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规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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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闻规律的特征

新闻规律,作为规律系统中的一类,自然具备前述一般规律具有的客观性、稳定性、具体性、历史性特征,同样具备作为社会规律或主体活动规律的主体性特征,但在这些一般特征的基础上,它还具有一些根源于新闻活动自身活动内容、活动方式特殊性的个性特征[1]或细化特征。只有比较好地认识这些相对个性化的特征,才能对新闻规律形成进一步的清晰认知。本节的核心任务,就是要分析新闻规律主要个性特征的构成。

(一)系统性的主体交流规律

如前所述,看上去简单的以交流新闻信息为核心的新闻活动,客观上却相当复杂。在新闻信息交流活动中,实际上还包含着主体间的精神交往与交流关系、文化交往与交流关系;而且,新闻活动还是具有多元社会功能的信息活动,它与社会整体以及其他社会领域具有复杂多样的关系。这就是说,新闻活动本身就是庞大的系统性活动,是弥漫性、渗透性很强的活动。如此活动特点,从根源上决定了新闻规律必然是由诸多具体规律构成的有机规律系统,并不是一条或几条简单的规律。但需要说明的是,我这里只是指出新闻规律具有系统性,重点分析的是系统性的根源或根据,并不分析这个规律系统具体由哪些规律类别构成,这样的分析、阐释任务我将在第三章“新闻规律的系统构成”中专门进行。

说新闻规律是系统性规律,主要是说新闻规律是个整体的有机系统,这个整体或系统是由一系列具体规律按照一定关系组成的,即具体规律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新闻规律的系统性,根源于新闻活动自身的系统性,根源于新闻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关系的系统性。对新闻规律系统性的根源,具体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新闻活动是人类的普遍活动。新闻活动既是贯穿于人类整个历史过程的活动,也是人人都必然参与的活动。新闻活动的客观普遍性,从根本上决定了新闻规律的系统性。新闻活动的历史普遍性,蕴含着总是令人神往的问题,即人类新闻活动演进变化的规律是什么,也即不同历史时代、不同历史时期之间的新闻活动有无内在的关系,如果有又是什么;新闻活动的现实普遍性,同样蕴含着令人好奇着迷的问题,在同一历史时代、同一历史时期中,不同新闻活动方式之间有无内在的稳定关系,如果有又是什么。

对所有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从不同视野、不同角度、不同要素出发去探索。这些虽然不是此处的任务,但已足以说明探索新闻规律是个系统性的工程,必须从整个新闻活动系统出发。

第二,新闻活动不是孤立的社会活动,更不是简单纯粹的信息交流活动,而是弥漫性、渗透性很强的社会活动。新闻活动发生、运行于社会环境之中,贯穿在所有的社会活动领域,渗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休闲之中,也就是说,新闻活动与其他所有的社会活动领域都有自然而然的紧密联系。并且,随着现代社会的整体发展,特别是现代传播技术的日新月异,人们看到,整个人类社会的媒介化进程不断加快,新闻对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日常生活世界的弥漫性、渗透性作用与影响在同步加强、迅猛扩展,新闻与社会的关系越来越成为重要的社会关系。

具体来说,新闻活动的弥漫性、渗透性或者说与社会联系的紧密性,意味着探寻新闻与社会整体的内在关系、新闻与其他社会领域的内在关系,也就是规律性关系,成为新闻规律研究的重要任务。只有从社会系统与新闻系统整体的关系出发,从人类生活的整体系统与新闻系统的关系出发,才有可能发现、认识和把握到真实而系统的新闻规律。那种仅仅针对新闻系统的孤立研究也许能够发现一些新闻活动的特殊规律,但很难探索到新闻活动在社会系统中呈现的真实面目和复杂关系。

