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丫头
“拜达!”她挺直腰板,走了过来,大声地冲着我说了话。她脸上没有丝毫的羞涩,很快来到我的跟前。
“是你啊!”我露出浅笑,向她打了招呼。
“我跟你说过,你见过我。你还假装不认识我。”她快言快语地说着,边说边笑,语气爽朗愉快。
“不是,我那天确实在学院里见过你的侧脸,不知道是你。”我羞涩地说着,把眼睛从她身上移开,往她身后的石凳上看去。
“贵人多忘事,你吃饭了没有?”她高声高气地问着,带着关心小孩的口吻,脸上是止不住的笑容,每说一句话都带着笑腔。看着是个刚高中毕业的女生,但她毫无羞涩的言谈仿佛在告诉我,她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心智似乎远超我之上,她非常健谈,绝不是个无趣沉闷的女生。
“还没呢。”我如实地回答着她的关心。不好意思直面她的脸,眼睛总是往别处瞟去,或者是掠过她的肩膀,平平地往她身后看去。我生怕留给她不好的印象,毕竟盯着女生的什么地方看,始终不是什么礼貌的行为。一开始我便瞥见她穿了旗袍,这无疑凸显了她的三围,她个子不是很矮,和她并排着回到石凳时,我知道她长到我的耳畔,差不多和我一样的个子,略微低了那么几公分,身材匀称,身上似乎长了很多软软的肉,看上去并没有胖的影子,却比一般的女生更加圆润,看着有着结实,生了一般女生没有的宽肩膀,却因身体的匀称,那双肩如两道彩虹般自然地滑了下去,看着很舒服。一张肉肉的瓜子脸,下巴看着生了温柔,小鼻子下方嵌生了一张樱桃小嘴,两片嘴唇薄薄的,红得鲜艳,似乎涂了口红,又泛出自然的肉色,生得乖巧可爱,唇红齿白,牙齿整齐白皙,是能言会道的模样,一双圆圆的黑眼睛满是聪慧与机灵,看着大家闺秀的模样。一说话,整张脸都是笑容,脸上没有任何的迟疑,脑海中似乎装了无数的辞藻,随时都能脱口而出,字字句句清晰准确,恰到好处!嘴里的话充满睿智和锋芒,逻辑清晰,散发出一种说出清的魅力。
“那我们现在就去吃饭!吃完饭再去散散步!”她脱口而出,急着要和我去吃饭。
“不不不,没那么饿!”我回答。
“别饿坏了!我不饿的,我是怕你饿着了。”她转过头看着我说,脚上的笑容不见了。似乎遇着一个严肃的问题。
“我不喜欢吃饭,我们还是先坐一会儿。”我莫名其妙地回了话。
“什么叫不喜欢吃饭?!”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带着惊诧的神情看向我。
我自知说了什么让她摸不着头脑的话,连忙解释:
“我的意思是,我不怎么按时吃饭。除非饿得受不了才会去吃饭,我不按时吃饭。我对吃的不讲究。”我也不知自己为何突然生了如此多的闲话。
“不按时吃饭是不行的,你不怕胆结石啊?!”她说着嘻嘻地笑了起来。我两走到石凳上坐了下去,她在左,我居右,两人间隔着四十公分的距离。一坐到石凳上,我能嗅到从她身上飘来的芳香,不知是喷了什么香水,抑或是用了什么洗发水的缘故。
这并非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坐在某一位女生身边,且闻到了女生身上淡淡的味道,这芳香并没有让自己乱了阵脚,我表现得异常的平静,她只是刚向我表白的一个女生,我仍是羞涩的青年。
“我做过手术了,在初二的上学期。”说完,自己尴尬地笑了笑。
“怪不得,你还是要按时吃饭。别到时候得了什么胃病。”她把双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感觉有些不自在,嘴里说着关切我的话,脸始终冲着我看着,这让我十分不自然,我知道她是出于爱慕和关心。我背着自己的书包,像一个面对班主任质问的小学生。
没一会儿,她把身旁石凳上的几本书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此时,我才看了一眼她的双手,生得过分的小巧白皙,和她的圆润的身材截然不同的是她那双小手上似乎没有任何一点儿婴儿肥的感觉,就像一个小孩子的手,瘦瘦的,小得有些可爱,阳光下白里透红,指甲乖小可爱,一看就是没干过活儿的手,可能不知什么叫锄头,不稼不穑,不识五谷。
“你怎么这么瘦?”她不经意间看了我一眼问道。
“我还瘦!我有一百二十多。”我看了看自己的手脚,认真地回答了她的话。
“你太瘦了,以后多吃点儿。”她笑着说,脸上又露出笑容来。起说完把盖在大腿上的几本书又放回到身体一侧。
“你叫拜达!云南大理的!”她兴奋地看着我,并没有用什么疑问的神情,似乎在兴奋地告诉我她发现的新大陆。
“你怎么知道的?”我一脸疑惑,忘记了昨晚思量很久得出的结论。
“报到那天,我已经记下了你所有的信息。”她说着,笑开了花,难以抑制心中的喜悦,眼神没有离开我的脸,似乎在欣赏一件艺术品,又似乎在打量独属于自己的什么心爱的私人物品,又或者是一只宠物。渐渐地,我没了之前的紧张,尽管她长时间盯着我看,还是给我带来羞涩与放不开手脚的不自然感。
“我还知道你是白族!”她变得愈发地激动起来,用手撩弄披到身前的头发,头发上还插着一支发卡,上头还有一朵青白色的小花,和她的旗袍是同一种色调,脸也红润了不少,大声大笑之后又是阵阵的浅笑,嘴边挂着不明显的两个小酒窝,脖子细长白皙。
“这你都知道,你还知道什么?”我好奇地问,破天荒地看了一会儿她的脸。
“你是文学院四班的,你很喜欢打篮球!”她笑靥如花,看上去很开心。
“你知道的挺多的,挺厉害。”听完我的话,她变得越来越开心,嘿嘿地笑个不停。
“我叫陈丽媛,是一班的,我们专业一样,也是汉语言文学。”她开心地做着自我介绍,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可以看得出她很自信,真是个爽朗开阔的女生。
“噢!你是甘肃哪里的?”我好奇地问。
“我是兰州本地的!我家在七里河,过了黄河,对面就是。离师大很近。”她声音清晰有力,语速很快,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听不出任何的甘肃口音,或者是兰州口音。或许是为了和我交流方便,刻意而为之。
“你北方人!怪不得普通话说得这么好。”我老不好意思地放满了说话的语速,尽量让自己嘴里的话让她听得清楚。
“是的,准确地说,我是半个北方人,我老家在福建泉州。但是在北方长大,也可以说我是北方人。更准确地说,我是西北人。”她收了脸上的笑容,认真地看着我说了起来。
“你爸是兰州人?”我问。
“不,他们都是兰州人。只不过我祖籍是泉州。”她回答。
“哦!是这样。”我应了一声。
