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旅安否:清代重庆的商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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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活”的制度史,何以可能?

十年前笔者开始此项研究的时候,正值中国古代史学界大力倡导“活”的制度史研究。其主张政治制度史不应是用描述性的研究,将制度变成静态的、孤立的条块,或者从中寻找某种“普遍规律”,而是要将其作为透视时代和历史深层结构的视角。因此要将制度置于长过程、大背景下,要关注制度运作过程中人的行为,要重视贯穿在制度中的各种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制度张力,以期在鲜活的政治生活场景中,再现其制度蓬勃的生命力。[92]正是出于对这种研究理念的认同,笔者选择了商业制度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在此后多年的探索历程中,笔者越来越真切地感受到这种研究理念并不是中国古代史研究者的独自发明,新制度经济学[93]和近年来深刻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历史人类学方法[94],都有写“活”制度史的诉求。不同学科背景的研究者在表述方式和侧重点上固然有所不同,但对于如何令制度史“活成一片”,其实已经形成了一些共识。概括起来有如下四个方面。

(1)将制度视为流变的而不是僵硬的,探究其生发、演进、运行、衰竭、变革的过程。

(2)将制度视为众人的创造,而不是由少数人设计强加于大部分人,因此特别关注制度流变过程中人的观念、意识形态、行为与制度的交互作用。

(3)认为制度是“复调”的而不是单一的,注重揭示经由不同途径形成的不同层面、不同载体的制度如何联结、冲突、整合。

(4)关注制度之外宏观的政治和社会过程,将其视为制度生发的土壤和运行的舞台。

具体到这项研究,要怎样实现这样的诉求和愿景呢?

(一)用最笨的办法搜集材料

本项研究的过程,极其类似一个复杂的拼图游戏。既然我们认为在典章制度、法规政令之外还有一个宽广的制度世界,人们的行为、观念、惯例、习俗、合乎规定的做法、不合乎规定的做法、公堂之上的事实、公堂之外的事实都有可能构成“制度”,而且这个“制度”从未停止流变与更新,那么就需要研究者将散落在史料中的大量细节找出来,并将这些细节“拼”成一个尽可能完整的图像。但是在普通的拼图游戏中,游戏者往往知道拼图块在什么地方,通常也知道自己将要拼成的图像是什么样子。而与“未知”对赌的历史研究者,永远不可能完全了解每一个“拼图块”究竟在什么地方,更不知道自己将要拼出一幅怎样的图像,也不能确信已经拼出来的图像究竟是不是真的完整。正因为如此,笔者第一天进入档案馆,就陷入了深深的焦虑。面对《巴县档案》11.3万卷的庞大体量,笔者知道需要的“拼图块”或许就隐藏在其中,却不知道从何下手。因此笔者给自己规定了如下工作纪律。

第一,尽量看整的案卷而不是截取出来的单个文书。从20世纪80年代起,四川省档案馆等机构就陆续组织人力对《巴县档案》进行精选和编纂,目前已正式出版的选本共有三部七册,[95]其中选取的是内容比较翔实,或者在当时影响较大的案例,为学术研究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在20世纪末出版的三册节选本收录的并不是完整的案例,而是某个案卷中一至两个信息量较大的文书,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被人为地隐匿。依赖这样的节选文书进行研究,极易“断章取义”。因此,笔者在多数情况下是将节选本作为线索的来源,通过其中透露的时间、人名、事件、关键词,从档案原件中去查找完整的案卷。这些案卷通常包括诉状、口供、结状、证人证词、调解人禀状、地方官判词、验伤记录、衙门差唤记录、契约、信函等。这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书提醒我们,即便是一个“鼠牙雀角”的细故纠纷,其线索和情节都有可能是复杂交错、旁逸斜出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有意义的。要深入某个问题的幽微层面,不仅要从大处着眼,还要尽可能不漏掉每一个蛛丝马迹。

第二,尽可能收集与研究主题相关的所有案卷。《巴县档案》卷帙浩繁,所呈现的事实千变万化,但这也会给资料搜集者带来很大的挑战。有时你会看到一些极其反常的案件,作为研究者当然会眼前一亮、穷追不舍,但最后发现不过是特殊情况下的个例;更多的时候,一个案子会牵出一些意料之外的线索,沿着这些线索追下去,会牵出一连串的案子,甚至会改变整个研究的重心。然而最令人不安的是,案例似乎永远都搜集不完。从本书的附录可以看到,任何一个主题所牵扯的案例少则数十,多则数百。常常在自己觉得案例已经够多的情况下,又出现一些新的案子,于是整个“拼图”又要重新调整。

在寻找案例的过程中,笔者常常想象自己是在一片混浊的水域中抓鱼。随着水流而来的鱼群中,不乏自己想要抓取的鱼类。抓的时间长了,甚至可以凭直觉去判断哪些水域、哪些礁石下躲藏着自己想要抓的鱼类。但笔者始终不敢说自己已经抓够了,因为自己永远不知道有多少梦寐以求的鱼在湍流中与自己擦肩而过,再难相遇。

(二)用最怀疑的眼光分析材料

随着手头的案例逐渐增多,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就是如何读懂它们。官方档案作为史料,长期以来被人诟病的一点即是其出于各种目的的“虚构”。桑兵曾指出:

档案中占最主要部分的官方文书,如果不善于解读,反而成为官样文章,使头脑不够复杂者误入歧途。[96]

