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宋、金对峙局面长期维持的原因
宋南渡后宋、金相互对峙局面的形成和长期维持,如上所述,除了军事方面的因素之外,还应从宋、金双方内部政局的发展、统治者的心态和决策以及士风的演变等方面,作进一步探讨。
一、金国政治局势的变化
先来看金国内部政局的变化。
自金太宗天会末年,金南侵江南、陕西,直到金世宗大定初年,金国上层统治集团内部激烈的政治斗争,各种派别之间的相互倾轧,以及连绵不断的各族人民对金廷残酷统治的不满和反抗,使金国统治者虽屡有南侵之举,但都很难在争战中实现既定的目标。而金世宗即位后,面对海陵王进军江南失败所造成的金朝内部的一片混乱,不得不将视线移向国内,采取兼容并包政策,争取贵族各派的支持,以稳定其统治。在金世宗在位的大部分时间中,他也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平定契丹农牧民起义和发展经济、巩固其统治上的,所谓“南北讲好,与民休息”[9],与宋之间的争战不是其所奉行的主要政策。金章宗(完颜璟)承世宗之业,为守成之帝,以文为治,在位期间,对宋也没有攻伐之事。章宗以后,金国势已衰,对宋就更不构成威胁了。
金国是11世纪初由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的女真族所建立的一个国家,它在与辽国的争战中不断壮大,并在灭辽后,进一步南侵,于1127年灭北宋。在与辽和宋的战争中,金人迅速地扩大了其统治的领域,并掠夺了大量的人口和财物。金廷对其原来统治的地区和辽与宋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在后一区域内,金人起初是立儿皇帝张邦昌和刘豫代为统治的),实行不同的统治制度,由此也引发出统治集团内部各派别、各民族、各阶级之间的激烈矛盾和斗争。
天会十三年(1135),金太宗去世,十六岁的太子合剌即位(金熙宗),在左勃极烈宗干和右勃极烈兼都元帅宗翰的支持下,改革政治制度,废除女真族原来的勃极烈制度,改用汉制。宗磐、宗干和宗翰分别授太师、太傅和太保之衔,领三省事,而实权为宗翰和宗干一派所掌握。天眷元年(1138)后,更进一步改革官制,加强中央集权,用汉臣,定礼仪,造新文字,表现出明显的汉化倾向。史称其“敬礼宗室大臣,委以国政,其继体守文之治,有足观者”[10],是合乎实际的。
金熙宗采取的一系列政治措施,遭到宗磐等人的抵制和反对。宗磐以贪赃罪杀掉宗翰的亲信尚书左丞高庆裔,宗翰愤郁而死,左丞相希尹不久也被罢相。宗磐一派的挞懒则升任左副元帅。宗磐、挞懒等人主张将河南、陕西地归还宋朝,让宋向金称臣纳贡。于是宗弼密奏金熙宗,认为宗磐等与宋朝有勾结。金熙宗杀宗磐、宗隽、挞懒等人,宗干一派大获全胜,又出兵将河南、陕西等地收回,并开始将女真、渤海、契丹等少数民族百姓迁入中原地区。此后,金熙宗“荒于酒,与近臣饮,或继以夜”[11],政事渐弛。宗弼又向金熙宗进谗言,说希尹目无君主,熙宗杀希尹。宗弼又排斥原右丞相韩企先一派,杀宇文虚中、田珏等多人,金朝的统治权全部落入宗弼手中。
宗弼死后,宗贤与裴满后、完颜亮两派之间争权夺利,斗争激烈。金熙宗亦不满意裴满后的干政,杀裴满后等多人,贬完颜亮,朝中大臣人人自危。于是完颜亮与熙宗的护卫和近侍密谋杀金熙宗,又谋杀宗贤等,自即皇帝位,是为海陵王。
海陵王即位后,大肆镇压女真贵族,任用汉人和契丹人、渤海人,争取汉族士大夫的支持,改订中央官制和科举制,迁都燕京(今北京),进一步加强了中央的集权。海陵王又把消灭南宋,统驭南北作为自己的斗争目标,横征暴敛,大规模签兵,准备南侵。但因此也激起了统治集团内部和各族百姓的反对和抵抗,正当海陵王南侵之时,完颜雍发动政变,被拥立为帝(即金世宗);各族人民的起义,风起云涌,遍及南北;金兵士气涣散,叛逃严重,而海陵王最后也被部下所杀,南侵彻底失败。
金世宗即位后,专力于国内之事,继续任用海陵王时的文武官员,稳定政局;镇抚并用,平定由窝斡领导的契丹族农牧民的起义以及其他民族的反抗;击退南宋军队的进攻,使两国重归于和。在此基础上,金世宗定都中都(今北京),继续推行直接统治汉地的国策,广泛任用非皇族的女真贵族、契丹、渤海和汉人参与军政,并继续实行将女真族部落陆续迁往燕山以南,淮河以北地区的政策,封建制的租佃关系得以发展,经济逐渐发展繁荣,从而稳固了他对国家的统治。在对外关系上,金世宗不以杀伐为事。他曾对皇太子说:“昔唐太宗谓其子高宗曰:‘吾伐高丽不克终,汝可继之。’如此之事,朕不以遗汝。”[12]又,宋孝宗隆兴元年用张浚北伐,被金左副元帅纥石烈志宁击败。次年,纥石烈志宁曾上书金熙宗请增粮草兵马,渡淮南侵,然金熙宗对此并不赞同。他认为:“昨岐王图画累年,兴师百万,尚不克济,今汝以数万众欲求得志,难矣。”[13]由此皆可见其趋向。金章宗即位后,“承世宗治平日久,宇内小康,乃正礼乐,修刑法,定官制,典章文物粲然成一代治规”[14],是一位文治很盛的帝王。在对外政策上,他也遵守世宗时所确定的对宋关系,即使在南宋发动开禧北伐时,金章宗仍意在讲和。不过,金章宗统治时期,女真族贵族阶层也已日渐腐朽,原来剽悍的习性日益减少,经济也走向衰落,要对外发动战争,也已十分困难。金章宗去世后不久,蒙古南侵,金终于被蒙古所灭。