“那你是汉族?”我不知怎么突然问了这个问题,可能自己是少数民族,对这些问题比较好奇,况且我在民族班,身边都是少数民族的同学。
“当然了,我是汉族。我们班都是汉族,好像没有少数民族的同学。你们四班多。”她对我的班里了如指掌,对自己的也同样如此。
“北方人的普通话说得好,比南方人!”我刻板地直观地问。
“对,我们班有几个南方的同学,刚开始我都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说完她哈哈大笑了起来,毫不在乎自己说了什么话,仿佛只是在说一个客观事实,确实也只是在陈述客观事实,只是加了止不住的笑容罢了。对我我客套的恭维,她毫无拒绝的意思,但似乎又把我的话引到我并不在乎的事情上,她脸上总是挂着微笑,我不知她的喜笑颜开是对我的赏赐,还是她性格就是如此,如此平易近人,她虽说不上大美女,却有着令人着迷的性格,大大咧咧,有什么话从不藏着掖着。她满脸的笑容看不出任何坏的情绪,她似乎生在温暖的一个家庭,过着我从未体验过的城市生活,她的自信,她的勇敢足以说明她是个地地道道的都市女生,加上一张只有城里才有的脸。
“我们晚上一起去散散步,你不会去上晚自习吧?”她露出自己的酒窝,盯着我问。
“我没有上晚自习的习惯,刚来这里,没什么心情上晚自习。还不如在宿舍里看自己喜欢的书,我喜欢安静,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我木木地回答道。
“那刚好,我两去散散步。去黄河边,带你四处逛逛,我从小在兰州长大,我熟悉这里的一切。”她殷切地说着,想陪着我。我能理解这种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你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这是热恋中不可避免的。
“你也住校吗?你家不是在兰州?”我好奇地问,朝着她看了一眼。
“不然呢,总不能天天跑回家去,大早上挤着公交来上课。虽然在兰州不假,但不在同一个区。”她微笑着说。
“如果我是你,我宁可挤公交车,也不愿住校。”我说了一句。
“不,还是有点远的。况且,我喜欢住在离我喜欢的近点儿的地方。”说完,她露出难得一见的羞色,却没那么明显,似乎是我觉得她含羞了几分,或许她不会害羞。她可以在住那么人的兰天公寓底下大喊着我的名字,当着我的面说喜欢更不在话下。
听她当着我的面说一些喜欢的话,我反倒生了不好意思。
“我家就住在黄河对岸,周末我可以带你去看看。”她说着,一脸期待的模样。
“你去过大理吗?”我饶有兴致地问道。
“没呢!但是我一定会去大理转转。必须的,到时候你还得当我的导游,有劳了。”她似乎早已经把大理当成了必须要去的一个地方,藏不住的兴奋从她粉色的脸上冒了出来。
“那天你身旁的那个女生是谁啊?”我问。
“你喜欢她?”她卸下脸上的笑容问我。
“不是,我看你两形影不离。关系一定很好。你们女生喜欢群居。”
“她是你老乡,叫蔡小花。”她松了一口气。
“她也是大理的?”我问。
“不不不不,她是昆明的,不过也是云南的,就是你老乡啊!”她说完,又爽朗地站了起来。
“我不会说自己是云南的,我只会说自己是大理的,我只对大理情有独钟,对云南不怎么感冒,虽然我是云南的。”我说完冻不丁地尬笑了一声。
“这么说,你不愿与她做老乡喽!蔡蔡对我挺好的。”她笑着打着趣。
“这倒不是。我只是不喜欢和人打交道,我喜欢安静,我很享受独处。”我冷冷地说。
“你说什么我都喜欢听,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喜欢。”她面容严肃了起来,认真地说着,身体不自觉往我这边靠了几公分。
我羞涩地笑了笑,没说什么话,时而看看她的脸,时而把脸往文学院的本部看去。
“拜达,我喜欢你,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开始喜欢上你。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她的眼睛里满是爱意,急欲与我确立恋爱关系。
我没说什么话,陷入自己的沉默不语中,她急切地追问道:
“你不喜欢我吗?”
“没有没有,没有的事。”我急忙回答。
“你不想说,你就点点头。”她期待地看着我的脸,太阳撒下白光,透过摇晃的榆柳,把斑斑的白光照到她红润的脸上,让人置身浪漫,身旁仍是她身上飘来的芳香。
“你害羞是吧!那你就点点头。”我迫不及待地追问。
我点了点头,露出难得的微笑,心里也生了止不住的涟漪,她转过身把一旁的书装进书包,回过头对我说:
“走,咱两去吃饭。位置我都定好了。你喜欢吃面还是米饭,我特意定了米饭,怕你吃不惯面。”
她起了身,我也随即从石凳上站了起来,我两往师大南门走去,她不断地凑近我,背着自己的书包,像一个得到宝的女生,一路有说有笑,往南门外的金牛街走去。
出了师大南校门,往右拐去,她领着我往一家餐厅走去,我们上了二楼,她径直走到一张餐桌前。长方的餐桌摆满了餐厅的二楼,她坐在我对面,四近的餐桌上零星地坐着一些年轻人。他们多半是师大的学生,玩着手机,有说有笑的。
我两对坐着,没等一会儿一个上了年纪的女服务员来到我们身边,端来一大壶热茶,另加两个杯子。
“你们要吃什么?”服务员手里领着托盘问着。
“我们已经定好了!你按我们点的就好,麻烦了。谢谢阿姨!”她大声地对着女人说。
“好的,我去看看订单。你们稍等。”女人说完走下楼去。
她看着我嘻嘻地笑了起来,把身下的椅子往前挪了挪,身体往桌前靠了靠。我没怎么看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取下背在身上的书包往旁边的椅子上放去。
“我定了面,也定了米饭,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该点的我都点了。”她笑着说,声音很大,似乎不顾身边的人。
“吃什么不重要,吃饱了就行。我对吃的不讲究。我不挑食,米还是面,都一样。”我低声地说着,生怕身边的人听到我们的谈话,在公共场合,尤其是吃饭的时候,不想引人注目,这让我不舒服。
“你这么好养活,我也一样,对吃的不讲究。”她笑着说着,好像在附和我的讲话。看得出她很迁就我,我对此并无什么想法,我能体会她的喜欢,我也佩服她的大胆执着,不然她也不会在宿舍楼下大喊大叫,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终究,城市里的女生与村里的小孩是有着很大的不同,至于有什么不同,我也不清楚。村里的女生羞涩封闭,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情感更别说了,至于城市里的女生,她们冲动大胆,勇于表达内心的想法与感受,她们身上有现实的一面,而村里的女生不知什么时候为一个陌生得不像丈夫的男生生了几个小孩,从此成了粗鲁的口无遮拦的黄脸婆。