然而《巴县档案》与一味玄虚造作的“官样文章”还有所不同。有时候,它的确是深文周纳,讳莫如深。如同治四年(1865)五月初四日,一名因参与殴斗被捕的脚夫被保释出狱。五月初五日,他就莫名其妙地“病死”了。知县得到禀报后,表示要亲带仵作去脚夫家验尸。脚夫的家人立即回禀说,因为“天气阳亢,尸臭水流”,他们五月初六日就已经把尸体掩埋了。于是,知县非常爽快地批准免验。[97]稍有推理爱好的读者,就可以从这整件事快得令人来不及反应的节奏中嗅出谎言的味道,但是案卷中言之凿凿,相关的文书也一应俱全,完全无从推测其中的隐情。另外,案卷中大量浮夸的诉讼套语、诬告、翻供、相互抵牾的证词,也常常令研究者一头雾水,难辨真相。

州县档案毕竟由基层行政部门制作,既要记录层见错出的司法行政事务以备察考,又不用面对上级行政衙门严苛的审核,所以有时竟然也坦白得惊人。如在《大清律例》和地方政令中被严令禁止的铺户“当官”“应值”现象,却在《巴县档案》的大量案卷中毫不避讳地展现和讨论,也成为本书后面章节重点探究的问题。类似的“不避讳”几乎在所有案件中都存在,甚至先前诉状中已经“死去”的人,在后面的诉状中又毫无征兆地“复活”,[98]制作档案的胥吏竟然也不以为意,十分“诚实”地将两份诉状放在同一个卷宗之中。由此可见,官方档案中也保留着许多直白且有价值的信息,只是要把这些信息从烟幕和谎言中剥离出来并非易事。

那么怎样完成这个剥离的工作呢?首先要充分了解档案中的文书。如一份完整的卷宗的构成,档案中各种文书的制作过程、处理流程,制作文书的人的大致情况;各种戳记、印章的意义;档案编号所透露的信息;状纸的格式要求;诉讼文书中常见的套语、修辞术与诉讼策略,各种特殊的书写方式,疑难字的释读;等等。然而真正将这些知识变成可以娴熟使用的工具,还需要大量的档案阅读,在不断接触各类文书的过程中形成一些类似于条件反射的判断。如拿到一份诉状要先关注哪几个要素;哪些是一眼即可识别的扰乱性信息;哪些内容是一篇文书的要害,绝不可以放过;等等。

在此基础上,笔者摸索出一种“代入式”案卷分析法,即在了解案情缘由、各方诉求之后,综合考虑能够影响司法审判的各种因素(如档案文书制作,对当时司法实践的理解,地方社会的基本情况,此类事件涉及的地方惯例、习俗,正常情况下的人情事理等),去推测这个案子究竟会怎样解决。然后再通读整个案卷。如果最终的结果与未通读案卷时所做的推测基本相符,那么就证明自己对这个案卷的理解是大致可靠的;如果最终的结果与之前的推测大相径庭,那么就回过头去“复盘”整个司法审判的过程,看究竟是在哪个环节出现了“分岔”。而这个环节及之后发生的事情,极有可能就是理解这个案件的关键。下一步就是从这些关键点入手,看究竟是自己对整个案件的理解出了错误,还是一些意外情况的出现扰乱了司法审判的节奏。当然,也有一些案卷有意遮蔽了关键事实(如前文提到的脚夫离奇死亡案),所以不可能清晰地复盘。但至少可说明,案卷中的哪些叙述是绝不可相信和使用的。久而久之,这似乎成了笔者和自己的一项“推理游戏”。

总而言之,由于诉讼案卷的形成是一个复杂且充满秘辛的过程,因此研究者要用同样复杂的、不断质疑自己的态度去理解这些史料。他们最终会发现,要让这些档案“说话”,除了掌握各种相关知识外,还要让自己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这个案件的参与者。

(三)与理论的联结与对话

在搜集和解读资料的工作基本完成后,研究者所面临的下一个挑战就是如何驾驭这些纷繁的事实,于是理论的重要性凸显出来了。在处理理论与经验事实的关系方面,我经历了两个不同的阶段。

在研究的初期阶段,我掌握了一定数量的经验事实之后,开始迫切地寻找和阅读理论,因为我特别需要一些“模型”或“框架”性的东西来批量化地容纳和解释我所看到的那些经验事实,而且也期待着把“清代重庆商业制度”这一个案研究定位到一个更大的论域之中。基本上出于直觉,我选择了新制度经济学、历史人类学的“结构过程”方法、“国家与社会关系”作为重点关注的理论模型。现在回过头去看,大概是因为这些理论模型分别强调制度对于经济变迁的意义,制度的流变性、生命力、可塑造性和张力,以及一个社会中的不同领域如何各自发育并共同决定这个社会的走向。这些都是我从已经掌握的经验事实中隐约感知到的问题。在这一阶段,我充分感受到了理论对经验事实的“透视”、分类和化繁为简的功用,至少帮助我确定了每章的主题、核心问题和要使用的案卷范围。

