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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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违心受邀

苔丝走下山坡,来到川特里奇十字路口,站在那里失魂落魄,呆呆地等着由猎苑开往沙斯顿的车。上了车,车里的乘客与她搭讪,她随声附和,却恍惚不知所问。车子一路颠簸前行,苔丝一路思绪万千,美景一路无心顾盼。

乘客之中,有一位更是口无遮拦,直率了当:“哎呀,你看你,简直就是一个大花球!这才刚进六月,你哪来这么多娇艳鲜嫩的玫瑰?!”

此时,在众人异样的目光里,苔丝才意识到自己异类的模样:胸前插满玫瑰,芬芳艳丽;帽檐别着玫瑰,一枝凸显;篮子装满玫瑰,盈溢飘香。见此情景,她不禁满脸绯红,告诉周围的人,玫瑰是别人送的,言语含糊,遮掩其词。稍后,车上乘客好奇已过,不再死盯着苔丝看;趁人不注意,苔丝悄悄把帽檐上那枝招摇显眼的花儿取下,放在篮子里,用手帕盖了。之后,她又开始浮想联翩;颔首沉思之际,不料胸前玫瑰带刺,竟扎了下巴。就像布蕾克摩山谷里其他村民一样,苔丝也是满脑子臆想妄断、先兆凶吉等;在她看来,花刺扎了下巴,不是个好兆头——那天,她第一次感觉不对劲。

乘车只能到沙斯顿,从那个山间小镇走下山谷,再到马泺村,还有几英里,只能步行。来时母亲曾经叮嘱,若是走累了,当天赶不回去,就在她们熟悉的一个乡下妇人那里住一晚。那晚,苔丝就住在了那里,第二天下午才下山回到家。

苔丝一进门,看到母亲一脸得意,便知晓,她外出期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哎呀,我早就知道,一切都会很好!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

“我不在家这两天,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你说的啥没错呀?”苔丝一脸疲倦。

母亲调皮得像个孩子,把女儿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眼里满是赞许与欣慰,继而逗引女儿,道:“你到底把他们征服了!”

“您是怎么知道的,妈?”

“我收到了一封信!”

苔丝一想,这的确有可能。

那家人在信上说——德伯维尔太太说——她有个小小的养鸡场,有时去散散心,找找乐儿,想让你去帮着照料一下。不过,这只是个委婉的托词,既能把你留在身边,又不让你有太多幻想,她这是要认这门亲戚。

“可我连她的面也没见着!”

“那你总得见着个什么人吧?”

“我遇到他儿子啦。”

“他认不认你?”

“哦——他叫我堂妹。”

“果不出我所料!杰克,那小子叫咱苔丝堂妹啦!”琼对着丈夫大声说道,显然有些激动。

“肯定是他告诉他母亲让你去那儿的。”

“可我也不会养鸡啊!”苔丝有些忧虑。

“那我就不知道谁会了。你生在一个做小买卖的家庭里,从小耳濡目染,这总比那些半路出家的人见识多吧。再说了,这只是让你觉得,你在那里是自食其力,而不是白吃白喝。”

“我总觉得不该去,”苔丝茫然站立,若有所思,“信是谁写的?我看看!”

“德伯维尔太太写的,你看。”

信是用第三人称的语气写的,简洁明了,告知德伯菲尔德太太,那位太太需要她女儿去帮忙管理养鸡场,倘若能去,可提供一间舒适卧室,要是工作得力,工资更优厚。

“呃,就这几句!”苔丝问。

“你也不能指望她一下子就张开双臂,搂搂抱抱,亲亲吻吻啊!”

苔丝不语,默默凝视着窗外。

“我宁愿留在家里,陪伴父亲与母亲。”

“那是为啥?”

“我也不想说原因,妈妈,其实,我也不知为啥。”

苔丝一直想着在邻近社区找份轻省的活儿,这个夏天努力工作,赚够钱,再买匹马,可天不遂人愿,一周过去了,工作还是没找到。一天傍晚,苔丝找工作无果而返,可还没等她迈进门槛,就有个小孩子跑出来,欢腾雀跃,说:“那个绅士来过了!”

母亲赶忙过来解释,浑身上下笑开了花,说德伯维尔夫人的儿子骑马路过马泺村,顺道过来拜访。他代表母亲想问一下,苔丝是否愿意去为老妇人照管鸡场。他还说,如今,那个管理鸡场的小伙子极不可靠。“德伯维尔先生说,你生得俊俏,要是表里如一,必定是个好姑娘。他还说你弥足珍贵,如金似玉呢,说实话,他一定看上你啦!”

一整天,苔丝都狼狈不堪,情绪低落,现在却得到一个陌生人的高度赞赏,心里不觉高兴起来。

“他能这样看我,是再好不过啦,”她低声细语道,“要是能知道,以后住在那里到底怎么样的话,我随时都愿意前往。”

“那个小伙子可真是聪明又帅气!”

