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诸神:荷马的世界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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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指算来,如果把1987年春季在美国杨百翰大学人文、古典和比较文学系修习《伊利亚特》作为起点,我“正式”接触荷马史诗迄今已有二十一年的漫长时间。在这二十多个春秋里,我在广泛阅读的基础上也做了一些别的事情,比如说翻译了埃斯库罗斯的悲剧,译注了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撰写了《柏拉图诗学和艺术思想研究》以及《言诗》等著作,撰写了十几篇万字以上的学术论文。但是,虽然心有“旁骛”,我却一直没有停止过对荷马的关注,让我始终魂牵梦萦的还是荷马和他的史诗。这是一个深深触动我的文学想象和思辨神经,并且始终挥之不去的荷马情结。古希腊史诗巨匠荷马或许是西方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阿里斯托芬尊其为“神圣的”(theios,θεoζ);在罗马历史学家维莱乌斯(Velleius)和普利尼(Pulinius)的心目中,这位希腊歌手是他们仰慕的“神圣的诗人”。但丁称荷马为“诗王”(poeta sovrano);文艺复兴以后,荷马的声望如日中天。用雨果的话来说,在这个耀眼的文学太阳面前,伟大的维吉尔也只能是一个陪衬他的月亮。书稿的第一章会涉及荷马身世的扑朔迷离以及发轫于古代的关于荷马史诗著作权的纷争,但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谈此类问题。出于对荷马的敬重,也考虑到他在西方文学史上无可替代的独特地位,本人不揣浅陋,两度翻译了他的史诗。世界上不一定有第二个人做过同样的事情,但我却磕磕绊绊地做了,并且直到现在仍在结合阅读有意识地提高自己的古希腊语水平,对第二个译本进行不间断的修订。让我略感欣慰的是,经过这些年的努力,现在我已能依据原文,对西文译著中的一些用词进行细致的甄别,提出自己的见解。荷马值得我们为他的作品殚精竭虑。然而,译事上的有限成功并没有给我带来太多的喜悦。相反,它使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认识到要想在诗情、文采、历史感和知识面上跟上一位伟大诗人的步伐,自己极有必要在一些方面进行严酷的磨练,不断提升思力和学养,做好毕生从事荷马史诗研究的思想准备。上文提及的“修订”当然表明译者的责任感,但同时也说明译文的质量并非尽如人意。如果说第一次翻译荷马史诗时还多少带有一些年轻人的冲动,当我在1999年至2002年间译注《奥德赛》时,以前的朦胧感觉逐渐变得清晰起来。从那时起,我明确认识到荷马史诗不仅是诗,而且是史,它的瑰美词句里有古代诗性哲学的若隐若现。荷马史诗是学问,对它的注释和研究是学术。倘若以有完整存世文本作为评估的标准,我们是否可以说荷马不仅站立在西方文学长河的开源处,而且也站立在西方历史和思想长河的源头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荷马史诗是西学的开端。不过,称荷马史诗为学问,不等于否认它的秘索思(mythos,“神话”、“故事”)性质。我的意思是,荷马的秘索思里包含丰广的可思辨“基质”,一经后起之秀逻格斯(logos,“理性”、“阐述”、“规则”)的冲击,便会在显示古老的同时,放射出思想的光芒。荷马的作品乃诗、史、思的结晶,这么说不仅毫不为过,反而有可能需要进行正面的补充。