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佛游记 Gulliver's Travels(双语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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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作者略述自身及其家庭——出游的最初动机——海上船只失事,泅水逃生——利立浦特境内安全登陆——被俘,押解到内地。

我父亲在诺丁汉郡有一份小小的产业;在他的五个儿子中,我排行老三。我十四岁那年,他送我进了剑桥的意曼纽尔学院。在那儿我住了三年,专心读书。虽然家里给我的补贴少得很,但对于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这项负担还是太重了。于是我就到伦敦著名的外科医生詹姆斯·贝茨先生手下当学徒;我跟了他四年。其间父亲也时有小额款项寄给我,这些钱我就用来学习航海及数学中的一些学科,对那些有志于旅行的人来说,这些东西都很有用处。我总相信,终有一天我会交上好运外出去旅行的。辞别贝茨先生后,我回家去见父亲;多亏他和约翰叔叔以及其他几个亲戚帮忙,我得了四十英镑,他们还答应以后一年给我三十英镑以维持我在莱顿[5]求学。我在莱顿学医两年零七个月。我知道在长途航行中,医学是有用处的。

从莱顿回来后不久,恩师贝茨先生推荐我到亚伯拉罕·潘耐尔船长统率下的“燕子号”商船上去当外科医生。我跟随潘耐尔船长干了三年半,曾几下黎凡特[6]和其他一些地方。回来之后,受恩师贝茨先生的鼓励,我决定就在伦敦住下来。他又给我介绍了几位病人。我在老周瑞街的一座小房子里租下了几个房间;那时大家都劝我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我就跟新门街上做内衣生意的埃德蒙·伯顿先生的二女儿玛丽·伯顿小组结了婚。我得到了四百英镑的嫁资。

可是,两年之后恩师贝茨过世,我没有几个朋友,而良心又不容许我像我的许多同行那样胡来,生意因此渐渐萧条。我和妻子以及几个熟人商量了一下,决心再度出海。我先后在两艘船上当外科医生,六年中几次航行到东印度群岛和西印度群岛,我的财产也因此有所增加。由于我总能得到大量的书籍,空余时间我就用来阅读古今最优秀的作品。到岸上去的时候,就观察当地人的风俗、性情,也学学他们的语言,我仗着自己记性强,学起来非常容易。

这几次航海中的最后一次却不怎么顺利,我开始厌倦起海上生活,想着要待在家中与老婆孩子一起过日子。我从老周瑞街搬到脚镣巷,接着又搬到威平,盼着能在水手帮里揽点生意,结果却未能如愿。三年过去了,眼看着时来运转已经无望,我就接受了“羚羊号”船主威廉·普利查德船长的待遇优厚的聘请;那时他正准备去南太平洋一带航海。一六九九年五月四日,我们从布里斯托尔[7]起航。我们的航行起初一帆风顺。

