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真正的美学应该是光明正大的人的美学 生命的美学”
无疑正是出于上述原因,三十六年后回顾往事,我首先想提及的是,倘若我当年不是过于认真,不是坚持从自己内心的困惑开始,或许也就不会有今天的生命美学研究的一系列思考了。因为,我本来是可以像很多的年轻美学学者一样,直接就从当年风行一时的实践美学起步,开始自己的美学研究的。但是,希望自己“成好角儿”而不是“当好角儿”、希望自己“做一个美学学者”而不是“仅仅只想看上去是一个美学学者”、希望“把自己生命中最为核心的东西挖掘出来”的内在追求,却使得自己从一开始就走上了生命美学的研究道路。
在这当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关键词应该叫作真相!当年活跃在美学舞台上的美学家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带着镣铐跳舞,总是要先有一个所谓唯物论、认识论的理论框架,然后在其中推演出自己的美学理论。例如,在更早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高尔泰在写作那篇让他因之而成为右派的论文《论美》之前,是曾经请教过文学大家傅雷先生的。可是,后者是如何回答的呢?“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早已回答了你的问题”,这就是他的回答!而我可能是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年代,因此从一开始就不愿意去受这些东西的束缚,也非常不屑于这样一种向某种意识形态“效忠”与“告白”式的美学研究。我喜欢美学,与某种意识形态的“效忠”与“告白”无关,而只有一个理由:生命的困惑。王国维先生说自己:“体素羸弱,性复忧郁,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吾前,自是始决从事于哲学。”三十六年前,我自己的“自是始决从事于”美学,也是同样如此。因此,我的美学研究,开始于生命的困惑。而通过美学思考我希望得以获知的,也只是“真相”。
具体来说,第一个,应该是我的生命困惑。作为从“文革”走出的一个“走资派”与“历史反革命分子”的子女,我对于人的解放、人的尊严、人的自由乃至人的对于美的追求有着天然的兴趣,可是,却发现当时风行的实践美学根本无法解释这一切的一切。第二个,应该是我的审美困惑。1982年初,我大学毕业,留校做了老师,教文艺理论和美学,从此开始正式接触美学。可是,在纷繁的审美现象里,有两个现象是最令我困惑不解的。一个是“爱美之心为什么人才有之(动物却没有)”,另一个是为什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当然希望能够从当时流行的实践美学中去寻找答案,结果却非常失望。第三个,应该是我的理论困惑。这指的是我的美学研究。当时,尽管自己仅仅是一个初学者,但是,从一开始我就始终认为,一个成熟的、成功的理论,必须满足理论、历史、现状三个方面的追问。令人遗憾的是,当时流行的实践美学却既没有办法在理论上令人信服地阐释审美活动的奥秘,也没有办法在历史上与中西美学家的思考对接,又没有办法解释当代的纷纭复杂的审美现象。
也许就是出于上面的三个原因(当然不止这三个原因),三十多年前,跟很多的同时代的青年美学学者不同,对于当时流行的实践美学,我竟然连一天都没有相信过。
当然,说到这里,我又要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道一声“感谢”。那真是1949年以来学术研究的唯一一个黄金十年。不但思想的束缚最少,而且也没有什么部门去逼迫你申报你根本就不愿意去做,起码是不擅长去做的那些美学课题,没有什么部门去催促你发表所谓的核心期刊论文。至于到处去拉关系送礼以便评一个什么社科奖项,也从来没有什么部门会去暗自鼓励。于是,我仅仅是为了给自己“解惑答疑”而读书而思考。就是这样,在大量地阅读与紧张地思考之后,我终于发现,其实,美学困惑的破解也没有那么困难,而长期以来美学界之所以不得开其门而入,最为根本的,是因为都在“跪着”研究美学。现在,假如我们能够毅然站立起来,其实就不难发现:所谓审美活动无非就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也无非就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的满足。这是一个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而且也是一个最为重要的事实。可是,美学为什么就不能够实事求是地解释这个事实的开始呢?
