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子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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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酒吧

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也是令人缄口不言的沉痛。倘若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我还是过着一样的生活,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很快,我便把自己的支教生活抛之脑后,那些让我沉痛的人与事早已经烟消云散,我的日记本中也没多过的记录。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班的一个女生悄悄地走进我的小世界中。

她叫莱斯特小姐,是个回族女生。这么一说,读者可能会生了什么惊疑,但是她确实叫莱斯特小姐。

人总是这样,没到什么关键时刻是不会表露什么心思的。

起初,我对她也没什么特殊的印象。这倒不是说她相貌平平,没有什么吸引我的地方。她倒是有一大堆优点,也是生长在大城市里的女生,学习很上进,相貌也是相当的出众,生得眉清目秀,那鼻子自然是很秀气,任何伟大的雕塑家都捏造不出她那精致漂亮的鼻子,她的脸配得上人间所有的关于美丽的形容词,但任何一个高级的形容词都不足以形容她的美丽。她的美丽不单纯是容貌的美丽,她美丽的脸庞之后深藏着让我无法不接近的灵魂。

一张天使的脸庞,再加一个可爱的灵魂,这是上帝赐给兰州的礼物,或许那可怕的兰州城正因为有了她的存在,才显得那么独特,那东流的黄河水才有了滔滔的力量,在流经芦苇荡的时候才有了婉转的温柔,让我想接近,又刻意保持绅士的距离。

或许因为在教室里多看了她几眼,又或许是有意无意坐在她的前排或后排,我不自觉地和她熟识起来,她倒没有刻意与我接近的想法。

我们在大学教室并没有多少的话可说,一般只是偶尔的寒暄。一到下课时间,她总会拿出自己的书来看。大学四年,她一直没有离开自己的书籍,她真一个书不离手的女生,她看过的书定是成山成海,都装进她的脑海,成了知书达理的女生,也成了我喜欢的样子。我对酷爱看书的女生怀着特别的尊重与好感,知书达理是她给我最大的好印象。

不知什么开始,我们有时间便会一起逛街,她总是给我推荐一些什么我从来都没听说过的书籍让我看,也会把自己的书借我看,在当时,这是一件幸运且幸福的事情。她是我唯一走得很近的异性,只有面对她的时候,我的厌女症才会消停,她是唯一让我生了舒服感的女生。和她在一起,莫名地增了我的荣耀感,毕竟和一个优秀的女生走在一起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她确实能给她身边的男生带来智慧和荣耀,智慧是针对她的灵魂而言,荣耀更多的关于男人的面子。没有什么男人愿意身边的女人是个拿不出手的东西,拿不出手自然就会放到自己的口袋中,不知什么时候就会丢失在什么角落,被什么要饭的人捡走。

快毕业之前的几个月,我两的交往愈发地频繁起来,我们虽然看着在逛街,却在进行有趣的灵魂交流。表面看着在吃饭消遣,灵魂的碰撞却无时无刻不在进行,那真是其乐无穷。

临近毕业,一种说不清的情愫涌上我的心头。我对她产生心理依赖,我把她当作非常重要的性命之交,蓝颜知己也好,性灵之交也好,却从未对她动过男女的情愫,这是绅士该有的样子。我和她的灵魂高度交融,至少这是我自己的感受,我想她同样也是如此。

周末总是令我痛苦,我是一个不喜欢周末的人,痛苦自然是要化解的,唯有看看什么书,或去什么二手书店去淘书,这是我面对痛苦为数不的选择。

我两很早便加了联系方式,随着毕业的临近,彼此也会互发一些有的没的消息。

五月的一个周末,她邀我一起去散步,我自然欣然前往,我喜欢和她走在一起的感觉。我们走在一起的日子里从不会缺了话题。

走在出兰天公寓的路上,我两并排着,向安宁东路走去。

“最近又在什么书?”我问道。

“最近在看野夫的作品,我感觉你们两个的性格很像,或者说简直一模一样。你有兴趣可以去看看他的作品。你一定会喜欢上的。你们两真的很像。”她兴奋地说着,穿了一身粉色的裙子,在阳光中显出无比的芬芳,连太阳的光彩都被她夺了去。

“野夫?不认识。你怎么看的作家作品都是我从未听说过的?你还是厉害。”我自觉惭愧,一个女生竟然知道我所不知道的很多事物。我头一次在女生面前生了自愧不如,她终究是看的书比我多,也看得比我细。她看的书都成了她的思想,或者成为她性格的一部分,大概也成了她的财富。

“我最近在看他的作品!他是土家族,他的书大多都是他亲身经历,可有意思。他是武汉大学毕业的,说来也是个高材生,挺有自己的想法,或者说思想很深邃。当过知青,上过山下过乡,在政府上过班。当然了,也锒铛入狱过,在监狱中结识了一帮江湖兄弟,可见他的人格魅力有多大。我觉得你们两个性格很像,有才华也有自己的脾气性格。我有他的书,你要是愿意看,我可以借给你看。你一定会喜欢上他的。”她认真地向我推荐着作家野夫。