随着研究的深入,我越来越多地发现既有理论不足以解释的经验事实。如新制度经济学对产权的阐释,通常建立在私有财产的前提之上。但是本书中所研究的行帮、脚夫帮派等,他们所构建的产权关系,就既包含私有产权,又包含“共有产权”。而且道光之后,共有产权越来越多地凌驾于私有产权之上。这种“共有产权”其实就是中国传统社会产权关系的独特性和复杂性之所在,也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经验事实能够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产生补益的地方。又如“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模型,它假定有一个作为政治权力载体的“国家”,还有一个与政治权力界限比较分明、相对独立运行的“社会”,在“国家”和“社会”之间会发生合作、冲突、博弈的复杂互动。在清代的重庆,似乎也有一些日益成长、频繁参与民间事务的组织(如本书中所探讨的“八省客长”“七门脚夫”等),但是如果深入观察就会发现,这些组织的存在状态是比较暧昧的。一方面,它们认定自己是某个社群的代表;但另一方面,它们也相当自觉地效力于地方官府,甚至变得越来越官僚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界限就很难辨识。

黄宗智曾形象地描述理论的魅力与陷阱:

我自己的经验是理论读起来和用起来可以使人兴奋,但它也能使人堕落。它既可以使我们创造性地思考,也可以使人们机械地运用。它既可以为我们打开广阔的视野并提出重要的问题,也可以为我们提供唾手可得的现成答案并使人们将问题极其简单化。它既可以帮助我们连接信息和概念,也可以给我们加上一些站不住脚的命题。它既可以使我们与中国研究圈子之外的同行进行对话,也可以使人们接受一些不易察觉但力量巨大的意识形态的影响。它既可以使我们进行广泛的比较,也可以使我们的眼界局限于狭隘的西方中心或中国中心的观点。对理论的运用将像一次艰难的旅行,其中既充满了令人兴奋的可能性和报偿,也同样布满了陷阱和危险。[99]

这也正是我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反复体验的。因此,从事实证研究的人们应该不断地自我省察,明晰理论与经验事实的效用边界,谨慎地促使二者相互联结、对话并彼此增益。

在进行此项研究的过程中我还发现,经由不同学科背景、不同思维路径形成的理论,有时是所见略同的。如前文中提到的中国古代史、历史人类学、新制度经济学极其接近的制度研究主张。在吸收和对比这些主张的过程中,研究者会对支配着经验事实的隐性规则有更加多元、深入的理解,也能更清晰地对比不同认知体系的优长与缺欠。因此,我现在越来越相信“史必有法、史无定法、诸法相通”。

(四)将自己所有的经验注入此项研究

我之所以会选择这项研究,除了偶然发现《巴县档案》这个资料宝库外,还有基于个人经历的一些原因。作为一个重庆人,这个城市对我来说不仅是一个研究对象,更是“我之来处”的答案之所在。

20世纪90年代初,我家在重庆市南岸区上新街毗邻长江的地方。那时,偶尔会在铺着石板的老街上看到一些风格突兀的西式建筑,听长辈讲那是晚清时期的洋行。而更加魔幻的是,我居住的就是一栋谁也说不清楚来历的老建筑。那是一栋小楼,欧式拱门,青瓦白墙,镶嵌花砖,所有房间都铺着暗红色的木地板,甚至还有嵌入墙中的壁炉。虽然那时它已风雨飘摇,成为三教九流杂居的筒子楼,但仍显露出难以磨蚀的优雅和矜持。二十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是传教士马嘉礼于20世纪20年代修建的别墅。这栋小楼记录着我少年时代的成长与幻想,置身于那个像会客厅一样的大房间,我常常穿越到舞姿翩跹、衣香鬓影的另一个世界。从窗户望出去,可以看到长江上的轮船、落日,还有江对岸繁忙拥挤的朝天门码头。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知道这个城市的历史尽管面目模糊,却绝不简单。

或许正是因为这些草蛇灰线的前缘,当我十几年后看到《巴县档案》的案卷时,那里面的地名、方言、风格、人们的言行气质,在我眼前瞬间“活”了起来。后来,我越来越着迷于穿越在历史和现实之间去观察这个城市。我曾和同学们一起顶着烈日走遍上半城和下半城,也曾在临产之时溜出医院,去考察周边的老城门和历史街区,还曾在街头跟踪工作中的“棒棒”。虽然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田野调查”,但是它也的确让档案中记录下的这座城市和自己看到的这座城市发生了对话。有哪些东西是历经时间的磨洗保留下来的?有哪些东西是随着前一个历史“结构”的解体而消失的?这样的对比也会引出一些有趣的研究课题。比如本书关于脚夫的两章,就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我对今日重庆“棒棒”和街头生活的观察。当我在档案中看到与脚夫有关的案卷时,觉得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那种繁忙、喧嚣、弥漫着市井气和江湖气的生活场景,陌生的是脚夫高度组织化、暴力化的行为方式,以及勤于置产、精于制度设计的创业者姿态。正因为如此,笔者确信:脚夫群体是理解重庆历史的一个重要视角。

当然,在进行区域史研究的时候,过多地被个人经验或原乡情结牵系,未必是一件好事。因为我们要追求的不仅是地方历史的“重光”,还包括“在较根本的层面上,一个合乎学术规范的、有深度的、有对话能力的层面上,改变对整个中国历史的看法”。[100]过多依赖个人经验,可能反而会使研究者陷入最难以破除的“所知障”。所以笔者也一直在不断地拿捏“地方经验”与“超地方研究格局”之间的分寸。望各位学术同人,不断地给笔者修正与激励。


[1] 关于社会史论战的内容与研究概况,请参见陈峰《民国史学的转折:中国社会史论战研究(1927~1937)》,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何刚《“革命”与“学术”的双重变奏——中国社会史论战研究80年》,《党史研究与教学》2011年第2期。