从上面简略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自金太宗天会末年至金世宗初年,金朝内部各种斗争十分激烈,变乱频仍,基本上无暇亦无力对宋进行大规模和有效的进攻,即使南侵也难以成功。从金世宗起,一反自太祖、太宗以来对外用兵,略无宁日的状况,南北讲和,彼此相安。金章宗以后,金国势渐衰,则更不可能对外用兵了。金国内政局的发展变化,构成了宋、金长期对峙局面形成的一个方面的十分重要的因素。
二、宋统治者的心态、决策与士风
宋、金两国之所以构成长期维持对峙的局面,又与宋高宗、秦桧等人的始终主和,并于绍兴和议后收回中兴诸将手中的兵权,以及自北宋末乃至南宋一代士风的蜕变,至有关系。元朝史臣曰:“金人岂爱宋人而为和哉!(略)金不能奄有四海,而宋人以尊称与之,是谁强之邪?”[15]正道出了金既无力征服南宋,而宋廷自身亦失计的要害。
(一)宋最高统治者的心态
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体制是一种官僚政治体制,而这种官僚政治是以人治为其基本特征和规律的。在以人治为主的官僚政治中,帝王拥有莫大的权力,其个性、能力、知识、好恶等,对他所支配的官僚政治机器的具体特点及其成败兴衰都有极大的影响,乃至国家的安危、民族的兴亡、人民的荣枯,在很大程度上也往往取决于帝王和少数大臣的智愚忠奸[16]。南宋的情况也不能例外。
宋钦宗靖康二年,金国以重兵围困汴京,宋徽、钦二宗,后妃宗室,皆被掳掠而去,国家礼器法物、天文仪器、书籍舆图、府库蓄积等,失之殆尽。宋朝近二百年基业,一旦倾覆,百姓流离,国土沦丧。当其时,幸免于难的宋徽宗第九子、康王赵构既即位于南京(今河南商丘),自当以国家社稷为虑,以报仇雪耻为念,以恢复宋朝国土,迎回徽、钦二帝为立国之大计,卧薪尝胆,潜心经营,选贤任能,十年生聚,重拯衰世,再兴宋业。纵使当时无定策之大臣,无勤王之兵,无可以充用之钱粮,乃至面对气势方张之金兵,不能不一退再退,以避兵锋,然而,金兵既退之后,各种内乱逐渐平定之时,国都已定,将帅大臣可用者已多,兵马粮草积蓄渐广,则理当君臣上下,同仇敌忾,报仇雪耻,谋求恢复。“复仇其要也,兴复其次也。”[17]但令人扼腕的是,宋高宗却并没有把恢复放在其治国理政的第一位,并没有把恢复作为自己的立国之本。
在宋高宗即位的当月(建炎元年五月),他就曾派遣太常少卿周望假给事中充大金通问使,其后更是“议和之使系踵于道”[18]。次月,主战派李纲入朝为相,然仅两月有余,就在主和派大臣黄潜善、汪伯彦等人排挤下,被高宗罢相。李纲推荐选任将帅,也被高宗认为是些“细事”而已。同月,宋高宗又杀上书言李纲不可去的太学生陈东和抚州进士欧阳澈。宋高宗即位后,东京留守宗泽二十四次上疏劝谏高宗回汴京,以号召人心,希图恢复,然高宗并不能采纳,只是在建炎二年(1128)五月,听到信王赵榛“有渡河入京城之谋”的情况下[19],才下诏还京。然尚未行动,又遣宇文虚中充大金通问使,以示其与金通和之意。建炎三年五月,高宗遣洪皓为通问使,其与金左副元帅宗维书中甚而说道:“愿去尊号,用正朔,比于藩臣。”[20]建炎三年六月,金兵退军之后,宋高宗虽曾下罪己诏自谴,并表示要“深自修省,悔过责躬,一食之间,惟二圣是念;一席之上,惟四方是忧。逆耳忠言,钦而必受;宽民良法,信而必行”[21]。但到绍兴二年(1132)八月,先前宋所派遣的通问使王伦自金国还宋,传达了金朝的讲和意向,高宗已不能不再动和谈之心,以后虽仍表示“当渐图恢复,若止循故辙,为退避之计,何以立国”[22],但其所始终寄予希望并付诸行动的,无非是和谈一途。用宋高宗自己的话说,是“朕嗣位累年,凡可以和戎息兵者,卑辞降礼,无所不至”[23]。如此而已。
绍兴四年(1134)十月,宋高宗派魏良臣等出使金国。绍兴八年七月,金使乌凌阿思谋至宋议和。宋朝臣之中,如宰相赵鼎、枢密副使王庶、兵部侍郎兼权吏部尚书张焘、吏部侍郎晏敦复、枢密院编修官胡铨、户部侍郎李弥逊、秘书省正字范如圭等,将领如京东淮东宣抚处置使韩世忠等,皆极力反对议和,而宰臣秦桧、参知政事孙近、监察御史施庭臣、太府寺丞莫将等则主张讲和。双方争执激烈,胡铨甚而提出斩秦桧、孙近、王伦,扣金使,使天下人皆知朝廷意向。秦桧在宋高宗面前,“乞陛下英断,独与臣议其事,不许群臣干与”[24]。宋高宗反复考虑之后,决定采纳秦桧的意见,与金议和。宋高宗既决意求和,赵鼎、王庶、曾开等人先后被罢官,胡铨则被编管昭州(今广西平乐),而施庭臣等人竟得以升官。稍后,和议的条款虽然没有能够具体施行,宋朝失去的土地也并没能收复,宋、金又重新开战,但宋高宗的求和之策,已经不会改变。宋、金作战而金兵不能胜,给宋高宗的求和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于是有“壬戌之盟”。自此以后,可以说讲和之论在宋廷之中便几乎是牢不可破了。宋孝宗即位,曾起用张浚,追复岳飞,锐志恢复,然符离一败,重订和议,其后虽倚重虞允文、王淮等,也终难再有所成就。宋光宗(赵惇)之时,独相留正,与金通好,武备渐弛。宋宁宗专任韩侂胄,仓促北伐,势不能胜,只能再订和议,取辱金国。及至宋理宗(赵昀)时期,奸相擅权,因循苟且,仍主和谈,只是金国已被元朝所灭,所和谈的对象已改为元朝罢了。
如果说宋室南渡之初,无兵可集,无粟可支,确有旦夕不保之势,委曲求和,尚有情可原,那么其后暂都临安,形势好转,而宋高宗仍旧“卑辞降礼,无所不至”,一意求和,个中原委,又究竟在哪里呢?