“他写了什么书啊?怎么没听过。”我好奇地问,有些迫不及待。

“我正在看他的《身边的江湖》,还有一本《1980年代的爱情》,都挺好看的。我借给你看,要不直接送给你,要是你愿意的话。”她说的很认真,也很兴奋,她披着自己的头发,一张秀丽的瓜子脸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有种古希腊的韵味,她那额头配上尖尖的鼻梁,真是语无伦次,激动之余我有时在她身边变得语无伦次。

“当然愿意,你推荐的书我都喜欢看,都挺有深意的,有过苦难的人才有苦难的命运,厄运往往会眷顾从事文艺的人,伟大的作品才会应运而生。苦难成就伟大的作品,当然也会摧毁弱者,尤其是平凡的老百姓。毕竟历史是由老百姓创造的。”我认真地说着,说着文学评论家说的话,我希望她别把我看得太轻,不希望给她留下文学愤青的印象,我本不想如此。我爱这个世界,爱人间的人类,但我也因爱生恨,一个有良知的人应该在热爱人类的同时,也应当保持无情理性的批判,这才是世界进步的力量。男人,生来就是改造世界,改造就是为了人类的进步。碌碌为为是对男人的羞辱,一个男人丧失了理想,就应该立马悬梁自尽,浪费天赋就是对上帝的亵渎,也是对苍天的不敬。

“快毕业了,你有何打算?”她突如其来地一问,让我不知该怎么回答。

“不知道,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能回老家去,整理好心情再出发。我现在心理包袱太重,不想考虑这个问题。你呢?打算去做什么?当老师吗?”我问。

“我也不知道,可能教书,也可能不去教书。我不喜欢小孩,我对小孩无感。”她认真地说着,不知不觉,我两又到了金牛街,打算到黄河边去溜达溜达。

“说实话,我也不喜欢小孩。说严重些,我甚至讨厌小孩,已经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我说了心里话,也不怕她对我什么如何看待,更不是迎合她的话语。讨好别人可不是我灵魂愿意干的事情,灵魂的独立自主是高于一切的,独立的人格与思想是男人一辈子要完成的伟大任务。

“你知道吗?这个社会压根就没有所谓的男女平等,就生小孩这种事情它天生就注定男的不平等。女的生来就是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女的要生孩子,所以注定了不平等。生了小孩,你就得照顾,你就得抚养,男人随时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这就是天的不平等。你要是生个女儿,还得看婆婆脸色,永远活在别人的脸色之下。”她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有些想法确实冲击着我的魂灵,让我震撼,也让我受到不小的启发。

“我倒没有思考过男女平等的这个问题,或许你是女权主义者,对男的有什么偏见,或者不至于。可能是天生的性别差异,对男的有什么看法。”我小心翼翼地说着,不想冒犯到她,更不想让她觉得我说的话很肤浅。

“说实话,我不喜欢男的,相对于男的而言,我更喜欢和女生相处。男的大多幼稚无聊,这个世界上没几个真正的男人。男的对世界没什么贡献,世界是由女人创造的,不论男的女的,都是女人创造的。这一点你要承认。当然,你不要以为我是同性恋,我对男的确实提不起任何的兴趣。男人唯一的用处就是配合女生,为人口添砖加瓦,而生小孩这种事情是没什么意思的事情。”她说了自己对男生的看法,我也没说反驳的话。

“你怎么看待婚姻的?”我问。

“我是不婚主义者,或者退一步讲,我和男的在一起不是为了爱情,说难听一点是为了性。生小孩是绝对不可能的,我这辈子是不可能同一个男生结婚的。与其跟男的在一起生活,还不如找一个女的自在,免了生小孩的痛苦。女人一旦有了小孩,就不再是自己,她的生活从此就展开百无聊赖的一生,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她倾吐着自己的心思,我不知她厌恶男生已经到了我所不能理解的程度。当你觉得一个女生很独特,至于她说的做的任何事情,你都会觉得在意料之中,不会有太多的诧异,更没有什么惊奇的错觉。

“我也是不婚主义者,当然说到这个问题我也不知自己是不是认真,像我这样的人估计是遇不到什么我觉得可以与她结婚的对象。说实话我对女生也没那么大的兴趣。站在的恋爱很肤浅,灵魂上没有多少契合点,都是为了打发寂寞走在一起,情侣在相处的时候没多少灵魂上的交流,更多的是身体上的交流。结婚就是和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生活一辈子,这确实是一件恐怖且无聊的事情。”我无可奈何地说着,可能言不由衷,也可能是有感而发。她听完不假思索地回答着我的问题,脸上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她总是一副沉着理性的样子。

“恋爱中唯一能让我快乐的就是性,我只是让自己的本能得到满足,其他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快乐。这样说,你觉得我肤浅,但这是我的想法,也是我的体验。”她面不改色,说着自己关于恋爱的看法。

“这没什么,我喜欢你有什么说什么的性格,藏着掖着不是我喜欢的。你谈过恋爱吗?”我好奇地问着。

“谈过啊!谁没谈过恋爱。很久之前了,我现在对谈恋爱真是打不起任何精神,恋爱的目的都是不纯的,大家都是奔着那个去的。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都是成年人了,也很正常。”她说。