第三,新闻活动不是某类、某个主体的孤立活动,而是发生在所有社会主体之间互动过程中的活动。不管什么样的新闻活动,都是社会主体的活动;新闻活动中的各种关系本质上都会体现为不同主体间的关系。比如,仅以新闻内部系统而言,并仅从传播主体视野出发,就存在着传播主体与新闻源主体、报道对象主体、收受主体的诸多关系;如果加上与传播环境的关系,又存在着传播主体与控制主体、与各种各样可能的影响主体之间的关系。当然,所有不同类型主体内部也存在着各种可能的关系。显然,这样的内外关系是丰富而复杂的关系系统,不同类型主体间的内在关系以及同一类型主体的内部关系,都可以构成相应关系维度的具体规律。

事实上,新闻规律所反映的乃是不同社会主体通过新闻活动方式所生成的内在关系。这样的关系既有历史的呈现方式,也有现实共时的呈现方式。当人类新闻活动演变到“后新闻业时代”开启的状态,人们最感迷惑的可能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中新闻活动主体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样的关系会有怎样的历史演变趋势。而面对这样一些问题,只有通过对对象系统各种内在关系的系统探索,才有可能做出一定的回答。

第四,在现代意义上看,新闻业已经成为相对独立的业态领域,新闻职业也已成为社会分工意义上的一种职业;也就是说,职业新闻活动是制度化、机构化或组织化的新闻活动,职业新闻人员已经成为社会分工系统中的独立职业。尽管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新闻业可能有着不同的表现方式和发展水平,但都有作为现代新闻业的一些基本运行习惯、规则和机制,其新闻活动都是成体系、成系统、有规则、有秩序的。

如此业态化(事业化、产业化)的新闻活动,职业化、专业化的新闻活动,自从现代社会产生以来,在现代化的历史过程中,逐步成为人类主导性的新闻活动方式。事实上,新闻业作为信息业、文化业的一部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重要的一种业态(事业、产业)。新闻业相对自成系统,拥有自身相对独立的运行方式和规则,即拥有自身作为事业、产业的演变发展规律,拥有自身以新闻生产、传播为主的规律。如此等等足以说明,即使仅从新闻业态出发,新闻规律也具有自身的系统性。其实,传统新闻理论在研究新闻规律时,主要关注的就是以新闻业态为对象的新闻活动——职业新闻活动,探讨的新闻规律也主要是新闻业的演进变化规律和职业新闻生产传播规律。

第五,从人类新闻活动发展的最新表现看,“职业新闻”与“非职业新闻”的关系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具有整体性社会影响的关系,已经和正在改变着人类新闻活动方式的整体结构,实际上也在改变着人类日常生产、生活中的信息秩序、新闻秩序。因而,职业新闻与非职业新闻的关系到底会如何演变,对人类社会的整体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而这样的关系同样具有系统性,不是某种单一的关系,它已经关涉到整体的新闻活动结构的革命性变化。在如此变革的背后,不仅拥有以传播技术为主的各种技术的支持,也有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构成的宏大背景。

人们已经看到,与传统新闻业时代相比,尽管一些传统的“新闻关系”依然具有稳定的一面[2],但更突出的是,整体的新闻环境变了,人们不难发现,媒介生态结构变了,大众化传播主体结构变了,新闻生产传播的方式变了,新闻传收的关系变了,受众身份角色变了,新闻的内容结构也变了。[3]如此等等系统的、全要素性及其关系的变化,不仅要求人们以新的系统观念、方法研究新的新闻活动现象,也意味着新闻规律有可能会有系统性的变化,这也正是在新时代必须特别关注“新兴媒体发展规律”研究的根据所在。正如一些学者所言,“在新闻规律与相关规律的关系中,尤其亟待研究的是与新兴媒体发展规律的关系。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4]

第六,新闻规律是个规律系统,还可以从新闻规律与其他相关规律的关系中来观察。我已多次说明,现实社会中的新闻活动,不管在哪个时代、哪个社会,都不是单一纯粹的新闻信息交流活动;如果再从业态角度观察,新闻业不仅是一种重要的事业,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产业。如此等等表明的是,支配现实新闻活动的规律不可能只有新闻规律,还可能有其他各种可能的社会活动、社会领域规律,诸如信息规律、宣传规律、意识形态规律、经济规律、政治规律等等。诚如有学者所说,“新闻活动不仅受到新闻规律的制约,而且还会受到其他规律的制约,会与其他相关规律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5]。显然,从新闻规律与其他相关社会活动规律关系的角度看,新闻规律也是一个规律系统。