“平时你有什么兴趣爱好?”饭还没有端上来,她问起了我的兴趣爱情。
“我什么都喜欢,除了不喜欢吃臭豆腐、榴莲和折耳根。”我低声地说着,不想让别人听到我的声音。尽管在餐厅二楼,还是能听到餐厅一楼后厨里呼啦呼啦的炒菜声。这是我在餐厅里最讨厌的所在,除此之外就是食客的说闲话的声音,我喜欢在吃饭的时候保持安静,这是我一直养成的习惯。我对一边吃饭一边说话的人深恶痛绝,这会逼得我牙痒痒。
“我喜欢吃臭豆腐,没想到你接受不了。”她笑着说,摆弄起自己的头发,露出白净的脖颈,好一副大家闺秀。
“对,我接受不了臭豆腐的味道。那东西和吃什么是一样的。”我尴尬地笑着,向她说着自己的心里话。
“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很香的。你可以试一试!”她仍是笑着,声音很大,生怕我听不到似的。
“不不不,就因为闻起来臭,我一开始就拒绝。我接受不了那么臭的东西放我嘴里,榴莲也是。不过折耳根慢慢可以接受。”我平静地说着,尽量把语气压得很低,却足够她听得清楚。
“折耳根是什么东西?吃的东西?”她一脸疑惑地问,一双眼睛没离开我我的脸。
“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我勉为其难地笑了笑,却没笑出什么声来。我很在意在餐厅里自己的形象,是个绅士也不为过。我骨子里粗野,却讨厌粗鲁。
“我又不是南方人,从没听过什么折耳根。”她说着,仍是笑着脸,毫不在意我对她说了什么。
“折耳根又叫鱼腥草,是一种菜,也是一种中药材,吃起来像生嚼鱼肉片,一嘴的鱼腥味,很重。它的根、茎、叶都可以吃,清热解毒。”我郑重地向她介绍起了折耳根,她听得很认真,频频点头,也不知听进去多少。
“我不认识,没吃过。”她略表遗憾地说着,好像因不认识折耳根而生了一些遗憾。
说着说着,她点好的饭菜也到了。又是米饭,又是面的。糖醋排骨加了米饭,裤带面加了炒菜。说实话,看着眼前的食物,我并没有多大的食欲,我从不贪图口腹之欲,这于我这样的人没有任何的意义。我看了看饭菜,又看了看坐在对面的她,又左右环顾了一番。
“别愣着,赶紧吃啊!你要吃什么,你先挑,我再吃其他的。”她盯着我看,又看了一眼桌上的饭菜。
“你先吃,我随意。”我说着,不知为何,一种羞涩感不知从哪里涌了出来。可能是太在乎身边食客偶尔扫过来的眼色,又或许是她的声音太大,四周的食客时不时在低头说着什么,估计是在说我什么,我莫名其妙地陷入自己的胡思乱想中。
“你吃米饭,我吃面。你是南方人嘛!我怕你吃不惯。”说完,她起了身把米饭拿到我的跟前,又把糖醋排骨往我这边推了过来。
“赶紧吃,你估计饿坏了。”她带着关心的口吻说着,把筷子递给了我。
我不好意思地接过了她手中的筷子,扶了扶自己的眼镜。那黑框眼镜时不时往下掉,让我烦不胜烦。
我低头吃起了饭,没发出什么多余的声音,我尽量把嚼骨头的声音压低,我喜欢吃骨头,本着不浪费的精神,我吃肉不吐骨头。
她没有动自己跟前的食物,那如裤带一般宽的面条,那面过分的宽,显得大气又粗鲁。一如本地人的性格,粗中有细,看着大方,高声高气的,实则不然。她嘻嘻地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盯着我看。
“赶紧吃啊!看什么?我脸上有东西?”我嚼着嘴里的糖醋排骨看着她问。
“你怎么吃东西没声音!感觉像个女生。这么文雅。”说完,她变得更开心,一脸痴相,犯了花痴。四周的食客时不时抬头瞥向我们,这让我非常不自在。
“赶紧吃,吃完走了。”我心神不宁地说着,嘴里还嚼着骨肉。
“你下午有课?”她急切地问。
“没课。”
我低着头继续吃着,浑身都是一种不自在,耳朵烧得火辣,似乎旁边的人在说我什么坏话。
“那没事,慢慢吃。还以为你急着去上课。”她说。
她终于动了自己的食物,却心不在焉的样子,她的心思完全在我身上,食物对她失去了味道。她像大病初愈的病人,一手扶着下巴,一手握着筷子,有气无力地吃着她的面,眼睛没有离开我的准备。
吃完饭,我立马起了身,往餐厅一楼走去。我本想开钱付账,在收银台前掏出了手机。
“我已经给过了。”说完又嘻嘻地笑了起来。
我只好把手机放回兜里,先她走出了餐厅,在人行道上等着她。见她走到身边,我问她:
“你什么时候给的?我怎么没看到下去付过钱。”
“我在网上订的,那时候就已经付了钱。”她凑到我身边,一副满足的神情,看得出来她很开心。
“我们去散步吧!我也没课。”她说着,凑到我的跟前。
“你不需要换件衣服吗?”我瞥了一眼她的旗袍问。
“有什么,不就是穿了旗袍。你觉得不好看?”她忽而收了笑容,说着看了看穿在身上的旗袍。
“不是不好看。”我无奈地说着,把眼睛往马路上看去。
“那怎么了?”她追问。
“你不觉得开得太高了。”我尴尬地说。
“有什么,里面还穿着东西。”她说。
“那么多人一直盯着你的腿看,你没发现。”我转过头看了一眼,她仍是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
“那也只能说我的腿好看,好看的东西就应该展示给别人看。”她笑了起来,在人行道上转着找我的脸看。
“你还想展示给别人看?”我浅笑了一声,把脸瞥向一处。
“不是,我特意穿给你的。而且我也喜欢穿旗袍。我觉得没什么。”她立马解释道。
“我不喜欢太露的东西,你是女生被那么多人注目也不好,不安全。”我略带关心地说着,她露出安心的笑容。或许没想到我也会说一些关心的个话。
“知道了,我以后不穿了。你说穿什么好看,我穿给你看。”我回过头看着她,觉得不可思议,她会说这样的话。
“你不需要迁就我,我只是不喜欢自己的女生太露,我只是出于保护你的想法。或许我太保守,你知道的,我只是一个村里的来的,我不喜欢你穿的太引人注目。我不喜欢别人别人那样盯着你看。”我说了一堆幼稚的话,本以为她会生什么气。她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更加的开心,似乎体会到我对她的开心。
我说不上是个保守的人,只是她的旗袍招惹了太多男人的目光,他们总是投来令我不舒服的眼光,要是在公共场合,别人总时不时看向我,这让我非的不舒服,要是逛个街都如此不畅快,那还不如回到宿舍去,那自然没什么人盯着自己看,那会非常舒服。我并非不喜欢她露什么大腿,那路人的眼光确实让我难以招架。
“你喜欢我穿什么样的衣服?”她笑着问我。
我随口说了一句:
