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家的心事
皇上即宋高宗,但在绍兴十一年的时候,还没有宋高宗这个称呼,高宗是他死后的庙号,带有追认的意思,也是盖棺论定的意思。在绍兴十一年那个时候,无论平民百姓还是文武臣僚,以至宫里的大小老婆和太监侍女都称皇上为“官家”的,这称呼盛行于五代至两宋时期,大约是取“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的意思,也是至高无上的意思。那我们就入乡随俗,也称他“官家”吧。有时为了行文方便,则不妨直呼其名—赵构。
官家这些日子有些纠结,到年底了,宫里宫外都在忙着准备过年。按民间的说法,腊月二十以后的日子不叫日,而叫“夜”,意思大约是平时两天之间有一夜作为过渡,而两个年头之间的这个过渡是要长些的。一进入腊月二十,这一年的暮色就降临了,时间的脚步在夜幕下潜行,鬼神亦肆无忌惮地向人间索取好处,于是开始数“夜”,从二十夜、二十一夜、二十二夜……一直到小年夜、大年夜。现在,随着小年夜的降临,那个让他纠结难解的问题也越发地显得紧迫了。
这段日子他表面上仍然不动声色,大部分时间都在复古殿里抄写《孝经》。经文是抄写在绢素上的,与在纸上写字相比,绢素纹理稍粗,不融墨,容易滞笔,一般人是不敢写的。当年米芾曾在绢素上写过《蜀素帖》,米氏是官家推崇的书坛圣手,他为徽宗皇帝评点宋人书法时说过这样的话:蔡襄勒字,沈辽排字,黄庭坚描字,苏轼画字,至于他自己,则是“刷字”。刷字行笔振迅,势不可遏。他艺高胆大,所以敢于在绢素上弄墨。官家的字原先学黄庭坚,走的是峭快豪放一路,尤其是在收笔的地方往往出锋露芒。哲宗元祐年间,[8]黄庭坚的那一笔捺脚曾风靡一时,称为“元祐脚”,官家对此是认真揣摩过的。正因为如此,绍兴初年,伪齐皇帝刘豫特地挑选擅长黄庭坚书体的人伪造官家的手迹广为散布,进行挑拨离间。这一手很是阴毒,常常弄得官家很尴尬,而且又是防不胜防的。为了对付刘豫的损招,他又改学米芾,几年时间,自觉已入化境。因此,在绢素上抄写《孝经》,也算是对这几年浸淫米字的一次检阅。
《孝经》十八章,他每天抄写一章,从腊月十八日至小年夜,他已经抄了十一章。书法尚韵,韵其实就是一种神采,而笔下的神采是需要你静心守意地去经营的。可在这十一天里,他内心的纠结几乎可以用煎熬来形容,有时写着写着,心绪便散漫了,以致写错了字,废了上好的绢素。
杀,还是不杀?这是一个问题。
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岳飞,是在十月十三日因谋反罪入狱的,可是在直到腊月十八日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案情一直没有多大进展,胡乱拼凑的那些谋反证据,任何人一眼就能看出漏洞。按照这样的证据,岳飞只能勉强判两年流刑。官家便“留章不出”,这显然是对大理寺的工作不满意了。善解人意的秦桧便把原先负责此案的御史中丞何铸撤下来,换上万俟卨,因为此人原先当地方官时被岳飞处分过,由他来接手,审讯的力度是不用怀疑的。可以这样说,在腊月十八日之前,案件还只是停留在有罪与无罪的层面上;自腊月十八日以后,就进入了杀与不杀的阶段。
为什么要杀岳飞呢?说到底,就是宋王朝到了绍兴十一年这个时候,主要矛盾已经不是宋金两国的你死我活,而是朝廷内部皇权和武将的较量。这样的判断也许有点神经过敏,但是在政治问题上,神经过敏总比麻木不仁好。官家是喜欢读史的,晚唐五代的历史还不算很远,随手翻开其中的任何一页都令人触目惊心。就在那五十多个年头里,一代代王朝垮塌,一顶顶皇冠落地,不管是喋血丹墀的逼宫还是表面上温情脉脉的禅让,其背后无不闪现着武人的身影。那是怎样一些强梁霸悍一手遮天的身影啊!长枪指挥政治的格局司空见惯,丘八黄袍加身的活剧一再上演。当然,这中间也包括本朝的太祖皇帝赵匡胤,他是穿着殿前都点检(禁军统帅)的制服走向皇位的。因此,宋王朝一直把守内虚外作为祖宗家法和基本国策,而对武将的猜忌与防范则是“守内”的重中之重;也因此,陈桥兵变的喧闹刚刚消散,杯酒释兵权的宴席就已经排开。宋仁宗算是个比较厚道的皇帝,但是像狄青那样行伍出身脸上带着刺字(当过士兵的标记)的将领,虽曾因军功显赫而位列执政,但朝廷终究还是不放心,不久就贬知陈州。仁宗似乎有点不过意,说了句场面上的话:“狄青是忠臣。”却遭来宰相文彦博的反诘:“太祖不也是周世宗的忠臣吗?”也就是说,这种猜忌既不取决于帝王的仁厚或险狭,也不取决于对象的忠奸贤愚,它只针对一种身份:武将。狄青到任后,朝廷每月两次派内侍前来“抚问”,实际上是监视。不到半年,一代名将就在陈州忧愤而死。太宗皇帝晚年曾对近臣们说过这样的话:
这是他当了几十年皇帝的经验之谈,也是一个帝王魂牵梦萦的心结:虽高高在上,却如履薄冰。其中有阴鸷的目光和翻云覆雨的手腕,也有些许血腥味的。世界上有好些道理看起来一说就懂、一点就通,但要真正把玩于掌股之中却是要有时间作底蕴的,所谓历练就是这个意思。官家已经在皇位上坐了十五年,对祖宗家法的领悟也是一年一年地历练出来的。建炎年间,他初登帝位,被金人追得没头苍蝇似的到处乱跑,自然是希望自己手下的将领越厉害越好,真恨不得他们一个个都是天神下凡,三头六臂,杀遍天下无敌手的。到了绍兴年间,宋金双方开始进入拉锯阶段。拉锯也只是在江淮之间,从来过不了江的。官家能在临安安顿下来了,虽说是偏安,却也是固若金汤的。到了这时候,他打量武将的目光便有些复杂了,特别是在金銮殿里看那些得意洋洋的捷报时,高兴固然高兴,但那是掺进了几分忧虑的。他觉得这仗是不能再打下去了,即使再打几个胜仗,也没有多大意思。对于人家来说,也只是个胜负问题,你又不能真的直捣黄龙去灭了他。既然灭不了他,等他养足了元气,还是要打过来的。这样你来我去,还是个没完没了。打仗是武将的事,时间长了,这些人渐渐坐大,拥兵自重,就不把朝廷放在眼里了,直到有一天祸起萧墙,把历史上那些改朝换代的场面再演绎一番。这样的情节官家想一回就怕一回,也警醒一回。很好!现在总算和金国达成了和议,损失了一点银子和面子,却买了个太平。偃革休兵,边事无忧,这边接着就把三大将—张俊、韩世忠、岳飞—的兵权削夺了,只给他们一个光鲜的虚衔;再接着言官的弹章就上来了,于是岳飞下狱。
为什么是岳飞呢?
我们先来看看其他几位中兴大将:
刘光世,在中兴四将中资格最老,也最窝囊。此人虽是将门之后(他父亲是北宋西军将领刘延庆),且与金人有杀父之仇,但在宋金战场上却畏敌如虎,一触即溃,是有名的逃跑将军。贪生怕死的另一面是贪财好货,绍兴七年他赋闲后,官家赐给他几样宫里的小玩意,此人即“秉烛夜观,几至四更”。这样一个每个毛孔里都渗透着雌性激素和铜臭味的驽下之才,官家虽然不能倚重,却尽管可以放心的。
张俊,不仅是南宋的开国元勋,而且还是岳飞的“伯乐”,当年岳飞曾是他麾下的一名小军官。此人最大的特长是用兵“持重”,其实也就是拥兵自重,一开仗就尽量躲得远远的,事后又吹牛撒谎,贪他人之功以自肥。岳飞私下里说他“暴而寡谋”,这样的评价虽然刻薄,却一点也不过分。战场上寡谋,官场上却很会投机钻营,在对金和议中,张俊一直是跟着官家的思路走的;在建炎三年的“苗刘之变”中,他又有复辟之功。因而在中兴四大将中官位最高,日子也过得最滋润。张家到底有多富?不好说,据传光“没奈何”就有整整一屋子。何为“没奈何”?银子太多了,怕小偷光顾,就铸成一千两一个的大银球,这样小偷即使进屋,也拿这么大的一坨光溜溜的银子没办法,故称“没奈何”。一个武将,不把心思放在练兵打仗上,却成年累月让军士为他当劳工,在官邸内大兴土木,以至民间流传着这样的打油诗:“张家寨里没来由,使他花腿抬石头。二圣犹自救不得,行在盖起太平楼。”[10]“花腿”即“花腿军”,张俊驻军临安,怕士兵逃跑,给每个士兵从臀部到大腿刺上花纹,号称“花腿军”。成语所谓的“花拳绣腿”大约就是从这里来的。打仗没本事,政治上乖巧,又一味贪图享受,这样的将领,官家也无须过多猜忌。
韩世忠,出身贫寒,少时横行乡里,人称“韩泼五”。后起之卒伍,以军功而升迁,应该说还是很能打仗的。他是个粗人,没有多少弯弯绕,与岳飞也比较投契。要说毛病,也是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喜欢沾惹的毛病:好色。他不仅纳妾多人(那个因“击鼓战金山”而名动天下的梁红玉其实只是他的小妾之一),还喜欢吃窝边草,经常污辱部将妻女,一次竟逼使手下的猛将呼延通自杀,这就有点不像话了。一个对自己的声誉不爱惜的人,政治上不可能有多么远大的图谋,更何况韩泼五还曾三度救驾,官家对他也理应有几分感恩心理。