除了多方面的实用知识,它所富含的西方神学方面的原初信息,也是我们必须重视它的理由。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在区分了秘索思与逻格斯的基础上,也指出了二者之间的互通和互补,看到了二者在思想史意义上的递接。秘索思和逻格斯至今依然是撑顶西方文明大厦的两根支柱,但这两根支柱之间不是“老死不相往来”或互不相干的,其间有敌对,有抗衡,但也有借鉴,有互补,有时甚至可以进行有利于双赢的合作。秘索思和逻格斯共同参与了西方软实力的建设,它们之间的冲突、协调以及在抗争和妥协的基础上所达成的战略分工(尽管迟至拿破仑时代,西方尚未明确完成对于建设现代国家来说至关重要的政教分离),展示了西方文明的机制能量。秘索思和逻格斯之间不总是泾渭分明的,其间必定有某种能使合作和互通成为可能的东西,存在着某种二者可以共享的智性元素。出于这样的认识并依据必要的资料支持,经过多年的深入思考,我在2006年撰文提出了塞玛(sēma,σμα)这一概念并初步论证了它的理论可行性,于荷马的秘索思里挖掘出崇尚实证和重视可信度的内核,并将其定位为秘索思朝向逻格斯过渡的中继点,由此开辟了从认识论角度入手研究西方古典文学和学术思想史的新视角,学理地打通了二者之间的隔阂。塞玛上承秘索思,下接逻格斯,是连贯展示希腊思想史发展脉络的概念中枢。最聪明的史诗人物与后世希腊学者中的许多人都注重实证。修昔底德和柏拉图均不看好荷马的秘索思,但二者却一前一后,心照不宣地抓住了《奥德赛》里奥德修斯的求知行为,认为其中包含可资开发的哲学内涵。在S.伯纳德特(Benardete是有影响的Herodotean Inquiries一书的作者)看来,修昔底德实际上继承了奥德修斯的求证欲望;而P.J.德内恩(Deneen)的评价是,尽管对史诗英雄(比如说阿基琉斯)颇有微词,柏拉图却小心翼翼地维护着奥德修斯的探索者形象,并且结合苏格拉底的求索,在重要的《国家篇》里对此有所发扬光大。指出秘索思和逻格斯的元概念性质,不仅有助于我们看到西方文化的特色,而且还会启发我们更加明晰地看到中国古典文化的地域品性,以及它的以“经群”(如六经、九经、十三经等)和“六艺于治一也”为特点的组合形式。即便引入道家的阴阳概念,中国文化的群星拱月和强调定于一尊的不变特色依然是明显的,因为它所反映的,本质上不是类似于秘索思与逻格斯之间的那种以神话与科学的对立方式展开的冲突。中国文化强调稳定与和谐,这是它的优势,也是强项。我的研究仍在不断的深化之中。我会把研究的重点依然放在西学一侧,而不言自明的是,这一研究取向会促使我在现有的“水平”之上,加大对荷马史诗和以它为依托的整个荷马学的依赖程度。细心的读者或许会发现笔者在刚才谈论“求知”时有所跑题,但“求知”与实证是有内在关联的,并不构成冲突。此外,考虑到“求知”和“探索”是笔者近年来锁定的概念主题,很可能与今后的研究走向直接相关,因此在此略作提及,也带有几分投石问路的意思。

荷马史诗的瑰丽使我激动,但它深厚的知识积淀和人文底蕴又促使我尽可能地冷静,使我时常陷入不知或不在乎是否有所收益的沉思。写文章要有条理,但思考可以难以名状。怎样才能把自己对荷马及其史诗的感受以比较恰当和相对完整的方式表达出来?怎样才能更好和更有效地梳理自己的思绪,从而能把一些看似“独立”的问题串连起来,形成比较连贯和有所呼应的思考?怎样才能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有层次地释放思想的能量,有节制地迈向互动的广阔,为自己的学术情感和观点表述寻找一个能够达成广泛交流的平台?显然,若要实现这些设想,最好的办法或许莫过于把自己的积累和心得写出来,形成一本专著。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想法或许听起来不错,但真正实施起来却难度很大,困难重重。课题的设立是以项目的形式规定下来的,有时间上的限制,在开始写作的头几个月里,工作的冷峻性质没有给我带来丝毫快乐。后来,随着思考和写作的缓慢而有成效的推进,自己逐渐沉浸到了与荷马的切磋、交流和商榷之中,慢慢忘掉了时间的禁锢,反倒感觉有些轻松起来,个别最好的时间段里甚至还能做到思绪纷飞,文随心至,体验到了写作的自由。这才是学者的人生。压力依然存在,付出依然巨大,但压力的石块下面会长出思想的小草,绽开体现时间价值的花朵。学校不应该是一个折磨人的地方。同样,学术不仅可以,而且应该陶冶人的心性;让人趾高气扬和把人搞得灰头土脸,都不是它的中性本质所应该得到的最佳展示。

