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当羊倌练胆,你成全能猎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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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犬牙碰撞

双方上来就咬口,互不松口。

獒和德牧的咬合力不如狼。

黄狗不跟狼斗狠,仗着熟悉地形,在自家几十只山羊之间穿梭,避开和大狼正面硬钢,不停地对另外几匹狼偷袭,咬一口就走,绝不多停留一秒,气得身后那匹大狼发狠,一口将一只羊羔的脖子咬断,獠牙撕开羊肚皮狂吞内脏,还没吃两口,屁股就被返回的黄狗叨了一口,痛的它扭头啃了个空。

狼打架可不像狗那样翘着尾巴,它们的尾巴时刻下垂,保护菊门和后门、栾泡。

大狼打猎,专掏大型猎物的后门和栾泡,自然知道屁股的脆弱。

善于观察,聪明的黄狗看出,两条蒙古獒不落下风,而战斗力最强的钦岱刚和狼王交手,就被迫以己之短战敌之长,劣势顿显。

钦岱的蛮力虽不输黑金狼王,可它没有对手耐痛,咬合力有差距,犬齿的长度也逊,两张大嘴纠缠着角力,它逐渐撑不住却不敢率先松口。

而尝到血腥的黑金狼王更加残暴冷酷,短粗壮实的颈部不断用力甩头,把钦岱的下唇撕裂,血浆喷涌滴在雪地上。

“钦岱,抓它,好狗钦岱,抓它.......啜啜啜.......”

王一猛家祖传猎户,自小喜欢猎狗,喜欢训狗,一眼就看出即便强如钦岱,咬合力也远逊黑金狼王,于是大声吆喝钦岱攻击狼的胸前。

狼爪虽大,但没有狗爪长,锋利。

来做羊倌,凭借对狗的认知,王一猛只用半天就和图卡铁钼尔家的几条牧羊犬打得火热,并在这几个月期间和它们建立起信任感,教会它们战斗术语。

钦岱低声咆哮,它咬合力不如金狼王,闻言立刻就用粗壮的前爪撕扯对方的胸口。

“好狗……啜啜啜啜,钦岱,好狗……”

王一猛大吼,给钦岱鼓劲。

只要钦岱抵住黑金狼王的这一波进攻,消耗掉狼群的气势和体能,等狼的速度变缓,他就可以出手了。

有主人助威,钦岱抖擞精神,用爪子攻击大狼。

黑金狼王以利爪回应,它的爪子虽比狗爪大,但由于常年在野外生存,经常使用爪子刨地下的猎物磨损快,反而没有狗爪长、锋利,胸口很快就被钦岱抓的血肉模糊,咬合力被分散。

钦岱趁机脱口,猛攻对方的麻杆腿,它下嘴唇被撕开一条大血口子,甩出一条血迹在雪地上。

黑金狼王跳起,反咬钦岱的后腿,它的攻击快如闪电,原地弹跳力惊人,逼迫钦岱只能回口再次接着狼口,八只犬牙交错碰撞,再次发出“咔咔”声。

这次黑狼王精了,靠住钦岱的身体并排撕咬,避免被抓胸前。

狗再怎么神勇,毕竟圈养,野性退化大半,和每一顿饭都需要拼搏、甚至是舍命相搏的野生狼相比,无论是凶残程度,猎杀技巧,还是耐力都全面处于下风,如果不是主场作战且狼群忌惮人类,再在加上王一猛手持掏捞棒槌在一边吆喝,狗群可能已经溃败。

俗话说狗仗人势,主人在,狗群就有靠山。

忽然,黄狗神不知鬼不觉地窜到黑金狼王身后,狠狠在其后腿上叨了一口。

被黄狗叨腿,金狼王吃痛暴怒,松口转身想要追击黄狗,钦岱得到喘息机会,用宽阔的肩撞翻黑金狼王并掏其棒槌。

黑金狼王只能放弃追击黄狗,腰部拧成弓,拼着背上被钦岱咬一口狼毛飞舞,护住腹部,滚身爬起,继续狠斗。

狼和狗都杀红眼了,彼此都知道这一战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这些护羊犬都经过严格训练,明知单打独斗不敌,但知道只要主人在,它们就有靠山,就立于不败之地。

狗和狼血战,唯独那匹母狼在大口吞咽,狼群冒死偷袭羊群,就是要让母狼吃饱,狼窟里还有几只狼崽等它回去喂养。

狼崽是狼群的未来,每一群敢闯入牧群的狼群身后,都有一窝嗷嗷待哺的狼崽。

平时狼怕人,但被逼急的饿狼别说吃人了,连虎和熊瞎子都敢斗。

母狼以最快的速度拼命吞食羊羔,吞咽速度惊人,但针尖般犀利的瞳孔却时刻不离身后的王一猛,它知道人类才是它们最大的敌人。

小牧还没完全训好,力量不足对抗大狼,不敢和狼正面交锋,只敢远离那匹母狼狂吠骚扰,见黄狗打一下就跑,它一学就会,悄悄从山羊群后面绕过去,朝母狼的屁股上叨一口就跑。

王一猛暗赞:这条小牧不错,经过这一战,会快速成长。

尖嘴上沾满羊血的母狼起身就追。

小牧转身往公山羊的肚子下面钻,学黄狗打游击战。

见母狼跟来,公山羊下意识的低头竖角防御,母狼也不恋战,转身回去继续大口吞咽羊羔肉,还没吃上两口,屁股上又被小牧狠狠地叨了一口,气得它回头就追,小牧故技重施,又从公羊腹下钻过,反复几次,把母狼气得不行。

绵羊的骨子里天生刻着对狼的恐惧,狼的到来,让一千多只绵羊彻底变成待宰羔羊,这一刻它们骨子里的懦弱被激发,拼命地朝北挤,远离正在打斗的狼和狗。

这群狼饿了一个冬季,再找不到食物,狼崽撑不到旱獭出窝,黄羊回归的那天。

冬天旱獭躲在厚厚积雪下如地宫般的巢穴里冬眠,成群的黄羊要么进入森林,要么越过边界进入外蒙过冬,剩下的都是善跑会藏的老油条。

狼群一个冬季只能忍饥挨饿,仅靠抓一些田鼠吊命,而这个季节是牧民接羊羔最忙的时候,人疲狗乏,正是狼群大开杀戒的最佳时机。

不然狼群绝不会硬闯牧民的牧群,饥饿逼着它们铤而走险,既然闯入,它们就把人也当做食物了。

旗杆上的那张狼皮,似乎是因为族类的到来而有了灵魂,狰狞的皮囊在飞雪里猎猎飘动,在灯光下仿佛活了过来。

——

PS:很多读者留言,问为什么开始主角不出手打狼,而是等狗群受伤了主角才出手?

对这些问题,我不想过多解释,我只反问一句:如果你是将军,你是坐在军中帐里运筹帷幄呢,还是爱兵如子,让士兵养精蓄锐,你自己上去冲锋!?

只要是有点指挥常识的人都知道,此时应该让狗群去消耗狼群,这是正常思维啊!

牧羊犬的使命就是驱赶狼,你若是认为应该把它们当做宠物狗养着,每天给它洗澡,梳理狗毛,冬天安排热炕,夏天冰镇西瓜,那我请你离开这本书,别来恶心我和有正常思维的书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