宋高宗即位之初,曾杀太学生陈东和抚州进士欧阳澈。其所以杀此二人,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建炎元年八月壬午引赵甡之《遗史》,是因为“东疏中有云:上不当即大位,将来渊圣皇帝来归,不知何以处此”[25]。建炎三年(1129)三月,统制官苗傅、刘正彦发动兵变,杀同签书枢密院事王渊及宦官康履等,逼宋高宗退位,亦以类似之语指责高宗[26]。或是由于这个原因,后世往往有人认为宋高宗不事恢复,苟安求和,是因为怕徽、钦二宗南归后自己可能皇位不保的缘故。如,明人文徵明在《满江红·题宋思陵与岳武穆手敕墨本》一词的下片中写道:“岂不惜,中原蹙;岂不念,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误,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27]然而,这种说法并没有说服力。建炎元年五月,与宋高宗即位约略同时,徽宗曾亲笔在衣领上题写“可便即真,来救父母”八字,命阁门宣赞舍人曹勋寻找机会南逃,递呈康王赵构[28]。宋高宗即位消息传至北方,徽、钦二宗得知后,也曾与“从行者咸拜舞称庆”,以为南归有望[29]。因而即使宋故土得复,二帝南归,也绝无高宗让位之理。况且,宋绍兴中与金议和的条款中,便有金必须归还钦宗等人的条款[30]。
其实,在宋高宗看来,对其皇位构成威胁的,并不是徽、钦二宗的回朝,而首先是来自金国的侵扰。宋高宗未必不想恢复旧日河山,然而他所借以恢复故土的方法,则不过是和议一策,而这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宋高宗也未必不想以武力恢复中原,然而他所始终萦心的,则又是万一对金用兵而不胜,那不但不能收复失地,只怕连江南的这半壁河山也难以维持。所以,宋高宗不用李纲,认为他不过是“志大才疏,用之必亡人之国”的人物[31]。
宋高宗的这种担心和忧虑,有着深厚的文化—心理背景。
纵观北宋以来宋与辽、西夏和金国之间的战争,总是败多胜少,即使在宋处优势的情况下,也往往要以宋朝的屈辱忍让结束战事。宋开国之初,宋太宗(赵光义)两次率兵亲征契丹,想收复五代后唐时割让给契丹的燕、云十六州,都以失败告终。宋真宗(赵恒)景德元年(1004),辽军大举南侵,深入宋境,宋宰臣寇准力排众议,促使真宗亲征,抵澶渊(今河南濮阳),登城督战。宋军士气高涨,辽军处境不利。结果宋真宗急于求和,宋与辽订立城下之盟,宋与辽以兄弟相称,宋每年向辽输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史称“澶渊之盟”。宋仁宗(赵祯)康定元年(1040),西夏景宗元昊要求宋承认其国主地位。西夏原为宋之附属国,宋不允,元昊遂起兵侵宋。宋派韩琦、范仲淹经略陕西,亦不能取胜,不得不与之妥协讲和,于庆历四年(1044)签订协议,承认元昊称夏国主,名义上仍向宋称臣,宋则每年“赐”给夏绢十三万匹,银五万两,茶两万斤。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宋派赵良嗣渡海使金,与金约定南北夹攻辽国,宋如能取得燕京,则将原送给辽国的岁币转输与金。此时辽已衰落,然宋与辽作战依旧不能取胜,暴露出宋廷的无能,反给后来金兵的南侵提供了契机。总而言之,宋对外战争的屡屡失利,不能不给宋朝历代皇帝的心理上抹上一层浓重的阴影,而诸如“澶渊之盟”式的以钱财换和平、换土地的屈辱协议,没有成为后之帝王认真汲取的惨痛教训,反倒成了宋朝历代帝王仿效并奉为所谓家法,借以处理对外关系的模式和榜样,进而无形中更成为一种被扭曲了的记忆的蕴藏,错位的经验的凝缩,不可理喻的心理体验的综合,成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心理结构积淀。这实在是一种可悲的历史的误解。
对于宋高宗来说,上述误解似乎就更深,这种特殊心理结构的影响就更大,因为他亲历过靖康之难,对此有着比他人更为切肤的体验。绍兴元年(1131)正月,宋高宗与宰臣范宗尹谈到,靖康之难前夕,他去见钦宗,“奏曰:‘京师甲士虽不少,然皆游惰羸弱,未尝简练,敌人若来,不败即溃耳。陛下宜少避其锋,以保万全。’渊圣皇帝曰:‘朕为祖宗守宗庙社稷,势不可动。’其后敌复犯京师,朕在相州,得渊圣亲笔,谓‘悔不用卿言’。是时近司小人,争言用兵,荧惑圣听,殊不量力,遂至今日之祸”[32]。有徽、钦二宗听信用兵而国破家亡,蒙受耻辱之事在先,宋高宗何敢再轻言恢复。绍兴十一年三月,宋、金两国又起战事,互有胜负。其时,宋高宗曾谓秦桧曰:“首祸者惟乌珠,戒诸将无务多杀,惟取乌珠可也。澶渊之役,达赉既死,真宗诏诸将按兵纵契丹,勿邀其归路。此朕家法也。朕兼爱南北之民,岂忍以多杀为意乎。”[33]话说来虽是冠冕堂皇,但所反映的仍是上述扭曲的患得患失的心态。清王夫之曾痛斥宋高宗的这种所作所为,谓:“高宗之畏女真也,窜身而不耻,屈膝而无惭,直不可谓有生人之气矣!”[34]其实,理解了宋高宗的那种特殊心态,就不会对其所作所为感到奇怪了。建炎初,宗泽揭露朝中大臣主和的要害,曾引《论语·阳货》中“苟患失之,无所不至”一句话对其加以斥责[35],而用这句话来解释宋高宗的主和心理,亦可谓十分恰当。
又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十六建炎二年六月所载,已为阶下之囚的宋徽宗,在金曾作书与金左副元帅宗维,仍不放弃宋、金和议的愿望,建议金国“遣一介之使,奉咫尺之书,谕嗣子以大计,使子子孙孙永奉职贡”[36]。书成,徽宗还曾令秦桧加以润色。如此则更可见宋朝最高统治者的扭曲的心态,而宋高宗与秦桧之主和,实在并不只是某人的个人的行为。
宋孝宗与高宗不同,他还做太子时即有恢复之志,即位后更首用张浚以图恢复。然而,符离一败,朝中主和之论重起,则孝宗亦无可如何。后来宋孝宗虽并未将恢复之事完全忘却,但其心理上仍时时处在一种患得患失的状态之中,何况太上皇尚在,他也就不可能有所作为。
宋廷既然一意主和,金人又无暇、无力南下,宋、金两国的对峙局面便不能不继续维持下去。
(二)宋高宗的削兵权
