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生死契约(金银花-02)
【甲方】:再就业补习班
【乙方】:若虚村
【丙方】:天才大作家——三辩(笔名)
在人生的舞台上,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名演员,演绎着各自的角色。而在这个舞台上,有一份特殊的契约,它关乎着我们的生命,那就是生死契约。
它是一份承诺,一份责任,一份担当。我们用生命订立这个契约,承诺珍惜每一刻,承担每一次的得与失,无论前方是高山还是低谷。这份契约不仅关乎我们自己,还关乎我们身边的人,他们期待着我们能活出最真实的自己,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它告诉我们,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它,用我们的行动去诠释它的意义。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坚守这份契约,让生命之花在我们的手中绽放出最美丽的光彩。
让我们共同携手,坚守生死契约,用我们的勇气和智慧,去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因为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我们如何去珍惜、去奉献、去成长。
【三方简介】
若虚村:全能型保障平台。
再就业补习班:若虚村之直属机构,事务执行方。
天才大作家:笔名三辩,男,28岁,身体健康,完全行为能力人,无精神病史,家族无遗传病史,无感染恶性传染病史。
【合作事项】
乙方授权,丙方承诺,甲方执行,运营丙方部分人生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能方向、学习目标、考核标准、职业强度、工作形式及地点、寿命区间、仙逝方式等。
丙方人生事项构成部分最终解释权归若虚村和再就业补习班共同所有。
【合作期限】
契约生效日——丙方逝世日。
【合作方式】
①甲乙丙三方共同协作,三年内促成丙方三辩满足天才大作家的硬性标准,三辩不定时参加天赋测试,若天赋测试在三年内合格,从合格日起,若虚村和再就业补习班承诺维护三辩写作技能终身在线。契约生效日起,再就业补习班每年对三辩考核一次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励方案,三辩只可选择其中任意一项奖励,同时三辩承诺从契约生效日起,每年提供作品量(纸质)不少于100万字,每月提供作品量(纸质)不少于7万字。
②甲乙丙三方共同努力后,三辩在三年内未通过天赋测试,选择方式一:三年天赋测试期限届满,终身冠以三辩“天才大作家”的称谓直面公众,再就业补习班将其每部作品运作为顶级畅销书,以保证三辩的创收能力,此种方式下,三辩承诺每年提供作品量(纸质、电子版均可)由不少于100万字提升至200万字,每月提供作品量(纸质、电子版均可)由不少于7万字提升至15万字,同时取消年度考核及奖励,前三年的奖励不再收回;选择方式二:三年期届满,终身冠以三辩“天才大作家”的称谓收编于再就业补习班,由再就业补习班赡养及全面安排工作,三辩无条件服从。
③甲乙丙三方无需努力,三辩放弃天赋测试,从契约生效日起,终身冠以三辩“天才大作家”的称谓收编于再就业补习班,由再就业补习班赡养及全面安排工作,三辩无条件服从。
【三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若虚村:免费为甲方、丙方提供相关用具及各种特殊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各种特殊支持包括并不限于:在需要的情况下,提供①住所;②食物;③借款;④医疗;⑤救援;⑥商务运作;⑦解决个人麻烦;⑧临终关照及安葬事宜;⑨丙方提出的各类合理要求等。
甲方再就业补习班:主动引导、指导丙方,积极响应丙方的一切诉求,并在若虚村的授权范围内独立执行相关事务,但行为后果最终承担方及解释权归若虚村。
丙方天才大作家——三辩:选定合作方式后,在对甲方的引导方式、指导方案无异议的前提下,丙方无条件执行,若丙方存疑,由甲、丙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后丙方无条件执行。
【利益分配方式】
合作方式①、②之选择方式一:契约生效第一年与三辩作品相关利润全额归三辩所有,再就业补习班参与利润分成比例为0%,契约生效第二、三年与三辩作品相关利润,原则上再就业补习班参与利润分成比例为50%,但可酌情返还三辩部分或全部利润,从契约生效第四年至契约期结束,再就业补习班参与利润分成比例为50%不得变更。若虚村至始至终无权参与相关利润分成。
合作方式②之选择方式二、③:完成任务后,根据三辩工作产生的利润贡献由再就业补习班给予5%的提成。
【重要提示】
①此契约一旦生效不可撤销。
②乙方若虚村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心理辅导或心理疏通以及造成心理不适的相关善后事宜,甲方、丙方需自行评估各自的心理承受能力,挑战底线带来的不良后果均由各方承担,若虚村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③丙方三辩选择合作方式规则,若选择【合作方式】①需同时拟定条件不满足时②之选项,若达成【合作方式】①之条件,预先拟定②之备选项失效;若选择【合作方式】②之选择方式一,三年天赋测试期限届满,甲方和乙方不再为丙方提供日常学习助力之外的加强型助力。一旦选定合作方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作方式。
④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后契约即刻生效,若三方任何一方未完成签字于契约签署日0:00自动生效,请各方务必保存好各自的契约备查,此契约遗失不补但不影响其效用。
⑤契约自动生效后,默认丙方对合作方式的选择顺序为,【合作方式】①备选②之选择方式二。
契约签署日:某年某月某日
契约签署人1:再就业补习班(已签字)
契约签署人2:若虚村(已签字)
契约签署人3: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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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嘛?真有能耐,连我早已忘记的幼时唯一绰号都调查到了,1957-12-31丁酉年壬子月丁丑日周二,我的尸体安息在卡片女郎和老太婆脚下恰巧被当事人撞破大概也算得上威胁之一。
白纸黑字,三份合同只剩三辩未留名,恐怕由不得他,恐怕不签也得签,恐怕天才大作家的名头注定要成为三辩的终身羞辱,恐怕主动签比被动生效略胜一筹。
直觉,【合作方式】②之选择方式二和③决计碰不得。
某年某月某日,掐指一算,仅余五日。
记忆中的马尔克斯,你倒是来一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