顺便可以简要指出的是,正是在新闻规律与这些可能的社会规律的相互作用中,才造成了新闻活动的现实景象。从这一意义上说,支配新闻活动的规律本身就是混合性的、复合性的或融合性的规律;大概正是因为这样,新闻活动才会显现出丰富多彩而又光怪陆离的面貌。

由上面的分析可见,“新闻规律”确实只是一个简化的说法,或者说是一个统摄性的说法,是对新闻活动系统所有具体规律构成的概说。[6]而要真正理解“新闻规律”的丰富内容,发现不同具体规律之间的可能关系,还得打开这个新闻规律系统进行仔细的考察,而这正是本书后面的主要任务。

(二)以传收规律为核心的规律

无论新闻活动多么复杂多样,具体的新闻生产方式、传播方式、收受方式、管理控制方式在历史演进过程中发生怎样的变化和更新,却总有其稳定甚至不变的核心活动,这就是它始终是关于新闻信息的传收活动。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人类才能比较明确地将新闻活动从其他各种活动中区分出来。因而,无论新闻规律是多么庞大的一个复杂系统,有多少具体的规律,其核心的内在规律仍是“新闻‘传—收’规律”,或者说是传收主体间关于新闻信息的共享、分享规律。这可以说是新闻规律系统在整体内容构成上最为突出的个性特征。

尽管新闻规律是多层次、多维度的规律,是系统性的主体间交流规律,但新闻规律反映的核心关系乃是关于新闻信息的传收关系,新闻活动中的所有其他关系都要围绕传收关系展开,或者说最终都会落实到新闻传收关系上。细致一些说,任何试图通过新闻媒介、新闻方式、新闻手段实现的社会目的,诸如经济、政治、文化之类的宏大社会目的,或者具体的舆论、宣传、公关、广告等目的,都得落实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新闻传收关系上,才有可能产生实实在在的社会效应。因此,新闻规律系统客观上是以新闻传收规律为核心的规律系统,新闻传收规律应该是新闻规律系统中的中心规律,自然应该成为新闻规律研究的重心。

新闻活动中存在着诸多的关系或矛盾,但只有新闻传收矛盾是新闻活动系统的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只有新闻传收关系才称得上是新闻系统内在关系中的核心关系。这样的关系本身也是相当复杂的。在历史维度上,新闻传收关系有一个从传收混沌不分到传收相对独立,再到新的传收一体化的宏观过程[7],在一定历史时代的共时性上,传收关系可能同时具有多种互有联系的具体模式。新闻规律研究,正是要对这些复杂具体的关系现象展开观察、分析和探究,从中发现那些比较稳定的关系,揭示出传收关系的历史变迁规律和共时存在的不同传收关系模式之间的规律性关系。

进一步说,新闻传收规律,揭示的是“新闻传播”与“新闻收受”之间的本质关系,因而,从比较严格的意义上说,新闻传收规律并不就是“新闻传播规律”,而是基于“传播规律”与“收受规律”基础上的规律。狭义的新闻传播规律仅指“传递规律”意义上的传播规律,背后的新闻活动主体是新闻生产与传播主体;与此相对,狭义的“新闻收受规律”仅指收受新闻的规律,背后的新闻活动主体是新闻收受主体。由于传播与收受之间有着内在的互动关系,也就意味着传播规律与收受规律之间有着内在的互动关系,正是这两种规律之间的本质关系,构成了新闻传收规律,这才是我所说的新闻活动中的核心规律。它才是新闻规律应该关注和研究的核心。从此处的分析也可以看出,新闻传收规律实际上反映的是新闻传收活动中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的关系规律,这也是新闻规律作为主体性规律最为典型的特征所在。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整体发展,特别是各种技术发明创造的飞速发展,已经造成了人类社会的整体变革,而变革最快、最大、最突出的社会领域就包括信息传播领域、新闻活动领域。与传统新闻业时代的大众化传收模式相比,新兴媒介环境中的新闻传收结构、传收方式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传统新闻业时代,由职业新闻组织建构的那种比较稳定的单向性传收结构关系早已被打破,那种传收之间由大众传播模式决定的相对单一的“主—客”关系模式正在为多样化的传播模式所代替,传收之间的“主—客”关系模式也正在为“主—主”关系模式所替代,正在为更为复杂多元的主体(信源主体、传播主体、收受主体、控制主体、影响主体)间关系所替代。这意味着,传收规律支配下的人类新闻活动已经有了新的表现,进入了新的时代,需要我们作出新的探讨和解释。