宋朝的帝王们在思想和行为上一代代恪守的统治之术,所反映出的特殊心态,绝不仅仅体现在处理对外关系方面的问题上,在对内统治的许多方面,他们也有着一套不成文的统治法术,即所谓的“宋朝家法”。家法的内容,据各种文献的记载,涉及面十分广泛。宋开国之初宋太祖(赵匡胤)、宋太宗为维护中央集权,巩固其统治地位,杜绝唐末五代以来藩镇擅权,尾大不掉局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后来几乎都成了宋代其他帝王们所尊奉的家法。如,宋太祖听从宰相赵普建议,解除武将兵权,方镇阙帅,命文臣权知,遂形成强干弱枝、重文抑武之法;在中央设参知政事以为副相,设枢密使分掌兵权,设三司使(盐铁、度支、户部)分管财权,三者各不相知,而又都听命于皇帝,在地方上诸道置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诸州置通判,以相监督,由此形成“上下相维,轻重相制”之法[37];宋太祖于太庙立碑,“誓不杀大臣及言事官”之法[38];“人君宫中自行三年之丧”,“外言不入于阃”,“未及末命即立族子为皇嗣”[39],以及使异论相搅,台谏可风闻奏事等等,皆为宋朝家法。这些家法的实质,无非是维护赵宋王朝的统治,它所反映的,是宋朝的最高统治者自开国之初便产生的一种唯恐皇权旁落的猜忌、戒备心理。宋太祖陈桥兵变,黄袍加身以后,很怕别人也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宋史·后妃传》载宋太祖登基时,其母杜太后却“愀然不乐”曰:“吾闻为君难。天子置身兆庶之上,若治得其道,则此位可尊;苟或失驭,求为匹夫不可得,是吾所以忧也。”[40]便反映了这种心理。所以杜太后遗诏太祖,令其传位于太宗,以免别人欺他弱儿寡母,于是有“未及末命即立族子之法”,有强干弱枝、重文抑武之法等。不过,这些家法实行的结果,确也有效地保证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集权,改变了唐末五代君弱臣强的格局,进而,这些家法更逐渐成为宋朝的帝王们奉行不悖、世代相传的统治法宝,成为其制定国家大计方针、处断军国要事的依据和准则。
宋高宗即位之初,赵宋王朝所面临的最大的政治难题,是如何想方设法,动员各种力量,兴灭继绝,抵御金人的入侵,维护摇摇欲坠的宋王朝的统治。为此,宋高宗已顾不得再去讲究什么“强干弱枝”“重文轻武”的家法了(当然不会完全不讲)。他一方面采取羁縻政策,“募河东、河北忠义之士能保有一方,或力战破敌者,授以节钺,余赏有差”[41],并在宋与金、伪齐的边境上设置镇抚使,分化和抵抗金兵的南侵;另一方面,镇压与安抚手段并用,令诸路将帅平定和收编大江南北的义军、溃兵等小股武装力量,鼓励其招兵买马,赋予其特权,高悬赏格,以抵抗金兵。这些军政谋略的采用,当然都是承平时期宋朝统治者很忌讳的,是违背其所谓家法的。然而,即使是在此时,对于宋朝内部出现的动摇其统治地位的言行,宋高宗也是难以容忍的。太学生陈东和进士欧阳澈的被杀,便是例证。待到金人难以用武力摧毁赵宋政权,统驭南北,渐有和意,而南宋朝廷在江南立脚稍稳,境内的农民起义、溃军散兵的骚乱也逐渐被平定,面对在抗击金、伪齐和平定内乱中逐渐形成的诸将专权的倾向,宋高宗便不能不讲究其祖辈所奉守的猜忌和抑制的家法了,何况建炎三年(1129)三月发生的那场苗、刘兵变,给他的教训实在也太深了。当时,任统制官护卫高宗逃往杭州的苗傅、刘正彦,认为高宗信任宦官,赏罚不公,因发动兵变,杀宦官康履、同签书枢密院事王渊,逼宋高宗退位。后宰臣朱胜非、吕颐浩巧与周旋,张浚、韩世忠、刘光世等起兵勤王,苗、刘之变终被平定,高宗才得以复辟。这更使他不能不加重对皇权旁落的猜疑和担心,不能不抓住时机削减诸将兵权,将军队直接控制到自己手上。清人王夫之说得好:“已而群盗平矣,诸帅之军益振矣,屡挫女真之功日奏矣,三军之归向已深,万姓之凭依已审,士大夫之歌咏已喧,河北之企望已至,高宗之忌也始甚。”[42]正是如此。
建炎至绍兴初,宋廷赖以抵抗金人的武装力量,除了陕西吴玠所率领的部队之外,主要是张俊、韩世忠、刘光世和岳飞统帅的部队,即所谓“中兴四镇”。建炎元年,四镇的兵力很弱,总数不过五千人。在与金、伪齐作战,定抚内乱的过程中,四镇势力逐渐壮大,到绍兴五年(1135),四镇总兵已有近十八万人,占宋军总数的百分之九十[43]。四镇之中,韩世忠、岳飞两部训练有素,军纪较严,战斗力较强,而张、刘二部军纪不严,战斗力较弱。但四镇实力大增,兵权甚重,则已是事实。随着四镇实力的扩充,其政治地位也迅速上升。在四镇兵权被削之前,张、韩、刘、岳四将皆官至两镇节度使,他们可以自行选授官吏将佐,移罢州县长官,拥有大量的土地财货,尤其令宋廷不能自安的是,诸将之兵实已有变为私家之兵的倾向,从“部曲”、张家军、韩家军之类的称呼,也可见出此点。其他武将也多有出任例由文臣担任的经略使、提刑、州县第官等职务者。而且,更令宋高宗忧虑的是,诸军倚恃其军事实力,时有轻视朝廷,不尊朝命的现象发生。如绍兴七年岳飞因与宰相论事不合,擅自离军;绍兴十一年三月,金人南侵占领濠州,“上命飞以兵来援,飞念前此每胜复被诏还,乃以乏粮为词”,宋高宗不得不御札付飞,谓“社稷存亡,在卿此举”。“飞奉诏移兵,三十里而止。”[44]所以,建炎末已有朝臣在上书中对武将权重表示顾虑,绍兴元年初,宋高宗令群臣上书言时务,“应诏者多言将帅侵预朝权”[45],而翰林学士汪藻针对刘光世等人的骄横,更是予以激烈抨击。他认为:“方今所急者,惟驭将一事,更无他说。……诸将爵禄已极,家赀已盈,习成悍骄,无复斗志。一方有警,辄狐疑相伏,无一人奋然为国请行者;或敦促不得已而行,则邀例外之赏,肆无名之求。上不恤国,下不恤民,使朝廷为之黾勉曲从,不啻如奉骄子,是岂为国家平祸乱立功名之人哉?……自古以兵权属人,久而未有不为患者,岂不以予之至易,收之至难,不蚤图之,后悔无及耶。”进而,他又提出驭将三说:“一曰示之以法,二曰运之以权,三曰别之以分。”并提出具体的削诸将兵权的办法:“当用汉建诸侯之法,众建之而少其力。精择偏裨十余人,人裁付兵数千,直隶御前,而不隶诸将,合为数万,以渐销诸将之权,此万世之计也。”[46]其后,胡宏也引用汉贾谊“一胫之大几如腰,一指之大几如股”的名句,论述诸将专权的危害性,认为长此以往,“远则四方之兵知有大将而已,不知有主上也;近则诸将之兵知有大将而已,不知有主上也,上之威令不行矣”[47]。甚而连李纲也以为当时“措置恢复,有未尽善者五”,其中之一便是“朝廷与诸路之兵,尽付诸将,外重内轻”[48]。至此,收诸将兵权,已是势在必行了。