“我还以为你没谈过恋爱,毕竟你那么讨厌男生。”我说,点了根烟抽了起来。很快我两过了马路,往滨河路走去。滨河路一侧就是黄河,我和自己前女友经常来这儿散步,当时偶尔也会想起自己的前女友来,毕竟在讨论爱情婚姻之类的事。

她挎着自己棕色的皮包,不知里头装的都是什么东西,却也没问。只是偶尔从里头抽出纸巾,或是拿出放在其间的眼睛。她同样也是近视,却很少把眼镜架在她的鼻梁上。我好奇,她是怎么看清这眼前的一切的。我两沿着滨河路走着,一路杨柳依依,绿树成荫,确实是个散步的好地方。不知什么时候,这黄河边的林荫小道已经被翻新了一遍,看着更加整洁舒服,来这儿散步恋爱的人也更多,看着眼前的新的一切,想着即将毕业,真让我惆怅,却也生了不小的诗意。想到即将会离开自己相处了四年的地方,彻底离开脚下的这座让我一开始不怎么喜欢的地方,现在却满是不舍,看着眼前的好友,我确实舍不得离开与她相处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强烈,有她走在身边的确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我也格外地珍惜。

“你近视估计比我还严重,你不戴眼镜,怎么看得清这个世界。”我开玩笑地说着,她戴眼镜和不戴眼镜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模样。沿着黄河边向北走去,暖暖的微风拂过,她披肩的长发在阳光下荡漾着,她的脸真是干净,充满智慧的样子,矜持不苟,成熟睿智。

“我有时候戴的隐形眼镜,上课吃饭的时候偶尔会戴。”她把脸朝黄河里看去,婷婷的,脑袋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怪不得,见你戴眼镜的时间很少,就上的时候戴戴。”我说,不停地抽着自己的烟,我时刻注意些风吹的方向,不想让自己的烟气熏到她。可惜走到下风方向,这样烟气只会从我身边吹到别出去,不至于飘到她脸上。

“你不介意我在你跟前抽烟吧!”我刻意与她保持距离,不让她闻到纸烟的味道。

“没事啊!男生抽烟很正常。我男友也抽烟。”她弯着胳膊,把挎包贴在自己的的腰身一侧。

“你们回族的男生很少抽烟喝酒,这挺好的。不像我们民族,什么都来,也没有什么信仰。我们唯一的信仰就是挣钱盖房子,相互鄙视,相互看不起,比谁家的房子盖得高盖得大,我们喜欢攀比,压根不知来这个世界上要做什么,稀里糊涂地一辈子就过去了。我不喜欢我们老家的那种环境。一说到老家我定会有无可奈何的无限的惆怅,更多的是痛苦,那里没有一点点的乐趣,那里的人民似乎还没有完全进化,从事原始的生产模式,说着很少有人听得懂的话,粗鲁无礼,自以为是。在他们眼中,全世界的事情都是用钱来衡量的。我都懒得回到老家去。那儿没有任何出路!”我戴上自己的痛苦面具,说着痛苦的话。

“哪里都是一样的,你抽烟随便抽,别担心会呛到我。我对烟又不过敏。我倒想抽一下,你能不能给我一根烟。”她突然问着,不知为何她突然要烟抽,她没什么痛苦的表情,看不出她有什么心事。

“你没抽过烟?”我问。不停地将嘴里的烟气往没有她的一侧吐去。

“没抽过,但是我现在想抽。你给我一根。你抽的是什么烟?”她问着,停下了脚步,等着我给她烟抽。

“算了吧!你一个女生,而且还是回族。你们很忌讳这些东西。”我关心地说着,她给我的印象都是虔诚的,对自己民族的东西看得重,不会轻易触碰这些虚头巴脑的事物。

“没事,我就像抽。不是出于好奇,也不是心情不好。说实话,我喜欢烟的味道。”她笑了笑,强烈地要求我给她烟抽。

“我抽的紫云,很呛的。”说着我掏出自己兜里的烟盒递给她。

她接过了红色的烟盒,翻来烟盒抽出一支,把烟盒还给我,向我要打火机。

“你确定要抽!可别呛着了。别忘肺里吸去,对你身体不好。毕竟你是一个女生,还要生结婚生小孩之类的。”我关心地提醒着她,她想抽烟,也是个二十多的女生,我也没必要说太多无关的话,她想做什么自然是自己的决定。

我把打火机递给她,她一只手夹着烟,把烟送到自己薄薄的两片嘴唇间,一只手啪地点起了火苗,往烟头凑去。

点了烟,她轻轻地吸了一口,随即弓着背咳嗽起来。

“抽慢点,别把烟吸到你的肺里,不要过肺,你知道不过肺吧!”我在一旁不厚道地笑了笑,她有抽烟的心思,却缺乏经验。

“怎么这么难抽,头有点晕。”她直起了身子,拿开嘴里的烟,夹着烟的手举在她身前。她把自己的包取了下来,挂在一旁的护栏石柱上,又把烟往嘴里送去,一副品尝什么新奇菜肴的举止。