“我觉得你穿运动服会很好看,就像校服那种。青春活力,不也挺好。”
“可以,我下一次穿给你看。”她开心地说着,像个听话的小孩,似乎我说什么她都会愿意听。其实我本不愿对她的穿着说什么,这么做只是为了避免路人的眼光。
“走吧,我们四处逛逛。”她说完,满脸笑容。
我那时人生地不熟,一直窝在自己的宿舍,没有任何心思去学校周边走走。我对城市没任何感觉,我讨厌人山人海,我厌恶那汽车尾气,它们会让我头痛欲裂,简直生不如死。我更愿意待在自己的宿舍中,来一段音乐,看一会儿哲学书,思考一番自我折磨的生与死。我想对她说什么心里话,说一些淤积在心床的话,我知道这是我性格的写照,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场所来说。
我们并排走,路过师大南门,往金牛街走去。为了迎接新生,很多手机店、服装店前都挂了气球,彩虹门一道红一道黄,马路两侧都种了粗大的梧桐榆树之类,阳光很强烈,马路上都是热浪,商店、餐馆前倒是一片阴凉,人行道上的行人有来有去,我时不时要避让路人,要是遇着什么老人也会多看一眼,老人的背影总是能勾起我心酸的情绪,他们似乎和我外公外婆一样年纪,却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走在城市的马路上,我脑海里不自觉地会冒出城市农村,人与人,生活与生命,价值与意义之类的一堆问题。尽管不停地想着,却没有让自己好受些,那脑海里的问题似乎永远也找不到答案,或许一开始就没有答案可言。
走在金牛街的人行道上,她突然拽拉我一把。
“别踩在井盖上,以前有人踩井盖上掉了下去。”她关心地说着,脸上满是笑容,冲着我的脸看了很久,不看自己脚下是否也有井盖。
我绕过井盖,看了一眼脚下的井盖。
“不会吧!我看着挺安全的。”我随口一说。
“真的,我亲眼所见。兰州的井盖非常危险!都是些豆腐渣。你也不想想是什么人修的。”她不情愿地松开我的胳膊,为了一个井盖,她自然地抓了我的胳膊。我能看出她的关心,她说井盖的时候有一种我没见过的认真。尽管她总是笑着说话,似乎是性格使然。不管在什么场合,她喜欢大声说话,总是一副很自信的样子,有时候还笑得弯下腰,毫不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或说法,真是一个有趣的大姑娘。我从未如此地与一个女生走得如此之近,一股暖流从心底涌向全身,虽然很感动,如此这样说,对不起她的爱,我同样爱着她,只是没有明说。我自始至终都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毕竟我只是沉默的一方木头。
“人生处处是危机,看得见的都不是危险。”我打趣地说着,她在我身上一味地笑,似乎苦恼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在陌生的城市,能够遇到一个勇敢的爱着自己的女生,我心生感激,在她身边有种说不出的安全感,我需要这样的依靠感。
渐渐地,我们似乎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没有一种书面的契约,也没有什么互送什么定情信物,我们便开始了大学时代的恋爱,阳光普照,我们走在偌大的兰州城,很多街道都留下了我们的身影,或许还留下了足迹,深深浅浅的足迹,那些公交车上,同样留下我们爱过的痕迹。
我很快也被她所吸引,乐于与她一起虚度时光。一直到了晚上,我们吃完晚饭我才得知回到宿舍。我向来喜欢跟在几位室友身后,吃饭上课,直到回宿舍。我不知他们有没有女朋友,似乎也没什么女朋友,他们几个大多时间也不怎么看书,都是靠打游戏打发无聊的夜晚时间。
当我踏进宿舍的门,他们早已经知道我和她黏在一起去了。对于此,他们已经失去了一开始的兴奋与好奇,人总是这样,对于自己还是他人,对于什么事物,总是一时兴起,三分钟热度。不论是学习还是生活,都各有各的路要走,风雨同舟是不存在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有在一起打发无聊可悲的时间,倘若几个人在一起做什么事情,我们压根不会意识到自己正在做一些浪费时间的事情,这真是生命的常态,没有太多人加以认真的审视。
人要是没有什么想要实现的目标,或许不怎么坚定,出于各种特殊的心理环境和独有的环境,他大概会无所事事,靠一些无聊的事情打发自己的时间。
大学的大多数男生活在无意识中,打篮球的成天打篮球,打游戏的打游戏,恋爱的恋爱,喝酒的喝酒。我素问北方人直爽豪放,喜欢喝酒作乐。我向来不饮酒不抽烟,对这等事情毫无兴致。渐渐地,我也领略了北方人的直爽,他们确实大大咧咧,这只是在酒桌上而言。
每逢周末,我们班的男生都会聚在宿舍里喝酒,抱上几箱啤酒,一两包花生瓜子,再加上一副扑克牌,酒桌便可以敞开去。好几次他们坐宿舍里喝大酒邀我加入,我都谢绝了。我确实没有什么兴致喝酒又抽烟,围坐在一方小板凳上,上头一人一个酒杯,中间一副纸牌,瓜子花生静静地待在包装盒抑或塑料袋中,围坐在酒桌边的一圈人,有说有笑,翻看纸牌,提杯下酒,嘴里不停地嗑着瓜子,手里一抓一把花生,在手心里剥掉皮,搓掉红红的内衣,往嘴里扔去。嘴里又是烟又是酒又是瓜子花生,没一会儿宿舍里烟雾缭绕,那些空酒瓶在酒桌边东倒西歪,宿舍地面满是瓜子皮花生壳,还有一斑斑黑色的酒渍。这就是愉快的周末,他们在酒桌边又说有笑,嘴里不断说着东拉西扯的话,都是些闲聊的话,和生命与世界没什么联系,当我听着他们说着酒话,在一旁暗想。时不时说到女生,偶尔提及理想之类的话。
“你和一班的那个女生处上了?”小马说完,嘻嘻地笑了笑。酒桌旁的四五个男生偶尔回过头看我一眼,忙着吃嘴里的瓜子。
“算是吧!”我低声地说了一句。
“什么叫算是吧!明明就处了,这么晚了才回来。肯定是做什么去了!”小胖红着脸说着,回头瞥了我一眼。
“哈哈,还能做什么。就简单地逛个街。”我说。
“你接受她了?”林小雨吃着瓜子问。
“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没有接受这个说法。”我说,面对他的问题不知该说什么。只得随口而出,应付了事。
虽然与她处着关心,我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哪怕相处时有几分越快,心跳加快也是有的,身体偶尔也会变得很暖,但回到宿舍,我不愿看自己的手机,我知道自己在白天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我从未放弃过自己要成为伟大的人的这种说不来的感觉和念头,我可不想太平凡,这终究被世界遗忘。
