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名医平一指(求收藏,求票票。)
三天之后就是科考。
大大小小的学子们挤进了各自的州府。
盐官县,靠近临安府的一座畿县。
如今的临安府是南宋的首都。
盐官县作为极靠近临安府的县,地位自然而然也就水涨船高。
虽然还是一个县,但却要比平穷的州府还要繁华了。
这里可以算得上是天子脚下了。
盐官县有一位著名的郎中,姓徐叫徐从,在整个江南都很有名望。
因为医术高明,家里家外都种着青柏松竹,因此又被称作柏松先生。
盐官县的历任县官都对他敬如上宾,甚至还赠予了他一块悬壶济世的牌匾。
贡院之内多生瘟疫。
为了防止三天以后考试的时候发生瘟疫。
徐从被请去帮助贡院预防瘟疫。
按照道理来说,进了贡院,直到乡试结束,都是不能够再离开贡院的。
但徐从突然接到了家中妻子病重的书信。
心急如焚之下,他只能请辞回家。
可一回到家。
迎接他的却并不是亲人,而是一个正在胡吃海喝的少年。
以及一个躺在病榻之上,奄奄一息的女人。
“真是抱歉,老朽无能为力。”
徐从简单的观察了一下阿朱的情况以后,默默的摇了摇头。
这女人身上的伤口虽然因为经常清理的关系并没有腐烂化脓。
但肩胛骨上的铁钩却是硬生生钉进去的。
要是刚钉进去,他还有把握能够取出来,并保下她的性命。
如今她气若游丝,显然是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自己今天的招牌算是要被砸了。
不过,他看着一旁大快朵颐的邬宫,眼底深处闪过了一道精芒。
邬宫并没有易容。
自然被他认得出来。
江湖很大,但又很小。
纵然这些天都在贡院之中,可他也收到了风声。
可这个少年怎么看,都不像是传说当中的肉身灵芝。
“救活她你能活,救不活她,你全家都得死。”
邬宫拿起碗,手掌凭空生长膨胀,直到把整只土陶碗攥在了手心。
用力握拳,没有任何声音发出,整只土陶碗却已在悄然之间被捏成了粉末。
再度松开手掌的时候,只剩下棕黑色的尘埃朝着桌面上掉落。
拍了拍手,把手上的黑色灰尘全部拍干净,顺势撕下桌上烧鸡的大腿,邬宫一边用力的咀嚼,一边冷着眼看着对面的医者。
“你杀了我全家也没用,我医术不精,无言以对。
门口悬壶济世的牌匾,我会亲自砸碎掉。
但你要想救她,杀我全家也救不活她。
事实上,不止我没这个能力,整个大宋能够救活他的,光我知道的,也不过只有三人罢了。”
“谁?”
“杀人名医平一指。
平一指原本住在开封,但并没有投靠满清,而是逃到了临安府。
至于,究竟在临安府哪里我不知道,只是听说他好像进了大内,成为了如今的太医院的院判。”
“还有谁?”
“天山三十六洞七十二岛,有一个护心岛,上面是春秋时期的医家传人,传承至今,医术高明。”
“太远了,最后一个是谁?”
“最后一个也不近!”
“你说!”
“南疆播州,金家!除此以外,我便不知道还有谁能够救她了。
另外,如果你想救她,最好趁早,现在的她气若游丝,随时都有可能咽下最后一口气。”
邬宫撕下了烧鸡的大腿塞进了嘴里,脑海里却在不断的思索。
这三个地方,除了临安府以外,好像没有其他的选择。
徐从坐到了他的对面,面目踌躇,仿佛在犹豫要不要说接下来的话。
过了好一会才做出了某种决定一般:“我虽然不能救她,但是我有家传的宝药,足以吊住她的性命,让你去临安府找平一指。
但这东西我不能平白无故的给你,得用你的一样东西来换。”
邬宫眼中精光一闪,:“我为什么要和你换?我不能抢吗?”
“你找不到的,除了我之外,没人知道它在哪?”
邬宫沉默了一会:“你想要什么?”
“江湖上有传言,说你吞吃了万年太岁,变成了让人白骨生肉的肉身灵芝,吃你一口血肉可延年益寿,吃掉你的心脏则可以长生不老!”
“哈哈哈哈哈哈!”邬宫突然仰天大笑起来,他捶胸顿足,声音洪亮,整个院子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种鬼话你也相信?”
“给我一块你的血肉,我把家传的宝药给你!”
“你也想要长生不老?”
“谁不想?”
邬宫眼中全是浓郁的杀意。
他不用想都知道,这究竟是谁放出来的流言。
“好,但你最好别吃,有剧毒!”邬宫从腰间掏出了匕首,递给了对面的老者:“自己来拿!”
徐从陡然一愣,犹豫了一下,转身拎过了药箱,接着坐到了邬宫的侧面。
他从药箱里拿出了更加专业的小刀,点燃了蜡烛,用烛火将小刀烧的滚烫,这才对准邬宫的胳膊上去就是一刀。
速度极快,没眨眼的功夫就切下了一块血肉,大概有一根拇指大小。
但紧接着,他又拿着金疮药填补伤口,并用纱布包扎。
之后才小心翼翼的同样用纱布包起血肉放进了药箱。
“我去拿宝药,你坐这等一会!”