“不行就别抽了,对你身体不好。别忘了你是女生,虽然抽烟喝酒对女生也没什么。”我关心地说着,同时也尊重她的选择。

“没事,很快就习惯了。”她说着,不停地抽着她的烟,也不知她突然生了什么心事,她不至于对抽烟一事好奇,她从来不是那样的女生,我想。

“真是往事越千年,多少英雄都成了土。人的生命真是太短了,我的理想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啊!”我看着并不算滚滚的黄河水往河端的低处流去不禁发了感慨。

“别发感叹!有什么理想就要赶紧去做,我感觉你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想的多做的少。这解决不了问题。你不是有很多想法,赶紧去实现。我相信你的理想一定会实现的。总是一副愤世嫉俗的样子,世界上有很多不公平,靠胡思乱想是无济于事的,你得动起来。”她说了对我的看法,勉励我去实现自己的理想,也看透了我的性格,真是一语中的,直击我的命门。

“对,我就是你说的那种人。我想的太多,却什么也没做。空有理想,到头来算是籍籍无名之徒。好不甘心!”我不甘心地说着,好像自己上了不得了的年纪,望洋兴叹。

“这么年轻,别说这些丧气的话。你可以的,你和别人不一样。”她说着,抽着自己手中的烟,时不时发出咳嗽声来。

“感谢你的相信,我以为没人会信任我。我对自己的理想是很笃定的,我同样也会付出我的努力。”说完,我心里生了不小的感动,她算是第一个跑到我心里的女生,让我很舒服。我总算是找到梦寐以求的灵魂伴侣。我似乎苦苦等待了五千多年,这是多么孤寂的旅程。

“你知道吗?”她问。

“知道什么?”我把烟头踩在脚下,捡起烟头包到纸巾中,往兜里揣去。我从来不是一个乱扔垃圾的家伙,我一直以绅士的道德去要求自己。想必她看到了一切,不是刻意装给她看,这是我的习惯,达到知行合一的境界而已。

“你知道历史教会我们人类什么道理吗?我知道你喜欢历史。”她掐灭的烟头,我示意她把烟头装进我的纸巾里,我一会儿找个垃圾桶丢去。

我掏出兜里装了烟头的纸巾,往她跟前走去,她把烟头往水泥柱上按了按,往我的纸巾里放去。我把纸巾捏成一团,往自己的兜里装了回去。

她抬头看了看蓝天,露出伸长的白脖颈,耳垂上有一孔的耳洞,却没戴没什么装饰品,看着舒服干净。她转过头看着我,我连忙把目走到防护栏便靠着,把手搭在护栏上,看着眼前绿得发狂的垂柳。并作出一副耐心听讲的神情。

她把垂到肩头的头发撩到自己的耳背,忽而看我,忽而把眼光往远处看去。微风吹来,岸边的芦苇荡发出沙沙的声音,有种在大海边的错觉。

“历史教我们能杀人!”她毫不客气地说着,她嘴里没有什么可以让我震惊的话。我一直以为她有着别的女生没有的想法,她的很多想法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不是一时口快,更不是一时头昏脑涨,说些冲动的话。我早已经把全世界最有想法的女生这个伟大的头衔赠与她,她在我心头已经是智慧女神。古希腊的雅典娜,也并非她的万分之一。

“怎么说?”我掏出烟盒又点了根烟。

她看我又冒了烟,不禁问:

“能不能再给我一根。边抽边聊,真爽!”

我把烟盒给了她,并说:

“全都拿走吧!先放你那儿。自己拿着抽,这样方便。”

“不了不了,我就要一根。等再抽的时候向你要。”

她取了根烟,把烟盒给了还了过来,我随手把打火机递给她,她点了烟抽了起来,仍是一副不熟练的样子,手指夹烟的姿势很怪。

“刚说到哪儿了?”她抽着烟问。

“你说历史教我们杀人,说到这儿!”我说。

“历史什么都没有教会我们,全世界的历史教会我们人类的就是我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去杀人。如果你是统治阶级,你就可以颁布法令,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这样你就可以名正言顺,明目张胆地去杀人放火。不管什么年代,弱势群体都是被压迫的,没人在乎他们的生死,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路。’真是尘埃不见洛阳桥,你懂我意思吧!”她完,饶有心事地一连吸了好几口烟,往黄河里吐去。

“有些事情说不好的,有时候必须以大局为重,黎民百姓的生死只是大局的一部分。兵荒马乱的。没有什么时代是安宁的,就像我们所在的安宁区,从未有过片刻的安宁,愿望和现实总让人沉默不语。”我无奈地仰着头,把嘴里的青烟往蓝天里吹去,黄河两岸都是高楼大厦,高楼下都是不停穿梭的车辆行人,黄河水不停地流着,却带不走我此刻的压抑。

“社会的发展不应该牺牲底层人民的幸福,没有人可以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和自由,自由和生命是最根本的东西,一切都建立在其上。”她说着,把眼光往遥远的城市群看去。

“人是最可爱的,也是最丑陋的。时代在急剧变化,每个人都要经历不可避免的阵痛,就像每一个要临床分娩的产妇,不经历撕心裂肺的痛苦,是听不到孩子哭的,新的生命也无从谈起。新的事物看似欣欣向荣,却无不从绝望的痛苦中诞生。需要时间,每个人都会过上幸福无忧的生活。”我说着,试图与她说的话搭上线。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活着的权利付出死去的代价。”她说着富有哲理的话,想想也是如此。

