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打工的我回村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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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东城站

“前方到站,东城站,列车将于5分钟后抵达,乘客们,请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准备下车。”

“Next stop, Dong Cheng Station, the train will arrive in five minutes, passengers, please take your belongings, ready to get off the train.”

火车在跨河大桥上掠过,庄兴朝车窗外望去,正午的烈阳照下来,桥下的那条河波光粼粼。

“又回来了啊。”庄兴依稀记起自己在小时候在河里抓螃蟹的时候。

每年夏天晚稻播种,上游的人就会像水獭那样把河堵起来,涨起来的河水顺着沟渠引到稻田去,下游变得干涸,这是抓螃蟹的好时机,他常常在暑假时和小伙伴去裸露的河床搬石头抓螃蟹。

他回忆起零星的画面,那一年他拿着奶奶削出来的木剑,站在糟蹋完的菜花田里,剑指苍天,说自己是蜀山大侠徐长卿,要保护天下苍生。

那时候还是太年轻了,只顾着玩了,没处理好现场。

当晚菜田的主人就找到他家告状,他被奶奶喂了一顿饱饱的“笋子炒肉”,还是“大火爆炒”,足足半个月都没办法坐下来,睡觉只能趴着睡。

时隔多年,他仍然无法忘怀被那根细细的竹条抽到屁股上的恐惧,不由得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让自己圆润的屁股不再遭受挤压。

庄兴从头顶的置物台取下行李箱,往出口走。

列车进站了,他拖着自己的行李箱,背着书包下车。

六月的天,东城山附近已经热了起来,一出空调车厢,他就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热气。

他走过清清冷冷的车站,东城站是个小站,下车的人不多,只有零零散散的人从车厢下去。

刷身份证离开站台,迎面走来一个拉客的包车师傅,皮肤黝黑,穿着朴素的蓝色短衫和黑色短裤,脚踩一双黑色人字拖。

“小伙子去哪里?到景区还是市区?”包车师傅问。

车站出口停着一排电动三轮车和十多辆汽车,师傅们看好了列车到站的时间表,卡着点在站外揽客。

虽然这一站下车的人不多,但凑起来有三四十个人了,足够凑一个旅游团,一时间热热闹闹,每一位师傅都热情地找人搭话,试图接到一单。

“金台村去吗?”庄兴问。

“金台村?”包车师傅听见这名字迟疑一下,说道:“80,你看行不行?”

庄兴摆摆手,示意这价格他接受不了。

包车师傅没拦他也没降价,接着去找别人。

庄兴径直往公交车站走,作为一个没有收入的大学毕业生,他的经济实力不允许他坐上一辆要花80块的专车。

上一次回来,是过年,他正好凑到了一辆去金台村只差一人的面包车,花了10块钱上车。

今天不是什么特别的节日,离大学生们的暑假也还有十几天,没人和他拼车,所以他只能坐公交

坐公交一共才2块钱,虽然要四五个小时,还得忍耐超晒的大太阳,但足足能省下来78块钱。

那可是78块,肉价13.5一斤,可以买将近六斤的肉了,如果买5毛一斤的土豆可以买156斤了。

他刚刚毕业,没有收入,未来的日子多半得靠着炒土豆丝,煮洋芋和马铃薯泥过活,能省一点算一点。

“真热啊...”

车站下,庄兴擦了擦额头的汗,远远有一辆绿色的大巴车驶来。

车门折叠打开,他扔下一块钱的纸币一张,找了个后车门边的座位坐下。

这是辆很旧的公交,没有空调,所以一人只收一块,但车窗大开,他坐在窗边,清爽的风吹的额前刘海晃动。

庄兴侧头看向汽车外的一侧,旧旧的柏油路边,水稻苗在水田里随风晃动,绿秧秧的一抹很是惹人喜欢,水田中能看到小鱼苗,水面上,有蝴蝶飞过,蜻蜓点水泛起一圈圈涟漪。

庄兴一路坐到了317路汽车的终点站,然后在站台等待那辆唯一会抵达金台村的P16定时公交。

P16一天就只有四趟,若是错过,再想去金台村,就只能打车。

P16末班车每天16:00发车,这会儿才15:26分,他早算好时间了,317半小时一趟,就算真的倒霉到等了半小时,他也能赶得上这辆末班车。

和人烟稀少的317不一样,P16每一趟的人都爆满,正巧赶上了周五,走县城过时,一大波住校高中生挤上了公交,庄兴看着少年少女们身上蓝白相间的校服,心说我可是你们的学长,后辈们,好好珍惜高中的时光吧,等上了大学你们就知道了,那儿可不是天堂。