本书稿共计十七章。第一、二章着重介绍荷马和他的史诗。第三章对荷马的诗学思想展开了比较深入和全面的研究。第四章写史诗语境里的奥林波斯众神,并由此过渡到第五章,从力量、谋略和局限等几个方面入手,探讨了宙斯在希腊神系里的霸主地位,分析了他的文本处境。第六章解析国王,讨论了阿那克斯与巴塞琉斯之间的异同,细致剖析了荷马的王者观。第七、八两章指对英雄,讨论涉及他们的长相、战力、吹擂和羞辱意识等内容。战场上的士兵来自和平时期的平民。书稿的章节设计配合这一理解展开,用了第九、十两章细察普通人的生活,针对牧者、猎手、农夫和水手等社会群体在史诗尤其是明喻里的“表现”,做了贴近古代语境和社会境况的梳理。第十一章考量英雄时代的议事机制;第十二章的内容与此对接,讨论了史诗人物的“二畏”以及普通人的话语权利等问题。第十三、十四两章探讨命运,结合钩沉词义的做法,阐述了命运与人生、死亡和众神之间的关系,以分析命运对宙斯权力的制衡终篇。荷马知道宙斯的权力应该受到限制,但就如何进行有效的限制以及限制到什么程度等“难题”,他却似乎还没有形成一个明晰的思路。他的神权论的最后底线,还是宙斯的良好意愿以及凡人对这种良好意愿的认同。第十五章从一个侧面指涉希腊文化的核心,深入研讨了史诗人物的悲剧意识,背靠西方文学史上源远流长的解喻传统,揭示了斯库拉的峭壁和卡鲁伯底斯的旋涡的能指潜质。不设前提地强调生存的悲剧本质,会让人感到沮丧。生活中有欢乐,也有不向苦难低头、奋起抗争的豪壮。古希腊人之所以没有过早地在“乌黑的命运”和强烈悲剧感的重压下丧失生活的信心而走向受宿命论诱导的精神沉沦,荷马所倡导的生存观和鼓励进取的处世态度,起到了遏制失败主义情绪蔓延,并进而避免社会主流价值体系崩溃的重要作用。荷马的生存观里带有“导致”深刻而又不致被深刻所“毁灭”的相辅相成的观念合理性。每一种古代文明都有各自的长处。但是,化悲哀或悲苦为悲壮,变被动应付命运为主动进取,将渺小升华为有限的伟大,从具体的事例中演绎出对一般和普遍性的有哲学底蕴的领悟——这样的意识和举动里有希腊思想的精华。第十六章重点剖析史诗英雄抗争命运的豪壮,展示了鲁基亚英雄萨耳裴冬的硬汉精神和作为一位杰出史诗人物的思想境界,突出了对特洛伊王子赫克托耳的战斗作风、心理素质、命运观和强烈荣誉感的揭示。第十七章的主角是阿开亚豪杰阿基琉斯,分为“勇冠全军的英雄”、“个人英雄主义”和“‘盾牌’的另一面”等七个部分,既较为系统和透彻地分析了阿基琉斯的性格弱点和过错,也不无新意地挖掘并充分肯定了这位希腊英雄身上的某些或许鲜为人知的优点。

不言而喻,对于一部具备一定规模的书稿,以上文字大概只能算作是最粗略的介绍。然而,既然是一篇序言,就不宜过于单薄,除了要有些深度,还总该有一个能够说得过去的篇幅。所以,我打算从书稿的要点,亦即自以为有些价值的亮点中提纲挈领,精选一二,择要陈述,能起一点导读的作用固然很好,但若能因此而有幸得到方家的指教,则无疑更是一件能让我感到高兴的事情。