“生命的终点是一样的。这是人间最的公平,也是毫无争议的事实,虽然有些冰冷。我不想活得很简单。你一定知道,不加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度过的。我来人间一趟,看花看草,还要养花种草。看来看去,始终是别人的,还不如自己去做自己想要做的,而且是必须要去做的,有时候需要破釜沉舟,不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不成功便成仁。其实,我也不想活那么久,如果一直活在肤浅的的自我中,那还不如早点死去。”我阴郁地说着,不甘于自己的平庸。

“别那么消极,你有一辈子的时间,还担心实现不了自己的理想。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完全取决于你现在做什么,而不是想什么。”她说着宽慰我的话,她看得出我现在的痛苦。她又抽着自己的烟,我的眼光在她和全世界中来回飘忽着,瞪着眼看一个女生是不礼貌的,即使那个瞪着看的那个女的是个臭女。

“别抽烟了,对你不好。搞得我把你带坏一样的。我心里过意不去,我可不想给你带来不好的影响。”我试图让她停下嘴里的香烟,她咳嗽个不停,确实是头一次上手。

“我还担心自己给你带来不好的影响。你不要被我的一些话所影响了,会让你误入歧途,那就是我的罪过了。”她说完,笑了笑,又抬起手抽了一口烟,噗地往跟前吐去。看着她抽着烟,如梦如幻的感觉,感觉是一个自己认识了多年的老伙计。虽然她抽烟的姿势很不熟练,却莫名地多了些可爱。她像一个哲学家抽着烟,在我旁边思考着关于全世界的问题,并把她的思考传授给我。她所说的话并没有让我新奇,我和她思考的东西差不多,她只不过以女生的视角切入,她比我理性些,而我容易陷入自己的歇斯底里中,多是如此,常常说一些疯狂恐怖的话,让人觉得我容易着急上火,脾气暴躁,这都是事实,也是错觉。事事有动机,发乎公平正义的良心,便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我不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如果是你,我也心甘情愿,你比我深刻。”我说着恭维的话,对于说她好之类的话,也算不得讨好,是折服的范畴。

“我还是给你买一些女士烟,细细长长那种,那种烟味道要柔和一些,里头添加了香料,对你的伤害也要小一些。我觉得挺适合你,如果你非要抽的话。”我提议着,也是为了她身体而考虑。

“可以啊!我还没抽过那种烟,什么时候你给我买几包,我把钱给你转过去。要不现在发给你,我去买也行,不过我不知道那种好抽。还是你去买好些!”她开心地说着,好像铁钉要开始开启自己的烟民生活。

“钱就不必了,我给你买就是了。”我说着,掐灭了烟。

“走吧!我们该去吃个饭。你喜欢吃什么?米饭还是面?”她是兰州人,同时又是个回族,我谨慎地说着,免得在她面前犯了大忌。

她提了包,我们回了金牛街,出于尊重,我找了家回族餐厅走了进去。

点了饭菜,喝着茶水,我不自觉脱口而出:

“你以后不打算结婚了?”

“对,我对结婚生孩子之类的很反感,搞得那是女人必须做的事情一样,在社会看来成了一种义务。我想过自己的生活,我不喜欢男的,我讨厌无脑的大男子主义。”她坐在我对面,干净的餐桌上摆着茶水,我起了身给她续着茶水,她两只手握着茶杯接着,很有淑女气质。

“没有女生会喜欢大男子主义,除非是受虐狂人格。”

听着我说的话,她笑了笑。两只手端起茶杯小口小口地喝起了茶。那杯子全身瓷白,贴在她红润的唇皮上,给我一种高贵睿智的感觉。

“我们白族没那么大男子主义,女人管钱,男的负责挣钱做饭。我们那儿不论什么红白喜事,都是男的主厨。女的只需蒸煮米饭,顶多洗洗碗。按照四川人的说法就是耙耳朵。”我认真地介绍起老家的情况,她耐心地听着,偶尔端起茶杯喝着茶水。露出红润的脸,手臂修长白净,没有涂什么我见不惯的指甲油。一脸的素白,嘴唇像涂了口红,抑或是没有涂,她唇红齿白的,我不能分辨。我对化妆之事一窍不通,也没过分关注。

“我们是有点儿大男子主义,这和长期的男权社会有关系,重男轻女的现象很严重,只是表面看着平等而已,有些工作压根就是赤裸裸地歧视女性,我们还有很多路要做,要想彻底扭转是不可能的。历史惯性是很恐怖的,没有人能更改几千年的集体无意识。”她认真地说着自己内心的想法,她似乎对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想法。这让我心生敬佩,在饭桌一端,我感到非常地舒适,能说一些有用的话,闲谈才有意义,而不是云里雾里,说话不经大脑皮层过滤,真让我难以接受。还好她陪在我身边,这是毕业之前最幸福的事情。我的灵魂痛苦着,也享受着,纸只要和她在一起对话,我会变得理性厚重,也上了智慧和认知。