由于某些原因,把我们在那一带海上历险的细枝末节全都告诉读者扰其视听是不合适的,只说说下面这些情况也就够了:在往东印度群岛去的途中,一阵强风暴把我们刮到了范迪门地[8]的西北方。据观测,我们发现所在的位置是南纬三十度零二分。船员中有十二人因操劳过度和饮食恶劣而丧生,其余的人身体也极度虚弱。十一月五日,那一带正是初夏时节,天气雾塞霾布,水手们发现在离船半链[9]的地方有一块礁石;但是风势太猛,我们被刮得直撞上去,船身立刻触礁碎裂。六名船员,连我在内,将救生的小船放下海去,竭尽全力脱离大船和礁石。据我估计,我们只划出去三里格远,就再也划不动了,因为大家在大船上时力气已耗尽,我们于是只好听凭波涛的摆布。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一阵狂风忽然从北方吹来,一下将小船掀翻了。小船上的同伴,以及那些逃上礁石或者留在大船上的人后来怎么样,我说不出,可我断定他们全都完了。至于我自己,则听天由命地游着,被风浪推向前去。我不时将腿沉下去,却总也探不到底。眼看我就要完蛋而又再也无力挣扎时,忽然觉得水深已经不及没顶了,而这时风暴也已大大减弱。海底的坡度很小,我走了差不多一英里才到岸上,那时我想大约是晚上八点钟。我继续又往前走了近半英里,不见有任何房屋或居民的迹象,至少是我没能看得到,因为当时我实在太虚弱了。我疲惫至极,加上天气炎热,离船前又喝过半品脱的白兰地,所以极想睡觉。我在草地上躺了下来。草很短,软软的,一觉睡去,记忆所及真是前所未有的酣甜香沉。我估计睡了有九个小时,因为醒来时,正好已天亮了。我想起来,却动弹不得;由于我恰好是仰天躺着,这时我发现自己的胳膊和腿都被牢牢地绑在地上;我的头发又长又厚,也被同样地绑着;从腋窝到大腿,我感觉身上也横绑着一些细细的带子。我只能朝上看。太阳开始热起来了,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听到周围一片嘈杂声,可我那样躺着,除了天空什么也看不到。稍过了一会儿,我觉得有个什么活的东西在我的左腿上蠕动,轻轻地向前移着,越过我胸脯,几乎到了我的下巴前。我尽力将眼睛往下看,竟发现一个身高不足六英寸、手持弓箭、背负箭袋的人!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至少有四十个他的同类(我估算)随他而来。我大为吃惊,猛吼一声,结果吓得他们全都掉头就跑。后来有人告诉我,他们中有几个因为从我腰部往下跳,竟跌伤了。但是他们很快又回来了,其中的一个竟敢走到能看得清我整个面孔的地方,举起双手,抬起双眼,一副惊羡的样子,他用尖而清晰的声音高喊:“海琴那·德古尔!”其他的人也把这几个字重复了几遍,可我那时还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读者可以相信,我一直这么躺着是极不舒服的。最后,我努力挣脱,侥幸挣断了绳子,拔出了将我的左臂绑到地上的木钉。我把左臂举到眼前,发现了他们绑缚我的方法。这时我又用力一扯,虽然十分疼痛,却将左边绑着我头发的绳子扯松了一点,这样我才得以稍稍将头转动两英寸光景。但是,我还没来得及将他们捉住,他们就又一次跑掉了。于是就听到他们一阵尖声高喊,喊声过后,我听见其中的一个大叫道“托尔戈·奉纳克”,即刻就感觉有一百多支箭射中了我的左臂,我的胳膊像许多针刺一样地痛;他们又向空中射了一阵,仿佛我们欧洲人放炮弹一般。我猜想许多箭是落到我的身上了(尽管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些则落在我的脸上,我赶紧用左手去遮挡。这一阵箭雨过去之后,我痛苦地呻吟起来。接着我再一次挣扎着想脱身,他们就比刚才更猛烈地向我齐射,有几个还试图用矛来刺我的腰;幸亏我穿着一件米黄色的牛皮背心,他们刺不进去。我想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安安静静地躺着。我的打算是,就这么挨到夜晚,因为既然我的左手已经松绑,我是可以很轻松地就获得自由的。至于那些当地的居民,假如他们长得全和我看到的那一个一般大小,那么我有理由相信,就是他们将最强大的军队调来与我拼,我也是可以敌得过他们的。但是命运却给我另作了安排。当这些人发现我安静下来不动,就不再放箭;但就我听到的吵闹声来判断,我知道他们的人数又增加了。在离我约四码远的地方,冲着我的右耳处,我听到敲敲打打地闹了有一个多钟头,就好像有人在干活似的。在木钉与绳子允许的范围内,我把头朝那个方向转过去,这才看见地上已竖起了一个一英尺半高的平台,平台可容纳四个人,旁边还有两三副梯子靠着用以攀登。这中间就有一个看上去像是有身份的人,对我发表了一通长长的演说,只是我一个字也听不懂。我刚才应该先提一下,就是,在那位要人发表演说前,他高喊了三声“朗格罗·德胡尔·桑”(这句话和前面那些话他们后来又都重新说过,并且向我作了解释)。他一喊完,立即就有大约五十个居民过来将我头左边的绳子割断,我因此得以把头往右边转动,也得以看得清要说话的那人的样子。他看上去是个中年人,比跟随他的另外三人都要高。三人中一个是侍从,身材好像只比我的中指略长些,正替那人牵着拖在其身后的衣服;另外两人分站在他左右扶持着他。他演说家派头十足,我看得出来他用了不少威胁的话语,有时也许下诺言,表示其同情与友好。我答了几句,但态度极为恭顺,我举起左手,双目注视着太阳,请它给我作证。我离船前到现在已有好几个小时没吃一点东西了,饥肠辘辘的。我感觉这种生理要求是那样强烈,再也忍不住要表露,我已等不及了(也许这有悖礼仪),就不时地把手指放到嘴上,表示我要吃东西。那位“赫够”(后来我才得知,对一个大老爷他们都是这么称呼)很明白我的意思。他从台上下来,命令在我的两侧放几副梯子,一百个左右的居民就将盛满了肉的篮子向我的嘴边送来;这肉是国王一接到关于我的情报之后,就下令准备并送到这儿来的。我看到有好几种动物的肉,但从味道上却分辨不出那是些什么肉。从形状上看,有些像是羊的肩肉、腿肉和腰肉,做得很可口,但是比百灵鸟的翅膀还要小。我一口吃两三块,步枪子弹大小的面包一口就是三个。他们尽可能快地给我供应,一边对我的高大身躯与胃口惊讶万状。

