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郑玉
宋濂于《叶治中历官记》中提到:“予旧与郑玉待制交,闻谈括苍叶侯之政为详。”郑玉(1298—1358),字子美,徽州歙县人。师从淳安吴暾、夏溥、洪震老。此三人皆是钱时的弟子,钱时则是杨简最得意的学生。所以若算起师生渊源,郑玉乃杨简后学。郑玉“覃思六经,尤邃于《春秋》,绝意仕进”。初至京师,其文章流入奎章阁,揭傒斯、虞集、欧阳玄皆交口称许,虞集断言:“郑子之文,异日必负大名于天下。”至正十四年(1354),朝廷除郑玉为翰林待制、奉议大夫,并遣使者赐以御酒名币,浮海征之。郑玉上表,以疾辞。家居以著书讲学为事,因筑书院于师山,故人称“师山先生”。明兵入徽州,守将欲其出山辅佐新朝,郑玉拒绝:“吾岂事二姓者耶!”自缢而亡。《元史》以之入《忠义传》,嘉其忠义也。有《师山文集》八卷、《遗文》五卷存世。
郑玉虽属杨简后学,但他的学问却宗朱学。他曾自述,从十余岁便对朱子之言、之道“好之既深,为之益力,不惟道理宗焉,而文章亦于是乎取正”。并对当时流行的“文章宗韩柳,道理宗程朱”的文道分离观进行了反驳:“道外无文,外圣贤之道而为文,非吾所谓文;文外无道,外六经之文而求道,非吾所谓道。吾于朱子折衷焉。”道乃圣贤之道,文乃六经之文,六经之文本就是圣贤之道的体现,二者是一体的。在郑玉眼中,朱子之著述文章就是文与道的完美结合。所以终其一生,他都服膺朱子之学。他的师山书院学规就是白鹿洞书院的学规,而他的学生认为他开讲书院乃“复还朱公阙里之风”。
朱陆鹅湖之会暴露了两派的分歧,至南宋末期,两派后学之相攻竟成水火之势。对此,郑玉进行过总结:
二先生相望而起也,以倡明道学为己任。陆氏之称朱氏曰“江东之学”,朱氏之称陆氏曰“江西之学”。两家学者各尊所闻,各行所知,今二百余年,卒未能有同之者。以予观之,陆子之质高明,故好简易;朱子之质笃实,故好邃密。盖各因其质之所近而为学,故所入之涂有不同尔。及其至也,三纲五常,仁义道德,岂有不同者哉?况同是尧舜,同非桀纣,同尊周孔,同排释老,同以天理为公,同以人欲为私,大本达道,无有不同者乎?后之学者不求其所以同,惟求其所以异。江东之指江西,则曰“此怪诞之行也”;江西之指江东,则曰“此支离之说也”,而其异益甚矣。此岂善学圣贤者哉?朱子之说,教人为学之常也;陆子之说,高才独得之妙也。二家之学,亦各不能无弊焉。陆氏之学,其流弊也如释子之谈空说妙,至于卤莽灭裂而不能尽夫致知之功;朱氏之学,其流弊也如俗儒之寻行数墨,至于颓惰委靡而无以收其力行之效。然岂二先生立言垂教之罪哉?盖后之学者之流弊云尔。呜呼!孟子殁千四百年,而后周子生焉。周子之学亲传之于二程夫子,无不同也。及二先生出,而后道学之传始有不同者焉。周程之同,以太极图也;朱陆之异,亦以太极图也。一图异同之间,二先生之学从可知矣。
郑玉认为,两家后学之所以聚讼不已,在于他们只看到了朱陆之异而未见其同。二者之“异”乃是因朱陆二人之“质”决定,一个笃实,一个高明,并不是学说上的根本分歧。二人同是尧舜,同非桀纣,同尊周孔,同排释老,对天理人欲,对建立根本以达其大道等等看法也都完全一致。二人只是施教不同而已。二者也各有弊端,陆学起点太高,缺乏下学致知的工夫;朱学过于细密,恐耽于致知而难以落于践履。他在与友人的信中,又进一步批评了当时党同伐异的学风,并比较了朱陆之学的优劣:
近时学者未知本领所在,先立异同。宗朱子则肆毁象山,党陆氏则非议朱子,此等皆是学术风俗之坏,殊非好气象也。某尝谓陆子静高明不及明道,缜密不及晦庵,然其简易光明之说,亦未始为无见之言也。故其徒传之久远,施于政事卓然可观,而无颓堕不振之习。但其教尽是略下功夫而无先后之序,而其所见又不免有“知者过之”之失,故以之自修虽有余,而学之者恐有画虎不成之弊。是学者自当学朱子之学,然亦不必谤象山也。
相较之下,陆学要求人领悟,所以其教人在读书致知上略少而直接进行日常践履,所以“无先后之序”;以之自我修养还可以,但只恐那些悟性不够的人做不到,导致“知者过之,愚者不及”。所以郑玉建议,朱子之学本末有序,缜密笃实,适于学者修习。但是选择一方,并不意味着去诽谤批判另一方。二者不是对立的。那种先入为主、先立异同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今人研究认为郑玉是元代“和会朱陆”的倡导者,本文认为其实不是“和会”,而是客观分析二人学说的利弊。从郑玉本人的思想看,他宗的是朱学,无论是理论还是修行,皆以朱学为本。宋濂与郑玉具体交往于何时,暂不可考,但郑玉文道合一的观点、朱陆异同的辨析,直接被宋濂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