[2] 中文学界对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请参见仲伟民《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研究的学术史回顾与反思》,《学术界》2003年第4期;赵晓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学术研究与论争》,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4。英语学界对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请参见科大卫《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陈春声译,《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

[3] 对于中国传统经济的再评价始于1993年,到21世纪初成为中国大陆学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研究者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集中反映在从1993年至2005年的数次学术研讨会中,详情参见叶茂《“论坛”关于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的三次讨论》,http://www.guoxue.com/jjyj/trgj/ztl.htm,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7月7日;石涛、毛阳光《“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研讨会纪要》,《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李军、刘洋、袁野《“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第2次研讨会会议纪要》,《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4期;宋永娟、贾海燕《“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第三次学术研讨会纪要》,《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3期;张安福《“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第四次学术研讨会综述》,《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1期;李根蟠《“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讨论和我的思考》,《中国史研究》2005年增刊。

[4] 战后日本明清史研究的成果和趋势,请参见冯年臻《战后日本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述略》,《中国史研究动态》1983年第6期;〔日〕渡边信一郎、宫泽知之、足立启二《日本关于中国前近代经济史的研究》,许檀译,《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日〕森正夫《日本80年代以来明清史研究的新潮流》,栾成显译,《中国史研究动态》1994年第4期;常建华《日本八十年代以来的明清地域社会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2期;高寿仙《关于日本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学术回顾——以理论模式和问题意识嬗变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王晓秋《1990年以来以日文发表的清史研究成果综述》,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编译组编《清史译丛》第1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第62~108页;〔日〕岸本美绪《日本清史研究述评》、〔日〕夫马进《日本明清研究述评》,栾成显译,朱诚如、王天友编《明清论丛》第5辑,紫禁城出版社,2004。

[5] “中国中心观”的系统阐述,请参见〔美〕柯文《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林同奇译,中华书局,2002。相关评析请参见罗志田《发现在中国的历史——关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一点反思》,《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夏明方《一部没有“近代”的中国近代史——从“柯文三论”看“中国中心观”的内在逻辑及其困境》,《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1期;夏明方《十八世纪中国的“现代性建构”——“中国中心观”主导下的清史研究反思》,《史林》2006年第6期。

[6] 基于“公共领域”范式对于中国历史的研究,请参见周琳《中国史视野中的“公共领域”》,《史学集刊》2009年第5期。

[7] 目前国内外学界讨论“加州学派”的代表性论著,包括Philip C.C.Huang,“Development or Involution in Eighteenth Century Britain and China?A Review of Kenneth Pomeranz’s The Great Divergence:China,Europe,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Economy,”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61,No.2,2002;Kenneth Pomeranz,“Beyond the East-West Binary:Resituating Development Paths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World,”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61,No.2,2002;James Lee,Cameron Campbell and Wang Feng,“Positive Checks and Chinese Checks?”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61,No.2,2002;Robert Brenner and Christopher Isett,“England’s Divergence from China’s Yangzi Delta:Property Relations,Microeconomics,and Patterns of Development,”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61,No.2,2002;龙登高《中西经济史比较的新探索——兼谈加州学派在研究范式上的创新》,《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周琳《书写什么样的中国历史?——“加州学派”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述评》,《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何国卿、张湖东、张婷婷《“中西经济大分流:历史比较与分析”国际学术研讨会纪要》,《中国经济史研究》2012年第4期;李伯重《“大分流”之后:“加州学派”的二十年》,《读书》2019年第1期。

[8] 傅衣凌研究明清商业史的代表作品包括:《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人民出版社,1956;《明代江南市民经济初探》,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人民出版社,1989。

[9] 这即是在中国研究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施坚雅模式”,系统阐述这一理论范式的作品为〔美〕施坚雅《十九世纪中国的地区城市化》《城市与地方体系层级》,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叶光庭等译,中华书局,2000,第242~297、327~417页;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史建云、徐秀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除此之外,施坚雅还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对这一范式进行修正和扩充,如G.William Skinner,“Chinese Peasants and the Closed Community:An Open and Shut Case,”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Vol.13,No.3,1971;G.William Skinner,“Presidential Address:The Structure of Chinese History,”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44,No.2,1985。

[10] 吴承明所著具有范式意义的文章主要有《论明代国内市场和商人资本》《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16与17世纪的中国市场》《18与19世纪上叶的中国市场》,见氏著《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三联书店,2001。吴承明的相关论著目录请参见吴承明著,刘兰兮整理《经济史理论与实证:吴承明文集》,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第423~430页。

[11] 有关中国城市史研究的中文论著,请参见《近代天津城市史》编写组《中国城市史研究论著索引》(至1987年),《城市史研究》1988年第1期;张利民《近代中国城市史论著索引(论文部分)》,《城市史研究》1996年第1期;张利民《近代中国城市史论著索引(著作部分)》,《城市史研究》1997年第1期;熊月之、张生《中国城市史研究综述(1986~2006)》,《史林》2008年第1期。相关英文论著请参见〔美〕李·麦萨克《中国城市史英文出版论著目录(1990~1996年)》,任云兰译,《城市史研究》1997年第1期;〔美〕熊存瑞《近年来西方学术界对1644年以前中国古代城市史研究概述》,宋文峰译,《城市史研究》1997年第1期;《近年来有关中国城市史英文学位论文目录》,任云兰译,《城市史研究》1997年第1期;《近期中国城市史研究博士论文摘要》,贾锡萍译,《城市史研究》2000年第1期;《近期中国城市史研究博士论文摘要(二)》,贾锡萍译,《城市史研究》2000年第2期;熊存瑞《古代中国城市研究的新成果》,蔡云辉译,《城市史研究》2005年第1期;史明正《西文中国城市史论著分类要目》,范瑛译,《城市史研究》2005年第1期;卢汉超《美国的中国城市史研究》,《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相关日文论著请参见〔日〕贵志俊彦《日本中国城市史研究与评析》,汪寿松译,《城市史研究》1998年第1期;〔日〕水羽信男《日本的中国近代城市史研究》,《历史研究》2004年第6期。