饭来了,她取出自己包里的眼镜盒,把她的眼镜架在她俊俏乖张的鼻梁上,换了面孔。她戴上眼镜的片刻,似乎多了些睿智和高贵的感觉。

我们吃着饭,我没说什么话,她也吃着自己盘子里的饭菜。看着碗里的面,我变得小心翼翼。没当饭菜摆到我的面前,我定会安静下来。

我安静地吃着自己的面食,尽量没发出什么声音来,她倒按照自己的方式吃起了饭,虽也安静,却也弄出不少声音。

她突然抬头看了我一眼,心生诧异。

“你怎么吃饭没有声音啊!”她问着,嘴里还嚼着饭。

“哦!我父亲的要求。从小就是这样要求的。有一次吃泡面发出很大的声音来,被我父亲训斥了一顿,从此养成吃饭尽量不发出声响来,特别是吃面,尽量不去吸它。”说完,我尴尬地笑了笑。

“你这个习惯挺好的,就像你抽烟的时候还特意问我,能不能在我跟前抽烟。”她停下手里的食物,看着我,端起自己的茶水喝了起来。

“没事,你怎么舒服怎么来。吃面发出声音很正常。我习惯了不去吸。”我表示道,怕她吃着饭别扭。

“我记得你刚来兰州的时候不抽烟。你啊!本来有那么好的习惯。你这个人最好一辈子不要结婚。”她认真地说着,放下手中的茶杯又吃起饭来。

“我抽烟不多久,所以烟瘾有点儿大。话说过来,哪个大文豪哲学家不是嗜烟如命!我不怎么喝酒,酒量差。也是大学才学会的。”我笑了笑,解释着,低头默默地吃着自己的面。

“本来有那么好的习惯!你最好还是一辈子单身。”她吃着饭,勺子碰撞着底下的盘子,发出当当琅琅的声音,听着是生活发出的味道,浪漫而纯粹。有这样一位挚友陪着自己进餐,真是良辰美景。

我自然不理解她说这话的深刻含义,她定是在为我惋惜什么,多半是以为我以前是个单纯的青年,现在被世界逼成了忿忿不平的愤青,到处喷来喷去,看不惯太阳刺眼,也见不得月亮温柔。

“要不我们找个小酒吧去坐坐?意下如何?”她吃着饭,抬着头看向我。右手里的勺子还擎在半空中。

我抬头看了她一眼,随口说:

“好啊!我倒想去酒吧放松一下。我喜欢酒吧那种气氛,但不能太吵。”

“我也是,那我们吃完晚饭一起去。我知道一个酒吧,环境可以。那儿也没那么吵。”她提议,我点了点头,很快在无声无息中吃完了自己的饭。

吃完饭,我两漫步在金牛街头,我又开始自己的饭后一根烟,寻思着找个商店,给她买包细细长长的女士烟去。毕竟一会儿去酒吧,缺了烟可是少了不少乐趣。缺了烟,我的思考也会停滞下来,成了胡思乱想的更年期妇女。

“你现在要抽一根吗?”我问。

“不了,我一会儿抽细的。你这烟劲太大,我怕我再抽烟晕过去。”说完,她笑了笑。太阳快要落山去,余晖金黄,打在她的脸身,给人一种尊贵的感觉,夜色即将来临,这让我的脑袋不自觉活跃起来。

路过一家超市,我想着买烟去。

“要不要一起买烟去?超市里烟多。”我有些兴奋地说着,期待着酒吧的消遣。

“不了,我等你。你去吧!我把钱发给你。”说着,她掏出手机。

“免了免了,成全我的面子吧。咱两谁跟谁。”我说着,抓着她的手,示意她把手机放回包里

去。我跑超市买了烟,为她挑选了三种女士烟,还特意买了一包细兰州。我想这对我有某种特殊的意义,很快就要毕业,何处刻意些,让诗意盎然,让心思细腻。

我们并排着肩,走进了金牛街的mint薄荷酒吧。

里头都是些喝着小酒的年轻人,成双成对的。几个酒吧的男服务员在吧台中央的表演台下搬弄着成箱成箱的啤酒。

酒吧里放着平缓的爵士乐,偶尔也会播放欧美的流行歌曲,令人舒服,不会觉得躁闹。

选了靠角落的一张圆酒桌,我准备去吧台点酒去。

“你要喝什么?要不要点个果汁什么的!”我问。

“不了,还是喝啤酒吧。”她取下挎在自己肩膀上的包包说着。

“行呢,那我去点个酒。这儿,给你买的烟。你自己挑着抽。”说着,我掏出三包细长的女士烟和打火机放她跟前,随即往吧台走去。

点好了酒水,我赶紧回到了她身边,我可不想让她一个人在酒桌上等太久,这本没什么,毕竟旁边都是三五成群的,可不能冷落了高贵的灵魂。

没一分钟工夫,我坐回酒桌前,示意她随意些,尽管拿烟抽。

“音乐还行!我要是管事的,肯定比他们放的更有品味。”说着,我摘了自己的鸭舌帽,露出自己的一头长发来,随手整理了一番自己耳鬓处的头发,把手当梳子,把自己的头发往耳背出撩去。