凑巧的是,当时我所在的郑州大学要创办一份报纸,叫作《美与当代人》,我自己也是责任编辑之一。既然是创刊,当然需要比较重磅的文章,报纸的主编张涵教授就要求我自己也写一篇文章。因为有足够的版面,又有自由发言的空间,于是,在1984年的12月12日的冬夜,我就写了一篇文章,叫《美学何处去》。我正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真正的美学应该是光明正大的人的美学、生命的美学。美学应该爆发一场真正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应该进行一场彻底的‘人本学还原’,应该向人的生命活动还原,向感性还原,从而赋予美学以人类学的意义。”“因此,美学有其自身深刻的思路和广阔的视野。它远远不是一个艺术文化的问题,而是一个审美文化的问题,一个‘生命的自由表现’的问题。”
对我来说,这篇文章就是我提出和研究生命美学的开始,我与生命美学的渊源也就是从这篇文章开始的。后来,在1989年出版的《众妙之门—中国美感心态的深层结构》里,我又提出“美是自由的境界”,提出“现代意义上的美学应该是以研究审美活动与人类生存状态之间关系为核心的美学”。[2]在1990年第8期《百科知识》,我又发表了《生命活动:美学的现代视界》一文。1991年,我在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生命美学》。现在,美学界一般都把我这本书的出版,看作生命美学学派的正式诞生。
至于写作那篇文章的缘起,则是因为,在我看来,生命原本就与美学的关系最为密切。可是,为什么人们却偏偏视而不见?原来,他们是错误地把生命抽象化了。结果,就只能从“物”的角度来看待生命,也就是从生物动物的角度去看待生命,或者转而从“物”的反面—“非物”亦即“神”的角度(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见物不见人”)去看待生命。自然,从“物”的角度是根本无法看到生命的,只能“见物不见人”“见物不见生命”,结果就必然把生命加以抽象化和片面化的理解,例如物性化或者神性化。不是“物”的一无所知,就是“神”的无所不知,总之是单一本性,或者把握为物,或者把握为神,但是却都不是用符合人的生命本性的方式来把握人的生命本身。换言之,“生命”本来并不简单,但是人们总是混同于“自然的生命”“动物的生命”“神的生命”。因此也就总是在用知识论的思维范式思考问题,或者是“物”,或者是“神”,或者是理性,或此或彼,肉体与灵魂、野兽与天使绝对不能兼容,是矛盾的,也是二律背反的,总之都是从“对象”的角度、“抽象”的角度去考察。由此,从“自然的生命”“动物的生命”“神的生命”的角度的界定,无非也就是“属加种差”的方式,或者“动物+X”、动物+附加值的方式。这样,审美活动也就只能在“动物”的或者“神”的奢侈品、附属品的意义上存在,于是当然也就无法从逻辑上把生命真正与美学挂起钩来,美学与生命的联姻因此也就成为不可能。[3]
然而,一旦将视线从“物的逻辑”转向“人的逻辑”,从“物的思维”转向“人的思维”,关于生命与美学的关系的困惑也就迎刃而解。
人来自物,但是却不是物。当我们宣称“人就是人”的时候,也就意味着生命已经超越了物的本能、本性,并且使生命具有超生命的更高目的、更高目标。换言之,人尽管来自生命,但又必须超越生命,而且还必须转而主宰自己的生命,这是人之为人的关键。在人的生命这一神奇现象之上,我们看到的是一种二重性的现象:原生命与超生命。因此,人的生命是原生命,也是超生命。前者意味着“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4];后者则意味着人更是“有意识的存在物”[5]。在人的生命这一神奇现象之上,我们看到的是一种二重性的现象:原生命与超生命。因此,人的生命是原生命,也是超生命。这就类似于物理学的“波粒二象性”:“现在有两种相互矛盾的实在的图景,两者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圆满地解释所有的光的现象,但是联合起来就能够了。”[6]光,既是粒子,也是波。人的生命也是一样,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生命是基因+文化的协同进化,生命也是自然与文化的相乘,或者,生命还是自然进化与文化进化的相乘!人的生命,并不只是大自然的赋予,而且是人自己的生命活动的作品。