[12] Wang Yeh-Chien,“Secular Trends of Rice Price in the Yangzi Delta,1638-1935,” in Tomas G.Rawski,Lillian M.Li,eds.,Chinese History in Economic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2,pp.38-53;吴承明:《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见氏著《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第144~166页;许檀:《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及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李伯重:《十九世纪初期中国全国市场:规模与空间结构》,《浙江学刊》2010年第4期;Carol H.Shiue,Wolfgang Keller,“Markets in China and Europe on the Eve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97,No.4,2007;颜色、刘丛:《18世纪中国南北方市场整合程度的比较——利用清代粮价数据的研究》,《经济研究》2011年第12期。

[13] 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中华书局,1993;林成西:《清代乾嘉之际四川商业重心的东移》,《清史研究》1994年第3期;许檀:《清代乾隆至道光年间的重庆商业》,《清史研究》1998年第3期。

[14] 具体地说是清代重庆的“八省客长”,目前这方面最系统的研究成果是梁勇《移民、国家与地方权势——以清代巴县为例》,中华书局,2014。

[15] 史玉华:《清代州县财政与基层社会:以巴县为个案》,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

[16] 许檀根据乾隆、嘉庆年间的数据,估算当时定远厢、金紫坊、灵璧坊居民中工商业人口比重高达80%。参见许檀《清代乾隆至道光年间的重庆商业》,《清史研究》1998年第3期。

[17] 在乾隆《巴县志》中,对于重庆的军事战略地位有这样的描述:“重庆虽居腹里,不近边塞,实为东川扼要之区,自古必争之地……盖地处三江之汇,五路之冲,货殖从集,舟楫鳞比,兼以石城天险,四面崭嶻,进可战而退可守……且南控夜郎,北联阆汉,东塞扞关,西拱成都,全蜀赖以乂安,而奸宄无所施其觊觎。”参见乾隆《巴县志》卷5《兵制》,第9页a、第10页b。

[18] 梁勇:《清代四川移民史研究的回顾与前瞻》,《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19] 《巴县档案》的编研情况和学界评价请参见赖惠敏《清代巴县县署档案:乾隆朝(1736~1795)司法类》,《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台北)第28期,1999年9月;Yasuhiko Karasawa,Bradly W.Reed,and Mathew Sommer,“Qing County Archives in Sichuan:An Update from the Field,” Late Imperial China,Vol.26,No.2,2005;邱澎生《十八世纪巴县档案:一件商业诉讼中的证据与权力问题》,刘铮云主编《明清档案文书》,台湾政治大学人文中心,2012,第421~491页。

[20] 因篇幅有限,本节将重点回顾清代重庆城市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成果。对于清代重庆周边乡村的研究成果,除与本书论题关系特别密切的之外,将不做专门叙述。

[21] 198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将近代中国城市史研究列入了国家社会科学“七五”期间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中国近代史学科组先后将上海、天津、重庆、武汉四个近代城市研究列为重点课题。到1992年,关于这四个城市的专著相继出版。

[22] 1987年6月,重庆史研究项目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的资助。1990年,隗瀛涛和他的研究团队先后完成了阶段性成果: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隗瀛涛主编《重庆城市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1989;周勇主编《重庆:一个内陆城市的崛起》,重庆出版社,1989;王笛《清代重庆移民、移民社会与城市发展》,《城市史研究》第1辑,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第58~79页;谢放《关于近代中国城市史研究的几个问题》《近代重庆城市兴起的原因初探》,《城市史研究》第3辑,天津教育出版社,1990。最终成果:隗瀛涛主编《近代重庆城市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1。而此前出版的《重庆开埠史》和此后出版的《近代长江上游城乡关系研究》《重庆通史》,从内容和研究方法上看也属同一系列的研究。出版信息为:隗瀛涛、周勇《重庆开埠史》,重庆出版社,1983;隗瀛涛主编《近代长江上游城乡关系研究》,天地出版社,2003;周勇主编《重庆通史》,重庆出版社,2002。

[23] 隗瀛涛主编《近代长江上游城乡关系研究》,第143~169页;隗瀛涛主编《近代重庆城市史》,第96~114页。

[24] 林成西:《清代乾嘉之际四川商业重心的东移》,《清史研究》1994年第3期;龙登高:《中国历史上区域市场的形成及发展——长江上游区域的个案研究》,《思想战线》1997年第6期;许檀:《清代乾隆至道光年间的重庆商业》,《清史研究》1998年第3期。

[25] 〔日〕山本进:《关于“清代市场”理论的一个考察》《明清商品生产的研究轨迹》,见氏著《清代社会经济史》,李继锋等译,山东画报出版社,2012;山本進「清代四川の地域経済」『明清時代の商人と国家』研文出版、2002。

