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基础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1.1.3 跨境电子商务的分类

1.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

根据商品的流向,跨境电子商务可分为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

(1)跨境电子商务进口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传统模式是海淘,即境内的消费者在境外的B2C网站上购物,然后商品通过直邮或转运的方式被运送至境内。除了可以直邮的商品品类外,国内消费者只能借助转运物流的方式接收货物。简单来说,海淘就是在境外设有转运仓库的转运公司代替消费者在位于境外的转运仓库地址收货,之后再通过第三方或转运公司自营的跨境物流将商品发送至中国口岸。

此外,主要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还有“直购进口”模式和“保税进口”模式。

“直购进口”模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与海关联网,在境内消费者跨境网购后,由企业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实时传输给海关,然后商品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专门监管场所入境,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纳税。与传统的模式相比,“直购进口”模式符合国家海关监管政策,清关更为“阳光”,消费信息也更透明,同时商品来源和服务都比较有保障。

“保税进口”模式则是指境外商品整批抵达境内海关监管场所——保税港区。消费者下单后,商品从保税港区直接发出,在海关等监管部门的监管下实现快速通关,在几天内配送到消费者手中。“保税进口”模式借助了保税港区特殊的监管政策优势,采取“整批入区、B2C邮快件缴纳行邮税出区、最后缴纳综合税”的方式,大大降低了电商企业进口商品的价格。同时,从国内发货的形式也缩短了消费者从下单到收货的时间。

(2)跨境电子商务出口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是指国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出口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电商市场的电商企业根据营业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4类:第一类是B2B模式下的信息服务平台,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第三方,主要为供应商发布信息或帮助分销商、零售商搜索信息,最后为交易双方提供撮合服务,代表企业有阿里巴巴国际站、环球资源网、中国制造网等;第二类是B2B模式下的交易服务平台,能够实现供需双方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代表企业有敦煌网、大龙网等;第三类是B2C模式下的平台型网站,这类平台涉及出口电商的各个环节,除了开放买家和卖家数据外,还包括开放商品、店铺、交易、物流、价格、仓储、营销推广等环节和流程的业务,代表企业有全球速卖通等;第四类是B2C模式下的自营型网站,平台对其经营的商品进行统一生产或采购、商品展示、在线交易,并通过物流配送将商品送达最终消费者手中,代表企业有环球易购、兰亭集势等。

2.跨境电子商务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

根据交易主体的不同,跨境电子商务可分为跨境电子商务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

(1)跨境电子商务一般贸易

跨境电子商务一般贸易也称为跨境电子商务B2B(business to business),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企业直接面向企业在线销售商品或服务,通过电商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从本质上讲,其仍为一般贸易类型,只是促成交易的手段与时俱进,是享受科技便利化的成果。

跨境电子商务B2B所面对的最终用户为企业或集团,提供企业、商品、服务等相关的信息。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中跨境电子商务B2B市场交易规模占总交易规模的90%以上。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中,企业级市场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又可分为跨境电子商务B2C(business to customer)和跨境电子商务C2C(customer to customer)。跨境电子商务B2C是分属不同关境的企业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在线销售商品或服务,通过电商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子商务B2C面对的最终用户为个人消费者,针对最终用户以网上零售的方式售卖商品。跨境电子商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个人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在物流方面主要采用邮政物流、商业快递、专线物流及海外仓储等方式。

从交易规模上看,跨境电子商务一般贸易占据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市场份额,但其监管措施与传统一般贸易差异较小,而国家重点探索的贸易模式是跨境电子商务B2C,尤其是跨境零售进口。

3.平台型跨境电子商务、自营型跨境电子商务和独立站

根据运营方式的不同,跨境电子商务可分为平台型跨境电子商务、自营型跨境电子商务和独立站。

(1)平台型跨境电子商务

平台型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上搭建商城,整合物流、支付、运营等服务资源,吸引卖家进驻,并为其提供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同时,平台以收取卖家佣金及增值服务佣金为主要盈利模式。平台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采用轻资产运作模式,重点在于售前引流、招商及平台管理等,售后只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物流和服务,以完善线上入驻卖家的不足。平台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代表为亚马逊、速卖通、敦煌网、环球资源网、阿里巴巴国际站等。

(2)自营型跨境电子商务

自营型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上搭建平台,整合供应商资源,以较低的价格采购商品,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售出商品,主要以获取商品差价为盈利模式。自营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需要参与整个销售流程的运作,包括选品、供应商选择、物流与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代表企业为兰亭集势、米兰网、大龙网等。

(3)独立站

独立站是指基于SaaS技术平台建立的拥有独立域名,内容、数据、权益私有,具备独立经营主权和经营主体责任,由社会化云计算能力支撑,并可以自主、自由对接第三方软件工具、宣传推广媒体与渠道的新型官网(网站)。独立站,一定程度上是技术不独立,通过第三方云计算服务提供基础支持。但是,入口、数据、权益又独立的私有网站。独立站最早出现在2004年左右,如shopify,FunPinPin,wix,LTD等建站SaaS平台。起初是借助搜索引擎等第三方媒体的流量平台,帮助中小电商卖家以自己官网的形式,实现“在线销售”。后面随着技术发展,逐渐拓展了全行业(包括2B、2C与咨询服务类)商家,甚至中大型企业用来实现“销售自动化,服务在线化”的数字化经营的应用模式。代表企业为SHEIN、ANKER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