人,没有先在的本质,他的生命活动决定了他的本质;人没有前定本性,也没有固定本性;人是生成为人的,也就是说,人不是先天给予的,而是后天生成的;人是动物与文化的相乘。人之为人,就其根本而言,已经根本不是什么什么的动物,而是从动物生命走向了全新的生命。换言之,人的生命应该是基因+文化的协同进化,也应该是动物生命与文化生命的协同进化,或者,人的生命还应该是原生命与超生命的协同进化!这就类似于物理学的“波粒二象性”:“现在有两种相互矛盾的实在的图景,两者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圆满的解释所有的光的现象,但是联合起来就能够了。”[7]因此我们知道,光,既是粒子,也是波。人的生命也是一样,势必既是基因的,也是文化的;既是动物生命的,也是文化生命的。总之,人的生命既是原生命的,也是超生命的。[8]
由此不难发现,审美活动与物质实践相同,都是起源于生命,也都是生命中的必须与必然。审美活动并非居于物质实践之后,并非仅仅源于物质实践,并非仅仅是物质实践的附属品、奢侈品。换言之,物质实践与审美活动都是生命的“所然”,只有生命本身,才是这一切的一切的“所以然”。人类无疑是先有生命然后才有实践,生命无疑要比物质实践更多也更根本地贴近审美活动的根源。因此,生命进入美学的视野,也就理所当然。而且,由于生命是先于物质实践的,因此,从生命出发也就当然要先于从物质实践出发。这样,与“实践”美学相互比较,把美学称为“生命”美学,显然更为合适,也显然更加贴近真相、更加贴近根本。再从逻辑的角度看,在生命美学看来,审美活动与生命有着直接的对应关系,但是与物质实践却只有着间接的对应关系。不是人类其他活动—例如物质实践的派生物,而是人类因为自己的生命需要而导致的意在满足自己的生命需要的特殊活动。审美活动无法被还原为物质实践,这是由审美活动的超越性所决定的。既然“从来就没有救世主”,生命自身的“块然自生”也就合乎逻辑地成为亟待直面的问题。也因此,借助揭示审美活动的奥秘去揭示生命的奥秘,就成为新时代的必然。换言之,破解审美活动的亘古奥秘也就成为破解包括宇宙大生命与人类小生命在内的自鼓励、自反馈、自组织、自协同的生命自控巨系统,这一内在于生命的第一推动力的亘古奥秘的一个重大契机。
因此,美学的秘密在于生命;美学的秘密就是生命的秘密。美学的本性、美学的合法性根据,就来自对于生命的神奇—审美活动令人信服的揭示。生命,是美学永恒的主旋律,也是美学永远的主题。而且,生命与美学同源同构。这也就是说,在“美学”与“生命”之间存在着一而二、二而一的循环。[9]一方面,美学的秘密在生命;另一方面,生命的秘密也在美学。因此,对于美学的理解必须借助生命,而对于生命的理解也必须借助美学,深入理解美学与深入理解生命是彼此一致的。美学研究的,当然是审美活动,但是美学所呈现的,却是对人自身生命的诠释。当然,实践美学等也主张从人出发去看待审美活动或者因为人而去研究审美活动,但是,生命美学却有所不同。因为在生命美学看来,重要的是,亟待从对于自身生命的理解出发去研究审美活动。人之为人,怎么去理解自身的生命,也就怎么去理解美学。由此,美学之为美学,也就必须是也只能是生命美学,因为美学即人类生命意识的觉醒。它的评判标准也必然是:在其中人类生命意识是否已经觉醒,它所表达的是否是人类生命意识的觉醒。美学之为美学,无非只是以理论的方式为人类生命提供了它所期待着的这一觉醒。同时,人之为人的自觉一旦改变,美学自身也就一定会或迟或早发生相应改变。生命美学是美学的生命觉醒与生命的美学觉醒的内在统一。具体而言,从美学的生命与生命的美学的角度看,美学源于生命;从美学的存在与生命的存在的角度看,美学同于生命;从美学的自觉与生命的自觉的角度看,美学为了生命。因此,美学本身的确立,必须以是否回答了生命中的美学奥秘为标准。换言之,我们怎样理解美学,也就怎样理解人的生命;我们怎样理解人的生命,也就怎样理解美学。
因此,美学之为美学,就是研究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的美学,就是关于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其间,存在着美学与生命的互生!在美学中,不但复归生命的天命、再建生命的信心、重塑生命的价值、贴近生命的根本、揭示生命的真相、引领生命的成长、追寻生命的意义、提升生命的质量,让美学进入生命,唤醒生命,而且,也是对于生命世界的积极重构。生命在人类审美中的不可或缺的位置,在生命美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美学的大门也因此而应声洞开!