[26] 田永秀:《桐油贸易与万县城市近代化》,《文史杂志》2001年第1期;张丽蓉:《长江流域桐油贸易格局与市场整合——以四川为中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2期;梁勇:《近代四川桐油外销与市场整合》,《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唐春生、丁双胜:《清代重庆地区的桐油业》,《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谢放:《清前期四川粮食产量及外运量的估计问题》,《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邓亦兵:《清代前期内陆粮食运输量及其变化趋势——关于清代粮食运输研究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3期;周邦君:《晚清四川鸦片贸易及其相关问题研究》,《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向春凤:《重庆开埠前后四川的鸦片贸易》,《宜宾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陈岗:《清末民国洋行对四川猪鬃业的开发与经营》,《四川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张学君:《清代四川酒业的几个问题》,《社会科学研究》2000年第3期;严奇岩:《论近代四川的山货及山货经济》,《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陈镜颖:《四川药材贸易研究——以1891年至1949年为主的考察》,硕士学位论文,四川大学,2007;周琳:《重庆开埠前川东地区的商品市场》,《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27] 王笛:《晚清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的发展》,《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

[28] 在1997年于洛杉矶召开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中的理论适用”研讨会中,黄宗智(Philip C.C.Huang)系统地阐述了“第三领域”的概念,详见黄宗智《中国的“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国家与社会间的第三领域》,黄宗智主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第260~285页。黄宗智认为,“第三领域”是“公共领域”的一种特殊形态,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并在二者的交接、互动中形成与变迁的关键地带。王笛在描述晚清长江上游“公共领域”时,也特别强调士绅与国家之间的合作与冲突,是这一机制形成和扩张的基础。所以,王笛与黄宗智的观点实际上非常接近。

[29] 在较早的研究成果中,陈亚平也将这种官民互动的机制称为“公共领域”。参见陈亚平《咸同时期的巴县“绅商”——以清代巴县档案为中心的考察》,章开沅、严昌洪主编《近代史学刊》第4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1~11页。后来则代之以“第三领域”。参见陈亚平《18~19世纪的市场争夺:行帮、社会与国家——以巴县档案为中心的考察》,《清史研究》2007年第1期;陈亚平《清代巴县的乡保、客长与“第三领域”——基于巴县档案史料的考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编《中西法律传统》第7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第168~203页;陈亚平《清代商人组织的概念分析——以18~19世纪重庆为例》,《清史研究》2009年第1期。

[30] 陈亚平:《寻求规则与秩序:18~19世纪重庆商人组织的研究》,科学出版社,2014,第280页。

[31] 林秀静:《清代中期重庆牙行组织的结构与演变》,硕士学位论文,台湾暨南国际大学,2005。

[32] 邱澎生:《国法与帮规:清代前期重庆城的船运纠纷解决机制》,邱澎生、陈熙远编《明清法律运作中的权力与文化》,台北:中研院、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第275~344页。

[33] 戴史翠:《帝国、知县、商人以及联系彼此的纽带:清代重庆的商业诉讼》,王希主编《中国和世界历史中的重庆——重庆史研究论文选编》,重庆大学出版社,2013,第166~180页;Maura Dykstra,“Beyond the Shadow of the Law:Firm Insovency,State Building,and the New Policy Bankruptcy Reform in Late Qing Chongqing,” Frontiers of History in China,Vol.8,No.3,2013。

[34] 张渝:《清代中期重庆的商业规则与秩序:以巴县档案为中心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

[35] 刘铮云:《官给私帖与牙行应差——关于清代牙行的几点观察》,《故宫学术季刊》(台北)第21卷第2期,2003年。

[36] 范金民:《把持与应差:从巴县诉讼档案看清代重庆的商贸行为》,《历史研究》2009年第3期。在范金民之前,刘君已经对清代巴县工商业者差役做了简要的梳理,但没有解释此种现象与地方财政、商业秩序之间的关系。参见刘君《清前期巴县城市工商业者差役初探》,《历史档案》1991年第2期。

[37] 关于《巴县档案》中各朝案卷数量,请参见吴佩林《清代县域民事纠纷与法律秩序考察》,中华书局,2013,第6~7页。

[38] Madeleine Zelin,“The Right of Tenants in Mid-Qing Sichuan:A Study of Land-related Lawsuits in the Baxian Archives,”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45,No.3,1986,pp.499-526.

[39] 凌鹏:《清代巴县农村的租佃实态——“抗租”、“骗租”与“主客关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编《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10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第367~394页。

[40] 凌鹏:《习俗、法规与社会——对清代巴县地区“减租”习俗的法律社会史研究》,《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41] Philip C.C.Huang,Civil Justice in China:Representation and Practice in the Qing,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中文版修订版为黄宗智《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Philip C.C.Huang,Code,Custom,and Legal Practice in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中文版为黄宗智《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

[42] 从法制史角度对于黄氏著作的讨论,请参见寺田浩明《清代民事审判:性质及意义——日美两国学者之间的争论》,王亚新译,强世功、李光昱、孔庆平主编《北大法律评论》第1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1999,第603~617页;林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卡迪审判”或“第三领域”?——韦伯与黄宗智的比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编《中西法律传统》第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第425~453页。

[43] 范金民等:《明清商事纠纷与商业诉讼》,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

[44] 王志强:《非讼、好讼与国家司法模式——比较法视野下的清代巴县钱债案件》,吴佩林、蔡东洲主编《地方档案与文献研究》第1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45] 滋贺秀三和夫马进在阅读《巴县档案》后,有一个共同的体会,即清代的重庆社会非常粗野,尤其是在同治以后,暴力行为在诉讼案卷中特别引人注目。参见〔日〕夫马进《中国诉讼社会史概论》,范愉译,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编《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6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第1~74页。