(三)以新闻为主要内容的交流规律

如果说上面一点反映的是新闻规律在规律系统构成内容上的典型特点,那么,以新闻信息为核心的交流规律,呈现的就是新闻规律在具体规律内容上的典型特点,是对以新闻传收规律为核心规律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

人类是信息动物。在由物质、能量、信息构成的世界中,信息对于人类生存发展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信息就是财富”“信息就是金钱”早已成为流行时髦的口号,而信息经济也早已成为重要的经济领域。至于信息对政治活动、文化活动、日常生活活动的重要性更是不必多说。

人类的信息交流内容丰富而多样,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事实信息、情感信息和意见信息。在现实的人类信息交流活动中,要想将这三类信息清清如水似的分离开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就是说,在每一种信息交流中,都会有其他信息的进入或渗透。因而,我们只能说以某种信息类型为主的交流。比如,一般说来,情报交流就以事实信息为主,宣传交流就以意见信息为主,而文学艺术交流就以情感信息为主。在现实社会中,大部分交流的信息内容是综合性的,很难明晰确定信息类型比例的多少。也就是说,人类之间的交流,原则上总是信息融合性的交流,而非某类信息的纯粹交流。这也意味着,每一类型的信息交流总有可能受到其他类型信息交流规律的制约和限制。但是,不同类型的信息交流也是可以区分开来的,这不仅是理论逻辑上的可能,也是实践中的经验事实。实际上,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人类针对不同类型信息交流的本质特征已经形成了不同的交流规范,不然也就区分不开不同领域、不同信息类型的社会交流活动了。

广义的新闻交流,如果以现代新闻观念为参照,可以说包括事实信息(狭义新闻)交流、意见信息(新闻评论)交流,当然还有不可避免(有时也不应避免)的情感信息交流。即使在一个简单的新闻文本中,原则上也包含着事态信息、情态信息和意态信息[8];更不用说在实际的新闻传播中,各种语境信息(社会语境信息、媒介语境信息、文本语境信息等)的进入[9],从而使新闻交流不再是单纯的事实信息交流,而成为一种“复合信息”交流。狭义新闻交流是以“事实信息”为核心、为基础甚至是为直接目的的交流,最能代表新闻交流的个性特征。新闻的本质是对一定事实信息的反映和陈述;离开事实信息的交流,原则上就不再是新闻交流,相应的活动不再是新闻活动,也就没有根据谈论新闻规律。

事实信息是新闻交流内容上的根本。所谓新闻活动必须以新闻为本位,最基本的意思就是以事实信息为本位。正是在这一点上,新闻交流从内容上与其他交流初步区别开来,这也是新闻专业观念在新闻业务层面上的根本所在。新闻评论或新闻意见作为主体间的意见交流方式内容,渗透在新闻报道、新闻评论中的媒介情感信息也总是以新闻事实或新闻信息为前提,没有新闻事实基础的新闻意见交流、情感交流将失去新闻交流的意义。

