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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黛茜:妹妹和母亲

这本书很大,用绿色皮革装订,书页都发黄了,脆弱易碎,放在西奥多·马龙遗物展馆中一个锁着的展柜里,柜里还陈列着他的所有其他书籍。这本书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讲的是希腊神话,几个星期以来,我一直在休息时间看这本书。我费力地把书拿到楼下的保安室,谁让我不喜欢在西奥多那空洞眼窝的注视下读书呢。我倒是这么看过几个晚上,但按照母亲的话说,这只会让我“神经过敏”。

我对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很感兴趣,但不知是谁把我一直用作书签的明信片挪到了书的后面,这实在很烦人。书都是锁在柜子里的,但只要有导览员在场就可以拿出来看,她们有柜子的钥匙。

有时,学生或学者会要求看这些书。我的明信片现在夹在俄匊斯女神的那一页。这个名字很拗口。“俄——匊——斯——”我大声读了好几次,可就是觉得这个名字不适合一位女神。我看了几行这一页的内容,发现俄匊斯是痛苦和焦虑的女神。还不错。我很期待能读到这一章。通篇讲的是一个笑话,应该说是讽刺故事才对。母亲常说,讽刺是最低级的智慧,但罗茜总是爱挖苦别人。

明信片上印的是希腊米科诺斯岛上的海港。是罗茜多年前度假时带回来的。背面没有字。她说她懒得找邮局把明信片寄回家给我,也懒得打听怎么买邮票。我把明信片从俄匊斯的那页中拿出来,仔细地往回翻,找到了普罗米修斯的那一章。

普罗米修斯是泰坦巨人。泰坦巨人出现的时候,都还没有奥林匹斯山众神。普罗米修斯用黏土创造了人类,还从众神那里偷了火种交给人类,让他们有光,可以做饭和取暖。奥林匹斯山的统治者宙斯为了惩罚他,用锁链把他锁在一块岩石上,派一只鹰啄食他的肝脏。普罗米修斯的肝脏会在一夜之间再长出来,第二天老鹰又来吃他的肝脏,就这样陷入无限的循环中。也许这听起来有点残忍,但做错了事,我觉得就该受惩罚。

这让我想起了我九岁那年发生的事。我尽量不总去想那件事。罗茜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总的来看,她这么说的确很善解人意。她并不常提起那件事,只在我提起时说上几句。但是,每次谈及此事,我总是能感觉到她很紧张。她眼神闪烁,还总是舔嘴唇。考虑到发生的事,我对此一点也不惊讶。我常想去看心理医生,但我们都默认不谈此事。这是我们的事,与别人无关。再说了,罗茜是对的,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休息时间一过,我就把书拿回楼上,小心地锁在柜子里,然后从相反方向开始巡逻,从西奥多家族展厅一直巡检到保安室。我写报告,又去巡逻了两次。我从电脑里取出光盘,贴上今天的日期,放在架子上,博物馆每个展厅的监控录像记录也都放在那个架子上。除了巡逻,清理阿芙洛狄忒展柜,还有看那本书,录像里什么都没有。

一点差五分的时候,我在保安室里烧水,两分钟后,大门的蜂鸣器响了。我让哈罗德进来,他裹着围巾,戴着羊毛帽,长鼻子冻得通红,大衣的肩膀处都被雨水打湿了。

“早上好。”哈罗德咕哝着说,虽然严格来说他是对的,但他说这话的时间总让我感觉怪怪的,毕竟现在还是三更半夜。他解开围巾,挂好外套,我给他冲了一杯咖啡,加了两块糖和一匙咖啡伴侣。

“嗯。”他说,我猜他这是在表示感谢,只是方式比较粗鲁。他双手捧着咖啡。“天气很不好。”哈罗德很老了,我不知道他多大年纪,不过肯定有七十多岁,骨瘦如柴,肩膀微微佝偻着。他放下杯子,从口袋里掏出梳子,对着挂在墙上的小圆镜把雪白的头发梳理整齐。

我很好奇,是什么驱使哈罗德这样的老人,干这种几乎见不到人的工作。但我从来没有问过他,这又不关我的事。我把我手写的报告交给他,还向他简要说了一下当天发生的事,基本上与纳特和我说的那三个孩子把脸贴在玻璃柜上的事差不多。哈罗德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忍住哈欠,把报告放在桌上。明天,报告就会被扔进垃圾桶,但我什么都没说,只是把手电筒给了他。