剩下来的就是岳飞了。
岳飞能打仗,这是不用说的,给一顶军事家的桂冠也不为过。有宋一代,基于守内虚外及重文抑武的国策,大师级的文人学士甚多,但称得上军事家的实在寥寥。杨家将、狄青、岳飞都是民间传说中有口皆碑的战神,但若是剔除其中的演义成分,就他们在历史舞台上的真实表演而言,能否成“家”还是可以商榷的。杨业因为是北汉降将,一直位居偏裨,又过早地死于征辽,发挥的空间受到很大限制。至于其家人诸如佘太君、杨六郎、穆桂英等则多系附会,于史无据。狄青诚然是一代名将,但这个“一代”特指庆历至皇祐期间那个边患并不严重的年代,[11]其功业在于抗击西夏元昊的骚扰和平定南方侬智高的叛乱,战争的规模都不算很大。唯有岳飞天纵英才,又生逢其时,在南宋初年那个大动乱的背景下,凭借着宋金战争的宏大舞台,演出了有声有色的战争活剧。从最初的游击战、运动战到后来平原旷野之上的大兵团对决,岳飞展示了一个军事家杰出的胆略和才华,为风雨飘摇的南宋王朝抹上了一道阳刚之色。
平心而论,官家对岳飞曾经是相当器重的,每次岳飞入朝觐见,官家都要单独召见,有时甚至在“寝阁”引对,以示亲密。引对时,除军国大事多有倚重,还问岳飞有没有好马,劝诫他少喝酒,以免误事,并为此说了一个段子,说欧阳修与友人饮酒行令,要求每人作的两句诗必须触犯刑律,而且罪在徒刑以上。一个说:“持刀哄寡妇,下海劫人船。”一个说:“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轮到欧阳修,说出来的却是:“酒黏衫袖重,花压帽檐偏。”众人一听,大惑不解,问为何诗中没有犯罪内容,答曰:“酒喝到这种程度,徒刑以上的罪也能犯下了。”可见欧公虽然喜欢行酒游戏,却反对酗酒。于谈笑之中行训谕之意,这样的君臣似乎有点体己的意思了。但绍兴七年的两件事却宣告了他们之间蜜月的结束。先是因官家出尔反尔,不肯让岳飞合兵北伐,岳飞一气之下闹情绪,自说自话地跑到庐山去为母亲守孝,有“要君”之嫌。到了秋天,岳飞上书建议立官家的养子赵瑗为皇储,又犯了宫闱大忌。官家警觉起来,开始把岳飞摆到了对手的位置上。
作为自己的对手,如果岳飞仅仅不怕死、能打仗,或者偶尔不听招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还不爱钱、不好色。他的那些广泛流传的宣言,例如“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例如“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不仅说明他有着很不一般的抱负,而且他自己又是身体力行的。岳飞及其家人的生活相当简朴,妻子偶尔穿了一件丝质衣服,岳飞还一定要她换成低档麻布的。他平时的饭菜,大多只是一盘煎猪肉和几样面食,基本上没有两样肉菜。南宋初年因战事频仍,在俸禄上优渥武将。岳飞身为军界高官,建节两镇,料钱(工资)和公用钱(各种补贴和招待费)自然相当可观,他的钱都用到哪里去了呢?答曰:化私为公,补贴军用,拿去购置军服器械和粮米了。至于那个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喜欢沾惹的毛病,岳飞也兴趣不大。驻守川陕的大将吴玠是抗金名将,也是个好色之徒,此人最后就是由于服用金石壮阳,咯血而死。他听说岳飞始终一夫一妻,且军中别无姬妾歌女,特地给他送来一名漂亮的川妹子,还置办了许多金玉珠宝作为妆奁。那时候,士大夫之间以美女作为礼物不仅很正常,而且是一件很风雅的事,甚至连自己宠爱的小妾也是可以送人的。但岳飞偏偏不解风情,他只与那位美女隔着屏风说了几句话,大体意思是在他家不可能享福,要吃苦的,最后表示“抱歉”。屏风后面的川妹子在心里嘀咕着:抱歉?那你就“抱”一下,或许能消除“歉”意呢。但岳飞哪里肯?当即派人把她又送回去了。
岳飞太干净了。
最干净的最危险!