宋高宗先是用具有威望的主战派人物张浚出任右仆射兼知枢密院事,都督各路军马,具体负责实施其收诸将兵权之意图。张浚上任后,亲自巡视边防,任用许多文臣兼领军政要职。绍兴七年(1137),保静军节度使刘光世因在对伪齐作战中退缩,被罢为万寿观使,兵权被收,其部伍改隶都督府,张浚派都督府参议军事吕祉节制其军。然吕祉难以驾驭原刘光世部属,反被不满宋廷,率众投刘豫的叛将郦琼所杀,张浚也因此而被罢官。同年冬,金人废刘豫,遣宋使王伦等南归,许诺归还所占宋河南等地,并归还宋徽宗灵柩及皇太后等,给宋高宗的收兵权带来了新的契机。然金人的许诺尚未实施,其内部矛盾已经激化,主和派人物完颜昌被杀,协议被撕毁,完颜宗弼率金兵分四路南侵,只是由于金兵出师的不利,才不得不同意与宋朝议和。宋、金既然休战,金对宋便不构成威胁,宋高宗对诸将的倚恃相对减弱,于是,其收兵权的计划终于得到顺利实施。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绍兴十一年(1141)正月,淮西宣抚使张俊回朝受宋高宗召见,宋高宗即以唐郭子仪为其榜样,令其尊礼朝廷,交出兵权。其曰:“子仪方时多虞,虽总重兵处外,而心专朝廷,或有诏至,即日就道,无纤介顾望,故身享厚福,子孙庆流无穷。今卿所管兵,乃朝廷兵也,若知尊朝廷如子仪,则非特身飨福,子孙昌盛亦如之;若恃兵权之存,而轻视朝廷,有命不即禀,非特子孙不飨福,身亦有不测之祸,卿宜戒之。”[49]比之宋太祖的杯酒释兵权,更加直露而略不隐讳。四月,高宗命张俊、韩世忠为枢密使,岳飞为副使,将、兵分离,轻而易举地削去了其兵权。诸将原所统领的军队,更名为统制御前军马,直接归皇帝调遣。在此之前,为了约束诸将,使其皆听命于朝廷,宋高宗和秦桧还曾示诸将以威,首先将矛头指向韩世忠,令张俊、岳飞按阅韩世忠的军队,并利用韩的部下胡纺诬陷韩世忠,没有得逞[50]。三大将兵权被收后,韩世忠和岳飞又相继被罢去枢密使、副使之职,而更将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次年,张俊枢密使之职亦被除去,削兵权宣告完成。在诸将兵权削去之后,宋高宗曾不无得意地说道:“今兵权归朝廷,朕要易将帅,承命奉行,与差文臣无异也。”正道出了其收兵权的实质所在[51]。
削兵权与宋、金战和之间本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削兵权主要是出于最高统治者维护皇权的需要,是奉行宋初以来抑制武将的家法所必然会导致的结果,但由于诸将之中多有反对议和者,削其兵权,便扫除了议和的障碍;而和议如成,也可在客观上为收兵权提供条件,遂使二者紧密联系起来。正如王夫之所指出的:“高宗之为计也,以解兵权而急于和;而桧之为计也,则以欲坚和议而必解诸将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52]。然而,不管宋高宗是出于何种动机收兵权,其结果都使得宋、金和议更加牢不可破,使宋朝要恢复故土的可能性愈益减少,乃至完全不可能。“承平之常制”虽复,然“祖宗之天下,无故而失其太半,迁劫之仇,百世而不可复”[53]。宋、金双方相互对峙的局面也就只能继续维持下去。
(三)士风的演变
宋太祖立国之初,为了维护其统治,在抑制武将的同时,一方面大力加强文官制度,从宰相至州县地方长官,皆用文臣,即所谓“与士大夫治天下”[54];另一方面,又大力提倡儒学,尊儒重道。宋太祖让宰臣赵普读书,又云“宰相须用读书人”[55],已显示出其崇儒意向。宋太宗增修国子监,组织儒学之士大规模修书,崇儒之意亦很明显。宋真宗更撰《崇儒术论》,曰:“儒术污隆,其应实大,国家崇替,何莫由斯。如秦衰则经籍道息,汉盛则学校兴行,其后命历迭改而风教一揆。”[56]自宋初以来,统治者重用文臣,提倡儒学,不仅使士大夫的政治地位大为提高,也促成了有宋一代倡忠义,尚名节的士风的形成。《宋史·忠义传序》云:
士大夫忠义之气,至于五季,变化殆尽。宋之初兴,范质、王溥,犹有余憾,况其他哉!艺祖首褒韩通,次表卫融,足示意向。厥后西北疆场之臣,勇于死敌,往往无惧。真、仁之世,田锡、王禹偁、范仲淹、欧阳修、唐介诸贤,以直言谠论倡于朝,于是中外搢绅知以名节相高,廉耻相尚,尽去五季之陋矣。故靖康之变,志士投袂,起而勤王,临难不屈,所在有之。及宋之亡,忠节相望,班班可书,匡直辅翼之功,盖非一日之积也。[57]
元代史臣的这段叙述大致是符合史实的。靖康之难,吏部侍郎李若水誓死反对废立,知怀州霍安国城破宁死不降,建炎中金兵南侵,建康府通判杨邦乂“宁作赵氏鬼,不为他邦臣”[58],知陕府李彦仙及其属官五十一人城陷同日而死。宋室南渡,始终主张恢复者有宗泽、李纲、胡铨、陆游、陈亮、辛弃疾等,而南宋之亡,亦有文天祥、陆秀夫、谢枋得、谢翱、林景熙、郑思肖等一大批死节忠义之士。这些,都是宋代士风崇尚气节的显例。
然而,这还只是宋代士风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自北宋真、仁之世即已逐渐形成的因循守旧的政治风气,宋哲宗元祐以后的激烈的新旧党争,尤其是宋徽宗、蔡京集团的以标榜“绍述”为名,在政治上和思想上采取高压政策,排斥异己,钳制人言,同时又粉饰太平,倡为“丰亨豫大”之说,将北宋的政治推入一个腐朽黑暗的时期,也不断地腐蚀着宋代的士风,并造成了北宋末年大批士人因循苟且,略无定操,风气颓败的状况。《宋史·张康国等传论》中曾谓:“崇宁、宣和之间,政在蔡京,罢不旋踵辄起,奸党日蕃,一时贪得患失小人,度徽宗终不能去之,莫不趋走其门。”[59]《宋史·崔鶠传》载,徽宗初立,鶠上疏云:“比年以来,谏官不论得失,御史不劾奸邪,门下不驳诏令,共持喑默,以为得计。”钦宗即位,鶠又上疏云:“数十年来,王公卿相,皆自蔡京出。要使一门生死,则一门生用;一故吏逐,则一故吏来,更持政柄,无一人立异,无一人害己者,此京之本谋也。”[60]都反映了北宋末年士风委靡的状况。以至于靖康之难及宋南渡之初,虽出现了一些忠义气节之士,但更多的士人却是随时俯仰,略无定操。即如宋知镇戎军张中孚、知德顺军张中彦兄弟,“以宋大臣之子,父战没于金,若金若齐,义皆不共戴天之仇。金以地与齐则甘心臣齐,以地归宋则忍耻臣宋,金取其地则又比肩臣金,若趋市然,唯利所在。于斯时也,岂复知所谓纲常也哉?”[61]而在建炎元年六月,宋高宗即位之初,便曾下黜责士大夫手诏,曰:“朕惟祖宗创业守成垂二百年,涵养士大夫至矣。靖康变故,仕于中都者,曾无仗节死难之士,而偷生取容何其众也。甚至乘时为奸,靡所不至,实为中国羞。公议勿容,姑取迹尤显著者,量加窜黜,为臣子之戒。”[62]此后,宋高宗又谓大臣:“夷狄之人,不知信义,无足怪者,但士大夫不能守节,至于投拜,风俗如此,极为可忧。”[63]李纲当时亦言:“自崇、观以来,朝廷不复崇尚名节,故士大夫寡廉鲜耻,不知君臣之义。靖康之祸,视两宫播迁如路人然,罕有能仗节死义者。在内惟李若水,在外惟霍安国死节显著,余未有闻。”[64]