进一步说,新闻活动、新闻交流所关注的事实信息,并不是“一般的”事实信息,而是具有“新闻价值的”或新闻属性的事实信息(可以简称为“新闻事实信息”或“新闻信息”),这就从内容上决定了新闻规律作为一种信息交流规律,必然具有自身的个性特征,在交流实践中必然拥有自身内容上、方式上的个性化要求(最典型的就是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及时、透明、公开)。对此,我将在第八章“新闻规律的实践体现”中专门论述。

在新兴媒介环境中,传统的以新闻事实信息为核心内容的交流方式已经受到了挑战。新闻漂移现象[10]变得越来越严重,正在侵蚀现代新闻产生以来的基本观念、原则和方法。如果说职业新闻还能基本坚守传播新闻事实信息这一基本原则[11],那么可以说非职业新闻几乎无视这一原则[12]。人们不难看到,在非职业新闻传播中,多种类型的信息混杂、搅和在一起,一股脑儿地撒播在整个网络空间,甚至已经造成了一个新闻视野中的“后真相”时代;到底是什么类型的信息,有时确实很难清楚分辨,因而,很难用传统眼光看清新兴环境中的新闻交流特征。也许这正是“后新闻业时代”开启后的新兴现象,需要我们展开新的观察、分析和探讨。


注释:

[1]所谓个性特征,有些其实也并不那么个性,是其他规律对象也具备的,但毕竟具体的规律存在对象不同,相关的内容不同,因而,我们都可以把依托于一定对象的属性大致称为一定对象的特性。

[2]“新闻关系”是我在先前著述中提出的一个概念,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是指新闻系统内部的各种关系;二是指新闻系统(新闻业、新闻领域、新闻传媒、新闻传播、新闻)与社会整体以及其他社会领域之间的关系。可参见杨保军.新闻理论研究引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71-239。

[3]杨保军.新时期中国新闻系统的结构变迁解析[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77-84.杨保军.“共”时代的开创:试论新闻传播主体“三元”类型结构形成的新闻学意义[J].新闻记者,2013(12):32-40.

[4]丁柏铨.中国新闻理论体系调整之我见[J].新闻大学,2017(5):29-37.

[5]丁柏铨.中国新闻理论体系调整之我见[J].新闻大学,2017(5):29-37.

[6]在新闻理论研究中,人们使用较多的概念是新闻规律、新闻传播规律、新闻活动规律等。从准确性上讲,“新闻活动规律”的概念更能体现规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新闻规律”作为一种简化的说法,与“新闻活动规律”的含义是等同的。“新闻传播规律”通常的理解是从传播主体出发的,指的是新闻生产与传播的规律,并且在既往的概念使用中是指职业新闻生产与传播的规律,但在传播概念的广义(狭义仅指传递出去的意思,广义则包含传递与收受双重意思)上,人们也用新闻传播规律指称系统意义上的新闻活动规律或新闻规律。

[7]杨保军.新闻理论教程[M].3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60-63.

[8]杨保军.传播态新闻作品的信息构成分析[J].当代传播,2006(6):13-14.

[9]杨保军.传播态新闻语境信息构成分析[J].当代传播,2008(5):10-14.

[10]所谓新闻漂移现象,就是新闻活动特别是职业新闻生产和传播活动对事实世界的偏移或背离,以及对新闻事实的扭曲性建构,具体表现为弱化新闻报道、膨化言论传播、制造“伪新闻”、扭曲新闻报道理念与方法等。参见杨保军,李泓江.新闻的“漂移”及应对之道[J].新闻记者,2018(10):19-28。另外,关于“伪新闻”现象,可参见杨保军,朱立芳.伪新闻:虚假新闻的“隐存者” [J].新闻记者,2015(8):11-20。

[11]事实上,职业新闻传播机构选择、传播的也并不完全都是有新闻价值的事实信息,有时会在各种因素的作用影响下,传播一些非新闻事实信息的其他信息。至于充当政党、政府喉舌的新闻机构,其生产传播新闻往往首先考虑的是宣传价值、公关价值,而非新闻价值。

[12]杨保军.民众新闻观念的实质及其可能影响[J].编辑之友,2015(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