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前言
要说我第一次长时间邂逅浪漫主义,得回到我还在哥伦比亚大学读研究生的日子。我们那个未来政治学者(当时我们系有点浮夸的旧式名字叫作“公共法与政府”)的小团体成员虽然都很聪明且前途无量,却几乎都对人类进步的可能性抱有一种病态的悲观态度。当时我们都承担着普及课程的教学任务,有的在美国政府里讲授一些基本课程,更有甚者,在哥大的一个著名专业讲授所有新生都必修的“当代文明导论”。这门课程是受训于哥大的教育者所引以为豪的通识教育的核心,是为足够幸运被录取进入哥大享受四年智力盛宴的学生而准备的。在这场盛宴中,浪漫主义将出其不意地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严格说来,“当代文明导论”是一门历史主义风格的课程[我们喜欢以一种感染人的关联将其称为“从柏拉图(Plato)到北约(NATO)”],随着它以有力的步伐横跨各个世纪,我们尽量不怠慢那些让我们今天是其所是的主要时期——古希腊、古罗马、基督教中世纪、文艺复兴等等。我们知道对鲜活历史的描述存在着修正的可能,我们也知道任何被接受的解释都并不是神圣的——这也是这门课程指导思想中所珍视的要素。事实上,我们都太有历史主义的头脑了,所以在每周的午餐会上,成为我们惯例的正是主要被设计来攻击课堂内容确定性的怀疑主义。在那些午餐会上,围绕着从18世纪初至19世纪中期一个半世纪的讨论是其中最具争议的一部分。我们可能都同意,不论专长于哪个方向,任何学者都绕不开大致涵盖了整个18世纪的强力革新的启蒙运动,这场运动后面紧跟着的就是被称为浪漫主义反应的著名的激烈文化爆发。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只有当后者被确切地理解为对前者的回应时,这两场相继发生的智力思潮才是可以被充分理解的。当时我们相信,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对称,这种对称让老师和学生都减轻了理解的工作。
因为理解变得简单化,所以包括我在内的心存疑问的参与者便有了很多想法。作用与反作用的笼统观念显然太过简单了,甚至可说是机械化的。我们发现,有一些浪漫派(Romantics)并不知道自己属于这种大规模的反应行为。而有一些启蒙主义哲人和浪漫派里最富浪漫色彩的人一样,对激情本身充满了激情,对想象也有很高的赞美。更重要的是,一股脑儿将众多观点统称为浪漫主义的做法似乎有些过分:如果说存在着德国浪漫派和法国浪漫派的话,它们并非始于同样的原始冲动,也不曾在他们的文学与艺术中发展出同样的文化表达。我们中的一些人不禁猜想,如果说浪漫主义被那些伟大的简化者剥夺了其最终和必要的多样性,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理性地认为,思考浪漫主义的唯一恰当方式是将它考虑为复数?
虽然我们的辩论充满活力,但它并没有带来“当代文明导论”课程的大规模修订。不过,随着我的学术兴趣日益集中在启蒙运动的那几十年中,我发现哪怕任何年龄、性别和来历的浪漫派都基本上接受彼此的前提,他们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特有的思考方式和表达方式。只有个体性和集合性兼备的解释,才能够恰当地阐发这些被我们天真地扔进以“浪漫主义”为标签的篮子中的各种各样的观念。也许最好是把那些年里的代表性人物看作家庭成员,他们拥有基本的共同价值观,同时也各有其独自的特质。如果你可以将18世纪的启蒙哲人视为一个家族,那么你也就可以将浪漫主义时代的小说家、画家和批评家视为一个家族,他们或许会争吵,但在本质上表现出某种明确无误的共同特征。
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我投身于对启蒙哲人思想方面的集中学习和写作(主要成果《启蒙时代》的上、下卷分别出版于1966年和1969年),我对整体的尊重和对个体的尊重一样迫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不断有机会就浪漫主义时代发表评论(虽不曾专题评论)。启蒙运动在18世纪末渐渐式微;随后在70年代和80年代,我开始研究中产阶级文化史,这个时代主要始于维多利亚女王登上王位的1837年,正好与我认定的现代主义的诞生时期完全一致。[1]浪漫主义要么成了我研究工作的前言,要么成了其后记。在眼下这本书中,我终于让这个主题成为我关注的中心。
