》卷一二)據此,約卒於天聖六七年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