让我们先从第三章的叙事主旨,亦即荷马诗论说起。古希腊人爱诗,出于本能。诗的激情奔腾在他们的血液里,融化在他们的生命中。但是,古希腊人又是一个追求均衡的民族,冷静的观察和深入的思考也是他们崇尚的处世态度。诗歌全面反映他们的生活,它的玄妙想象里有他们最初的审美情趣和理论冲动。以为荷马只是一位史诗诗人的观点当然是片面的,但即便承认他在哲学、神学、历史、民俗学、天文、地理、军事、农艺、医术和语言等诸多方面有时代特色的造诣,如果不提他对西方诗学思想之形成所做出的原初贡献,我们对他的认识依然谈不上不留遗憾。经过发掘,我们将会看到,荷马诗论的存在是一个客观事实。荷马诗学是他的诗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熟程度,在一些方面甚至可能超出了一些资深文论家们的想象。诗人是神的后裔,他们的作品,即便诉诸悲情,也给人以回味无穷的美感。诗歌不仅是神赋的,而且还可以是自我教授的(autodidaktos,ατοδδακτοζ),切身的体验和从业的经验使他感受到亲临其境者(或目击者、当事人)的讲述,也应被视为诗歌内容的可靠来源。此外,荷马意识到他在表述主流以外的观点,因此在叙事中讲究策略,使用了技巧。荷马的诗学思想初朴,却不完全是唯心的;事实上,它重视经验,也有实事求是的一面。所以,我们有必要记住的是,当扬弃神赋论时,人们并没有告别荷马,因为他的另一种“说法”会完成解蔽,由暗处走向明处,由幕后走向前台,取代神赋论的魅力,把人们导向崇尚务实、寻觅真知的途径,深入探究史诗故事的真实成因。写作西方文论史是依循惯例,仍然从柏拉图(或生活在公元前五世纪的德谟克利特的些许“片断”)开始,还是将起点至少前移三百年,从人们以往不甚熟悉的荷马诗论开始,读过书稿第三章的细述,相信答案或许已不难寻找。顺便说一句,研究荷马诗论大概还应重视其中大量出现的明喻,因为正是在那里,诗人基本上彻底排除了神赋论的参与,暗示无需神灵点拨,仅凭自己的见识,便可完成明喻情节的制作,讲诵各种听众耳熟能详的“小故事”。

接下来,我们拟谈谈“英雄”的问题。在古希腊人文和宗教传统里,英雄(hērōs,ρωζ;复数hērōes,ρωεζ)是“一个非常古老而又独特的概念”(G.纳吉语)。“英雄”显示被指称者的社会地位。在荷马史诗里,该词有时是“王者”和“首领”的同义词。低吟杜甫的诗句“君王自神武,驾驭必英雄”(《投赠哥舒开府翰》)并由此驰骋想象,或许会使人沉浸于美感与观念的交融之中,体验到东西方文化的相通之处。阿特柔斯之子阿伽门农乃迈锡尼国王,阿开亚联军的统帅,当然是一位英雄。像他一样,墨奈劳斯、阿基琉斯、奥德修斯和狄俄墨得斯等将领(均为王者)也是hērōes。在《伊利亚特》第六卷里,阿开亚英雄阿伽门农剑杀了特洛伊英雄阿德瑞斯托斯。荷马没有说阿德瑞斯托斯是不是一位王者,但从他乘车战斗和家庭的富有程度来看,此人肯定不是一名普通士兵。阿德瑞斯托斯应该是一位将领或首领,是一个有身份和地位的贵族子弟。《伊利亚特》第二卷提到过一位来自阿德瑞斯忒亚的名叫阿德瑞斯托斯的首领,虽然此人不一定就是第六卷里的那位惨死在阿伽门农剑下的英雄。但是,这位死去的阿德瑞斯托斯也完全可以是一位非王者或非首领级的人物,因为在荷马史诗里,英雄不必总是或必然与王者和首领对等。以为英雄只能出身于豪门大户,只能贵为王者或首领,是一种缺少文本支持的误解。人们会很自然地以为英雄史诗讲述的必然只能是高贵者们的壮烈举动,但观点的通行并不能保证它的正确。事实上,在荷马史诗里,“英雄们”也指普通士兵,指对所有的参战人员。有时,“英雄们”就如同“阿开亚人”、“阿耳吉维人”或“达奈人”一样平常。《伊利亚特》以讲述阿基琉斯的愤怒以及由此造成众多英雄的死难开篇。没有理由断定这里的“英雄们”(亦即“英雄们强健的魂魄”)只能指王者或首领级英雄,而必然不能涵盖普通士兵。进入第十五卷后,两军鏖战的激烈程度达到了极致。忒拉蒙之子埃阿斯要求所有在场的阿开亚军勇殊死拼搏,称其为“阿瑞斯的随从们”和“达奈(人的)英雄们”(hērōes)。显然,hērōes在此突破了阶层的约束,其指对主体当为激战中的普通士兵。不知“兵痞”塞耳西忒斯(此人在《伊利亚特》第二卷里受过奥德修斯的毒打)此刻是否也在现场。如果在的话,那么他也应该在“英雄们”(或壮士们)之列,是一位与埃阿斯和其他阿开亚将领同舟共济、并肩作战的hērōs,尽管在实际语境里,士兵们的英雄身份必然是“集体”的,荷马从来不会称某一个普通士兵为hērōs。通过此类称呼,诗人颂扬了普通人在战斗中的积极参与,肯定了他们的作用。荷马的英雄史观突出贵族或首领级英雄们的业绩,但经常也不刻意抹杀士兵群众的奉献,并没有不分场合地制造贵族与平民(或民众)的对立。顺便说一句,荷马从来不用hērōes直接指称作为一个整体的特洛伊人,尽管总的来说,即便用今天的标准来衡量,他的中立立场也不会受到太多的诟病。