士大夫既不能守忠义之节,也就谈不到恢复之事,而苟且偷安,持和议之说者遂陈陈相因,比比皆是。建炎初,宰臣“汪伯彦、黄潜善皆主幸东南,故士大夫率附其议”[65]。正如宗泽上疏高宗所加以指责的:“今之士大夫志气每下,议论卑陋。上者不过持禄保宠,下者不过便文自营,曾不能留心恻怛,为陛下思承祖宗二百年大一统基业为可惜,又不为陛下思父母兄弟与至亲天眷蒙尘沙漠,翘翘徯望天兵救援之意;又不曾为陛下思祖宗西京园陵寝庙为敌所占,今年寒食节未有祭享之地;又不曾为陛下思京师是天下之本根,宗庙朝廷,百官仓廪,俨然如旧;又不曾为陛下思河北河东、京之东西、陕右、淮甸百亿万生灵之众,罹屠劫残破之苦,但朝进一言,暮入一说,计较泛舟,冒大风险,欲南幸湖外。此奸邪之谋耳。”[66]至绍兴八年,宋、金双方实已力量相当,而宋廷之中议论和战,仍有士人认为:“国家南渡以来,间关险阻,寒心销志,仅能自立,谓今日可与敌争者,非痴即愚。”[67]待到绍兴和议成,宋、金彼此相安近二十年,士风愈益委靡,其时士人之中不但已“有西晋之风,作王衍阿堵之语”,“好唱为清议之说”,“耻言农事”,“讳言恢复”[68],而且更有士人写作大赋,“语特伟丽,而大旨以安享太平为浑穆之王风,以恢复中原为战争之霸术,夸大其词,以文偏安之陋”[69]。士风颓废,一至于此,令人可悲。在这种情况下,纵然有恢复的机会,纵然有主张恢复之人,也绝无成功之可能。
绍兴五年(1135),宋高宗诏问攻战、守备等事,李纲曾上书论及改革士风,曰:“夫用兵之与士风,似不相及,而实相为表里。士风厚则议正而是非明,朝廷赏罚当功罪而人心服。……窃观近年士风尤薄,随时好恶,以取世资,潝泚成风,岂朝廷之福哉?”[70]已指出士风的好坏厚薄与恢复之间的关系。士大夫不忧国事,不重气节,苟且偏安,相习成风,则恢复之言反无人愿听,恢复之人反成狂悖之士,恢复之事终无实现之可能。建炎元年,宋高宗初即位,东京留守宗泽连上二十四疏请高宗回京师,高宗“以付中书省,黄潜善、汪伯彦皆笑以为狂”[71]。宋高宗以主战派人物李纲为相,右谏议大夫范宗尹“乃言纲名浮于实,而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72],甚而御史中丞颜岐竟以金人之喜怒论事,谓:“李纲,金人所不喜,虽已命相,宜及其未至罢之。章五上。”[73]
宋孝宗即位后,锐意恢复,然符离一败,“朝论急于和戎”,“主和者半,可否者半,言不可和者(胡)铨一人而已”[74]。面对此种局面,虽孝宗志在收复,亦难能有所作为。其后,士人更往往“以趋利赴功者为猥俗,以矫激沾誉者为清高,浸浸不已”[75],习而成风,遂使“天下有恢复之理,而难为恢复之言。盖一人醒而九人醉,则醉者为醒而醒者为醉矣;十人愚而一人智,则智者为愚而愚者为智矣。不胜愚者之多,而智者之寡也”[76]。辛弃疾的这番话,正道出了南宋士风衰败蜕变的可悲性,极为沉痛。所以,到了宋宁宗的时候,开禧北伐一败,谋为北伐者韩侂胄,竟至被史弥远等人谋杀,甚而更函其首送与金人。难怪南宋末罗大经对此颇致异议,曰:“开禧之举,韩侂胄无谋浪战,固可罪矣。然乃至函其首以乞和,何也?当时太学诸生之诗曰:‘晁错既诛终叛汉,於期已入竟亡燕。’此但以利害言耳,盖未尝以名义言也。譬如人家子孙,其祖父为人所杀,其田宅为人所吞,有一狂仆佐之复雠,谋疏计浅,迄不能遂,乃归罪此仆,送之雠人,使之甘心焉,可乎哉?”[77]明人丘濬亦曰:“侂胄此举,其心虽非,其事则未必不是也。彼有罪焉,朝廷自诛之可也,乃至函首虏廷,是何与平昔正人君子所论者不同哉?”[78]对韩侂胄与史弥远如何评价,这里可以不论,然就此一事而论,孰是孰非,判然分明。而史氏之所为,实与颜岐之论李纲,同一轨辙,都反映了当日士人议论卑下,公谊不行,几无气节可言的可悲现状。这种委靡不振的士风,无形中给恢复增加了难以想象的困难。而恢复之事既然难行,宋、金相互对峙的局面也就不能不继续维持下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宋南渡以后,一方面,由于金国内部政局的演变,金人无暇、无力南下;另一方面,又由于宋高宗、秦桧集团的特殊心态,坚执和议,无意恢复,并为维护其统治计,秉承所谓祖宗家法,收回中兴诸将手中的兵权,自毁长城,客观上使恢复愈益困难,加之,自北宋末以来的士风的委靡颓败,也时时阻碍着恢复之事的施行,遂使宋、金两国之间形成一种长期对峙的局面[79]。由此我们不难认识到,正是因为这种局面的长期存在,终于使得南宋时期任何人致力恢复的任何努力,都不能不归于失败。这是我们认识和评价传主辛弃疾乃至南宋时期的其他许多历史人物时所决不应忽视的。
[1] 〔宋〕李心传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五,绍兴十年五月丙戌引《绍兴讲和录》,中华书局,1988年,第2166页。
[2] 〔宋〕马端临撰:《文献通考》卷一五四,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343页。
[3]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五,绍兴十年五月丙戌,第2168页。
[4]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四,绍兴十五年十月,第2489页。
[5] 〔元〕脱脱等撰:《金史》卷五《海陵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第115页。
[6]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二,建炎四年四月癸未,第630页。
[7]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七,绍兴十年七月壬戌,第2203页。
[8]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七,第3327页。
[9] 《金史》卷八《世宗本纪下》,第203页。
[10] 《金史》卷四《熙宗本纪》,第87页。
[11] 《金史》卷四《熙宗本纪》,第78页。
[12] 《金史》卷六《世宗本纪上》,第150页。
[13] 〔宋〕佚名撰:《中兴御侮录》卷下,《四库存目丛书》(史部)第45册,该书编委会编,齐鲁书社,1996年,第23页。
[14] 《金史》卷一二《章宗本纪四》,第285页。
[15] 《金史》卷六〇《交聘表上》,第1385—1386页。
[16] 关于此点,请参王亚南先生:《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17] 〔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读宗泽〈忠简集〉》,见〔宋〕宗泽撰:《宗忠简集》卷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1986年,第1125册,第1页。
