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可持续发展及实质
可持续是指具有持续下去、进行久远的能力。可持续发展是由“可持续”和“发展”两个词组合而成的,通俗地讲,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可持续基础上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在连续的基础上保持或提高生活质量。
人类对可持续发展获得认知的重大转折事件是1972年以D.L.米都斯为首的美国、德国、挪威等一批科学家组成的罗马俱乐部提出的关于世界趋势的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拉响了全球生态环境的警报。由此,人们为了寻求一种建立在环境和资源可承受基础上的长期发展模式,进行了不懈的理论和实践探究。
1980年3月5日,联合国向全世界发出呼吁:“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确保全球持续发展。”
1980年11月,联合国成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由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担任主席,委员会由在科学、教育、经济、社会及政治领域的22位代表组成,其中14人来自发展中国家。1987年,该委员会把长达4年经过充分论证的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提交给联合国大会,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该报告对“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作出了经典解释——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从整体来看,可持续发展是一种特别从环境和自然资源角度提出的关于人类长期发展的战略和模式,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及自然环境的综合概念,它要求自然可持续、经济可持续、社会可持续,且这三个方面都应相互协调并持续发展,构成一个可持续系统。随着人们对经济发展规律认识的逐渐深入,世界各国或地区都逐渐将经济发展与人口及资源等社会因素结合起来考虑,深刻认识可持续发展思想并付诸自身发展实践中,使之成为被当今世界公认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的发展观。
1992年联合国召开由各国首脑或政府总理参加的“环境与发展大会”并通过《21世纪议程》,更是高度凝聚了当代人对可持续发展理论认识的结晶,使得“可持续发展”逐步成为一个影响和改变全球发展的观念,现在更是成为21世纪全球性的重大主题。与此同时,中国为适应人类21世纪发展趋势,已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就我国而论,现今正承载着推动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现代化强国迈进的历史任务,还面临着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升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冲突,但发展的道路上没有现成模式可以照搬,只能遵循世界发展趋势,并结合我国国情,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大框架下,深入研究我国当前和未来绿色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