不过,生命美学的发展也有一个过程。在最初的十年里,我主要是围绕着个体生命的角度来阐释审美活动。1997年,我把自己关于生命美学的想法做了第二遍的梳理,出版了《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我又出版了《生命美学论稿》(郑州大学出版社),这意味着我把自己关于生命美学的想法又重新梳理了第三遍。也因此,我一般都把自己从1984年底开始的美学研究称为“个体的觉醒”。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发现,仅仅从个体的角度去研究美学还是不够的,审美活动虽然是“主观”的,但是,它所期望证明的东西却是“普遍必然”的。换言之,审美活动能够表达的,只是“存在者”,但是,它所期望表达的却是“存在”;审美活动能够表达的,只是“是什么”,但是,它所期望表达的却是“是”;审美活动能够表达的,只是“感觉到自身”,但是,它所期望表达的却是“思维到自身”;审美活动能够表达的,只是“有限性”,但是,它所期望表达的却是“无限性”。这样,对于“普遍必然”“存在”“是”和“思维到自身”的关注,简而言之,对于“无限性”的关注,让我意识到了信仰维度在美学思考中的极端重要性。
“信仰启蒙”,就是这样进入了我的视野。2001年的春天,在从1984年底开始的整整十五年的苦苦求索之后,我在美国纽约的圣帕特里克大教堂终于找到了“通向生命之门”。那一天,我在纽约的圣帕特里克大教堂深思了很长时间,从下午一直到晚上关门。在走出圣帕特里克大教堂的时候,我已经清楚地意识到:个体的诞生必然以信仰与爱作为必要的对应,因此,为美学补上信仰的维度、爱的维度,是生命美学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这就是说,人类的审美活动与人类个体生命之间的对应也必然导致与人类的信仰维度、爱的维度的对应。美学之为美学,不但应该是对于人类的审美活动与人类个体生命之间的对应的阐释,而且还应该是对于人类的审美活动与人类的信仰维度、爱的维度的对应的阐释。
在应比较文学学会会长乐黛云先生之邀所写的《王国维:独上高楼》(文津出版社2005年版)的《后记》中,我曾经引用西方诗人里尔克的一首诗说:“没有认清痛苦,/爱也没有学成,/那在死中携我们而去的东西,/其帷幕还未被揭开。”我非常欣赏这几句诗,在我看来,它就是上个世纪百年中国美学的写照。令我欣慰的是,经过多年的求索,我首先是“认清痛苦”(“个体的觉醒”),继而是“学成”了爱(“信仰的觉醒”),最终开始了“神问”“信仰维度之问”“终极关怀之问”和“爱之问”,生命美学的“帷幕”由此得以彻底“揭开”。
顺理成章的,2009年,在江西人民出版社,我出版了《我爱故我在—生命美学的视界》。继而,2012年,我又把自己关于生命美学的想法重新梳理了第四遍,出版了《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至此,经过三十年的努力,在“个体的觉醒”与“信仰的觉醒”的基础上,我关于生命美学的思考基本趋于定型,也基本趋于成熟。
当然,这还不是结束。2021年,我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即将出版65万字的专著《走向生命美学—后美学时代的美学建构》,又进一步阐释了自己的看法。并且,预计在2022年,我还会交稿一部70万字左右的新著《我审美故我在》,也许,那将是我关于生命美学的长期思考的一个比较成熟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