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离群
每到周末放假,洛绥都是最后走的那一个。
通常都是其他人早早走掉,自己一个人在教室,做完老师布置的周末作业,慢吞吞地收拾东西,关好门窗,才在校门关闭前回去。
从学校到回去的距离算不上远,洛绥慢慢走上四十五分钟,路上可以背完这学期学过的古诗文。
经过中医馆,从中医馆对面的路口进去,沿着小路直走900米就到了。
一路上都是些邻里乡亲,好在都姓杨不姓洛,要不然见一个还要喊一个。
洛绥从小在外面长大,初中才回来念书,与其他人都不熟。
从来都是慢热的性子,也懒得去和任何人打交道。
所以瞧见了人,也自顾自地走过。因为不熟识,也无从叫起。
“三姨,我回来了。”
通常下午三姨都在屋里,今天却没见人。可能是在外面忙活,还没回来。
洛绥回三楼自己暂住的那间房放下书包,把房间打扫干净才下楼。
“洛绥回来了,正好来抹苞谷”。
刚来到楼梯口,就看到三姨手里拿了一个玉米,招呼自己。
“好,马上来”。
现在正是农业繁忙的时候,多一个人手就多一份力量。洛绥自然也得搭一把手。
今年刚收成的玉米在屋子里被堆成了一座小山的样子,估计得有好几百斤。
“来,杨轩和杨雪挪个位置”。
小山前的两人,是三姨家的二女儿和小儿子,正将玉米搓成一粒粒。
“这儿就交给你们了。”
三姨说完就去忙其他事情了。
洛绥拿了小板凳,也加入了抹苞谷的行列。
看着他们得心应手的样子,洛绥学着那样的动作,却显得笨手笨脚。
慢慢的也逐渐上手了,一粒粒玉米从玉米棒上脱落,玉米粒铺满整个地板,形成一个个小山丘。
“我跟你说,今天上语文的时候,我睡了一节课,压根听都没听”。
杨雪对杨轩道。
“我晓得,又是那个上课很无聊的语文老师”。
杨轩道,“我今天,最后一节课直接不上就去河里摸鱼去了”。
“结果一条都没摸到,哈哈”。
“……”
两个人在断断续续讲些不同的话题,洛绥插不上话,当然也不想加入两个小学生的讨论。
一个五年级,一个六年级,洛绥一个初三生和他们基本上没有共同语言。
洛绥只机械地重复手上的动作,心里想着抹一个少一个,手指被磨的有些疼,希望早点抹完。
好在三个小时之后,终于所有的玉米都变成了玉米粒,这乏味的工作才宣告结束。
吃了晚饭,刷了碗后,如往常一样,洛绥说了一句“我去看书了”就窝在房间里。
右手食指指腹已经磨出了一个水泡,一碰就像沾上辣椒般火辣辣地泛着疼。
这点疼洛绥还受得住,反正自己皮糙肉厚的,过两天就会好,顶多写字慢些罢了。
洛绥很少抱怨,对生活,对出生,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受生活中一切的不尽人意。
有书可读,有饭吃,有遮风避雨的居所,对于现在的洛绥来说,已经足够了。
十五岁的洛绥早就明白,住哪里不过都是一个住所,更不能称之为“家”,自己早就没有家了。
“…………,明天又该是忙碌的一天。”
在日记本上写下最后的字句,洛绥收拾好,洗漱之后就入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