[46] 廖斌、蒋铁初:《清代四川地区刑事司法制度研究——以巴县司法档案为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但令笔者感到疑惑的是,清代巴县的刑事司法实践是否足以反映当时地方刑事司法制度的一般情况。与主体章节条分缕析的论述相比较,本书的结论还显得单薄,有待拿捏更准确的分寸。

[47] 李清瑞:《乾隆年间四川拐卖妇人案件的社会分析:以巴县档案为中心的研究(1752~1795)》,山西教育出版社,2011。

[48] 苏成捷:《清代县衙的卖妻案件审判:以272件巴县、南部、宝坻县案子为例证》,林文凯译,邱澎生、陈熙远编《明清法律运作中的权力与文化》,第345~396页。早在2000年,苏成捷就利用《巴县档案》研究清代的性犯罪问题。参见Matthew H.Sommer,Sex,Law,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

[49] 这一观点主要是针对此前学者对于清代司法审判制度的两种结论,即黄宗智的“依法审判说”和岸本美绪的“权衡说”。黄宗智的相关研究参见上文注释;岸本美绪的相关研究参见〔日〕岸本美绪《妻可卖否?明清时代的卖妻、典妻习俗》,李季桦译,陈秋坤主编《契约文书与社会生活》,中研院台湾史所筹备处,2001,第225~264页。

[50] Quinn Javers,Conflict,Community,and the State in Late Imperial Sichuan:Making Local Justice,New York:Routledge,2019.

[51] 王大纲:《从窃案来看清代四川重庆的社会变迁(1757~1795)》,硕士学位论文,台湾暨南国际大学,2012。

[52] 吴吉远:《清代地方政府的司法职能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53] 夫馬進「中国訴社会史概論」夫馬進編『中国訴訟社会史の研究』京都大学学術出版会、2011。中文译本为〔日〕夫马进《中国诉讼社会史概论》,范愉译,《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6辑,第1~74页。

[54] 〔日〕夫马进:《清末巴县“健讼棍徒”何辉山与裁判式调解“凭团理剖”》,瞿艳丹译,《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10辑,第395~420页。

[55] 伍跃:《必也使有讼乎——巴县档案所见清末四川州县司法环境的一个侧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编《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7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第380~410页。

[56] 梁勇:《清代四川移民史研究的回顾与前瞻》,《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57] 窦季良:《同乡组织之研究》,正中书局,1943。

[58] 在该书“自序”中,作者写道:“在资料的选择上是以重庆市内的各省府县同乡组织的资料为主,而以其他各地的资料为补充。一方面是因重庆市的资料可以亲手整理,比较可靠,一方面也表示着资料的贫乏。将来倘能继续得到各地的多量资料,则因以发见的例外,容或多有,修正补充,容俟异日。”

[59] 山田賢『移住民の秩序:清代四川地域社会史研究』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5;中文译本为〔日〕山田贤《移民的秩序——清代四川地域社会史研究》,曲建文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

[60] Judith Wyman,“The Ambiguities of Chinese Antiforeignism:Chongqing,1870-1900,” Late Imperial China,Vol.18,No.2,1998,pp.86-122.

[61] 吕实强:《重庆教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3期下册,1972年。

[62] 梁勇:《清末“庙产兴学”与乡村权势的转移——以巴县为中心》,《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1期;梁勇、周兴艳:《晚清公局与地方权力结构——以重庆为例》,《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第6期;梁勇:《团正与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以清代中期的巴县为例》,《中国农史》2011年第2期;梁勇:《从〈巴县档案〉看清末“庙产兴学”与佛教团体的反应》,《宗教学研究》2011年第4期。

[63] Bradly W.Reed,“Gentry Activism in Nineteenth-Century Sichuan:The Three-Fees Bureau,” Late Imperial China,Vol.20,No.2,1999,pp.119-123.

[64] 凌鹏:《中国传统地方治理的复杂结构——以清代咸丰朝巴县档案为例》,《社会治理》2019年第2期。

[65] 李荣忠:《清代巴县衙门书吏与差役》,《历史档案》1989年第1期。

[66] Bradly W.Reed,“Money and Justice:Clerks,Runners,and the Magistrate’s Court in Late Imperial Sichuan,” Modern China,Vol.21,No.3,1995,pp.345-382;Bradly W.Reed,Talons and Teeth:County Clerks and Runners in the Qing Dynasty,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

[67] 苟德仪:《川东道台与地方政治》,中华书局,2011。

[68] 孙明:《局绅的生涯与人生意态——以清末四川团练局绅为重点》,《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69] 史玉华:《清代州县财政与基层社会——以巴县为例》,博士学位论文,上海师范大学,2005。

[70] 梁勇:《清代州县财政与仓政关系之演变——以四川为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4期。

[71] 山本進「清代後期四川における地方財政の形成」『明清時代の商人と国家』。

[72] 何汉威:《晚清四川财政状况的转变》,《新亚学报》(香港)第14卷,1984年;何汉威:《清末赋税基准的扩大及其局限——以杂税中的烟酒税和契税为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7期下册,1988年;何汉威:《清季中央与各省财政关系的反思》,《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2本第3分,2002年。上述研究虽未专门讨论重庆的情况,但对于厘清重庆地方财政的脉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73] Elisabeth Kaske,“Taxation,Trust,and Government Debt:State-Elite Relations in Sichuan,1850-1911,” Modern China,Vol.45,No.3,2019.