至少在某些上下文里,士兵是平民英雄。或许,荷马会赞同赫西俄德的观点,亦即参加特洛伊战争的阿开亚将士们生活在英雄时代,他们是一个英雄的集体,从“理论”上来说,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英雄。然而,与之相关却不应忽略的另一个要点是,荷马并不热衷于推崇单一的英雄主义;在赞美英雄的同时,他也有着强烈的平民意识。他非常清楚王者和首领与民众(dēmos,δμοζ,laos,λαóζ)的区别,他的不当之处,在于未能完全避免用词上的含糊,从而在某些上下文里可能给人们的准确解读造成困难。索阿斯乃统治普琉荣和卡鲁冬的国王,国民们(dēmōi)敬他,就像敬奉神明。诚然,民众有时就是公众,因此含带“人民”的意思,不一定必然“排斥”社会的上层人士。或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特洛伊贵族(也是首领)普鲁达马斯竟在一次集会上不觉跌份地把自己当作一个普通人(dēmon eonta),或者说民众或公众中的一员。不过这样的事例罕见。常态情况下,首领们不会称自己为民众(dēmoi)。依据上一段文字的分析,读者朋友们或许会以为,既然民众是英雄,他们就应该发挥英雄的作用,以英雄的姿态或身份行动。然而,这却不是荷马对问题的全部理解。他经常会让民众或士兵群众以普通人的身份发挥作用,以此彰显他们的存在。在荷马史诗里,民众这层意思经常内涵在诸如“阿开亚人”和“特洛伊人”这样的表示群体的称谓里。一般认为,民众的作用有限,他们无权参与决策,集会上只能通过叫喊表示心声,赞同首领们的决断。但是,不应忽略的是,民众的叫喊可以包含话语,或者说言词,因此可以表达明确的意见。发生在《伊利亚特》第七卷里的一件“小事”,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青年英雄狄俄墨得斯慷慨陈词,拒不接受特洛伊王子帕里斯开出的用于换取阿开亚联军退兵的条件,在场的全体阿开亚军勇(诗人称其为“所有阿开亚人的儿子们”)高声呼喊,表示赞同。见此景状,强有力的阿伽门农对特洛伊信使说话,声称“阿开亚人的话语(muthon Achaiōn,μθον ’Αχαιν)你已亲耳听到,这是他们的回答,也是我所乐意做出的表示”。请注意,阿伽门农不是说狄俄墨得斯的发言,而是说阿开亚人的话语“你已听到”;说到“阿开亚人”时,他用了复数(主格形式当为Achaioi)。士兵群众的muthos在此似乎显得举足轻重。除了塞耳西忒斯的犯上以外(此人的身份至今仍有争议),《伊利亚特》里没有士兵在集会上单独发言,亦即公开站出来说话的见例,这或许部分地与他们所处的场景(即战争状态)有关。和平时期里,平民百姓应该是可以在集会上发言的。在伊萨卡,民众不是因为在集会上踊跃发言,而是因为沉默不语,也就是说没有勇气站出来秉持公道、仗义执言而受到了资深人士门托耳的严厉批评。