交接班完成后,哈罗德送我进了风雨中,我低下头,步履匆匆地向夜班巴士站走去,上了车,我就能回到家。“嗯。”他咕哝着说,我想这可能是表示再见。

* * *

我尽可能安静地进屋,但空气中飘浮着淡淡的烟味,可见罗茜还没睡。这栋排屋很小,门厅直通楼梯,楼上有三间卧室和一个浴室,客厅在左边,厨房在后面,我就是在那里找到了我妹妹。通往院子的门敞开着,她站在门口抽烟。

罗茜今年三十二岁,比我小两岁。她又高又瘦,一头长发是草莓金色的。她穿了一件绿色翻领毛衣和一条牛仔裤,她从门口转过身来,向我点了点头。她看起来很累,眼袋很重。

“妈妈还好吗?”我边问边脱下外套,搭在小餐桌旁一把椅子的椅背上。

“不太好。”罗茜叹息着回答。其实她不应该像那样站在房子里抽烟,可外面在下大雨,她显然今天过得很不顺,我也就没说什么。

“她的病情恶化了?”

“只是心情不太好而已。”罗茜说着弯下腰,在门阶的一个茶托上摁灭了香烟。她关上门,坐在桌旁,我给自己做了一个三明治,泡了一杯茶。我没有问罗茜要不要喝,因为她面前摆着一大杯红酒。我其实并不喜欢她在照顾母亲时喝酒,但依然没说什么。

罗茜比我年轻,却比我显老,精于世故。母亲说我像她,罗茜则像我们的父亲,但事实上我们两个都不记得父亲了。在我们很小的时候,他就离开了这个家。他只是一个模糊的存在,然后便彻底消失了。

“已经一点半了。”我说着拿起三明治和茶坐在桌边,“你七点还要起床。”

“别提醒我。”罗茜呻吟着说。她趴在桌上,额头贴着胳膊,然后抬头看着我,“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黛茜。”

“别这么说。”我低声道。如果我们不再坚持,就意味着……母亲不再需要我们了。我无法面对那样的结果。

“总会有那么一天的。”罗茜轻声说,“迟早的事。癌症……”

“医生说过,只要护理得当,她没有理由不能多活几年。”我坚定地说。

我知道罗茜在想什么,她说过很多次了,但这次她没有。再说,也许她太累了,也许她厌倦了说同样的话。她觉得母亲没有得到适当的护理。罗茜在一家机器制造厂的办公室上班,从早上八点工作到下午四点,当我在博物馆工作时她来照顾母亲。我通常夜里两点睡觉,早上七点起床,那时候罗茜还没出门上班。我白天照顾母亲。我们两个有什么事,都安排在周末,就像西玛说的,我们一起分担照顾母亲的责任。母亲通常晚上睡得很好。我心想,果然不出所料,这是可行的。

罗茜举着手机看了一会儿,便递给我。上面有一张照片,是一个男人骑着山地车,沐浴在阳光下。她说:“你觉得怎么样?”

我仔细看了看照片。“长得倒是不错。”我说,又仔细看了看照片下面的一段介绍,“这里说他有两个孩子,所以可能是个不错的人。”

罗茜拿回手机,做了个鬼脸:“啊,两个孩子,算了吧。向左滑。”

“有孩子有什么不好?”我说。

“孩子不跟他,一看就知道他离开了他们。妈妈说我长得像爸爸,但那并不意味着我想要一个像他那样的男人。”罗茜从烟盒里抽出一支香烟,在烟盒上的图片里,一个人患了癌症,躺在床上,打着点滴,身上连着各种仪器,马上就要死了。母亲就躺在楼上,我不知道她怎么还能抽烟。罗茜点了烟,在那儿坐一会儿,一直看着我。她的左手漫不经心地揉着右前臂。伤疤就在那里。她有时会这样做,比如她累了,想心事,或者是生我的气了。我感觉很不自在。所以,当她问“工作怎么样”的时候,我不禁松了口气。

我跟她说有三个孩子弄脏了玻璃展柜,美人儿苏留给我一块胡萝卜蛋糕,博物馆和清洁公司的合同变了。罗茜听着,走到门口抽烟。我讲了时髦胡子先生的事。“不过他的胡子很整洁,还涂了蜡和油。不像艾伦叔叔的胡子那么浓密。”

罗茜好奇地看了我一会儿:“你知道艾伦叔叔不是我们的亲叔叔吧?”