[74] 赖骏楠:《清末四川财政的“集权”与“分权”之争:以经征局设立及其争议为切入点》,《学术月刊》2019年第8期。

[75] 孙圣民:《历史计量学五十年——经济学和史学范式的冲突、融合与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76] 民国《巴县志》卷1《疆域上·沿革》,民国28年刻本,第1页b。

[77] 自1929年重庆建市后,原巴县所辖的渝中半岛和南岸的大部分地区逐渐被分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仍然保留巴县,但行政区划已退缩到远离主城的南部郊区。1994年12月,改巴县为重庆市巴南区,“巴县”作为一个行政区划的历史自此结束。

[78] 为什么外国人更倾向于使用“重庆”一词,在笔者目前所看到的资料中尚没有明确的解释。笔者的一个推测是,最先进入重庆的欧美人非常注意“县”(county)与“城市”(city)之间的区别,如在美国人威廉·埃德加·盖洛(William Edgar Geil)1903年到达万县所写的游记中就这样解释“万县”的名称:“‘万’即‘一万’之意,既是县名,也是城市的名称。”(参见〔美〕威廉·埃德加·盖洛《扬子江上的美国人——从上海经华中到缅甸的旅行记录》,晏奎、孟凡君、孙继成译,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第92页)由于“重庆”比“巴县”更适合作为一个城市的名称,所以他们更倾向于称这个城市为“重庆”。而随着外国经济势力的影响日益扩大,本地人也渐渐受到影响。但这仅是一种推测,还没有得到更多资料的支持,实际原因很可能更加复杂。

[79] 这里的“商业空间”并不是指有商业贸易存在的地区,而是指以大规模的长距离转运贸易为主导,与外部市场存在密切关联的商业区域。

[80] 当时重庆府城的外围共有九门,除上述八门之外还有通远门。但因为通远门没有水运码头,而且在本书所研究的历史时段内基本上充当重庆城居民的归葬之地,商业活动很少,所以不能归入商业空间之中。

[81] 邓晓:《重庆老城码头研究》,《重庆社会科学》2007年第9期。

[82] 隗瀛涛主编《近代重庆城市史》,第459页。

[83] 同治《巴县志》卷1《建置沿革》。

[84] 道光《江北厅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四川府县志辑5》,巴蜀书社,1992,第483~497页。

[85] 这两个表根据《重庆开埠史》一书的相关章节制成,但由于许多工厂和企业都没有详细记述其选址地点,因此当时开设于江北和南岸的中外资商务机构和企业实际上可能更多。

[86] 杨林:《关于巴县档案起始时间》,《历史档案》1990年第3期。

[87] 目前可以查阅的《巴县档案》中还保留着一些民国初年的案卷,但数量很少,难以据此展开研究。

[88] 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第二章、第四章。

[89] 关于军阀割据时的四川经济与社会,可参见Robert A.Kapp,“Szechwan and the Chinese Republic,1911-1938,” in Provincial Militarism and Centrial Power,1911-1938,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3。

[90] 赵世瑜:《明清史与近代史:一个社会史视角的反思》,《学术月刊》2005年第12期。

[91] 《川东道札巴县据渝城各帮首事等议规恳请禁止船户盗买盗卖一案拟就告示饬张贴卷》(光绪廿三年正月至三月),四川省档案馆藏《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32-03642。以下省略藏地。

[92] 邓小南:《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官僚政治制度史研究为例的点滴思考》,《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三联书店,2006,第2~8页。

[93] 新制度经济学关注现实的经济世界,关注人们的关系与交互行动(即“交易费用”和“产权”的源头),关注经由各种途径、各种过程而形成的不同层面的规则,以及这些规则如何整合,如何与真实的经济世界相碰撞,关注制度赖以生发和运行的政治、社会过程。参见〔美〕道格拉斯·诺斯《新制度经济学及其发展》,路平、何玮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年第5期。

[94] 主要依托“华南研究”而逐渐深化的历史人类学方法也特别注重制度研究,这种研究方法强调“结构过程”,其实就是承认制度的流变,以及制度与人的交互作用;还特别注重探讨“地方制度怎样与国家挂钩”,用另一种方式表述即是,经由不同途径形成的不同层面的制度如何联结、整合;此外,通过田野工作置身于历史场景去理解历史,其实就是拒绝将制度视为僵死的条块,而去探究它的真实生命历程。参见赵世瑜《结构过程·礼仪标识·逆推顺述——中国历史人类学研究的三个概念》,《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95] 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四川大学出版社,1989;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档案出版社,1991;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乾隆朝(一)、乾隆朝(二)、嘉庆朝、道光朝],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2018。

[96] 桑兵:《治学的门径与取法——晚清民国研究的史料与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第106页。

[97] 《储奇坊川茶力夫廖锡九杨坤山等为争生意地界斗殴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27-08586。

[98] 《下河首事胡元圃等禀五大兴借差霸收吞川帮船户差钱一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23-01010。

[99] 黄宗智:《学术理论与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四个陷阱和一个问题》,强世功译,黄宗智主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第102~103页。

[100] 陈春声:《从地方史到区域史——关于潮学研究课题与方法的思考》,《“区域社会史比较研究”中青年学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太原,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