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如何评价“多动”的程度
在前文中我们曾说过,临床医学对多动症的评估依赖于量”,这与我们凭“感觉”去评价不同。生活中我们常常用“可严重了”“有点严重”“不太严重”这样的描述来形容问题的严重程度,其本质上反映了与我们的主观期待间的差异所带来的情绪。虽然我们无法也无须专业地对儿童行为进行定性评估,但是“客观评价”却极为重要。它不仅可以拓展我们对儿童行为的观察视角,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儿童,还可以让我们对儿童行为发展的变化进行有效的跟踪,从而及时关注教育与环境中的影响因素。
想“客观”“全面”“有效”地对行为进行评估,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是源于环境和认知层面的局限,二是基于我们的经历和情感偏好。因此,我依然选择DSM-5对于ADHD中的“多动–冲动”这一亚型的诊断标准作为参考依据。不过,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取代专业评估过程。正是因为临床医学诊断标准是基于我们对遇到的困难进行了大量的数据筛查、分析和评估而最终得出的。因此对于大多数读者而言,我们更应该关注以下分类性描述的视角,而非偏执于进行定性诊断。
DSM-5中关于“多动-冲动”(Ⅱ型)儿童的诊断标准
DSM-5对于“多动–冲动”(Ⅱ型)儿童的诊断标准[1]如下,若儿童满足9项中的至少6项且症状持续至少6个月,并且达到了与发育水平不相符的程度,并直接负性地影响了社会和学业/职业活动,或年长的青少年(17岁及以上)和成人满足至少5项,建议及时去医院做专业诊断评估。
第一条 坐立不安,拍手跺脚,或在座位上扭动。
说明 典型Ⅱ型的儿童经常会不自觉地、无缘由地动来动去,并且在环境和规则对他们的行为有所束缚的时候表现得更为强烈,我们常常说的“屁股上长了钉子”“身上有虫子”,就是在描述这类行为。我们通过仔细观察可以发现,他们的行为与意识常常不一致,有时即便他们表现出对外部环境的积极关注,身体依然会不由自主地扭动,甚至越专注,扭动得越频繁。
第二条 不能保持坐姿(在教室、工作场所)。
说明 与无法专心听课不同,很多孩子即便动来动去,依然表现出主动或被动地倾听,他们只是单纯表现出难以控制行为并保持安静,或者像随时有别的事等着去做。在学习(或工作)环境中,需要大脑高度兴奋,因此大脑对行为的管控自然弱了下来,导致他们常常出现不可控的行为,例如,把书本弄掉、把笔芯弄断,甚至从椅子上摔倒。在听课的时候,他们也会感到强烈的躁动不安,必须通过晃动身体来排解焦虑,并保持兴奋。
第三条 在不合适的地方四处奔跑或攀爬。
说明 除了过分活跃以外,这条的重点在于他们对危险的结果缺乏预知性,即便你曾不厌其烦地告知,他们还是会对这些行为着迷。对于多动症儿童而言,冒险意味着勇敢,因此他们常常因为沉溺于行动本身而忽视了危险的存在。
第四条 不能安静地玩耍或进行休闲活动。
说明 这与我们常说的“离不开大人”不同,重点在于“不能安静”。一旦大人离开就变得躁动不安的孩子并不属于此类。多动症儿童的游戏或活动,通常充斥着吵闹和破坏。对于那些需要安静和耐心才能完成的项目,他们的兴趣可能转瞬即逝,对他们来说,与完成一幅拼图相比,把它们弄坏会更加有趣。
第五条 总是“一刻不停地动”,就像上了发条。
说明 本条的重点在于“一刻不停”!他们能量充沛,做什么都风风火火,而且总像有做不完的事。但是这些行为缺乏计划性,甚至随时都可能改变,有时候他们无比坚持某个想法,还没开始多久就半途而废了。他们几乎不需要休息,一刻不停地寻找着快乐和有趣的事做,如果没有有趣的事,他们就想尽办法把手头的事变成或者看成有趣的事,所以我们总是看到这类孩子莫名其妙地兴奋和快乐。
第六条 说话太多。
说明 “说话”也是一种“行为”表达,从他们会说话那一刻起他们就几乎管不住自己的嘴,他们会不分场合地说个不停。或许早期我们还会把这一能力视为优点,但用不了多久就不堪其扰,他们“纯良”的个性总是令他人难堪,逐渐引发了社交方面的问题。
第七条 在一个问题完整提出前,将答案脱口而出(例如,可能快速接别人的话,会谈中急不可待地发言)。
说明 每个班级里总有几个这样“爱接话”的学生,他们可能并非特立独行、顽劣可恶,也不是寻求过度关注或者自命不凡,他们只是单纯地控制不了自己。如果把每个人比作一辆小汽车,那么这些孩子的刹车片一定是假冒伪劣的。在他们的世界里,“想到”与“做到”不存在距离,或许有时他们也会感到羞涩,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会因此而减缓下一次的反应速度。
第八条 难以等待轮到自己,如排队。
说明 其实不仅仅是排队,任何需要“轮流”或“等待”的规则对他们来讲都是莫大的挑战,他们并非单纯的心有不甘,虽然他们也会跟你抱怨,但更多时候,问题依然源自难以耐受等待的无趣和对行为的约束。他们难以面对“欲望”与“得到”的时间差,行为总是以“光速”连接想法。
第九条 打扰或侵犯他人(例如,谈话、游戏或活动中,插嘴或打断;或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的物品),年长的青少年和成人抢过他人正在做的事。
说明 这里指一切因行为控制不当所导致的对社会规则和人际互动关系的破坏和影响,并且从“逞强好胜”到“蛮横粗野”不等。道德对于此类儿童的约束力相对较差,他们与长辈交流总是表现得“没大没小”,但不同于不懂礼貌和缺乏教养,他们只是单纯的“一视同仁”,成人想在他们面前卖弄权威便是自讨没趣。
我们可以发现,若将多动症视为“功能性”问题,它理应表现在所有条目中。这相当于汽车的刹车坏了,在任何路况下都不会有什么好转。但之所以在诊断时要求“满足6条”,主要是为了消除评价的主观性和遗漏性。大家在将孩子的表现与这些条目比对时,需要关注的核心是“无法控制”或“控制不住”的本质,我们称其为“抑制功能障碍”,而不是纠结于具体是哪些情境或哪种行为。
同时,既然是症状,就涉及程度差异,如“说话太多”,该条目并未在程度上做严格的定义或说明,这就给我们留出过大的主观弹性,甚至我们也会忽略该行为产生的背景。这再次说明评估对“量”的偏重,而非对“质”的追溯。因此,读者在应用时也无需做更多、更细致的思考,仅从一般认知和感受上进行评定,即可起到初步筛查的作用[2]。
对于非症状性“多动”儿童,我们通常会在3~5项条目中找到他们的行为迹象,或者在多于6项条目中可以看到一些蛛丝马迹,但是又达不到影响生活的严重程度。这时,我们不妨将其视为多动型儿童。当教养不当或未得到积极干预时,他们的表现也会逐渐接近评估标准,但通过及时有效的调整和改善,症状会很快缓解,这也成为鉴别诊断的重要线索之一。
大圣心法
真正的病,从不会看人下菜碟。
[1]本书关于“多动–冲动”儿童和“注意障碍”儿童的诊断标准参考了《理解DSM-5精神障碍》。
[2]本书中的条目和内容不作为专业评估的依据,仅供读者参考,若孩子的多动行为已经影响其正常学习与生活,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