17:24分,庄兴终于到站。

离开柏油路,下方是水泥浇灌而成的小路,两侧是小田和农家院,小田里种着小葱、萝卜、莴笋和土豆,一面红砖墙前搭着竹架,攀爬的黄瓜腾织成了网,挂着一根根新鲜可口的黄瓜。

“这不是庄兴吗?这么早就放暑假了?”手握保温杯,看起来胖胖的和善中年男人和庄兴打招呼。

“我都毕业了,刘叔。”庄兴说。

刘叔是金台村的村委,负责村里大学生的联系和通知,前两年,刘叔就通知了他去镇上开会,还以为是什么大事,结果是征兵宣传。

刘叔咧嘴露出一口白牙:“毕业了好啊,毕业了就能挣钱了啊,找到工作了吗?”

庄兴不太想聊这个话题,敷衍道:“下次再聊吧,刘叔,我半年没回来了,得先回去打理一下才行。”

他倒是想找工作,但土木毕业,签的项目都在外地,一年可能都回来不了一次,他想他要是真走了,家里就没有人了,怎么都舍不得,所以好不容易搞到毕业证之后,选择了先回老家休养一会儿。

不过说是休养,其实是再给自己一点考虑的时间,那边七月份才会拉人去签合同分项目,他想先回家住一段时间,再决定是去是留。

反正家里就他一个人,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加油,好好干,我打小就看好你这孩子,当年你奶奶抽的那么狠,你都没哭出声,我一看就知道你是个可造之材。”刘叔拍了拍庄兴的肩膀。

庄兴尴尬地笑了一声,他那一年就是在刘叔家菜田霍霍的,刘叔笑眯眯地看着他被奶奶拉下裤子,按在墙边使劲地抽屁股,越笑越开心。

“那我先走了,刘叔。”

“欧克,欧克,古德儿拜。”

不知道刘叔从哪里学来的土味英语,一股子塑料味。

庄兴穿过小路往前走,太阳要下山了,云烧了起来,黯淡的阳光下,他停在一扇锈蚀的铁门前,铁门上挂着一把小小的挂锁。

这座老房子,被一片竹林包围,几百米内没有其它的人家,就只有这一栋老宅,颇有秋风萧瑟人悲凉的意味。

庄兴翻找出钥匙,拧开锁进门。

入眼所见的第一眼满是破败,院子里铺着一层腐烂的树叶,到处脏脏乱乱的,一股泥土和雨水的味道。

这是一套带院的老房子,坐北朝南,三面都是红砖绿瓦。

推开客厅的门,他把行李和书包放下,打开所有的门窗通气。

天花板上挂着的节能灯亮起来,照亮了门对面那张严肃的黑白照片。

一张老太太的照片挂在墙壁上,是奶奶的遗照。

“奶奶啊,你的乖孙回来看你了。”庄兴从红色塑料袋里翻找出旧香,点燃三根插在香炉里。

奶奶过世之后,这间屋子就只有他一个人住了。

至于他的父母,小升初那年,那两个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就跑路了,多半是糊弄到了什么惹不起的人躲了起来。

他记得清清楚楚,那年的暑假,有一群穿黑衣戴墨镜身材魁梧的大汉跑到了他们家,他被奶奶喊到了屋里去,奶奶单独和这群特工一样的大汉聊天。

他在屋里贴着墙听外面的动静,大致听清楚了,这群特工是来找他的父母的。

奶奶老早就劝说过他们,不要去当什么风水先生和算命小姐,可他们偏偏不听。

庄兴非常清楚,这两个人明明什么都不会,一天天摆些故弄玄虚的架势,一点真本事没有,就是那两张嘴吹的天花乱坠。

“阿兴啊,来,喝了这碗符水你的感冒就好了。”

