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有缘自会重逢
三个数过后,我便进入了梦乡。
早上我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迷迷糊糊听见了李君的声音:“少阳,我们找到彤彤的父母了!”
听到这话,我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不得不说,他们的办事效率还是很快的。
“我现在过去!”
我来不及想那么多,背着一个背包匆忙出了门。
到了警局之后,李君已在门口等着了。
这地方也不是一般人能随便闯的,李君带着我一路进了停尸房。
一对穿着朴素的男女正抱在一起痛哭着,从李君的描述里,我知道了彤彤的原名叫陈雨彤。
这对夫妻住在郊外,男人偶尔在城里打打零工挣钱,女的在乡下务农,家里老人都去世了,就这么一个女儿。
陈雨彤从小就聪明,长得也十分可爱,尤其是那双眼睛,水灵灵的,谁见了都喜欢。
有一天,男人带着她上街买东西,就上个厕所的功夫,孩子就不见了。
两人倒也报警了,也托人到处找,但就是死活找不到。
没想到再见面的时候,看见的只有一具尸体,关键是这尸体……已经面目全非了。
两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而警方这边也暂时没调查出来陈雨彤到底是被谁杀害的。
“安局,我能跟他们单独呆一会儿吗?”我看着安仁问道。
安仁点了点头,将其他人遣散了。
我一把拉住了李君:“一炷香,一碗米。”
李君很快就拿来了我要的东西,进入停尸房之后,我将门关上了。
“你是谁啊?”女人抬头看着我哭着问道。
“我是谁不重要,想见你们的女儿吗?”我看着两人问道。
两人一听这话顿时精神了起来:“你是说,我们还能见到彤彤?”
“可以,但是她已经死了,你们能见到的只是她的灵魂。”我看着两人解释道。
听着这话,两人又止不住的颤抖了起来。
“我的彤彤啊!哪个天杀的王八蛋!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啊!”女人嚎哭着。
男人眼底泛着寒光,眼睛里满是血丝:“要是让我逮住了,我一定让他不得好死!”
“两位先不要激动,据我所知,杀害彤彤的人也已经死了。”我看着两人说道。
听到这话,两人瞪大了眼睛:“谁?是谁干的?”男人迫不及待的问道。
“我也不清楚,这些还是等警方的调查吧。”我一边说着一边点燃了清香。
“三天之上,以道为尊;万法之中,焚香为首……”
念完了一段敬香神咒之后,我正色看向了两人:“我可以让你们见彤彤最后一面,但是你们得按照我说的去做。”
“第一,不要提及她的死。”
“第二,不要靠近她。”
“第三,只有三分钟的时间。”
两人半信半疑的对视了一眼,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我让两人坐在了我对面,随后拿出一张空白的符纸,咬破了手指在上面画了一道符箓。
随后将符箓放在香前绕了绕:“太上赦令,金光速现,借通天眼,慰凡人心!”
轰——
手里的符纸瞬间燃烧了起来,化成了灰烬,我摸了两把地上的符灰在两人的眼皮子上抹了抹。
这才拿出了那张阴符,将陈雨彤放了出来。
“彤彤!”
看见自己已经去世的女儿出现在眼前,两夫妻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我刚给他们二人开了天眼,所以他们现在能看见鬼魂,但也不过两三分钟而已。
“爸爸妈妈!”
见到两人,彤彤乖巧的喊了一声,此时她的灵体已经非常虚弱了,一阵风就能将其摧毁。
与其说是灵体,不如说是她留在人间的一缕残念。
“彤彤,爸爸妈妈好想你啊!”女人瞬间崩溃。
一旁的男人按住了女人的肩膀,对着彤彤说起了这段时间的经历。
“爸爸妈妈,我要走了。”
彤彤对二人说道:“我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很高兴能成为你们的女儿。”
彤彤的声音十分清脆,那双眼睛也带着几分清澈。
“彤彤,下辈子,下辈子也当妈妈的女儿,好不好?”女人哭着问道。
但她不知道的是,彤彤说的这个走,并非是去投胎。
为了不让这两人伤心,彤彤还是点了点头。
很快,两人的眼神就变得疑惑了起来。
“大哥哥,谢谢你。”
彤彤看着我说道,灵体逐渐变得透明了起来,笑着消失在了我的眼前。
“彤彤呢?”女人看着我问道:“她走了吗?”
我点了点头:“她已经离开了,今后你们好好地生活吧,至于杀她的人,彤彤说已经死了。”
听着这话,两人的眼神空洞了起来。
他们这段时间的寻找,至少是带着希望的。
但现在,连希望都没有了。
“小伙子,人真的能转世吗?”
女人忽然看着我问道:“下辈子,彤彤能做我的女儿吗?”
我不忍告诉他们真相,只能说道:“有缘自会重逢。”
出了停尸房,我跟着安仁来到了办公室。
“安局,我想麻烦您帮我个忙。”
我将身上的背包取了下来,把分成两份的现金放在了桌上。
“这些钱,麻烦帮我转交给彤彤的父母和高秋泽的父母。”我看着安仁一脸严肃的说道。
安仁诧异的看着我:“这是哪儿来的钱?”
“您放心,这是我赚来的,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
听到这话,安仁看着我点了点头:“不愧是三爷的孙子!”
“你放心,我一定把钱交到家属的手中。”
“就跟他们说,是好心人捐赠的就行。”
离开警局的时候,我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两条人命,死的不明不白。
真相到现在都没有挖掘出来,高秋泽死于彤彤,彤彤受黄皮子的控制,而黄皮子杀了杀害彤彤的人。
这关系,越想越乱。
我扫了一辆共享单车往回骑,忙活了一场,到头来,我身上还剩下三十七块八。
省着点吃的话,还能活个两三天左右。
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还是老老实实的卖纸货吧!
虽然不挣钱,但应该不至于饿肚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