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中世纪领主是什么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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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商队和骑士

一只商队停留在山谷口前,一条蜿蜒的河流围绕着高山进入山谷。

两边是陡峭的山丘,山上满是几人怀抱大小的树木,一股微风从山谷里吹来,让众人只感觉一阵凉飕飕的。

“就地扎营,休息两个小时,吃完饭后就出发,我们必须在傍晚前到达。”约翰逊作为商队的头领,站在马车上眯着眼睛注视远方。

枯黄的杂草,到处纷飞的昆虫,还有站在树干上懒洋洋的小鸟。

满眼都是荒凉。

这糟糕透了,这糟糕透了!

约翰逊有点后悔了,当初不应该答应得那么爽快。

巴巴托斯是家族里的骄傲,从一介平民成为伯爵大人的管家,还被册封为共同贵族,这让整个家族都感到荣耀,在村子里横行霸道的领主也要笑嘻嘻的称谓自己。

但当初大哥让自己组建一个商队,需要自己为一名领主效力的时候,就为什么要那么兴奋呢?

哪怕稍微问一句,那个贵族是谁,也不至于落到这种地步。

人人都知道威廉男爵被伯爵驱逐,其后更是有那些伤亡者贵族虎视眈眈。

不说自己这一家能不能在山谷里讨到点什么好处,就是那一群充满恶意的贵族,就让他心惊胆战,一路上都不敢打出旗号表明商队的目的。

现在很后悔。

我真傻,真的。

破烂的马路都快把自己屁股骨头给颠簸断了,一个山谷庄园能有什么贸易的价值?

在他经商十几年的经验来看,无非就是一些质量不高的麦子、兽皮,最多有几件像模像样的羊毛衣。

想要酿造啤酒贩卖?这来回的路费都亏死他们,这样的领地需要一个十几人的商队?征召一群农奴就足够运输的了。

建立商队,恐怕连商队每日的维护费都凑不齐。

约翰逊有时候甚至怀疑大哥是不是看上自己在庄园里那几块地,但身为伯爵管家的他缺那一亩半分地吗?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

商队很快扎下营地,一丛丛篝火升起炊烟,白色帐篷稍微遮挡了太阳,偷得半点清凉。

从马车后走来一名满脸络腮胡,但双眼清亮的青年:“为什么您要答应巴巴托斯大伯,父亲,听说山谷庄园十分贫穷,就连一个像样的酒馆都没有。”

开口就是抱怨。

“不要抱怨,孩子,主会赐福于勤奋的人。”约翰逊换了个脸色,温和的教导,但内心却把大哥骂了个遍。

儿子深吸一口气,眼里满是对未来的迷茫,“我不是抱怨,父亲,我只是不想死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

“来的时候我都打听了,霍罗伊骑士是个贪婪的家伙,据说每年都能从里面捞到好几百金磅。”儿子回忆自己的见闻,越想越感觉前路渺茫,“恐怕里面都是一些面黄肌肉、麻木不堪的农奴。”

威廉男爵才是来了两个月多,能有什么改变?面对一个被压榨干净的庄园,哪怕国王也是满脸嫌弃。

更何况威廉男爵是个不会经营领地的贵族,拉泰大多数贵族都明白这一点,自己可不想一辈子困死在这落后贫穷的地方。

约翰逊微微点头,算是认同吧,但他不想深究这个话题。

“后面那帮骑士怎么样!”

“一个强盗带着四个莽夫。”儿子总结,嘴角露出讥笑,“堡塔龙家的支脉,一个即将领地破产的小贵族,却成天端着堡塔龙的名号得意洋洋。”

“看看他们的作为,在之前修道院里,修女好心好意招待我们,他们却凌辱修女,还抢走了里面的金器具。”

“主会惩罚他们的,阿门。”虔诚而充满伤心的祈祷。

“停下吧,孩子,好歹他们也帮我们解决了一波劫匪,这瓶药拿过去,他们有一个人受伤了。”约翰逊拍拍孩子的脑袋,把药递过去。

至于那件事情哪有那么简单。

“不要和他们起争执,快去快回。”

叮嘱儿子几句,约翰逊便仔细打量起营地来。

这些人都是这些天临时拼凑的,都有长途经商贸易的经验,但也因此大都是桀骜不驯的家伙。

有的喝酒醉醺醺,有的在半路上招了一个妓女,到现在都没放人家走,看面色都快萎靡了。

好在整个营地没有什么大纰漏,心里不由松了口气。

骑在马上,约翰的儿子满脸不情愿,好在不用和这些骑士扎堆,心里也轻松一些。

没多远,好几座白色营帐的骑士营地就出现在眼前。

上面还有贵族的纹章,颜色鲜艳,比前边商队的要亮眼许多,心里不由羡慕想。

什么时候自己家也能高高举着纹章旗帜,行走经商,但一想到自己的身份又是黯然。

除了伯爵把大伯从平民提拔为宫廷贵族之外,也仅仅听过几例平民变为贵族的传说,那也是用各种非常规手段。

他们这种经商家族,恐怕一辈子也不会有成为贵族的那一天,毕竟哪个贵族老爷会高看商人一眼?

“嘿!约翰逊的儿子,小白脸过来干什么?”一声厚重的声音传过来,但落在耳朵里却充满了调戏。

浑身恶汗。

一名骑士有两三名侍从,此时卸了甲,里面也穿着上好的羊毛衬衫,腰带有黄金纽扣,身材魁梧,好几柄价值不菲的骑士长剑倚靠在马车轮子上。

“尊敬的骑士大人,这是我父亲特意送来的创伤药,感谢之前的出手。”

“瞧瞧这小子,细皮嫩肉的,啧啧啧~”大手飞来,一把抢过创伤药,满脸胡子的骑士目光闪烁。

叉着腰,撇嘴:“听说你们马队上拉着一些好酒,去拿几瓶过来。”

想到之前闻到的酒味,骑士就是满嘴馋,真是一群肥羊啊,几十便士的葡萄酒说买就买,十辆马车一路上叮叮当当。

这比酒馆侍女摇晃的大宝贝还要诱人。

约翰逊的儿子面色微变,满脸难言,露出一丝赔笑:“这是雇主的物资,是不能碰的,尊敬的骑士大人。”

骑士微微眯起眼睛,年轻人见了顿时变得慌张,“几瓶酒都舍不得,你让我们很难办,孩子,万一下次强盗冲得太快我们来不及赶到,你说怎么办?”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年轻人缺乏的阅历顿时就没了作用,不知道怎么搭话。

好在此时从河边走来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茂密的金色长发被河水浸湿,一双橄榄色的眼睛明亮有神,比自己还要高一个头。

“好了,堂兄,这是美丽的菈斯维妮夫人委托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应该忠诚的完成它,不让它受一丁点伤害。”

金发骑士温和一笑,年轻人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连忙弯腰行礼离去。

“尼昂你这个蠢货!”被反驳的骑士满脸怒容,“你不能在外人面前不给我面子,我是你的堂兄!该死的。”

尼昂面色仍旧平和,摇头自语:“美丽的菈斯维妮夫人,要是知道了我的行为,肯定会为我献上骑士的花环,等着吧,堂兄,回去后你会羡慕死我的。”

看着回到营地的堂弟,骑士咬牙切齿又无可奈何,“这个蠢货,伯爵夫人是你一个破产骑士能够染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