“那可不见得。”苔丝语气冰冷。

“那好,不管怎样,这可是一次绝好机缘;我敢肯定,他戴了一枚漂亮的钻戒!”

“是钻戒!”坐在窗前板凳上的小亚伯拉罕兴高采烈,听到这里不觉插了一句,“我看到啦!他抬手捋胡子,那颗大钻石闪闪发光。妈妈,咱那位阔绰亲戚为啥老是拿手摸他那两撇胡子呢?”

“听听这孩子说的!”德伯菲尔德太太说,满脸羡慕,满眼崇拜。

“或许是为了显摆显摆他的大钻戒!”约翰爵士瘫坐在椅子里,嘴里嘟囔着,好似梦中呓语。

“哎呀,她这一去,可就把咱家这个阔亲戚给征服啦,”女人继续对丈夫说,“她要是不一鼓作气,将其拿下,那才是个超级大傻瓜呢!”

“我可不想让孩子寄人篱下,”家里那个小贩开口说道,“作为家族的长房,他们应该到我这里来登门拜访。”

“不过,杰克,求求你还是让她去吧,”那缺心无脑的女人央告着,“你没看到吗?他已经迷上她啦,都叫她小堂妹啦!他大概要娶了她,让她做贵妇人,到那时,她可就和咱祖宗一样,阔气高贵啦!”

约翰·德伯菲尔德整天病恹恹、昏沉沉,可一听到这个结果,一下子来了精神,有了兴致。

“哦,或许,年轻的德伯维尔先生是真心诚意地想娶她,”他顺着话茬做了补充,“而且,我敢说,他也想通过与咱德伯维尔家族的长房结亲来改善血统。苔丝这个小机灵鬼!这刚一出马,竟有如此战果。”

此时,苔丝正在院子里散步,她走过醋栗莓丛,站在王子坟墓上,满腹心事,矛盾重重。刚走进房间,母亲又追了进来。

“哎,你到底怎么打算的?”母亲问。

“要是那天见到德伯维尔太太就好啦。”苔丝回答。

“我看这事该定下来,你就能早点儿见着她了。”

父亲坐在椅子上,大声咳起来。

“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姑娘坐卧不宁,“还是你来拿主意吧。老马死在我的手上,我也该做点儿事,想法子再买一匹。不过——不过——那个德伯维尔先生实在令人讨厌!”

王子死后,孩子们心目中就一直有这样的想法,即苔丝要嫁给那位有钱的亲戚(在他们的脑海里,那家人一定是他们的亲戚),并以此作为心理慰藉,而现在听说苔丝不愿意去,他们便开始嚷闹、嘲弄、责怨起来。

“苔丝不……不……不去啦,不做贵……贵……贵夫人啦!哎呀,她说真……真……真不去啦!”孩子们咧开大嘴号啕起来,“咱们买不了漂亮的新大马啦,也没有一大堆一大堆的钱来赶集买好东西啦!苔丝她也没有漂亮衣服穿,也不……不……不俊啦!”

母亲也在一边帮腔助阵:苔丝要是不去,那家里的困境就会无限期延长,家里的负担也就会更重;这无疑增加了对方阵营的砝码。父亲不参与意见,仍然保持中立。

“我去!”苔丝最终表态。

姑娘同意去了,那门亲事的美好设想,又在母亲心头油然而生。

“这就对喽!就凭你这么漂亮,肯定是个好机会!”

苔丝微笑,暗藏为难之色。

“我去那儿,就是为了赚点儿钱,除此以外,别无他图。你也不要在教区里净说些傻话。”

德伯菲尔德太太没有答应。她无法保证,一旦有人提起此事,她不会一时高兴,把此事宣扬出去。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于是年轻的姑娘回信,说自己做好准备,他们需要她哪天去,随时可以动身前往。紧接着收到回信,说,知道苔丝要去,德伯维尔夫人很高兴,后天就派辆两轮货车,到布蕾克摩山谷坡顶,连人带行李,一块儿接走。信里还嘱咐苔丝一定要做好准备,准时动身。德伯维尔夫人信上的字,很像男人写的。

“两轮货车?”琼·德伯菲尔德嘟嘟囔囔,满心不悦,“来接亲戚,应该派辆四轮大马车啊!”

主意已定,苔丝便不再整日魂不守舍、坐卧不宁,又开始做起了自己的事。她想着有一份轻快的活儿,可以赚到钱,给父亲再买一匹马。她原本打算在小学里当一名教员,但命运似乎不这样安排。苔丝的思想要比母亲的成熟理性,她没有把母亲一直心心念念地攀上姻缘当回事。那位缺心无脑的妇人,从女儿一出生,就一直在为她寻配如意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