英雄史诗也讲述民众的作用,我们需要做的,是重视并恰当评估他们的参与方式。在荷马史诗里,作为一个整体的民众有时也走向前台,但更多的时候(尤其在《奥德赛》里)则是在幕后发挥作用,参与史诗社会道德和价值观的构建,以他们的方式“掌控”着史诗人物的言行。谈论荷马史诗时,西方学者们会愿意强调命运(moira,aisa)对人物行为的制约,却往往忽略了民众其实也能发挥同样的作用。赫克托耳之死既是命运预定的,也是他自己因为羞于听闻民众的议论而不愿退回城里的羞辱意识造成的,尽管即便在那时撤回城里,他也最终难以逃脱必将战死沙场的命运。在荷马看来,命运当然比民众或公众的议论强大。命运参与了史诗情节的构合,民众的作用也一样。民众经常是史诗里的一个“隐形”角色。奥德修斯之子忒勒马科斯说过,他已长大成人,已从别人(allōn)那里听闻有关的讲述(muthon),对求婚人胡作非为的“历史”状况有所了解。“别人”可能指家里的帮仆,也可能指家居以外,亦即左邻右舍的伊萨卡民众。求婚人的首领安提努斯承认,伊萨卡民众(laoi)已不再对他们抱有好感,市民们会使用暴力,把求婚人逐出城邦。求婚人的另一位首领欧鲁马科斯使出浑身解数,却仍然无法将弦线挂上奥德修斯的强弓。尽管如此,他也不愿让奥德修斯一试身手,坦言羞于听闻伊萨卡男人女子的议论——人们会讥嘲求婚人无用,挂弦不成,反倒让一个要饭的浪人(实为奥德修斯)轻松上挂弦线,一箭透穿整行铁斧的洞孔。求婚人也知道人言可畏。民众的讥辱没有真的发生。然而,欧鲁马科斯的描述虽然只是基于假设,却有着经验、文化背景和史诗叙事逻辑的强劲支持。一旦知情,民众真的便会如此评说,讥笑求婚人的无能。民众的参与出现在史诗人物的言行里,他们的目光就像宙斯的眼睛一样,注视着人物的一举一动,他们的话语锋芒于无声处胜有声,实际上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被当成了制衡史诗人物言行的道德准则。

适当强调民众的存在和作用,是因为他们的奉献在以往受到了过度的忽视。我们的意愿当然不在于借“正名”之名,行矫枉过正之实,让民众的光彩有违诗人初衷地盖过史诗里群星灿烂般耀眼的首领级英雄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不是平民史诗,而史诗中闪亮登场的主角一般说来也不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民众。指出并适度肯定了民众的作用以后,我们是否也应该着重谈谈史诗里的首领级人物,亦即那些名传遐迩、家喻户晓的英雄们。毕竟,荷马创编的是英雄史诗。史诗里公众熟悉的英雄很多,谈谁呢?还是阿基琉斯。这是一位很有“说头”的人物。阿基琉斯缺点很多,他的鲁莽、任性、倔傲和火暴脾气容易,事实上也已经给人们留下不好的印象。然而,阿基琉斯也有优点。除了广为人知的英俊、勇敢和无人可敌的战力外,他聪明、善良、敬神、有荣誉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位希腊英雄还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具备优良的智性品格。小人物的作用容易受到忽视。有趣的是,大人物(阿基琉斯乃弗西亚王者,英雄中的豪杰<exochos hērōōn>)的优点有时也会被偏见和认知定势所埋没,同样有待于学者们擦亮眼睛,进行仔细的甄别。阿基琉斯并不需要有人替他平反或翻案,因为在公众的心目中,此人从来不是一个反面角色(《伊利亚特》里几乎没有这样的人物)。但是,知道得多一点总归没有坏处,而知晓这位品格多元的史诗人物的“另一面”,或许还会有助于我们提高对复杂问题的警觉感,尝试用更加犀利和审慎的眼光看待并细致评估史诗里的其他英雄豪杰们,包括阿伽门农、奈斯托耳、奥德修斯、普里阿摩斯、赫克托耳和帕特罗克洛斯的言行与人品。