[18] 〔宋〕赵鼎撰:《忠正德文集》卷一,《论畏避苟且欲上下任贵》,《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28册,第648页。
[19]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十五,建炎二年五月甲申,第316页。
[20]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三,建炎三年五月乙酉,第484页。
[21] 〔宋〕徐梦莘撰:《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三〇,《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51册,第208页。
[22]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四,绍兴五年正月戊申,第1378页。
[23]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七,建炎三年闰八月丁丑,第529页。
[24] 〔宋〕徐自明撰、王瑞来校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一五“绍兴八年”,中华书局,1986年,第1034页。
[25] 案今本陈东《少阳集》卷三《上高宗皇帝》三书中,均无此语,未知赵甡之所据何本。其实,宋高宗杀陈东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宋高宗深恐靖康之难时陈东上书,“煽动十余万人,震惊庭陛”,“迹类乱民”(〔清〕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七《少阳集提要》,中华书局,1965年,第1358页)那历史一幕的重演,所以他不惜付出违背其祖宗家法,即“誓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的代价。
[26] 苗傅等“大略谓上不当即大位,将来渊圣皇帝来归,不知何以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一,建炎三年三月癸未,第418页)。
[27] 〔清〕徐釚撰,唐圭璋校注:《词苑丛谈》卷八“文徵明《满江红》”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88页。
[28]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建炎元年四月丁亥,第103页。亦见曹勋《北狩见闻录》。
[29] 〔宋〕蔡絛撰:《铁围山丛谈》卷一,冯惠民、沈锡麟点校,中华书局,1983年,第3页。
[30] 金国也确曾有若与南宋作战不利便遣宋钦宗南归的打算,不过,并非让其回临安,而是“安坐汴京”。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七,绍兴七年十一月丁未记载,金右副元帅鲁王昌与宗弼等曾在汴京扬言:“自今不用汝不签军,不取汝免行钱,不取汝五釐钱,为汝敲杀貌事人,请汝旧主人少帝(指钦宗)来此住坐。”(第1884页)在金人看来,这样做似乎宋高宗便不会再去北伐,与其兄争地,而“如此可安中原之心,亦未深为国朝患害”(《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四,绍兴十五年十月引李大谅《征蒙记》,第2489页)。
[31]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七,建炎三年闰八月乙酉,第531页。
[32]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一,第759页。
[33]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九,第2241页。
[34] 〔清〕王夫之撰:《宋论》卷一〇,刘韶军译注,中华书局,2013年,第620页。
[35]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一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51册,第115页。
[36]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建炎二年六月,第333页。
[37] 〔宋〕范祖禹撰:《范太史集》卷二二《转对条上四事状》,《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00册,第269页。
[38]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建炎元年四月,第114页。陆游《避暑漫抄》引《秘史》,作“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历代小史》卷二二,《元明善本丛书十种》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4年)。
[39] 〔清〕顾炎武撰,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一五“宋朝家法”条,岳麓书社,1994年,第572页。
[40] 《宋史》卷二四二,第8606—8607页。
[41]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〇八,《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51册,第55页。
[42] 〔清〕王夫之撰:《宋论》卷一〇,第678页。
[43] 此处数字的统计,参考了石文济先生所撰《南宋中兴四镇》,台湾文化学院史学研究所博士论文,1974年。
[44]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九,绍兴十一年三月庚戌,第2241页。
[45]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三,绍兴元年三月癸亥,第783页。