“你头发真好,又黑又亮,一看就是搞文艺的样子,放荡不羁,我行我素。”说完,她抓起一盒烟,想要冒些青烟。

“从发型上看不出我思想的深度吧!”说着,我点了根烟,翘起二郎腿,把身子往椅背上靠去,仔细打量着酒吧里的人与陈设。

“没想到你还这么幽默,头一次见啊!”她说着,笑了笑,把手中的烟盒翻来转去。

“来,我帮你打开。”

我拿过她手中的烟盒,凑到她跟前说:

“看,找到这个地方,然后撕开,这样就可以打开了。”

我对着她,打开了烟盒递给了她,把烟灰缸往她那一侧移去。

她取出根烟点了起来,没机会身边的眼光,尽管他们偶尔会瞥过来多余的眼光。

“酒水很快就回端过来。我没想到你还会喝酒,我们班的马严肃虽然是男的,可是从不碰烟酒。他和你一样是回族。”我抽着烟,听着音乐,仰起头看了看天花板。

“马严肃是谁?”她吐了口青烟,把烟灰往烟灰缸里弹了弹。

“哦!是马有布。这是我给他起的外号,容易辨识。”我笑了笑,一副惬意的神色。

“原来是他啊!我还以为是谁。”她把烟凑送到红唇中,闲淡地吸了一口,不知何时,她又戴上了自己的眼镜,成了酒吧里最美的女生,加之她的学识和思想,成了智慧和美貌的真身。

在等酒水之际,我往酒吧的门口处看去。一个女生斜端着吉他坐在圆凳上,身旁坐着两个眉清目秀的男生,酒桌上摆了些许啤酒,在柔和的灯光下闪烁着橙色青色蓝色的光。他们在说着什么,中间的女生一副安然的神情,时不时拨弄着自己的吉他,她的长发垂到吉他上,她偶尔斜着身子,把垂到胸前的长发往耳背后撩拨去。

服务员用酒篮提来了酒水,放桌上发出酒桌特有的清脆声,当当丁丁的。

我拿了开瓶器,替她开了啤酒,喷的一声,啤酒瓶口冒出白烟。

“少喝点儿!毕业快乐。”我开着玩笑,把开启的啤酒往她杯子里倒去,把酒杯往她跟前递去,把啤酒也凑她身边。

她接过酒杯喝了起来,喝了口酒,不自觉地扶了扶自己的镜框。一张白净的脸在酒吧灯光下成了温柔的代名词。此刻她浑身上下散发出魅力,成熟理性,有着别的女生没有的睿智精巧,她的鼻梁真是精致,没有死角的存在。她鼻梁上的眼镜显得那么知书达理,她俨然成了我精神的领路人。她确实是个富有的女生,如果她有一天没有拒绝自己的婚姻,那个得到她芳心的男生定成了全世界最富有的男人,也成了最幸福的男人。这倒是和我没什么关系的,我一直都视她为自己的灵魂伴侣,除此没有多想。我深知,对一个蓝颜知己存了别的什么私心杂念,那我不陪成为陪她讨论什么的男生。这是我最高的道德自律,我想我是合格的。

喝着酒,我打算向她问一个突如其来的问题。

“如果你哪天决定要嫁给一个什么男人,他一定是个回族吧!你们不怎么和别的民族通婚?”我好奇地问着,心里祝福着她,她是个女生,不该在婚姻的问题上过于不执着。酒吧里的音乐换了又换,一首接着一首,我的心情随着音乐而波动,偶尔在摇滚乐的旋律波中抖着腿,手掌在大腿上拍打着节拍。陶醉在自我的世界里,也享受着她在我对面的陪伴。

“不知道,你知道的,我不会过度关心这个问题,交给未来吧!什么民族不重要,或许要嫁给本民族的,毕竟父母一直压着。那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毕竟不能太自私。也可能一辈子不结婚。”她喝着酒说着,没等她喝完一瓶啤酒,她的脸已经红彤彤的,绯红一片是不足以形容的。我没见过那么红润的脸,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透红,整张脸与脖子都是通红的一片。那双小耳朵无不例外地被酒精染红,全身好似滚烫的火热,时不时用手扶着自己的脸颊。

“我可能一辈子不结婚了,我这样的人只会给自己的爱人带去苦难,没有人能忍受得了我的坏脾气。”我略带伤感地说着,不停地抽着烟喝着酒杯中的酒水。

“你这个人最好一辈子单身,本来有那么好的习惯。”她笑了笑,又把先前的话说了一遍。

“或许吧!与其跟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共度一生,还不如了然一生。这对的理想和性格是大有益处的,孤独伤害不到我。我爱孤独,喜欢诗歌,这刚好成全了自己的性格。如果苦难不够,那就让苦难更深重些,这有利于自己的思考和创作。”我说着,品着耳朵里的音乐,也尝着即将分别的酒水。这让我闷闷不乐,有些话欲言又止。我本想说一些感激她的话,或者是很高兴认识她之类的,最为紧要的是想对她说相见恨晚的真心话,却没能说出口,怕破坏了气氛,也怕她多想。毕竟分别不是什么值得庆祝的事情,更何况我会她有着高级的交流,她是拯救我灵魂的上帝,我多想现在才是大学生活的开始,而不是即将迎来该死的毕业季。