阿基琉斯自小受过史诗人物所能有幸接受的最好的教育。他曾师从马人里最具智慧的喀戎,精习医术。我们知道,喀戎的学生中另有大名鼎鼎的伊阿宋和阿波罗之子、医圣阿斯克勒庇俄斯。阿基琉斯乃阿开亚联军主将级首领中唯一懂医的英雄。奥德修斯擅讲故事,但阿基琉斯能歌,能像史诗诗人一样高歌klea andrōn(κλα νδρν,人的荣耀,亦即英雄们的业绩)。“歌”的难度应该大于“讲”或“说”。生活在今天的人们不经提醒或许不会马上想到,在阿基琉斯征战特洛伊的年代里,诗歌即为知识,能够标示人的智性和品味。阿基琉斯是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这么说不一定非常贴切,却肯定不是危言耸听。或许是因为受到诗歌的陶冶,阿基琉斯颇有审美情趣(这一点也与奥德修斯相似),没有与良知、同情心和人文精神绝缘。作为不共戴天的仇敌,他和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却能忙中偷闲,于酒足饭饱之后互相凝视,赞慕对方的高贵长相。此外,与他的诗才不无关系的是,这位能征惯战的英雄还是史诗里使用明喻次数最多,因而或许是最善于进行联想的人物。不是说由于亚里士多德说过善用隐语(但隐喻也是一种比喻)是有天分的表现我们就必须高估阿基琉斯的智力,但此人的诗歌和语言才华不是我们可以信口开河,凭空编造的,书稿第十七章所列举的大量事实表明,一位被定性为最“简单”的史诗人物(有西方学者甚至称其为childlike Achilles),其实同时也可能是一位最“复杂”的王者级英才。

在荷马史诗里,阿基琉斯不以足智多谋著称。但是,不以多谋善断见长,并不等于缺少思力。知道如何排兵布阵,谙熟如何攻城拔寨(更不用说耍一点小聪明,比如说像工于心计的奥德修斯所做的那样,诱使别人在寒冷的冬夜里主动让出披盖),不能代替对一些形而上问题的包含玄想的思考,二者所需要的是不同的“智慧”。阿基琉斯会思考,有较强的分析能力,他的某些言论相当精辟,典型地反映了史诗人物的人生观,代表了他们认知命运的最高水平。小亚细亚是希腊智慧的重要来源地之一。正是来自鲁基亚的格劳科斯,在《伊利亚特》第六卷里表述了诗人无疑十分欣赏的人生如同树叶的观点。然而,在与小亚细亚上层人士的话语交锋中,阿基琉斯却从来不处于丢面子的下风。鲁卡昂的命运观不如阿基琉斯的透彻,而他的父亲普里阿摩斯,在阿基琉斯面前也没能显示出老人的智性优势,倒是像个年轻的后生,洗耳恭听对方关于命运的侃侃而谈。此事发生在《伊利亚特》第二十四卷里。在此之前,普里阿摩斯也对自己和家族的命运有过深沉的感叹。但是,与阿基琉斯的精彩概括相比,他的见识流于平庸和就事论事,缺少提炼,没有把问题放到“理论”的高度上来理解。可以想象,如果聆听格劳科斯上述观点(即人生如同树叶)的是阿基琉斯,而不是更年轻的狄俄墨得斯,荷马是否会让阿基琉斯也说上几句,背靠英雄自己“此生短暂”的生存体验,富有诗意而又不失哲理地畅谈一番。看不出诗人有意组织一次阿基琉斯与“东方”人的智力竞赛。不过,假如他真的心存此意的话,我们要说在东西方之间的上述智力和观念较量中是阿基琉斯,而不是经验丰富的奈斯托耳和能说会道的奥德修斯,为阿开亚人总体上勉强保住了不输的面子。

奥德修斯无疑比阿基琉斯更懂得如何为人处世,所知更多。然而,他却不一定,事实上也真的不见得在所有的事情上都比阿基琉斯聪明。阿基琉斯远比他的特洛伊同行,亦即特洛伊人的主将赫克托耳通晓命运,也比己方将领中的任何人,包括多谋善断的奥德修斯灵动,在体察人死后的精魂状态方面略胜一筹。奥德修斯并不确知人死后会变成魂影(或虚影<eidōlon,εδωλον>)。在《奥德赛》第十一卷里,他需要娘亲安提克蕾娅谆谆教导方始知晓灵魂的特性(女人和女神对他的教诲,是我们细读《奥德赛》时应该把握住的一个要点)。相比之下,在《伊利亚特》第二十三卷里,也就是说早在战争结束之前,阿基琉斯即已知道灵魂(psuchē,ψυχ)乃某种形物(ti esti,τι στι),而人的影像虽然保留了死者生前的形貌,却已失去了为人的实质,亦即人的心智(phrenes,φρνεζ)。阿基琉斯言简意赅,用词不多,却提纲挈领,切中肯綮。若就这一点而言,安提克蕾娅的解答尽管更为周全和细致,却似乎有忽略要领之嫌。由此可见,阿基琉斯的来世学知识优于奥德修斯,与安提克蕾娅相比也似乎各有千秋。诗人没有说明阿基琉斯所知的来源,但得益于上文提及的马人喀戎的教授,或许不失为一种合理的推测。