“阿兴啊,这是老妈练出来的外丹,你尝尝,吃了说不定能成仙呢。”

他真差点成仙了,去医院检测出来食物中毒,差点没上西天。

能在这两个坑孩活宝的折磨下长这么大,真得算他命大。

也不知道这两个人死没死,好歹庄兴也是他们的儿子,希望他们活着,至少死前爆点金币吧,不至于一点用没有。

“先把院子打扫一下,明天再去买菜吧,今晚就吃剩下的沙琪玛了。”庄兴伸了个懒腰。

他昨天上的火车,坐了十几个小时,上车前买了一袋沙琪玛,还剩一半多没吃,正好当做晚餐。

他有一点小洁癖,实在是不喜欢脏乱的环境,因此来到院子里的洗手池边,舀起缸里的水,往手压抽水泵里加水。

伴随着令人牙酸的摩擦声,地下水一点点被抽出来,一开始是锈红色,但水流渐渐变得清澈了,摸起来冰冰凉凉,非常舒服。

这间农家大院实在是很老了,很多的家具设备都是上世纪的风格。

其实有自来水,但是没交水费,天然气也没通,只有电力设备正常运转。

不过问题都不大,水有地下水,天然气不需要,屋后面就是竹林,随便砍两根就能烧。

他换了一缸水,先把卧室客厅拖了一遍,用鸡毛掸子扫扫角落的蜘蛛网,认真地用帕子擦掉桌上的尘灰,然后给卧室的床换上凉席、枕头和薄毯。

处理完睡觉的地方,他用竹柄大扫把扫地,把院子里的落叶和泥巴从外往里扫,扫成一堆。

这是从爸妈那里学来的习惯,他们每次扫地都是从外往里扫,说是这样才能聚财,但聚了那么多年,也没见他们富起来,纯在搞心里安慰。

扫完地之后,他用箕斗装了一把枯叶,去后面的竹林砍了几根枯竹。

此时已经天黑,他在厨房灶台起火烧水,一边吃沙琪玛,一边拿着烧火钳,把枯竹摆的方方正正。

灶台内火舌跳动,竹子噼里啪啦爆响,烧热的水咕噜咕噜冒着热气。

庄兴端起大锅,把热水分别装入两个热水瓶,剩余的掺和凉水兑成了温水,去院子里的洗浴间里,美美地洗一个澡。

这么热的天,一头端起水桶往头上浇灌,真是欲仙欲死。

今天实在太累了,洗完澡,换了一条内裤,他就躺在床上,很快睡了下去。

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踩着飞剑在云上腾飞,飞过了山川河流和大海,最后停在一个巨大的妖兽面前,那是一只白色的妖兽,有山那么高大,长长的银毛随风云而动。

妖兽开口,地面如地震一般震动起来。

夜深人静,蛐蛐声和青蛙叫声不断。

轰!!!

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把庄兴惊醒。

“卧槽!真地震了!”

地面剧烈震动,头顶的挂灯摇晃。

“卧槽!卧槽!卧槽!”

庄兴啥也顾不得,穿着一条黑色裤衩就往外跑。

砰!木门砸在墙沿上,正准备往外跑的庄兴忽然愣住了。

院子的墙塌了一整面,砖瓦碎裂,纷纷扬扬的尘土中,一个少女缓缓站起来。

她有一头细软的乌黑色长发,脚踩草履,红色的绯跨拴在腰间。

风吹得竹林沙沙响,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鲜红色的血在地面上缓缓流淌,在月光的照应下,像是醇厚的红酒。

少女的下半身被染成了红色,那是她的血,像是有一根木桩将她刺了个对穿,庄兴甚至能透过她肚子上的那个血洞看清远处。

这个场景的冲击力实在太大,以至于庄兴的大脑宕机,愣在原地。

“对不起。”

细不可闻的,如碎冰般的清冷声音。

对不起?是谁在说对不起?你对不起我什么?

在庄兴想清楚这些问题之前,忽然感觉到一抹柔软触碰到他的嘴唇。

一股好闻的香味,像是山茶花和青提。

“好美。”

这是庄兴意识涣散前的最后一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