“你这会找到自己的幸福的,但你最好一辈子单身。或许只有单身,过着非人的生活,你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她喝着酒,把手撑在酒桌上,白净的手掌扶着自己的脸颊,看得出她不胜酒力,已经微醺,眼神里隐隐地藏了迷离。

“喝不了就别喝了,少喝点儿。你看起来都醉了。”我说着,从没见过她这等模样,全身上下都是温柔,先前坐得直挺挺的身腰都酸软无力。

“没事,我没喝多少。”她红了脸,强欲振作地说着,收了手,直了直绵软的身腰,用手抓了抓自己的头顶的黑发,努力保持清醒。又抓起身旁的烟盒抽出一根点了起来。嘴里的青烟绵绵地往天花板上散去,和耳朵里的音乐一样动人心魄。

看她微醉的模样,我怕她多喝,很快结了账跟着出了酒吧去散散酒。

没一会儿,我送她回了宿舍。毕业前几天,她送了作家野夫的两本书与我。

我在宿舍陷入自己的离别之苦中,她给我发了消息。

“我的第一次都给你了。”她说。

“啊!没有啊……”我一时语塞,灵魂震荡着。

“不是,我是说第一次陪男生抽烟,第一次陪男生喝酒。”她解释道。

“吓死我了!”我长舒一口气。和她有的没的谈了一会儿,谈话不了了之。

毕业前一天,大四的毕业生像患了失心病一般,彻夜买醉,鬼哭狼嚎,宿舍楼下都是打砸抢的声音,酒瓶子碎地的声音,表白的嘶吼声,椅子凳子坠地的可怕声,都闯入我的耳膜。往窗台走去,赤裸着上半身的男生站在对面的窗户边挥舞着自己手中的手电筒,嘴里喊着没有意义的语音。到处都是撕书丢球的毕业生,平日里管教严格的楼妈也不见影踪,任凭眼前的一切发生。宿舍里的几个室友也加入了集体无意识的疯狂中,我失落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知这眼前的一切意味着什么。

我舍不得自己的书,他们陪了我四年,真是我的老伙计。我卖了自己大部分的书,将一些小说寄回家,背着自己的书包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火车上,莱斯特小姐发来了信息。

“毕业分手季。”她发来信息。

“你和自己的男友分手了?”我问。

“好吧,最近我有点莫名其妙。”她微信回了信息。

“没有啊!挺好的。”我回了她信息。

“你觉得我好看吗?”莱斯特小姐问。

微信里的消息不停地往上跳去。

“挺好看的啊!你很美的。放心吧。”我说。

“你这种最好是单身,本来有那么好的习惯。你还是早点睡好。”她秒回了信息。

“我知道的,我喜欢黑夜,喜欢漫无边际地思考问题,已经习惯了。谢谢你的关心,我会的。我本来也没有什么好的习惯。”我回了信息。

“我讨厌吃饭出声的,你吃饭很优雅,单纯的好男人。”她说了夸我的话。

不知什么原因,我们好久没有聊天,似乎断了联系。她没有主动找我说什么,我也没有找她说什么。

过了三个月,我们又稀里糊涂地打了个寒暄。

她说:“那时候……”她欲言又止。

“那时候挺好的。”我说。

“那时候的感情,没有肉体的冲动。”她犹豫了一会儿给我发了微信。

我按了一下手机按钮,屏保上显示:八月十日,一个不算很糟的日子。

“嗯!”我回了一声。

“说这话不合时宜,但还是想说。我可能精神出轨过,对于你。”

看完消息,我没失落,也没什么任何的喜悦,我知道她说的是那时候的事情,不是眼下。

又过了三个月,我突然对她发了思念的话。

“想你了,莱斯特小姐。我可能喜欢过你!”我给她捎了微信。

“我也喜欢你啊!会想你。”她平静地回了消息。

“给你分享一段话,一本书上看到的。”她说。

很快她捎来一段话:

“爱你是我唯一重要的事,莱斯特小姐。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后来,我发了神经,三番五次地删了她的微信。隔了很久,我加了她微信,她发来了警告:

“如果你再敢删我一次,一辈子绝交。”

我没把她警告的话当一回事,又删了她的微信,后来彻底与她失去了联系,也失去了关于她的快乐。虽然有时候我也想到她,但没有她的任何联系方式,渐渐地她也从我的小世界中淡去了。

七八年过去,无意中我们又联系上了。我得知不婚主义的她已经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小孩,她定是敲开了婚姻的大门,又或者找到了幸福的钥匙。

在她的脑海中,我仍然是一个喜欢批判这个世界的青年。在她口中我成了二杠青年,这是她七八年之前的印象,人的记忆真是可怕的东西,一旦对某个人产生了什么刻板的印象,便把这种记忆带到自己的棺材里头,这是好事,算不得糟糕,过往的记忆会成为所有人的羁绊,让人在回忆中浪费太多时间,唯有哲学家和小说家才不会在记忆中浪费时间,他们将过往的记忆化作一本本哲学著作,写成一本本小说,他们无愧于这个世界,无愧于自己的才华,他们终将在这个世界不朽。

带着自己的身心,我也踏上了毕业后的生活,往人海茫茫的社会里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