[46] 〔宋〕汪藻撰:《浮溪集》卷一,《行在越州条具时政》,《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28册,第6页。
[47] 〔宋〕胡宏撰:《五峰集》卷三《中兴业·整师旅》,《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37册,第185页。
[48]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九,绍兴六年三月己巳,第1622页。
[49]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九,绍兴十一年正月,第2227页。
[50] 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一,绍兴十一年七月壬寅,第2261页。
[51]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七,绍兴十二年十二月己卯。关于收兵权的过程,请参黄宽重先生的文章《从害韩到杀岳:南宋收兵权的变奏》,载其《南宋军政与文献探索》,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0年。
[52] 〔清〕王夫之撰:《宋论》卷一〇,第678页。
[53] 〔宋〕叶适撰:《叶适集·水心别集》卷一四《纪纲四》,中华书局,1961年,第817页。
[54] 〔宋〕李焘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熙宁四年三月戊子文彦博语,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所点校,中华书局,2004年,第5370页。
[55]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乾德四年五月,第171页。
[56]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九,大中祥符五年十月辛酉,第1798—1799页。
[57] 〔元〕脱脱等撰:《宋史》卷四四六,中华书局,1985年,第13149页。
[58]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九,建炎三年十一月辛未,第580页。
[59] 《宋史》卷三五一,第11114页。
[60] 《宋史》卷三五六,第11215—11216页。
[61] 《金史》卷七九《张中孚张中彦传赞》,第1791页。
[62]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〇八,《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51册,第54页。
[63]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五,绍兴十年五月戊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宋高宗一方面忧虑士人不讲气节,另一方面却又在自觉不自觉地助长着这种风气。绍兴和议以后,宋高宗曾谓秦桧曰:“真宗皇帝澶渊之盟,敌人不犯边塞。今者和议,人多异论,朕不晓所谓。止是不恤国事耳。若无赏罚,望其为国实难。自今用人,宜求靖共之操,如其不然,在朝廷者多与外任,外任者置之闲散,闲散而又不靖者,加以责罚,庶几人知劝惩,不至专为身计。……赏罚既行,数年后可望风俗丕变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六,绍兴十七年四月丙辰,第2530页)宋高宗如此赏罚的结果,风俗当然不会不变,只不过是变得愈益委靡不振罢了。
[64]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建炎元年六月癸亥,第149页。
[65]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建炎元年七月癸丑,第189页。
[66]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建炎二年三月己亥,第299—230页。
[67] 〔宋〕郑刚中撰:《北山集》卷一《谏和议奏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38册,第7页。
[68] 〔宋〕李心传撰:《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三,徐规点校,中华书局,2000年,第543页。
[69]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八《(曾协)〈云庄集〉提要》,第1365页。
[70] 《宋史》卷三五九《李纲传下》,第11268页。
[71]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建炎元年九月乙巳,第220—221页。
[72]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建炎元年六月己未,第141页。
[73]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建炎元年五月辛丑,第129页。
[74] 《宋史》卷三七四《胡铨传》,第11585页。
[75]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三,第541页。
[76] 〔宋〕辛弃疾:《九议》其九,邓广铭辑校审定,辛更儒笺注:《辛稼轩诗文笺注》卷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92页。
[77] 〔宋〕罗大经撰:《鹤林玉露》乙编卷二“函首诗”条,中华书局,1983年,第147页。
[78] 〔明〕丘濬撰:《世史正纲》卷二八,文昌郭氏家塾铅印本。
[79] 造成宋、金长期对峙局面的原因,当然也还有中原地区民心向背的变化等其他方面,这里就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