这样的结论似乎有点诡异,却偏偏是颠扑不破的。古往今来,似乎从来只有饥民造反而未见贪官造反,因为从根本上说,贪官是一群寄生在皇权肌体上的软体动物,一群肠肥脑满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当然不想破坏现有的秩序和游戏规则,也不会忧国忧民持不同政见。他们虽然品行不端,蝇营狗苟,却总觉得自己在不断地得到,利润可观,一切都很滋润。即使原先有一点志向和抱负,也会因手头已经攫取的利益而患得患失。一个把利益看得太重的人是不敢承担风险的,他们没有那么大的胆量和气魄,他们的大脑已经萎缩到只够算计好处和倾轧同僚,而不能思考宏大一点的命题。作为寄生物种,他们一般不具有独立性,只具备依附功能。他们寄生于主子无所不能的权威中,有时甚至寄生于主子的痛苦中谋取利益,但那只是一种小小的狡猾,并不可怕。他们想得最多的是既得利益的保值增值,而不是推倒赌局,重新洗牌。唯其如此,他们即使不那么可爱,也是可以放心的。他们虽然随时可以翻脸不认人,却即使在睡梦中也绝对要向权势点头哈腰。这样当然很好!因为在官家看来,他们汲汲以求的那点利益就捏在自己的手指缝里,自己完全可以予取予求,收放自如。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是自己豢养的,至少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而那些看起来很干净的正人君子就不那么简单了,王莽在篡位前不也自奉俭朴吗?他穿着粗布衣服招摇宫廷,看到读书人就打躬作揖,极尽谦恭。中原大灾,他一次就献出三十顷地和一百万钱,完全够得上“感动中国”或“道德楷模”了。晚唐大将朱温曾被唐僖宗李儇赐名“全忠”,在皇上逃难时,他曾“自为天子执辔,且泣且行,行十余里”。这样的表演一般人是做不出来的。但后来正是这个叫“全忠”的人要了李唐王朝的命。白乐天诗云:“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可见人心诡秘,真伪难测,那些表面上的清廉自好、忠君爱国之类都是靠不住的,在一个万方多难的乱世,这些反倒成了野心家们最廉价的招牌。像岳飞那样身居高位,却过着有如苦行僧似的日子,看起来正大堂皇,无懈可击,一丝不苟得哪怕一丝不挂也找不出一丝缺点。那他究竟图什么呢?人生在世,谁不好金帛之富、声色之娱?他偏偏不好,那就反常了。反常就说明他有着更高的政治图谋。要知道,雄心与野心只有一纸之隔,一捅就可以破的。也许今天是雄心,明天有了气候就演变成了野心;也可能原本就是野心,只不过用光鲜华丽的外衣遮掩着罢了。
岳飞怨不着别人,他的掘墓人恰恰是他自己。
杀,还是不杀,现在已经不是问题了。自古君疑臣则诛,臣疑君则反,岳飞既已下狱,君臣疑隙已生,那就断然没有再让他活着出去的道理。
这是一颗中兴诸将中最年轻的头颅,可惜了。
杀心既起,那就事不宜迟,因为翌日就是立春,立春是不能杀人的,不仅这一天不能杀人,以后的整个春夏季节都不能杀人,这是历朝历代的规矩,所以才有“秋后问斩”的说法。当然像岳飞这种谋反大逆罪除外,可以特事特办,从重、从严、从快的。但即便如此,过了今天就是除夕,过了除夕就是绍兴十二年的新年。绍兴十二年将是本朝中兴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大事多、喜事多、敏感事也多,一开年就杀人,终究不好。
主意已定,官家提笔下旨:
在大理寺的奏状上,岳飞、张宪判的是死刑,而岳云判的是流刑。依照大宋刑法,应“以官当徒”,也就是以行政处分抵消刑责,所以实际上岳云是用不着服刑的,只要革除官职,再象征性地“罚铜二十斤入官”即可(按当时的比价,二十斤铜大致相当于铜钱五贯,白银二两多一点),这样的判决显然不称圣意。既然已经开了杀戒,那么多杀一个少杀一个就无所谓了;既然多杀一个无所谓,那么岳云就非杀不可,因为他不仅是岳飞的长子,而且素称勇武,上了战场就不要命。一个上了战场就不要命的岳飞的长子,无论如何得先要了他的命。
想到这一层,他又提笔加上几句:
搁下笔,他又前后看了一遍,觉得很满意,特别是那几笔捺脚,显见得有黄山谷“元祐脚”的风骨,却又出神入化,随意所适。不少书家学习前人笔法只知依样画葫芦,有如婢女模仿夫人的做派,总是没有大户人家的气质和风度,那是很可鄙薄的。
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