接着我又示意要喝水。他们从我吃东西的样子看出,一点点水是不够我喝的。这些人非常聪明,他们十分熟练地吊起一只头号大桶,然后把它滚到我手边,敲开桶盖。我一饮而尽,这我很容易做到,因为一桶酒还不到半品脱。酒的味道很像勃艮第产的淡味葡萄酒,但要香得多。他们又给我弄了一桶来,我也是一口气喝个精光,并表示还想喝,可他们已拿不出来了。我表演完这些奇迹之后,他们欢呼雀跃,在我的胸脯上手舞足蹈,又像起先那样,一遍又一遍高喊“海琴那·德古尔”。他们向我做了个手势,要我把这两只酒桶扔下去,可是先警告下面的人躲开,高喊着:“勃拉契·米浮拉。”当他们看到酒桶飞在空中时,齐声高喊:“海琴那·德古尔。”我得承认,当这些人在我身上来来回回地走动时,我常想将首先走近我的四五十个一把捉住砸到地上去。可是想起我刚才所吃的苦头,而那也许还不是他们最厉害的手段;我也曾答应对他们表示敬重(我是这样解释我那恭顺的态度的),想到这些,我就立即打消了以上的念头。再说,这些人如此破费而隆重地款待我,我也理应以礼相待。然而,私下里我又不胜惊奇,这帮小人儿竟如此大胆,我一手已经自由,还敢爬上我身走来走去;在他们眼中我一定是个庞然大物,可见到我居然抖都不抖。过了一些时候,他们看我不再要吃肉了,我的面前就出现了一位皇帝派来的高官。钦差大臣带着十二三个随员,从我的右小腿爬上来,一直来到我的脸前。他拿出盖有国玺的身份证书,递到我眼前,大约讲了十分钟话,虽然没有任何愤怒的表示,说话样子却很坚决。他不时地手指前方,后来我才明白他是在指半英里外的国都,皇帝已在那里的御前会议上决定,得把我运到那儿去。我回答了几句,可是没什么用。我用空着的那只手做了一个手势,把左手放到右手上(从钦差大人的头顶掠过,以免伤了他和他的随员),接着又碰了碰头和身子,示意他们我想要获得自由。他像是很明白我的意思,因为他摇了摇头表示不同意;他举起手来做了个手势,告诉我非得把我当俘虏运走不可。不过他又做了另一些手势,让我明白可享受足够的酒肉,待遇非常好。这么一来,我倒又想要努力挣脱束缚了,可同时我感觉到脸上手上的箭伤还在痛,而且都已经起疱,许多箭头还扎在里面;同时我看到敌人的人数又已增加,这样我就只有做手势让他们明白,他们爱怎么处置我就怎么处置吧。这样,“赫够”及其随员才礼貌而和颜悦色地退了下去。很快我就听到他们一齐高喊,不断地重复着:“派布龙·塞兰。”这时我感觉我左边有许许多多人在为我松绑,使我能够将身子转向右边,撒泡尿放松一下。我撒了很多,使这些人大为惊讶;他们看我的举动,推想我要干什么,就赶忙向左右两边躲闪那股又响又猛的洪流。在这以前,他们在我的脸上手上都涂了一种味道很香的油膏,不过几分钟,所有的箭伤全部消失了。这一切,加上我用了他们那营养丰富的饮食,使得我精力恢复,不觉昏昏欲睡。后来有人证实,我睡了大约有八个小时。这倒也并不奇怪,因为医生们奉皇帝之命,事先在酒里掺进了一种安眠药水。

看来我上岸以后一被人发现在地上躺着,就有专差报告了皇帝,所以他早就知道了这事,于是开会决定用我前面叙述的方式把我绑缚起来(这是在夜间我睡着时干的),又决定送给我充足的酒肉,并备一架机器将我运到国都。