拎着药箱,徐从转身离开了房间。
邬宫疼的是满头大汗,腐烂之巨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他的身体就和普通人无异。
因此刀剑自然能够伤害到他。
看着徐从匆忙离去的脚步。
邬宫也不怕他跑了,他全家老小都被绑住手脚,扔在不远处的屏风后。
除非,他想断子绝孙。
大概过了一刻钟的时间。
他回到了房间,手上拿着一个紫褐色的匣子。
上面还有未干的水渍,像是刚刚才从水里打捞出来一样。
邬宫突然想到了,在刚进入这个院子时候看到的那一口深井。
难怪,他说自己找不到,原来是藏在了深井之中。
面对着邬宫打开了匣子,刚一打开,还没有看清楚里面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淡淡的药香味就在空气之中弥漫。
一朵干制的莲花,静静的泡在匣子之中的透明液体里。
“这是金莲花,来自于天山。
看到它浸泡的液体没有?
叫做金莲汁。
每天需要喂她三滴,早中晚各一滴,每隔七天必须要用冰水浇灌,最好先烧开,以后再放置冷冻。
不然,就会迅速丧失药性!
这是我家的传家之宝,虽然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不是肉身灵芝,但我相信了。
我拿了你一块血肉,用我的传家之宝进行交换,你也不算是亏。”
邬宫伸手在液体之中沾了一下,将手指塞进嘴巴。
感受着淡淡的甜味在口中回荡。
邬宫点了点头。
虽然,不知道这究竟有没有用。
但至少是无毒的。
合上了盖子。
邬宫看着面前的徐从。
“帮我雇一辆马车。”
“好!”徐从刚一转身,突然感到眉头一痛,眼前一黑,失去了所有的意识。
一根筷子从他的后脑穿过,洞穿了他的整个大脑,又从额前透出。
没有痛苦,也十分的迅速。
邬宫手掌的皮肉一阵收缩,从好似捏牙签的巨手变回了只能抓住筷子的一半。
抽回了筷子。
任由尸体倒在了地面上。
“对不起,我不能冒险!”
看也不看地上的尸体。
邬宫脸色异常的平静。
这几日的亡命厮杀,已经让他彻底适应了这纷乱的江湖。
他突然有一些理解,为什么李莫愁会杀人如麻了。
杀的多了,自然也就麻了。
滴了一滴金莲汁进入阿朱的嘴巴。
不知道是错觉,还是心理作用。
邬宫觉得阿朱的脸色突然红润了起来。
原本,微不可察的呼吸也逐渐开始恢复正常。
心想着这个老家伙果然没骗自己,邬宫稍稍松了一口气。
他抚摸着阿朱的面孔,:“我们之间萍水相逢,虽然朝夕相处的日子不是太多,但就凭你没出卖我,我也绝不会放任你不管。”
邬宫脑海之中突然闪过了黄蓉、李莫愁的面孔。
追捕自己的海捕文书贴满了大街小巷。
她们一定会知道自己出了问题。
要是李莫愁知道了,找上门来......邬宫突然浑身一颤。
默默祈祷她还是不要知道的比较好。
拿起桌上的烛台扔到了一旁的窗帘上。
邬宫抱起阿朱转身就走。
他要去临安府找平一指,尽快把阿朱救活。
至于,之后的事情,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江南的房屋多为木头为主,火焰一点就着,眨眼之间就烧连成了一片。
火焰急速的蔓延。
很快便烧到了屏风的后面。
被蒙住口鼻的徐家人感受到了危险的降临。
疯狂的挣扎。
但却并没有什么用处,没过多久就被火焰彻底吞没。
周围的邻居,很快就看到了那冲天而起的黑烟,能自发的过来营救。
火焰燃烧之中,上半身赤裸的男人们,拿着水桶冲进火场。
但要说自愿,他们还真不自愿,只是房屋相连。
一旦要是不救火,那么很有可能会连带着烧到他们自己家。
所以,救火是唯一的选择。
高大的黑衣人站在人群的外围。
看着远处的大火,他暗叹一声,还是来迟了一步。
主要是他们也没有想到,邬宫速度会如此之快。
短短几日的功夫,就长途奔袭了数百里,跨越了数个州府。
不过,至少从眼下看来,他还是没有找到救活那个女人的名医。
那么,整个江南地区就只剩下一个人能够救他了。
刚要转身,一只雪白手掌却已经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这只手掌看上去娇嫩无骨,却重若泰山,压的他连转身都做不到。
黑衣人双腿发颤。
那近乎实质化的杀意,让他宛如身处于修罗地狱之中。
“我问你答!”
是个女人的声音,清脆悦耳,仿佛黄鹂鸟一般。
但他就是感觉不到丝毫的温暖,仍然感觉自己身处于冰窖之中。
“你们在找谁?”
“......邬宫。”
在说出这个名字以后。
黑衣人忽然感觉那一只手掌的力量又重了几分。
很显然,这个女人也在找邬宫。
“他在哪?”
“他在到处找名医救一个女人......柏松先生徐从,是江南最有名望的医生之一,但现在却被杀了。
如今,江南的大医就只剩下一个人了。
不杀我,我可以带你去找他。”
“名医......平一指吗?女人......”
黑衣男人的心头一沉,刚想要再说些什么,突然感觉到眼前一黑,整个人就失去所有意识,僵硬在了原地。
过了许久,当有人发现他已经死去的时候,他仍然还站着。
只是皮肤漆黑,五官之中向外流着黑红色的血液,脖颈之处则有着一道鲜红的血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