不论浪漫主义长久以来是多么边缘化,我还是能意识到它具有争议性的本质。卢梭在浪漫主义创立之初饱受争议的地位,拜伦勋爵这样的浪漫派先锋竟然出人意表地拒斥自己在浪漫主义运动中发挥的作用;那些在政治信仰上明显是进步甚至激进的浪漫派,竟拒绝承认浪漫主义的观念是对启蒙运动必要的敌对反应——所有这些对立的思潮使得试图定义浪漫主义的努力变得不可能实现(如果不是不可想象的话)。这一主题上迅速增加的二手文献并没有让其捍卫者感到宽慰;相反,随着学者立场的固化,不同阐释者之间的冲突变得更加让人痛苦。由于关于浪漫主义本质的结论仍然悬而未决,它究竟以何种方式具有重要性的这个问题——本书的主题——也就仍然是一个具有不确定性的问题。
在这场学术争论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读本是一篇演讲稿,那是亚瑟·O.洛夫乔伊在1923年12月举办的现代语言协会年度会议的晚宴上向协会成员发表的演讲。这篇演讲的标题相当谦逊,名叫“对浪漫主义的甄别”。不过第二年,洛夫乔伊的这篇文字就出现在协会的官方杂志上,由此获得了某种不朽的名声。洛夫乔伊的声誉本来是无懈可击的,这位哲学家和观念史家之前已经因为有关早期浪漫派(如席勒)的文章而获得了良好的名声。然而他的这篇演讲虽不失礼貌也不乏幽默,却带来了毁灭性的后果。
洛夫乔伊通过旁征博引,贯穿了那一时期的文献,他似乎把所有寻求浪漫主义统一定义的努力都视作注定的失败。他探究了三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浪漫主义会有一个特有的定义,但是其中任何一个都与另外两个直接矛盾。他发现了一些好玩的表达(“对克尔教授而言,浪漫主义是‘仙女的写作方式’”),并机智地列举了过去种种关于浪漫主义起源的相互矛盾的说法。有人可能从拉塞尔先生或别人那里了解到,卢梭是浪漫主义之父;从罗素和桑塔亚纳那里了解到,伊曼努尔·康德作为浪漫主义先驱理应享受荣耀;从塞耶尔先生那里了解到,浪漫主义的祖父母是费内隆和盖恩夫;从白璧德教授那里了解到,最早有记录的浪漫主义始祖是弗朗西斯·培根;从高斯先生那里了解到,它源自约瑟夫·沃顿牧师的胸襟;从晚期的克尔教授那里了解到,它源起于17世纪,或从早期的克尔教授那里了解到,它源自一部叫作《阿卡迪亚或大居鲁士》的作品;从蒙特朗西先生那里了解到,它诞生于18世纪,源自贯穿整个英—法甚至英—诺曼底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热望;从格里尔森教授那里了解到,圣保罗“闯入希腊宗教思想与希腊散文”是“浪漫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例子,虽然“第一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者”乃是柏拉图;从查尔斯·韦布利先生那里了解到,《奥德赛》在“结构与本质”上都是浪漫主义的,浪漫主义“诞生于伊甸园”,而“最初的浪漫主义者是那条蛇”。[2]
这份有趣而不怀好意的名单因相关而可疑的奇闻轶事而显得更为刺眼,洛夫乔伊将它作为证据,来证明“浪漫主义”是一种多么臃肿不堪的集合名词,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完全抛弃它。不过他也挺了解他的听众,不可能指望在场的每个人以及他的文学史同行会接受如此激进的提议,因此他向大家提供了一个更加温和的方案——将“浪漫主义”变成复数,这样一来它虽然不够优雅,但是比原先按照传统接受下来的术语还是要实用得多。他这样总结道:“文学史学者的研究任务正是了解文学思想的起源、变迁与思想综合体多种多样且常常是戏剧性的相互作用。”[3]
不用说,洛夫乔伊的两个建议都完全没有得到采纳。但是,当我在讨论仍然被称为“浪漫主义”的这个词的含义时,我发现第二个建议是最有用的。以下篇章会说明为什么我选择了洛夫乔伊的第二个建议。
注释
[1]Peter Gay,The Bourgeois Experience:Victoria to Freud,5 vols.(New York:vols.1—2,Oxford University Press;vols.3—5,W.W.Norton,1984—1998).
[2]Arthur O.Lovejoy,“On the Discrimination of Romanticisms”(1924),in Essays in the History of Ideas(Baltimore,1948),229.
[3]Ibid.,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