我皱眉:“不是吗?”

她大笑起来,但没有多少热情或幽默感:“他是妈妈的男朋友。你真以为他是她的哥哥?或者是爸爸的哥哥?你难道就不纳闷,为什么我们有二十年没见过他了?”

我听了,不由得又是尴尬又是生气,每当发现一些显示自己一直很愚蠢的事实,我都会有这种感觉,所以我改变了话题:“我接到了邀请,大约四周后的星期六,他们要举行员工聚会。你觉得我应该去吗?”

“当然应该。”罗茜说,“我们得给你选件漂亮衣服。”

“是接待处的珍妮丝邀请了我。纳特本应该告诉我的,但他没有。”罗茜似乎来了兴趣。“纳特是谁?”

“上白班的保安。我肯定我以前提到过他。”

“他长什么样?”

我耸耸肩:“个子很高。年纪比我大一点,爱开玩笑。”

“这不就是我喜欢的类型吗?”

我想象纳特的照片出现在罗茜手机的约会软件上。我试着猜测她的手指会向左滑还是向右滑:“我不知道。”

“你喜欢他那一类型的吗?”

“我没有喜欢的类型。”

“也许你该有一个。”罗茜说着,弯下身在浅碟里摁灭了香烟。她朝楼上的大致方向挥了挥手。“现在这种情况不会永远持续下去的,黛茜,不管你怎么想,不管你有多难过。总有一天我们会找回自己的生活。”

但这就是我的生活。不照顾母亲,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我只有博物馆这一份工作,这样我和罗茜总有一个人能在家。母亲若是不在了,我其实就不需要上夜班了。如果我不想上,就可以不上。

“我去睡了。”罗茜说,“明天早上我肯定会很累。不过和她待了一个晚上,工作就跟休息差不多。”

“撒切尔夫人每晚只睡五个小时,她还要管理一个国家。”我说。这也是母亲常说的话。罗茜走了,我听到她吱嘎吱嘎地上楼,冲马桶,打开浴室的水龙头,然后走进卧室,轻轻地关上门。

我把我用过的杯子和盘子洗干净,放在一边沥干水,锁上所有的门,关掉所有的灯,也上了楼。母亲的房门半掩着,我把门再推开一点,让楼梯口的灯光照在躺在床上的母亲身上。她才六十岁,但她看上去那么纤弱、憔悴,又是那么苍老。我闭上眼睛就能想象她以前的样子,总是忙忙碌碌,身材苗条,但绝对算不上瘦。我还记得以前她身上的味道,比如雅蝶喷发胶、丝卡香烟,以及“永恒春天”的气味。永恒春天是“雅芳女士”品牌出品的一款香水,我和罗茜过去常常趁母亲出门时偷偷拿来喷。母亲被诊断出骨癌已经有一年,而近六个月以来,她病弱不堪,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上。很难记起她过去的样子,但也不是不可能。以前的她,是那么热情的一个人。

我关上门,走进浴室,轻轻地打开水龙头,以免吵醒她。我的房间很小,只容得下一张单人床,我把夹克和裤子挂起来,把白衬衫放进洗衣篮,换上了拉绒棉睡衣。

我像往常一样,看了半小时的书。我的手边向来都备着一本书。有时是从图书馆借,有时是从慈善商店里拿,有时,我甚至会买新书,但当我带着水石书店的购物袋回家时,罗茜总是对我发出嘘声,好像她认为我爱乱花钱。罗茜从不看书。

看了半小时书后,我关掉了灯,躺在黑暗中,罗茜的房间在我的一边,母亲的房间在另一边,我在心里回顾着这一天。我想到了博物馆里的古书,我读了普罗米修斯的故事,那个泰坦巨人从众神那里偷了火种送给人类。感觉好像普罗米修斯在这里做了正好相反的事,他潜入我们的房子,出于我无法理解的原因,偷走了我们所有人心里的火种。