这一决定也许太大胆危险,我敢说在同样情形下,任何一位欧洲的君主都不会效仿这一做法的。不过依我看,他们这么做既极为慎重,又很宽宏大量,因为假如这些人趁我睡着的时候企图用矛和箭杀死我,那么我一感觉疼痛,肯定就会惊醒过来,那样或者就会使我大怒,一用力气就能够挣断绑着我的绳子,到那时,他们无力抵抗,也就不能指望我心慈手软了。

这些人是十分出色的数学家,在皇帝的支持与鼓励下,他们的机械学方面的知识也达到了极其完备的程度。皇帝以崇尚、保护学术而闻名。这个君主有好几台装有轮子的机器,用来运载树木和其他一些重物。他经常在生产木材的树林子里建造最大的战舰,有的长达九英尺,然后就用这些机器将战舰运到三四百码以外的海上去。这次五百个木匠与工程师立即动手建造他们最大的机器。这是一座木架,离地三英寸,长约七英尺,宽约四英尺,装有二十二个轮子。看来是我上岸后四小时他们就出发了,我听到的欢呼声就是因为这机器运到了。机器被推到我身边,与我的身体平行。可是主要的困难是怎样把我抬起来放到车上去。为此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工人们用绷带将我的脖子、手、身子和腿全都捆住,然后用包扎线粗细的极为结实的绳索,一头用钩子钩住绷带,一头缚在木柱顶端的滑车上。九百名最强壮的汉子齐拉绳索,结果不到三小时,就把我抬了起来吊到了车上。在车上我依然被捆得严严实实。这一切全都是别人跟我说的,因为他们在工作时,我由于掺在酒里的催眠药药性发作,睡得正香呢。一千五百匹个头最大的御马,每匹都高约四英寸半,拖着我向都城而去。前面我已说过,都城就在半英里之外。

我们在路上走了大约四个小时以后,一件很可笑的事忽然把我弄醒了。原来是车子出了点毛病,需要修理,停住的一会儿就有两三个年轻人一时好奇,想看看我睡着时是什么模样,就爬上机器来,悄悄地来到我的脸前;其中一个是卫队军官,他把他那短枪的枪尖直往我左鼻孔里伸,像一根稻草那样弄得我鼻孔发痒,猛打喷嚏;他们随即偷偷溜走了,并未被人发觉;事情过了三个星期,我才弄清楚为什么我那时会突然醒来。那天接下来我们又走了很长的路,夜里休息时,我的两边各有五百名卫士,他们一半手持火把,一半拿着弓箭,只要我想动弹一下,就随时向我射击。第二天太阳一出,我们又继续上路,大约中午时分,离城门就不足两百码了。皇帝率全朝官员出来迎接,但他的大将们却坚决不让皇帝冒险爬上我的身子来。

停车的地方有座古庙,据说是全王国最大的。几年前庙里曾发生过一桩惨无人道的凶杀案,就当地那些虔诚的人看来,这有污圣地,所以就把所有的家具及礼拜用品全都搬走了,只当作一般的公共场所使用。他们决定就让我在这大厦里住下。朝北的大门约有四英尺高两英尺宽,由此我可以方便地爬进爬出。门的两边各有一扇小窗,离地不会超过六英寸。国王的铁匠从左边的窗口引进去九十一条链条;那链条很像欧洲妇女表上所挂的链子,粗细也一样;铁匠再用三十六把挂锁把我的左腿锁在链条上。在大路的另一边,与这庙相对的,是二十英尺外的一座塔楼,楼高至少五英尺,皇帝及其朝中主要官员就由此登楼,以便瞻仰我的风采。这是我后来听说的,因为我看不到他们。估计有十万以上的居民也都出城来看我。虽然我有卫队保护,可我猜想有不下万人好几次由梯子爬上了我的身体。但不久就发出公告禁止这种行为,违者处死。当工人们发现我不可能再挣脱时,就将捆绑我的所有绳子全都砍断。我站立起来,生平从来没有这样沮丧过。可是人们看到我站起来走动,其喧闹和惊讶的情形简直无法形容。拴住我左腿的链条长约两码,不仅使我可以在一个半圆的范围内自由地前后走动,而且因为拴链条的地方离大门不到四英寸,所以我可以爬进庙去,伸直身子躺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