“争取把她早日搞定!”小马眯了眯眼,似乎话中有话,我自然是听得出的。
“她追的我,还能搞定什么!”为了避免与舍友产生不愉快,我强颜欢笑,故意说一些不由衷的话。
“我说的是那个!”说着话,他眼神里生了不好意思,环顾酒桌旁的男生坏笑了一番,镜片后的眼睛被酒精黏住了,他轻轻地眨了几下,用手扶弄了一下自己的眼睛,露出一张白里透红的脸,嘴边长了黑色的一圈胡子,是招女生喜欢的类型,那下巴往下到喉结那儿生冒出了胡子,很有男人样,加之两腮的络腮胡,有几分粗犷的男子气息,不愧是北方男人。
小马一说出口,酒桌旁的几个室友都乐开了花,似乎听到了让他们难以拒绝的话,勾起他们的兴趣。
“庄家宜早不宜迟!”林小雨补了一句,说完也是乐不可支的模样,他小小的身体里也有着寒暄打趣的能力。我刚见他的时候,还以为他只是个木讷寡言的小伙子。
苏勇没说什么话,只是在一旁傻笑,露出几颗并不怎么好看的牙齿。手里握着一副扑克牌,定是轮到他当庄作主。人堆说着笑着,他不紧不慢地理了理手中的牌,抽出纸牌往人跟前发去,一张张纸牌从他大手中递出,那隔得远的林小雨伸了手,接过他手中的两张纸片。
“好了好了,切入正题。赶紧报数!”苏勇高声说着,他的脸涨红,鼻梁上架了一副小小的黑框眼镜。
他们回过身,陶醉于自己的酒游戏中,偶尔说笑声中夹着嗑瓜子的声音,时不时听到打火机的声音,烟气占据着整间不大的宿舍。
此时,我已经无心看什么书,我的心思全在可有可无的事情之上。我变得心神不宁,没意思做无聊之外的其他事情。后来,我重操旧业,只要一有时间便去打篮球。我需要强健的体魄,需要让自己去放松自己的头脑。我心中有无数的话要表达,似乎除了女友,我找不到任何人可以说些什么。如果能和一些说一些心里话,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尤其是在那段苦闷的日子里,是非常有必要的,心里有一堆要倾倒。
周末,难得可以睡懒觉。这是没有人可以拒绝的。昨晚几个舍友喝得很开,林小雨在厕所里吐了一地,下水道都被他的呕吐物堵住了。也不知他犯了什么相思病,竟会喝得如此沉醉。
了解世界的途径太多,要不逼着自己看书,要不打开笔记本电脑看几部纪录片,宇宙和生命都是我的兴趣,我对一切充满好奇,无论好坏。与她在一起,我不大愿意把自己的苦痛讲与她听,我想她不能理解我的处境,她一定不能理解我的苦痛,我苦痛的根源我自己也没有理清楚,想让一个爱我的人分担我的痛苦是不理智的。
记录片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它能让我绝对的宁静,进入忘我的境界,这一度让我很享受。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回想着白天与她一起漫无目的地逛街,这真是没什么好说的,却能莫名地跑进自己的脑海里,或许我认识了一个足以改变自己命运轨迹的女生。此刻,她给我带来说不尽的幸福,我在一个陌生的城里收到了疼爱,这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是的,我的恋爱开始了。我从高中之时的单相思中抽离了出来。我已经忘记了高中不幸的苦恼,那些爱而不得的女生已经离我远去了。我现在正和一个姓陈的女生交往,她似乎很爱我,在某些时候,我确实能感受到,却不愿对她说什么露骨的话,我喜欢隐匿自己的情感。
一天天的,我对上课已经失去了感觉,很少有什么老师能入我都法眼。他们只是为了上课而上课,偶尔吹嘘自己的什么研究,或者自己出了什么一本新书,自然都是关于他们的专业,有了教授还向我们介绍,为了一个“宕”字跑了好几个月,为的是搞清楚这个字准确的叫法。我一听还挺佩服,没过一会儿便失去了兴致。他们都只是待在自己的学术圈子里的人物,却忘了去关怀整个世界,他们或许见过师大南门口天桥下的几个乞丐,却对此毫无想法。而我的心思却被桥底的那几个可怜人牵动着,我想为什么没什么人给他们钱。那是一对上了年纪的老夫妻,偶尔有一个断了腿的年轻人,生了一副可怜相。我经常会掏出兜里的零钱给那些要钱的老人、残疾人,倘若我对这些人无动于衷,我的良心会谴责自己,这会让我内疚,我始终想与别人有所区分,我想我的良心与善良终究是可以拿得出手的。
又是周一,新的一周又开始了。一大早是体育课,我急匆匆地往操场走去,太阳刚出来不久,整片天空格外的明朗,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大学生,我似乎也只是其中一个,这么大的学校,似乎来来往往的人都是陌生人。路两旁的榆树、柳树,在九月的兰州生得一个旺盛,抬个头往西边的山头看去,仍是灰色的一片,上头见不到什么绿色,幸好有眼前的树,给我带来些许的安慰。尽管有眼前的一片片的绿茵,我还是很难高兴得起来,说到底,我也不知怎么回事。我试图让自己变得开心,却很难办得到。
到了操场,她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到操场旁的观众台上去,我往操场的石阶上看去,她就坐在那儿,我不紧不慢地走了过去,上了台阶。
“你怎么起这么早!现在操场上也没几个人。”我问。
“给你买早点去了!”她笑着说,穿了一身的运动服,像一个高中生,太阳照在她身后,让我很宁静。
我坐在她旁边,说了话:
“我不吃早点的,没这个习惯。”
“不吃早点怎么行,一大早没精神,关键还会生病。”她关心地说道。
“我真没吃早点的习惯,吃完早点,午饭我吃不下。”我坐在她身边,我两并排着,她侧身提过身边的塑料袋,我往操场后的高楼望去,没说什么话。
“赶紧吃,有包子,羊肉馅儿的,还有韭菜的,还有油条。你要喝豆浆、小米粥,还是牛奶,这儿还有一瓶可乐和矿泉水。你自己挑着喝。”她翻找着塑料袋里的东西,偶尔抬头看看我。
“我随便。”我看了她一眼,又往操场四周的树看去,我喜欢看大清早阳光撒在树冠上的安宁。
她一股脑把塑料袋放在我和她中间,并对我说:
“你赶紧吃,一会儿包子冷了,油条也是。”
说完,她把手扶在自己的下巴,盯着我看。
“你不吃?”我问。
“我吃过了,全都是给你买的。”她说完,满意地笑了笑,看着一脸的幸福。
“不是,我一个人吃这么多?你跟我开玩笑的吧!我怎么吃的了。”我略带腼腆地尬笑了几声。
“对,你赶紧吃。从今以后,你必须要吃早点,我天天给你买。”她开心地笑着,把扶在下巴的手放了下来,打开袋子把包子递给了我。
我接过包子吃了起来,她忙着把小米粥插入吸管放到我大腿旁。
“你这是在喂猪吗?哪有人买这么多早点!”
我翻看了一眼塑料袋,补了一句:
“你还你这么多饮料!怎么喝得完!”
