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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明太祖朱元璋(三)

好不容易把马皇后哄好,马皇后回了后宫,朱元璋回头看到两个儿子精彩的表情,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这两个混小子!一点不帮忙还看自己的笑话!简直是...不当人子!该打!随即脱下鞋子就开始打儿子!朱标和朱棣两人见势不对,扭头就跑,这下朱元璋更生气了!

“你们两个兔崽子给咱站住!让咱打一顿消消气!”

“爹,我和大哥是小兔崽子,那您老人家是啥?”这个时候朱棣还敢皮。

“兔崽子,劳资打死你!”朱元璋暴怒不已。

......

【咱们再来说说朱元璋给官员的俸禄问题,明代官员分为九品十八级,九品之外还有未入流的小吏,这些人组成了帝国庞大的官吏队伍。朱元璋建国大明后,于洪武四年正月下旨拟定了文武官员的年俸标准:

正一品九百石,从一品七百五十石;正二品六百石,从二品五百石;正三品四百石,从三品三百石;正四品二百七十石,从四品二百四十石;正五品一百八十石,从五品一百六十石;正六品一百石,从六品九十石;正七品八十石,从七品七十五石;正八品七十石,从八品六十五石;正九品六十石,从九品五十石。

俸禄低是明代的一大特点,与唐宋相比,明代的俸禄标准低得离谱。唐代时一品月俸八千,另有职田,一品为六十顷。又有世俸钱,一品为二百万(二千贯)。宋代的俸禄比唐代则更高,数据就不单独罗列了。

而明代的正一品月俸仅有八十七石,与唐宋相比较,简直连零头都不及。因此《明史》中说:“自古官俸制薄,未有若此者。”

“石”的概念比较好理解,10斗为1石,折合现在大概等于150多市斤,也有说188斤的。“贯”并非是我们所理解的一贯等于1000文,即一两银子。明代的贯是官钞的一种计算方式,按照《典故纪闻》的记载,官钞一贯才值银一二钱,越到后期宝钞越不值钱,到了明中期时每石米折十五贯。

要想把明代官员的俸禄换算成银子也不难,明代的一石米在不同时期折合银两数额也不同,丰年1两银可买12石,欠年7、8石不等,以每两银折10石算,那么以正一品为例,月俸是87石,年俸则为1044石。折合银则为104.4两。

朱元璋给官员们的工资标准完全是站在农民角度的,朱元璋对官员的俸禄的基本要求就是吃饱就行,坚决抵制奢侈之风。

他给官员们算了一笔账,一个人一天吃一斤米,那么按照明朝的俸禄是完全足够养活数十口人的,即便是小小的县级官员,也不会因为俸禄低而挨饿。

官员俸禄实在是太低,因此这些官员只好从各种漏洞中捞取好处乃至是搜刮民间,这也是为什么朱元璋屠刀高举,贪污腐败问题依旧没办法解决的原因。

刚才我也说了,朱元璋完全是站在农民的角度来给官员算俸禄的,但是朱元璋完全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那些人辛辛苦苦的科举做官,自然不可能甘心跟农民一个待遇,俗话说:千里做官只为财,不为求财谁肯来?

另外就是官员并不只是要养活自己,还有一家老小要养活,再招募些幕僚一类的,平时还要奖励手下一点,再加上人情往来什么的,手里怎么可能会有钱呢?那没钱了怎么办?有权啊!那就贪啊!因此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皇帝杀人---官员没钱---贪污---皇帝杀人,所以我建议明太祖可以提高一下官员的待遇问题。

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不管贪官污吏,反而要加强管理!只要待遇提升了,官员自然就不会去贪污了,要是还敢贪污,那就不是简单问题了,那是人品问题!

我跟大家说说我们现代有关贪污的处理办法吧,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肯定不可能适合你们那个时候,只是做一个简单的参考: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明太祖朱元璋:先生,你们那里标准也太低了吧?而且死刑也少,要让咱说,那些贪官污吏都该死!杀个干干净净!杀出个朗朗乾坤!】

【秦始皇嬴政:虽然我也认为先生那边刑罚太轻了,但是还是不得不感慨明太祖的杀心之重!要让我说,应该在先生那边的刑罚和朱元璋那边的刑罚取个中,这样就完美了!】

【汉武帝刘彻:始皇陛下说的有道理,很难不同意!】

【唐太宗李世民:我也觉得始皇陛下说的有道理,而且还有一点,为什么先生那边没有连坐?】

【二凤陛下问得好,这个就要说说我们现代制度的优越性了,连坐作为古代刑罚的一种,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犯罪,但是总有那些个没皮没脸的人,这个时候就会牵连无辜之人,导致很多人因此丧失生命!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明成祖朱棣了,当初他靖难之役成功之后,命令大儒方孝孺给她写一个继位诏书,承认他继位的合法性,但是方孝孺不乐意啊!他可是建文帝的死忠,朱棣当时就暴怒道:你就不怕朕诛你九族吗?方孝孺冷笑:你诛我十族又如何?

朱棣乐了,这可是你说的,于是就下令诛杀方孝孺十族,可是抄家官员一头雾水,九族我知道,这第十族是哪一族?于是去请示朱棣,朱棣想了想,就把门生一族定为第十族!

当然了,这个说法只是清朝的一些人杜撰的,为的就是抹黑明朝皇帝,历史记载,明成化年间宋端仪撰写的《立斋闲录》、《革除录》等关于建文忠臣的书中,也只是写道:“夷其族”却没有“灭十族”的说法。另外《明史》还记载,方孝孺与其弟方孝友在南京被杀后,方孝孺的妻子郑氏与四个儿子中的两子方中宪、方中愈上吊自杀,两个女儿也跳河自尽,但是这也不是被朱棣“夷族”,而是其妻女、儿子在丈夫被杀后殉节。

所以很显然方孝孺被诛十族的说法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