英雄阿基琉斯的智慧能在人类认知领域中的一两个要点上超过以足智多谋闻名于世的奥德修斯,这会让许多人感到震惊。中西方相关领域里的学者们均已比较习惯于推崇奥德修斯的智慧以及此人作为前哲学时代的哲学家形象(或者说a philosopher avant la lettre),有人甚至认为阿基琉斯只会冲冲杀杀,因此属于过去的时代,而奥德修斯则富于智慧,勇于探索,因此可以被塑造成为一位新时代的英雄。奥德修斯勇于探索,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后世哲学家的求知品质。然而,阿基琉斯只会鲁莽吗?此人就那样粗糙,那样无可救药地有勇无谋、缺少初朴的哲思能力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们知道,命运和心魂及其状态如何,也是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哲人和悲剧作家们关心的核心命题。阿基琉斯的所知正是在这些方面领先于包括奥德修斯在内的史诗英雄们,学理地与后世知识精英们的探讨形成了不谋而合的对接。此外,上文说过,此人懂医,而医术的科学化也发生在逻格斯大行其道的公元前五世纪。阿基琉斯沉溺于过去(福伊尼克斯显然是有意识地把他的倔傲同比为前辈英雄墨勒阿格罗斯的意气用事;附带说一句,从文学史的角度看问题,作为一种叙事样式,阿基琉斯的“歌”,也比奥德修斯的“说”更为古旧),但也面向未来,如果说这不一定是荷马的本意,却是他所讲述故事中的某些精彩片段带给我们的真切感受。

“序”,又作“绪”,意为“序言”,亦即简要介绍作品内容的文字。《文心雕龙·诠赋》云:“序以建言,首引情本。”刘勰所论关涉赋的写作,其中“序”的含义与今人的理解或许不尽相同。由于采用了以点带面的策略,书稿中大量的信息内容在本自序里实际上并无只言片语的提及。即便是已经谈到的几个要点,也是浅尝辄止,难免顾此失彼,流于浮光掠影。好在凡是点到的内容,书稿的相关章节和注释里均有较为详尽的论述,所引文献资料均尽可能标明出处,以备读者稽考。荷马史诗内容丰富,博大精深,西方学者对它的研究堪称历史悠久,功底深厚,成果汗牛充栋。对此视而不见,无异于坐井观天,掩耳盗铃。令人高兴的是,国内学者近年来知难而上,做出了相当大的努力,成果的学术含金量正在不断提高。本书稿只是涉及荷马学中的若干课题,远没有囊括全部。许多复杂而极富挑战性的问题未作深究,一些重要的领域甚至尚未涉足。我的研究仍在进行之中,希望三五年内能在其他方面有所著述。当然,面对浩瀚的知识海洋,我们都只能是如牛顿所说的在海边的沙滩上拣拾贝壳的小孩子。比之知识的稳定品格和博大胸怀,个人的所知实在算不得什么。能够写书,发表文章,当然很好,争取高质量地完成研究项目,也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但是,书和文章毕竟只是“形式”,而不是“本质”。在文字和它的载体背后应该,也必定会有一种更为厚实,更能耐久的集气质、精神、人文素养和价值评估为一体的观念化“事物”,那是什么?除了书、文章、日常生活、是非评判、政治倾向、道德水准、科技关怀和形而上的叩问,哪里是学者的归宿?尊重学术一般状态下的中性品格,切实把握住它的本己要义,独立思考,深入钻研,公允立论,稳健创新,孜孜不倦地寻觅学术与生活的符合个人秉性同时也不推卸社会责任的契合点——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在我看来,上述指项应该都是原则,其核心要旨关乎之前提及的观念化“事物”和学者的人生“归宿”。有鉴于此,主张完整和全面理解这些原则,就不是一般对从业规范的宣讲。毋宁说,这么做其实是在郑重其事地强调治学的根本,着意于探讨怎样才能把我们的本职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