“一大早不是有体育课嘛!你喜欢打篮球,要多喝水,多喝饮料,补充电解质。”说完,她起了身,伸了一个懒腰,又坐了下来,看着我吃着手里的包子。
“赶紧喝小米粥,别冷了。”她关心地说着。
“你也吃啊!”我结巴着嘴,含糊不清。
“我吃过了,都是给你买的早点。你加油!”她哈哈大笑起来。
我吃着早点,开心地摇了摇头。看着我不停地吃着什么,喝着什么,她满脸笑容。刹那间,我似乎变成了她的一个小孩,真是独特的心理体验,我有时感觉,她比我妈还对我好。这到底是一种神奇而质朴的体验。
我们一大早,虽然一起上体育课,但她选修了排球,而我选修了篮球,尽管都是球类,却风马牛不相及。我们不在同一块场地练习,一下体育课,她总是跑来看我,利用两节课中间的那点儿时间来见我一面。她喜欢跟在我身后,似乎对我产生莫大的心理依赖。其实,她有所不知,我喜欢她来找我,却不想我们过于亲近,这种心理我自然是出于自己的薄脸皮,我可不想在大学校园内牵着一个女生的手,这和丢面子没有关系,我只是不太习惯,也不舒服。
有一天中午,我们约好在宿舍楼底见面,她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她一直都是迫不及待的样子,这就是爱一个人的样子,没什么特殊,和性别没有关系,和人有关系,只要是坠入情网的人,都是如此。我在宿舍洗了一把脸,便跑去宿舍楼见她。她总是站在宿舍楼下三五米的地方,站得笔直,双手插进裤兜,一见我便朝我跑过来,用肩膀蹭着我的肩膀,期待着与我见面,与我接触,大概是心理加身体,她更在乎我的心里是否装了她,有了她的位置。
见了我,她掏出兜里的手链,一共两串,乳白色的白瓷手链,用一根红色的绳子串成。其中一串的一颗白瓷石上刻了“海”,而另一串手链最大的那颗白瓷圆石上刻了“媛”字,她把有她名的手链给了我,让我立刻戴上手,而她自己则戴了刻了我小名的“海”。她很少叫我名字,只是笑着向我走来,又依依不舍地回到她的宿舍。说的最多的自然是晚安以及爱我之类的话。
“你赶紧戴上,记得要一直戴着。我也一直戴着呢。”说完,她拉出我的手,我露出手腕,她兴致勃勃地把手链戴到我手腕上,随即拉我去吃饭,又说了饭已经定好之类的话。
吃完饭,又是她付的钱。渐渐,我也不好意思起来,我没有想付钱的意思,我知道自己终将也会回馈她。两个人既然相处,没必要纠结谁付钱的问题。那和恋爱没有任何关系,仅是吃个饭而已。
吃完饭,我们各自上课去了。到了吃晚饭的时间,她又把晚饭给定好了,我只需要和她见面,她自然会把我带到一个新的餐厅。每一次她都会点很多吃的,试着让我保持新鲜感。餐桌上,她总是笑得很开心,像一个没有任何心事的大姑娘,好像只要看到我,她便心满意足,一整天都是心花怒放的模样。
吃完饭,我两又去第一次见面的老地方转去了。太阳还挂在西边的天空中,给傍晚的树镀上一层难得的金黄色,初看温馨,看着看着便心生惆怅,我两在校园里转了转,师大小东门旁的牡丹花也开了,它们在校园隐秘的角落独自地生长着,尽管开得烂漫,却很少有人驻足,校园里随处可见手牵着手的情侣,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相互依偎,相互取暖,时不时能见着搂腰亲嘴的情侣,他们真是投入,身旁的树似乎也在恋爱,在风中不停地彼此抚摸。那些恋人在榆树旁散步,在柳树下亲嘴,这本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她却对此上头,一看到什么情侣在接吻,她总是显得异常兴奋,拉着我的手,把身体贴近我的胳膊,总想把头靠在我的肩膀,我对此也不是说反感,只是在人多的时候比较介意,我心中有千万个不好意思,有时也会提醒她别太亲近,大庭广众的,影响不好。
看了几眼牡丹,我两绕着学院的大楼又回到了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那儿虽有人经过,却也显得安静,离学校主干道有一段的距离,能看见主干道上的学生,却极少从跟前教学楼的小路经过。即使有人想从我们跟前经过,一看到我们坐在石凳上便不好意思地往主路两旁的人行道上走去了。
我两相处了一段时间,她和我也愈发地亲近。不像之前的拘谨和不好意思,已经到了有肢体接触的地步。坐到石凳上,她饶有兴致地搂着我的胳膊,把头搭到我的肩膀上,我若无其事地看着日落和西山,脑袋里都是自己的理想。我想对她说一些心里话,我确实也需要跟她说一些关于未来的话。
“陈丽媛,你很爱我是吧?”我故意问她,她紧紧地抱了一下我的胳膊,把头往我肩膀上挪了挪,似乎在找一个舒服的点。
“那当然,我很爱你。我想一辈子和你在一起。”她低声说着,似乎很享受搂着我胳膊的感觉。
“我可能不喜欢安定,我不喜欢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然后死去,那会让我痛苦。我喜欢浪!”我生了心事,嘴里说着完全没有节制的话。
“没事啊,你接着说,我听着呢。我喜欢听你说话。你说什么,我都愿意听。”她低声说着,不打算说什么话给我听。
“大学毕业后,我想去XJ支教,我想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只有去帮助别人,我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太多人太自私,他们只想着自己,很少有人考虑别人的生死,这是我所讨厌的,有时候深恶痛绝。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世界那么大,有那么多生活在苦难中的人,却鲜有人去关心,每个人眼里只有钱,似乎钱就是一切,一切都在欲望中,我喜欢这样的世界。这样的世界虚无又浮夸。我想去冒险,想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诗歌小说冒险,在路上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毕业后可能会去XJ支教,也可能回大理去,也可能去一个我没去过的地方。像我这样的人是无法在一个地方待一辈子的。”我说完木讷地看着眼前的树,心情愈发地沉闷起来,那中可怕的感觉又回到我的身上,尽管我身边多了一个爱我的女生。
“没事的,你去哪里我都会陪你去。去XJ也行,回大理也行,留在兰州也行。只要你喜欢,我都愿意陪着你,我想一直跟在你的身边,无论你去哪里。”她松开一只手,搂住了我的腰,我的腰背传来一阵酥麻,她身体很暖,能感受到那是从她体内传来的热流,她的腰温暖柔和,有种说不出的柔软紧贴着我一侧的腰背,让我奇痒难忍。她小而暖的右手轻轻地贴在我右侧的腰,我索性用右手抓起了她不安分的右手,她的手真暖,她抽回了手,把手绕到我的身前,我把她的手握在手心,一种难以言表的触感传遍我的全身,心不安分地乱跳,一股风吹来,我不自觉抖了抖自己的腿,脊背发凉。
