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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便着力于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我国企业内部控制部分法规演讲见表1-2。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之后又相继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等一系列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措施。同年,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该指引以内部控制五要素为基础,按照证券公司业务活动的特点对内部控制内容进行详细规定,明确了管理层检查监督内部控制的相应职责,并要求其对内部控制质量做出合理保证。
表1-2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部分法规演进
续表
2008年,我国发布的《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中扩展了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相关内容。之后,在2010年正式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自此我国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建立。这一体系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四个部分构成一个相辅相成的整体,标志着既适应我国企业现有情况,又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基本建成。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如图1-1所示。
图1-1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