“有你真好!傻姑娘。”我看着她的脸,她的脸真细腻,圆圆的粉粉的,在凑近我肩膀时传来一阵阵灼热,我左边的耳朵捕捉到了她偏高的体温,不经意间都能看到她脖颈间红润皮肤下紫色的血管,鼻子里传来她特有的体香,不知是洗发水还是什么护肤品的独有的味道,又或许是十九岁女生散发出的荷尔蒙的味道,真是青春洋溢。
“有你才好,当初以为你不会同意我的表白,现在没想到,你成了我男友。”说完,她缩成一团,把头埋进我的怀里。
“你的手真小!像个小孩子的手!不过挺可爱。”说着,我撑开自己的手掌,她也伸展开自己的五指,我两手心贴手心,在眼前比着手的大小。我翻了翻自己的手,把自己的掌根对着她的掌根,在贴近的比划中,她的中指尖还不到我中指的第二指节。
“你的手是真小!”我笑了笑,把她的小手紧握在我的大手中,拉回我的怀里。
“哈哈,我也不知道我的手为什么这么小,我的手在班里是最小的,甚至蔡蔡的手都我的大。她人那么小,我也不矮吧!”说完,她开心地大笑起来,依偎在我的怀里。
不知什么,她给我分了一条口香糖,又把自己的口香糖分了一块让我嚼,她嘴里同样嚼着口香糖,时而能闻到薄荷或草莓的味道从她唇齿间飘来,混着她特有的体香,让我陶醉,这让我兴奋。
关系似乎更进了一些,在我们独处的的时间里,我也知趣地没有拒绝她的搂抱贴脸,毕竟两个人都在一段急剧升温的关系中。
她如温顺的小女孩,依偎在我的怀中,我的下巴枕着她的头顶,是一对热恋的情侣。我时而低头看看她,她的头发在余晖下显出一种强烈的黑色,似乎和我的头发没什么区别,只是略比我的稀松软柔一些,我活动着自己的下巴,在她头上玩弄着,那给我一种说不出趣味,她依偎在我的怀里,把自己的小腹贴在我大腿上,认真地听着我说些什么。
“你有偶像吗?陈丽媛。”我问。
“有啊!”她撒娇地说着,那先前高声高气的理直气壮的语气已经早已经跑九霄云外。
“谁啊?”我搂着她的腰问,她的身体本能地抽动了一下,在我怀里喘着气。
“你啊!”她在我怀里笑出了声,呼吸有着急促。
我把手从她腰上拿开,她的小腹在我大腿上抖颤了几下,深深吐了一口气,小腹在我大腿上暖暖地谷了起来,鼻子里发出短促的声音,嘴里不停传来咀嚼口香糖的砸吧声。
“我说是偶像!”我把左手轻轻地摸在她左胳膊上问。她胳膊肉肉的,非常地柔软温暖。
“就是你!你就是我的偶像。除了你,没有任何人。要是非得有的话,就是我姥爷姥姥。”她在怀里温柔地说着。我头一次听她说自己的家人。
“姥爷姥姥对你挺好吧!”低头闻了闻她的头问道。
“姥爷姥姥把我带大!肯定对我好,没有比他们更疼我的人。”
“你爸妈呢?他们工作很忙!没时间管你?”我好奇地问,看了一眼她的腰背,如线条般流动着,是女生独有的线条美,她脚后跟到肩膀,是完美的曲线,只有海洋生物才会有那样爽滑的线条。
“我爸妈离婚了,跟着姥姥姥爷。”她在我怀里平静地说着,听得出她不怎么情愿说这些话。可能是我,她愿意说一些自己的一家糟心的家事。她完全把自己交给了我,我想。顿时,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用左手抚了抚她的后背,想给她一些安慰。
“你爸妈……分开了。你跟着姥姥姥爷一起,你和他们一起住?”我本想说你爸妈离婚了之类的话,怕她听到离婚二字愈发生了坏情绪。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在说话时有了难过。这让我不知如何是好。我第一次在女生面前一时语塞,尽管她就一直依偎在我怀里。
“爸爸妈妈都重新组建家庭了?”我试探性地问她。
她在怀里“嗯”了一声,紧紧地把手抱着我的腰,她心情变得很糟,不再说什么。我轻轻地用左手拍抚着的后背,右手抚摸着她的头发。我试图给她说一些安慰的话。但不知为何,嘴里说的话并非是什么让她好受的话。
“他们都有自己的小孩了?”我又问,不知这话是否会伤害到她。
她沉默了一会儿,在我怀里用力地点了点头,却始终没说什么话。我心生愧疚,轻轻地将手抱抱着她,我的怀里顿时生了一种紧实感,她把埋在我怀里的头搭在我肩膀上,把脸紧紧地贴在我的脖子上,她应该是哭了,却没出什么声,滚烫的眼泪流到我的脖颈里,传来滚烫,也传来清凉,锁骨处湿了一片,黏黏的稠稠的。我抱着她,不停用手掌轻抚着她的后背。
“别哭了!这么大的女生了。我不是在的嘛!”没等我说完,她便在我的怀里抽泣起来。
“你知道吗!我很爱你。不管你去什么地方,我都会跟着你。不管你去要饭,你去流浪,我都会跟着你。你去哪里,我都会陪着你。我爱你,拜达!”说完,她抬了抬自己的头,把她的脸紧贴在我的侧脸,她的脸完全湿透了。很快她仰起了脸,睁开泪眼看着我,我们对视着,她看着我的眉心,含情脉脉。她红着眼,眼眶湿漉漉一片。她紧紧地抱着我,我们身体紧贴在一起,她用脸蹭了蹭下巴。我庆幸自己故意不多,不然定刮伤了她。我那时留着长头发,也蓄起了胡子,在认识她不久后出于形象,留了头发,剃了胡子。
随着体温迅速地上升,我生了亲她的冲动,不过她此时失去了理智,活在自己的小情绪中,我松了右手摸了摸她的头,示意我喘不过气了。没一会儿,她也安静了下来,那紧紧缠抱着我的双手也松了很多。我把另一只手也松了下来,双手捧起她的脸,用两根大拇指擦拭着她脸上的泪。
“别哭了!多大的姑娘了。还会哭!我以为你大大咧咧是个不会哭的女生。没想到……”我停了话,拿出兜里的纸巾给她擦了眼泪,她收回手,自己拿着纸巾擦了脸。
“我只是对着你哭。我才不会让那些臭男生看到我的眼泪。男人都靠不住。”她收了自己的哭腔,很快决绝地说了起来,似乎没几秒又回到那个说话高声高气,理直气壮地表达想法的女生,脸上满是睿智和高冷的神色。
“啊?什么臭男人?你谈过恋爱了?”我开玩笑地打趣问,想让她变得轻松些。
“不,你是我的初恋。是我的第一个对象,也是最后一个。我从未如此爱过一个男生。”她擦着脸,仰着头看着我眼睛。
“开玩笑呢!别当真。”我笑了笑。
“我说的臭男人不是你!我说的是那些移情别恋,抛妻弃子的臭男人。”她收了纸巾,在手心捏成了一团。
“你要生气,揍我一顿消消气。”我看了一眼她的手里的纸团,又盯着她的眼睛。
“我才不舍的揍你,我也不会让别人欺负你。你是我的男人,我们现在是一起的,在兰州没人能动你一根手指头。”她说得很认真,似乎在对我做什么承诺。
我傻傻地笑了笑,摸了摸她的红脸,替她拉了拉有点儿下滑的砍肩儿,她穿了一身缀了青花的连衣裙,配了一双小白鞋。
“你是不是有点儿恨你父亲?”我轻声问。
“不是恨。”她说。
“那怎么一口一个臭男人!”我不解地问。
“有些臭男人男生靠不住!”她脱口而出,似乎对男生有一肚子的气。
“好吧!估计我也是臭男人。”说完,我笑了笑。
“不是你!你是与我共度余生的男生。我到那儿,我都会陪着你去。我说到做到,我可是北方的女生,我们说到做到!”她语气坚定,神情坚毅,似乎非我不可的样子。
“你说的臭男人,包括你父亲?”我试探地问了问。
“对!”她斩钉截铁地说。
“忘了跟你说,我的偶像很多。李小龙认识吧?”
“当然认识!”她说。
“他是我偶像,可以活了三十二岁零八个月便去世了。不过不影响他的伟大。”
她点了点头,认真听着我的话。抬着头看着我,我不知自己有什么好看的。
“切·格瓦拉也是我的偶像,我希望现在还是革命年代,我定要成为他那样的人,为解放全世界的穷苦百姓而奋斗!我想青史留名,我想成为伟大的人物,不想白来世界一趟。”我严肃且掏心地说着,时不时抬头向远处的山色看去。
“鲁迅先生同样是我的偶像,他是我们的脊梁不是!我终将也要成为伟大的人物,我想历史的长河里必然有我的身影,我总该在史书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这就是我的理想,是我最大的动力。我爱这个世界,但我不知这个世界是不是同样地爱着我,我还在思考与探索中。”说完,我又抱着她,她也将手轻轻抱着我的腰背。
“你要实现什么样的理想,我都会陪着你。别辜负我就好。”她在我耳畔低语,声音极其温柔贴心。
“天要黑了,我们该去吃饭了。今天我请你。”我松开手,把手放她肩膀上说着。
“我早已经定好了!”她又开心地笑了起来,脸上的笑容多了些动人。
“怎么又定好了!”我惊诧。
“我定了半年!”她说完大笑起来,又回到先前大大咧咧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她嘻嘻笑笑的时候有种大姑娘的魅力,即使哭哭哒哒的时候,也让我心生爱怜。我以为她生在大城市里,有着其乐融融的一个原生家庭,却没料想,她也有自己的小心事,或许是大心情,我都不知道她是怎么一路走过来的。她能有现在这样的性格,也算是自己能耐大,想得开,明事理。换成一般性格诺怯的女生,估计完全把自己封锁在自我的情绪中,成了令人望而却步的模样。又或许早已经想不开,离开了人世。她终究是个有能耐的女生,尽管年纪轻轻,却有着历经磨难后的成熟,有着让人难以抗拒的人格魅力。她在面对我的时候,很少表现自己的成熟和睿智,她更像乔装打扮的小女生,把自己最动人的温柔显示在我眼前,她为了我,也算是煞费苦心。其实她完全可以放开自己的手脚与性格,做她骨子里的自己,成为自己性格的主人。
有时,我会不满意她的穿着打扮,她过于自信,人要是一自信,裙子就会短得出奇,在她看来是没什么大不了的时候,在我这里却成了令我不舒服的模样。
为了考虑我的感受,一大早她穿了一身浅蓝色的运动服,又是站在男生宿舍六号楼的门口,手里提着几张图纸,还拎着一袋吃的东西。一看过去,就是一个高中生的模样,青涩质朴,脸上毫无雕琢的痕迹,那是她天真的模样。
“给你!”她迫不及待地把手里的几张图纸递给了我。
“什么东西?”我问。
“你赶紧打开看看!看了就知道了。”她做出一副期待的脸,两只手提着塑料袋,能看到袋子里头各种的吃喝之物。
我接过她手中卷起来的图纸,解开系在外头的细绳缓缓铺展开。没一会儿,李小龙在海报里伸出自己的拳脚,一张坚毅的脸出现在海报里。我一只手捏着海报,把另一张海报也打开看了看,是切·格瓦拉的肖像,他头顶贝雷帽,贝雷帽中央是一颗红色的五角星,那五角星闪烁着力量,一种崇高的庄严感油然而生,配上他坚毅的眼神,加之两腮的络腮胡,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是我的偶像。
“哇哦!你怎么买到的?你太厉害了,陈!”我兴奋地叫了出来。
“你也不看看你的女友叫什么!我可是陈丽媛。这点小事怎么们难得到我。”说完她自信地笑了起来,一脸的幸福,薄薄的一张红嘴就在她红润的脸上,我真想抱着她亲上一口,没一会儿忍住了,我跟她提过柏拉图之类的话,我可不想把自己的脸皮撕破给自己的另一半看,那会彻底让我陷入困境中,我能给她带来干净的高尚的爱,我想我能做得到。
“陈!我爱你。你到底是怎么找到这两张海报的?”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和喜悦,脱口而出。
“第一次听你说爱我,还真是难得。”她收了笑容,脸上浮现出一丝委屈。
“怎么会,我一定在什么时候说过。你肯定忘了,况且我在心里已经说了千万遍了。”我说完,嘻嘻地撒了个娇。我第一次在她面前撒娇,还那么自然。一大早得到两张心爱的海报,让我简直乐开了花。我在楼底已经想好了怎么把这两张海报贴在我衣柜门板上的模样,一个是革命的象征,一个是不屈不挠的图腾。此刻,我是一个幸福的人。我读着大学,有着一定的思想境界和追求,我有一个深爱着我的女友,一个兰州城的大姑娘,就等着毕业,实现自身理想,爱情我有了,我在爱情的海洋里肆意泛舟,大海风平浪静,迎面而来的都是朵朵浪花。
“我给你的手链呢?是不是丢了,还是不想戴?”她突然问。
“早上洗脸的时候取掉了,怕弄湿了。毕竟上头有你的名字,我可不想把你送的东西弄坏了。”我说。
“那还行,赶紧回宿舍戴上,我们一起去吃饭。吃完饭带你去黄河边散步!”她又露出红脸来,把手里的一袋零食递给我。
“好的!”我爽快地应了一声。
“我还给你买了一个饭盒,吃饭的时候方便。你吃完饭就放着,我帮你洗。里头还有一个大袋子,你穿过的衣服打包放里面,我拿回家帮你洗,干了再给你送回来。”她急切地说着,我接过了她手中的袋子,往里看了一眼,转身往宿舍楼里钻去。
“记得把手链戴上,赶紧下来,等你吃早饭,拜达!”她在我身后喊了一声。
“好的,两分钟!”我回喊了一声。
一口气跑回宿舍,宿舍里的舍友还在周六的大清早睡着懒觉,他们在昨晚又喝了大酒,宿舍一片狼藉,那些可怜的空酒瓶子在两床架间的空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一副无辜样。宿舍里满是烟酒的味道,往窗户看去,窗户边的角落里堆了一大堆各种颜色的空酒瓶子,矿泉水瓶也加入期间。这真是别有一番天地。似乎大学生活离不开烟酒,离不开谈天说地的热闹和无聊。
我虽然不是一个臭美的男生,却时常备着一面镜子,对着镜子打量自己面容背后的灵魂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放了海报,把塑料袋往桌上一搁,猛地拉开抽屉,一把抓出抽屉里的手链戴了起来。在冲出宿舍门之前抓起镜子看了一眼自己,镜子里的自己看着很幸福,从没有过的幸福。
我冲出宿舍,轻轻地带上门,不忍心扰了别人的好梦,我对于尊重别人是相当上心的,在一段迅速升温的感情中,我更在意给别人带来舒适的感觉。我一向是拿着笔杆子的绅士,偶尔也会做一些只有土匪才会思考的问题,以及只有土匪才会做的蠢事。但是对于一个女生而言,我能给她带来前所未有的思想的高度,毕竟我天生与别人有着不一般的高度。我确定能给我的女生带来哲学的思考和诗意的浪漫。
冲下宿舍楼,她一见我下来便拉着我的胳膊往两座宿舍楼中间的小食堂走去。
点了两份炒面,我两便随即找了一个白色带了红边的饭桌对坐了下来,看得出他很开心。
“手链戴了没?拜达!”她笑着问。
我伸了左手,抖了几下,示意给她看。
她看到我手上的手链,拉过我的手,欣赏了一番,好像在欣赏什么艺术品。
饭来了,我低头吃着。一不小心,眼镜掉盘子里,她笑得前仰后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